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产业集群信任机制研究及其政策启示_物流产业论文

物流产业集群的信任机制研究与政策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集群论文,启示论文,机制论文,物流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伴随着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福特制生产转向后福特制生产、单个企业间竞争转向企业网络竞争、线性创新转向非线性创新方式等诸多方面发生的变革,现代物流产业集群作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逐渐兴起,在区域物流系统中发挥着整合物流需求、集约物流资源、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作用。信任作为一种减少社会复杂性的机制,在物流产业集群这种社会经济网络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Arrow(1972)[1] 所指出的,每笔商业交易都包含信任要素,只要是跨时期的交易行为,企业与企业之间就要有一定的信任。企业之间信任的存在能够有效地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减少不良的交易行为。

一、物流产业集群及信任等相关概念界定

(一)物流产业集群的内涵界定

物流园区作为现代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日本、德国、韩国等物流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物流园区的蓬勃发展呈现出物流产业集群化的明显趋势。但是,有关物流产业集群的研究大多局限于物流园区层面,相关研究过于强调城市布局规划的内涵和规划用地的空间概念,往往忽视了其所具有的内在本质特征和经济发展规律。

基于此,本文试图从产业集聚的研究视角,结合现代物流业的经济运行特征,准确地阐释物流产业集群的内涵:物流产业集群是以现代物流业为主导的众多相关企业与机构,基于引致需求、资源整合、弹性专精、专业化分工、集体学习等因素的驱动,按照专业化、规模化的原则共享物流基础设施,组织物流活动,为物流服务需求方提供更加优质的综合物流服务,从而获取竞争优势,形成以地理空间集聚为外在表现、以竞争-合作关系为本质特征的社会经济网络。

具体而言,物流产业集群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一般性特征和特殊性特征。一般性特征主要是指产业集群所具有的普遍性特征,如:具有明显的空间聚集性;具有分工专业化的特征;具有较强的根植性;具有创新网络特性。而特殊性特征主要是指物流产业集群衍生于现代物流业特性的独特经济特征,主要有以下四方面:(1)基于物流需求的“引致需求”特性,物流产业集群形成区域产业发展依赖特征;(2)基于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依附”与“引致需求”的特性,物流产业集群形成区位依赖特征;(3)基于现代物流业的“第三产业”的产业属性,物流产业集群形成需求集聚的特征;(4)基于物流产品差别化特性,物流集群形成企业间的竞合关系特征。

(二)企业间信任的相关研究

信任是在个体面临一个预期损失大于预期收益之不可预料事件时,所做的一个非理性的选择行为(Deutsch,1958)[3]。理性的行为主体在某种机制的作用下,面对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难以准确度量的情况时,会放弃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做出其他的选择,这种机制就是信任。信任机制使“理性经济人”产生利他的动机,从而改变经济个体之间交易的效率[2]。Thorelli(1986)、Dodgson(1993)、Boon&Holmes(1997)、Korczynski(2000)等国外学者曾对这一问题提出诸多观点[3]-[6](参见表1)。

纵观信任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文认为企业间的信任具有如下特征:相互性;风险性;预期性与依赖性;感染性;一贯性;双赢或多赢性;来源多元性。

二、物流产业集群声誉约束机制与单次交易“囚徒困境”的悖论

由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物流企业之间的单次交易往往会出现“囚徒困境”。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交易双方缺乏信任,互不相信对方有动力采取“合作”策略。但是,物流产业集群内的物流企业却能够在“声誉约束”机制作用下实现单次交易的“囚徒困境”悖论,达到集体效益最大化。物流产业集群声誉约束机制主要源于物流企业间的区位接近性,与空间散落分布相比,集群内信息传播的速度快、成本低,任何在交易中选择“不合作”策略的物流企业,在物流产业集群中比空间散落分布将更加容易被识别。一旦被识别,所有企业对其信誉产生疑虑,不再轻易与其发生交易行为,该企业将失去诸多交易机会。因此,“声誉约束”成为激励物流产业集群中单次交易合作行为的有效机制。

