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增长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中国1992-2002年税收增长个案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税收论文,个案论文,理论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了较高增长的态势,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特别是1998-2002年的5年间,在GDP增速较前五年,即1992-1997年相对下滑的情况下,我国税收收入却出现了数倍于GDP增长率的高增长现象。在1998-2002年间,我国税收弹性系数分别达到2.40、3.33、1.99、2.84和1.81,五年总税收弹性为2.84。也就是说,近五年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是GDP增长速度的近3倍。这一现象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高度关注,由此产生的争论和质疑时常见诸报端。问题大都集中在诸如1998-2002年税收增长是如何实现的,是否超常?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将会持续下去?这种税收的高增长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如何正确判断我国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以及是否应当采取减税措施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对于我国近年税收增长性质的判断,而且涉及税收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宏观税负适度水平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更将对未来我国财政税收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选取1992年为研究起点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一是1992年小平南巡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同时也使中国经济真正步入了市场化改革的快车道。将税收增长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置于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考察是本文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二是1992年是税收增长周期和税制改革形成的共同起点,以此为研究起点有利于全面考察税制改革过程和税收增长周期,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和把握税收增长的脉络,客观实际地剖析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使其研究结论更具说服力。
二、模型
本文对税收增长的研究是通过建立税收增长供需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的。所谓税收增长的供需模型是在传统税收增长模型的基础上,引入财政需求而形成的一个模型。该模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经济增长决定的税收增长供给能力;一是由政府财政行为与财政政策所决定的税收增长需要量。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会形成税收增长的均衡状态。因为该模型与一般理论意义上的市场供需模型具有形式上的类似特点,所以本文将其定义为税收增长供需模型。
(一)基本形态
若满足下述假设条件,则如图一:
1.宏观税负率近似于比例税率,并且在一段时间内不变;
2.税制覆盖国民经济全部或绝大部分部门,从面使GDP的增长可近似相当于税基增长;
3.税收征收能保证应收尽收;
4.政府行为具有预算最大化特征;
5.政府其他收入如费,国债可忽略不计。
其中△T表示税收增长,△GDP表示以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的经济增长;s为税收增长供给曲线,反映税收潜力与经济增长的关系,D为税收增长需求曲线,反映对应于一定经济增长,政府财政所需的税收收入增长。两条曲线的交点A为均衡点,反映在供给约束和需求刺激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均衡税收增长。
用数学公式表示是:
均衡条件:S=D=△T
(二)几种变型
通过对上述假设前提的适当修改,模型又会产生出多种变化型式。分析这些变化形态对于解释现实经济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财政需求增长模式
该模式的特点在于财政需求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的,而财政需求增长的不同速率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增长形状。在实行预算制度可灵活调整的情形下,其税收增长大致可用这种模式来解释(图二):当年的预算是根据预计的经济增长编制的,如果当年经济增长达不到预计水平,实际税收增长就会低于预算收入增长,实际收入少于财政支出,从而出现财政赤字;反之如果当年经济增长高于预计水平,尽管预算也会调增,但一般而言预算调整不会快于经济增长,此时即使经济高增长为税收增长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税务部门也只会以完成预算数额为目标,其按预算执行的客观结果就会使实际税收增长慢于经济增长。只有当实际经济增长与预测经济增长一致时,税收供应能力与预算收入要求相符,才能达到税收增长的均衡状态。
2.财政需求稳定模式(计划任务模式)
该模型的特点在于财政需求的增长是固定的,一般出现在依计划任务征税的情形中。由于税收任务通常是在政府财政部门与征税机关讨价还价、相互妥协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税收任务一旦下达往往难以变更,并且对于征税机关工作形成“钢性”。这时税收任务可能会压倒实际经济增长,成为决定实际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内(一年或是一个计划期),税收增长的曲线将呈现一个由税收任务所决定的固定增长的水平曲线形状(图三)。
3.财政需求逆向增长模式
该模式是指当政府采取逆经济形势而动的相机抉择财政政策时,财政需求会呈现出一种与前述情况大不相同的特征,即财政需求增长随着经济增长反而出现下降趋势,或者说逆经济增长而动。如果以增加财政支出为主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来恢复经济景气,而又不希望承担过重的财政赤字风险,那么政府就必须适当地增加税收,用以支持财政支出的大幅度增加。由此可知,即使税收增长与支出增长相同,对整个国民经济依然能产生“财政平衡增长的扩张效应”,也就是说扩张性财政政策并非排斥税收的适当上升。在符合一定的假设条件时(以支出调整为主的相机抉择财政政策),财政需求与税收供给呈现相反的变动趋势,一方面是经济增长放缓制约税收增长,另一方面是扩张性财政政策构成对税收增长的压力,其结果很可能是需求动力压倒供给约束,从而出现经济萧条时税收反而快速增长的悖理及其两者之间的关系。
三、理论框架和假设
