社会主义是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否定与实现_个人主义论文

社会主义是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否定与实现_个人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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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现代资本主义者在与社会主义者论战的时候,都坚持并强调一点: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种自私源自人类所从属的灵长类动物的根本属性。人只要还是动物,就必然是自私的。因此,主张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是违反人本性的,也是不能实现的,既令在某些国度和时间内出现,也是必然要被淘汰的。

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创始人那里,他们不承担批判社会主义的任务,他们是以个人主义来批判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可以说是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的经济形式,而个人主义又是资本主义的文化内容。

启蒙思想家在主张个人主义的时候,是将个人与上帝、与封建领主对立的。他们所说的“个人”,并不是具体的人,而是抽象意义上的所有个体人。这在当时,主要是指非贵族和僧侣的“第三等级”中的平民和农奴。

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个人主义所强调的是人的个体性和个人的主体性,是针对基督教所强调的总体性及其对个人的控制而言的。按基督教教义,人是“上帝”创造的,又从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开始就犯了“原罪”,因而只能服从“上帝”的意志,根本无自由可言。“上帝”派领主和僧侣为代表,来管制农奴和平民。个人主义的源头在路德的宗教改革,他强调个体人在上帝面前的平等,进而是“文艺复兴”,突出个性的重要,到启蒙运动则公然反对“上帝”的存在,强调人的自然属性,认为所有个体人都是生来平等的、自由的。在这方面,卢梭的天赋人权论具有代表性。

卢梭认为,人类是自然形成的,在“太古时代”的“自然状态”下,所有个体人都是自由平等的。而且,按照“自然秩序”,任何时代的人也都应是平等的。个体与个体之间,并没有天生的权利、地位差别,大家都是人,人与人“生来是平等的”,而且都有自然的对自由的追求。人的生存欲念和道德情感都是自然的,而首要的情感就是对自己存在的情感,人基本的关怀就是对自己生存的关怀。他写道:“人性的首要法则就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就是对于自身的关怀”。[1]自爱是天赋的权利,是不可侵犯,不应放弃的。“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责任。对于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是不可能有任何补偿的。这样的一切弃权是不合乎人性的;而且取消有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2]

以个人的本位,以个人的存在和自由为出发点和归结点,这是个人主义的基本内容。与之相应,早期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家在论证经济关系时,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原则。这在斯密那里,是以“经济人”作为个人的经济存在,而且是以劳动为经济人的基本活动方式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价值论也就是个人主义的经济形式:劳动的个人以其劳动创造的产品与他人劳动的产品相交换,由此满足个人的需求。交换的比例是以所付出的劳动量为标准的。不过,斯密在对劳动价值论做出论证以后,又立即发现其矛盾,即不劳动但握有资本所有权的资本家也占有产品和价值。于是提出“购买到的劳动价值论”和“三种收入价值论”。这本身已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是对剩余价值合理性的辩护了。

这最初的个人主义,或“纯粹的”、“基本的”个人主义,虽然是早期资产阶级的意识,但却以“全体个人共同的主义”的形式出现的。它有如下基本内容:一、个人自由,二、个人选择,三、个人竞争,四、个人平等,五、个人自立,六、个人隐私,七、个人思考,八、个人表现,九、个人生命的权利。对于个人主义,现代学者哈耶克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说法:“真正的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首先,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其次,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以驳倒那种最愚蠢的一般误解,即认为个人主义当然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存在为先决条件(或把其观点建立在该假设基础之上),而不是从人们的全部性质和特征都是由其在社会中的存在所决定的这样一种思想观念出发”。[3]也就是说,个人主义并不排斥个人与社会总体的联系,它强调突出个人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并将之视为社会总体发展的原则。

哈耶克的论说,澄清了没有经历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中国人对个人主义的误解,中国人往往是从官文化和小农意识来界定个人主义这一概念,就像他们从官文化和小农意识来界定社会主义一样。

然而,哈耶克虽然承认个人与社会的联系,但他毕竟不是社会主义者。实际上,从启蒙思想家那里,就不否认这种联系,包括休谟和斯密都在论说这种联系。但他们在方法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否认个人的阶级性,因而试图论证一种全部个人都信从的个人主义。当他们做这种论证的时候,又往往是从抽象的个人出发,因为个人是没有阶级,也没有权利地位差别的。在这抽象的论证中,个人主义应是以个人的素质技能为依据的个人本位主义,在经济上则以劳动力所有权为其自由竞争并占有物质财富的根据。然而,由于“私有财产神圣”和资本制度,个人本位又以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为依据。这样,虽然在原则上还是个人主义的,但事实上已成为资本主义的,个人已成为资本的附庸,或是“资本的人格化”——资本所有者,或是由资本购买的劳动力使用权的所有者——雇佣劳动者。