物流产业集群内单次交易中基于声誉约束机制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是:交易者A相信交易者B不会对自己进行欺骗的原因在于A知道B的欺诈行为虽然可以带来短期利益,但长期内会使它的声誉受损,而良好的声誉对于长期收益是至关重要的(Dasgupta,1988)[7],声誉受损将削弱其长期获利能力。基于此,物流产业集群声誉约束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参见图1):

图1 物流产业集群声誉机制与单次交易“囚徒困境”悖论

(一)基于交易契约的“个体性惩罚”机制

假设物流产业集群中A、B两家企业进行单次交易,当A企业采取合作策略时,若B对A实施欺诈行为,那么B将从投机行为中获取的利益将会高于两者合作时的收益。对于B这样的道德风险,A采取的最直接报复措施就是“个人惩罚机制”,其基本特征就是受害者本人对欺诈行为实施“冷酷策略”惩罚,即一旦B欺诈A,A将不再信任B,在未来不会再与B进行任何方式的合作与交易。由于这种“个人实施”机制只有在惩罚严厉和迅捷的前提下才能发生作用,因此这种机制通常只适用于频繁而长期的关系[8]。对于这种单次交易行为,如果A企业对B企业的惩罚仅止于此,那么若一次性投机行为所带来的利益足够大,B企业还是有可能受到短期利益的驱动对A进行欺诈行为。因此,“个体性惩罚”对于物流企业间信任关系的形成虽然具有一定的激励效果,但仍属于信任机制的一种弱机制。

(二)基于市场选择监督与市场竞争的集体惩罚机制

与个体性惩罚相比,基于市场选择监督与市场竞争的集体惩罚机制对于物流产业集群内的企业行为具有更强的约束力,是单次交易“囚徒困境”悖论形成的强机制之一。

市场选择监督机制是指A为了对B实施更加严格的惩罚,将会对B的欺诈行为在整个物流产业集群内进行传播,B实施欺诈行为的事件本身成为一种信息很快在集群内传递,从而降低物流产业集群内其他企业对于B的评价。基于市场竞争的集体惩罚机制是指物流产业集群中与B提供同样物流服务功能的其他竞争性物流企业,由于信息的透明性,他们发现B企业欺诈事件的成本很低[9],为了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一旦他们发现B企业的欺诈行为,就会有很强的动力将这一信息传播,物流需求方为了有效地规避企业交易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会被其他处于竞争状态的同类企业所替代。

因此,由于对一个企业的欺诈行为很有可能导致失去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机会,潜在损失巨大。由此可见,良好声誉记录是物流产业集群内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直接影响着物流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竞争力。

(三)对由“一次性交易”引致为“重复多次交易”的期望

对未来持续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的一种期待,也是产生信任的基础。物流产业集群中的物流企业,源于空间区位的接近性,很可能会产生如下的理性预期:若能够在一次性交易中,表现出充分的合作姿态;当合作方未来再有类似需求时,由于地理空间的接近使得合作方的搜寻成本很低,而且愉快的合作经验将使其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更具竞争力,双方很可能再次合作。依此类推,空间接近性的存在使得交易双方对未来持续性的合作关系充满期待,一次性交易很可能衍生为重复多次交易。并且,良好的声誉也将作为一种信号由合作方来传播,从而为其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的信任是可以传递的,如果乙把甲定义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伙伴,那乙对甲的这种信任可以传递给丙,减少丙对各种有关潜在的合作伙伴的筛选过程[10]。因此,基于这种期望物流企业很可能在一次性博弈中选择合作策略,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声誉。

(四)基于声誉“一贯性”的物流企业声誉自我增强机制

物流企业声誉的自我增强机制主要源于声誉的“一贯性”。物流产业集群内物流企业的声誉是依赖其所提供的物流服务和群体行为反映出来,为其他企业所感知,是基于过去一贯的守信行为所形成的。物流企业通过长期的守信行为,在物流产业集群内积累良好的声誉,就可能赢得更多的客户,就能以更低的成本与顾客、资源供应者、资金供应者等利益相关人进行交易。

声誉具有一贯性的典型特征,主要是指良好的声誉需要长时间的建设,但是其消失却是在一瞬间:物流产业集群中的某一物流企业和多家企业都有着良好的守信(合作)记录,建立了良好的声誉记录;若这一物流企业在某次交易中采用了欺诈行为,即使在此之前它都是值得信任的,这一次欺诈行为将由于物流产业集群内物流企业间的空间接近性而被广为传播,从而大大影响以前努力建设的良好声誉,在未来时期降低其他企业对其声誉的评价。因此,物流产业集群内的物流企业很可能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放弃一次性交易博弈中的投机行为,选择合作策略,继续维持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声誉。

上述四种机制共同构成的“声誉约束机制”是一种基于名誉的信任。物流产业集群中的物流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基于对“成本-收益”的权衡,会主动放弃一次性投机行为,转而追求由“良好的声誉记录”带来的长期利益,达成物流企业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统一,物流企业间单次交易也随之出现“囚徒困境”悖论。

三、物流产业集群信任机制形成的博弈论分析

多次交易是物流产业集群中物流企业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主要是由于物流产业集群中物流企业间的区位接近性,物流企业间信息非常透明,并且由于根植性会形成较好的情感纽带,企业间一旦产生交易关系就很容易衍生为多次交易。多次交易意味着多次博弈的过程,包括无限多次博弈和有限多次博弈两种情况。无限多次博弈是一种理想化的交易过程,物流企业基于对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的理性计算形成相互信任;对于有限多次博弈,在完全信息情况下不管重复交易多少次,只要是有限的,就不可能导致参与人的合作行为,而这一结果与经济现实并不相符,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利用KMRW模型来解释物流产业集群中企业间如何在有限多次博弈过程中建立相互信任。

(一)基于理性计算的无限次交易的信任机制

假设:(1)物流产业集群中的物流企业A、B之间具有无限多次重复性交易;(2)物流企业A、B都将使用“触发策略”(也称为“冷酷策略”),即从开始选择合作,一直到一方选择了背叛,然后永远选择背叛;(3)物流企业A、B之间单阶段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其中d>α>b>c;(4)由于是无限次博弈,所以考虑时间贴现因子δ。

如果某一物流企业在某期采取了背叛策略,它在当期将获得收益d,但是由于对方发现了它所采用的背叛行为,从而对其采取惩罚,从下一期开始永远采取背叛行为,两个物流企业只能各自获得收益b,所以它在使用背叛策略后的总收益为:

任何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都是微不足道的,物流企业都会有动力建立良好声誉,也会有积极性惩罚对方的背叛。因此,双方为了获得最大化的收益,“合作,合作”就会成为每一个阶段的均衡结果,物流产业集群内也会因此而形成稳固的信任关系。

(二)基于KMRW声誉模型的有限多次交易的信任机制

无限多次交易往往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物流产业集群中的物流企业间的交易关系更切合实际地描述应该是有限多次。在完全信息情况下,不论交易重复多少次,只要是有限多次,那么合作结果就不可能出现。按照博弈论关于信息的定义,我们认为在通过签订契约方式规范企业合作行为的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在博弈过程中信息是不完全的[11]。因此,能够证明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即使并非无限多次交易也可能导致合作行为的KMRW声誉模型,将成为阐释物流产业集群内有限多次交易中信任机制形成的有效理论工具。