个人主义已分裂为两种,一是以劳动力所有权为根据的个人主义,二是以资本所有权为根据的个人主义。后者是对前者的否定。但这两种个人主义又同时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其对立和统一构成文化及经济的基本矛盾,同时也是资本主义本质的规定。

美国的罗伯特·贝拉写道:“美国文化最核心的东西是个人主义……我们相信个人的尊严,乃至个人的神圣。我们为自己而思考,为自己而判断,为自己而作决定,按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而生活,违背这些权利任何事情都是道德上错误的,都是亵渎神明的。对于我们自己,对于我们关心的一切人,对于我们的社会和整个世界,我们最崇高的愿望都是同个人主义密切相连的。而我们自己和我们社会的一些最深层的问题,也是同个人主义密切相连的。但我们并不争论是否美国人应该放弃他们的个人主义。因为放弃个人主义就等于是放弃我们的最深刻的本质”。[4]如果将资本主义社会分为资本所有者和雇佣劳动者这两个主要阶级,那末,他们都按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信从同一个个人主义,也会形成两个不同的个人主义。但从总体上看,又像贝拉所说的是“我们的”个人主义。

当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与雇佣劳动者的个人主义相冲突,并压制雇佣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实现时,也就从这抽象的个人主义分化出两种具体的个人主义,前者是资本主义,后者是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是资本所有者个人主义的实现,社会主义是雇佣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实现。二者都是对抽象的个人主义的否定,而且,由于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在先并居统治地位,劳动者的个人主义,也即为了其个性、人格、自由,他们必须反对资本所有者的个人主义及其统治的制度,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斗争,随着他们素质技能的提高,将逐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并由此而达到对资本所有者个人主义的否定,这也就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个人主义的实现。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9世纪中叶就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这就是劳动者个人主义,也即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区别的本质特征。

社会主义或劳动者的个人主义并不否定个人利益,而是要使个人利益的实现建立在充分尊重任何个体人的人格、个性、尊严的平等的社会条件下,排除各种先天或后天的特权,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公平的发展和发挥自己素质的主义。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一个重要缺陷就在于忽视了个人的自由和创造精神,它的“公平”不仅体现在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上,而且硬性地贯穿于社会成员素质的培养和发挥过程中,特别是在劳动者的收入上的平均主义,严重地束缚了个人的积极性,从而抑制了整个社会的活力。与此同时,少数在政党、政府、军队、企业等公职部门任职的公职人员,又利用其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各种特权,甚至以权谋私,这不仅严重地侵害了劳动群众的个人利益,也从根本上败坏了社会主义。这是封建主义在现实中的回光返照,而当这种人以社会主义名义批判个人主义,并要求劳动群众“大公无私”的时候,社会主义的真谛又怎么能体现出来?

苏联的解体,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少数封建主义者的谋取其个人私利,侵害和压制劳动群众利益,进而要将其以权谋私而得到的利益和特权合法化、制度化的结果。

社会主义是劳动者的个人主义。劳动者是人,是体现着人本质核心要素的人。劳动者当然有自己的私利,因为他们要生存,要自由,要发展。劳动者并不要求剥削他人。劳动者只有以劳动来生存并体现自己价值,才能保持自己的本性,一旦他们不去劳动,而是以某种特权和手段去剥夺他人劳动成果时,他也就丧失了劳动者的资格。

以往论证社会主义时,往往是从社会总体,从历史规律论起。这无疑是必须的。我们这里换一个角度,先从劳动者个体,即作为劳动者的“我”论起。

我生来人世,赤条条一个生命,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只在于人的形体及其所包容的遗传基因。我生命成长的每一阶段、每一环节,都是在社会的养育培训之下进行的,我的父母、亲属、教师、同学、朋友,以及有关的各色人等,都是社会的成员,他们对我的成长所做的,无非是促使我具备人的体力和智力,具有与人交往的品德和知识。这样说来,我已经是我的社会的集合,而非初生之我,但我又是我,是区别于社会他人的一员,是社会总体的一员。