KMRW定理通过将不完全信息引入了有限次重复博弈中,证明了参与人对其他参与人支付函数或者战略空间的不完全信息对均衡结果有重要影响,合作行为在有限次博弈中会出现,只要博弈重复次数足够长(没有必要是无限的)[12] 364。依据KMRW定理,在阶段重复囚徒博弈中,如果每个囚徒都有p>0的概率是非理性的(即只选择“针锋相对”或“冷酷策略”),如果足够大,那么存在一个

并且,非合作阶段的数量(T-T[,0])只与p有关而与T无关[12] 371-372。

依据KMRW声誉模型,对物流产业集群内通过有限多次交易形成信任的机理阐释如下:每个物流企业都并不确切地知道对方是“理性”或者“非理性”,但每个物流企业都清楚地知道:如果它选择合作策略就要冒着被其他合作伙伴出卖的风险;如果它选择“背叛”策略,就向合作方表明自己属于“理性局中人”,属于非合作型的,从而失去长期合作收益。因此,若重复交易的次数虽然有限但足够多,未来合作收益足够大,这时物流企业都希望尽量表现出“合作”策略,树立自己“合作”的形象,使对手相信自己是属于合作型的,从而获取长期交易收益。在交易刚开始就采取背叛策略对物流产业集群内的任何企业来讲都并非最优选择,因为从背叛中获取的短期收益难以弥补长期收益的损失,只有在交易快结束的时候,物流企业才会不顾长期树立的信誉采取背叛策略,希望能够通过“背叛”策略获取投机利益。由此可见,即使在有限次的重复交易中,只要对于参与人类型存在不确定性,物流产业集群中的物流企业基于长期利益的考虑,经过收益-成本权衡,也乐于表现出合作的行为,因此交易双方之间也可以建立起值得信赖的信任关系。

四、政策启示与建议

物流产业集群的发展是世界范围内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也是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必然路径。信任是物流产业集群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机制之一,这说明物流产业集群的发展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依靠外力的强制,而是靠市场机制作用形成的。因此,各级政府在推动物流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着重通过宏观调控与政策制定对物流产业集群的发展进行积极引导,充分发挥信任机制在物流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促进与激励物流产业集群中信任机制的形成,保障物流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基于对物流产业集群信任机制的相关理论分析,得到如下启示与政策建议:

第一,积极鼓励在物流产业集群内建立物流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对其给予相关的政策扶持,使其承担如下职能:对集群内物流企业的日常信用行为进行监督,接受工商企业及普通消费者对物流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的投诉,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惩处,定期公布物流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物流业协会发挥相关职能,使企业间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成本降低,任何采取“欺诈”行为的企业将更加容易被识别,从而强化集群内基于市场选择监督与市场竞争的集体惩罚机制,使得物流产业集群的声誉约束机制更加有效。

第二,应及早在物流产业集群内建立物流企业信用评定体系,完善物流产业集群的信用机制和诚信体系。由相关中介组织(可以是物流协会完成,也可由集群外部引进其他相关机构),负责制定物流信用标准,开展物流企业信誉记录与评定工作,定期通过相关渠道向外界披露物流企业信用的相关信息。这为交易方获取企业有关声誉的历史信息提供了便捷的途径,物流企业基于对良好声誉的一贯性维护以及对良好声誉商业价值的考虑将更加倾向于采取合作行为。由此可见,物流企业信用评定体系的建立为物流产业集群声誉约束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三,通过对物流产业集群信任机制形成的博弈分析可知,无论是完全信息还是非完全信息条件下,企业对于经营以及交易的长远预期,对于物流企业间合作行为的出现都十分重要,因此,应该鼓励物流产业集群内的物流企业采取长远的、战略性的经营策略,强化物流企业永续经营的信心,促使其基于长期利益的考虑,在交易中倾向于采取合作行为。

第四,加强对企业的诚信教育,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对物流企业进行信用道德宣传、教育,帮助物流企业树立和不断强化以信用为核心的经营意识和企业文化氛围,为物流产业集群信任机制的形成提供道德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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