已经成长的我,能够参与社会活动的,只有我的体力智力。我是一个劳动者,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作用于社会,在为人类总体的活动中作出自己的努力,并由此而得到社会的承认:得到物质的报酬和价值的承认。

然而,社会又是复杂的,不同的我有着不同的行为方式。自古以来,就有少数的我不是将其体力和智力投于劳动,而是投于利用社会关系而对他人的统治上,这样的我,不仅不必劳其心力而获得物质财富,且所占有的财富量远多于劳动者。这批人是人类社会在特定条件下异化的表现,他们不是以劳动为本质,而是以劳动为耻辱,资本主义经济学家所说的“负效用”一词,充分表明了这一点。按照的他们的逻辑,人本性上就是“好逸恶劳”的,只有低等人才以劳动为生,至于高等人,则应利用其对政权和财富的控制,管教低等人,强迫他们去做那些苦不堪言的劳动。

我就是劳动者,而且并不想因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而将我的人本质异化。在这个前提下,我的利益就是:我能够正常地、与他人在平等的社会环境中成长我的体力和智力,并有一个适当条件发挥我的体力和智力,进而,我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社会的确认,我能以社会得到与我所付出的劳动量相当的物质财富和社会成员的价值认可。

当我把上述利益以理论加以表述的时候,就是我的个人主义。而为了在一个已经被异化,且阶级统治已经几千年的社会中达到我作为劳动者这么简单明了的利益,会遇到各种各样阻力,这阻力不仅有经济利益上的,而且有政治、法律上的,有文化观念上的,总之一句话:那些非劳动的统治者是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的。而由于阶级统治,劳动者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也接受了非劳动者的文化:他们也将劳动视为“负效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他们盼望着摆脱自己的苦难,但方式又是如何不劳动,而获得劳动的成果。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农民起义领袖,不是被杀头,就是被“招安”当官,甚至“打天下”做皇帝做大官。他们的“造反”,只是要与原来的统治者换个位置,由他们来当新的统治者。也正因此,朝代更替,而阶级统治依然。

社会主义不是让少数劳动者变成新的非劳动的统治者的主义,而是使所有的人都以其劳动这个人本质的核心要素而存在,并在劳动中建立人的社会关系的主义。其准确的概念表示,应该是马克思所用的“共产主义”,即人人都共同劳动的主义。当我在这里说“社会主义”时,其基本含义就是“共产”。“社会主义”的更为准确的对应概念,不是“资本主义”,而是“个人主义”。从这种意义上说,“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是相对的,它更注重经济关系和制度,而“社会主义”作为与“个人主义”相对的概念,不仅表示一种文化,还表现于全部的社会制度,它是对所有阶级统治制度的否定。

我的社会主义,也即劳动主义,或劳动者的个人主义。它的确立和系统论证,是对以往阶级统治制度和文化的机制的否定,而且,这种主义又必须凝聚起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形成浩大的社会运动,才能逐步地实现,即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我的社会主义需要社会主义的我,也塑造社会主义的我。社会主义的理论、运动和制度,必然对社会中的个体人产生影响,并制约他们依循社会主义的原则思想和行为。

社会主义将使劳动者意识到人的本质,并为从事人本质中核心要素的劳动而感到充实,而社会主义制度将保证其劳动得到相当的报酬和社会承认,从而也就使“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变成现实。社会主义将改造旧的剥削者成为劳动者,他们也有体力和智力,也能从事劳动,并由此而实现其作为人的本质,他们曾有过的视劳动下贱的观念将得到克服。社会主义要求并促进人的自由发展,“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而自由并不是任意,自由是在遵循人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即人道主义前提下的发展。社会主义在给全体社会成员提供自由条件的同时,也对全体社会成员予以制约。

社会主义并不是天堂。它只是人类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阶段。人的存在及其社会交往中的矛盾是永恒的,社会主义不是消灭这些矛盾,而是改变了矛盾的内容和形式。社会主义的理论、运动和制度,都是由此而生的。

社会主义的我,将是我在几千年的历史演化中的新生,而新生的我又会在新的社会矛盾中演化,并会由演化而再度新生。

当社会主义成为全人类现实的社会制度时,曾经因它而产生的迷惑和分歧也将消失。但人的个性绝不会消失,而且随着素质技能的提高和自由发展,还会更为突出。在这种条件下,人们又会结成一种新型的、充满矛盾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他们还会像今天的我们一样对现实状况感到不满。正是这种不满,又会促使人类形成新的主义——自由发展的新理论、运动、制度。

收稿日期:20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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