(一)影响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
1.税收供给决定因素
(1)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方式决定经济增长的质和量,而经济增长质量的优劣又将决定税源的多与寡。外延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往往对应着低效益、低增值的增长,而内涵集约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往往对应着高效、高增值的增长。同样速度的高增值经济增长要比低增值经济增长能提供更多的税源。
(2)税收覆盖范围
如果税制所能覆盖的范围不够全面,有部分的经济增长没有进入税基,这部分经济增长自然不能为税收增长做出贡献,形成税收漏出。在一定的经济增长条件下,这种税收漏出越多,税收增长相应也就会变慢。税收覆盖范围主要取决于一国税制的完善程度。税制越完善,税收覆盖范围大,税收漏出少,经济增长越能充分反映为税收增长。
(3)税制的累进化程度
税制的累进化程度越高,当经济增长速度提高时就能提取更多的税收,税收增长就越快。宏观税率的高低,通常是由税制安排和税收结构所决定,在全部税收中具有累进性的所得税比重大,税制的累进程度就高,累退性的定额税比重大,税制的累进程度就差。税制的累进化程度与经济增长之间显然存在着正相关关系。
(4)税收征管能力
经济决定税收是税收的基本原理。经济增长只是提供了可供课税的税源,对这些税源是否课税、哪些应当课税、如何课税、课什么税、课征多少由税法制度决定,而最后能实现多少税收收入的入库,则由税收征管决定。不经过这一系列的步骤,无法想象税收会自动从经济中产生。因此,实际工作中人们可以将此原理进一步理解为经济决定税源,制度决定税基和税额,征管决定收入。
2.税收需求决定因素
(1)财政政策类型
财政政策类型对于税收需求的不同,深刻影响着税收增长的规模和速度。即使是同一类型的财政政策本身对于税收需求也是不同的。当一项财政政策中既包含税收政策,又包含支出政策,并且两类政策对税收增长的作用方向不同时,其最终结果往往具有不确定性。譬如扩张性财政政策中既有减税措施,又有扩张支出措施,前者使税收减少,后者要求税收增加,其结果既可能是税收下降,也可能是税收增长。
(2)税收计划任务
税收计划任务通常表现为预算中的税收收入数,实际上两者都是对未来一年内税收收入的预期(计划)。在我国税收任务被赋予了中央集权的权威性,成为调控宏观经济最直接的政策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政府往往习惯采取直接变更税收任务的办法,而不是进行程序上较为复杂的预算调整。由于在制定税收任务时已经确定了相应的财政支出计划。一旦税收任务不能完成,政府不仅面临着预期之外的巨大赤字压力,还必须迅速筹集资金以弥补财政缺口,调节不当会对国民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中国,税收任务被赋予很高的权威性加以保障,完成税收任务的需求压力甚至可能压倒税收供给能力的限制,成为决定实际税收增长的首要力量。
(3)分税制
分税制实质上是在适度分权基础上使各级政府责权一致的一种财政体制安排。在事权划分基础上,划分各级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做到责权明确统一。通过分税制改革,中央以适当向地方分权为代价,重新划分财力来扭转中央责任不断加大,财力却每况愈下的尴尬局面。然而,现实的问题在于,现阶段中国的财力有限并存在着较大的财政缺口,如果说原来财政缺口还集中反映在中央一级财政,那么主要分税制的结果使得财政缺口问题迅速扩散到各级政府。很快不少地方基层政府发现,尽管自己的财权增加了,但责任增加得更快。从表一不难看出,分税制之后地方政府的财权并没有能和事权对应起来,甚至地方财政的缺口还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由于地方政府不能以财政赤字或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财政支出压力只能全数转为对税收的渴求。分税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对税收增长的需求激励不仅强劲而且稳定。
表一:中央及地方财政收支比例
注:1.中央、地方财政收入及支出均为本级收入。
2.财政收入部分不包括国内外债务收入;支出部分不包括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利用国外借款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3.资料来源: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
(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构成我国税收需求的又一个制度性因素。从一般性转移支付来看,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最主要表现为税收返还,即中央以1993年地方上解增值税和消费税为基数,基数全部返还地方,新增的两税按3:7比例在地方与中央间分成,属于地方的部分返还给地方。很明显,这种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与税收收入挂钩的,只有两税收入增长了。相应税收返还才会增长,由此形成了富省转移多,穷省转移少的独特现象。
从专项转移支付来看,由于目前我国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绝大部分要求地方有配套资金,才可能从中央获得专项资金拨付。这种专项转移支付与地方税收增长挂钩的运行机制,同样转化成为对税收需求的渴望。有的省仅满足配套项目的支出,就已超过可支配财力。
(二)模型假设
1.1992-1996年我国税收增长的模型假设:供给主导
1992-1996年影响税收增长的各种因素主要呈现以下特征:(1)粗放型的经济增长。(2)处于过渡阶段的税制改革。(3)能力有限的税收征管。(4)适度偏紧的财政政策。(5)迅速膨胀的非规范政府收入。(6)税收优惠和减免失控问题。
在此期间,税收供给方面由于税制的过渡性色彩,征收能力有限,减免过多以及收费的挤占,受到较强约束;而税收需求方面则由于偏紧的财政政策和其他收入增长,对于税收需求的动力相对较弱,由此形成这一时期经济高增长下的税收相对低增长。如图,由于上述因素,税收增长的供给达不到S′充分的水平,而只能停留在明显偏低的S水平。同时,税收需求处于稳定增长态势,即表现为图中D水平线。在供需均衡点A左边,供给约束占据主导地位,A右边需求动力不足占主导,其结果均表现为实际税收增长低于实际经济增长所提供的税收潜在增长率,从而形成较低的税收增长弹性。
2.1997-2002年我国税收增长的模型假设:需求主导
与1992-1996年相比,1997-2002年间影响税收增长的因素发生了如下的巨大变化:
(1)新税制优势的充分发挥
(2)税收征管能力的显著提升
(3)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
(4)分税制、转移支付制度等制度因素的凸现
1997年至2002年间中国税收的逆势高增长呈现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税收增长主要以财政需求刺激为动力;二是税收增长形势发展变化以经济增长放缓为拐点。前者表明,在近年来的税收高速增长中,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等成为影响税收需求的主导因素,从而形成供需平衡中税收增长的需求方压倒供给方的税收增长格局。后者则表明,在经济增长放缓形势下,中国政府启动的以支出扩张为核心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使财政需求相对于经济发展,呈现出逆向而动趋势,并形成中国税收增长数倍于GDP增长的客观结果。
图中S′和D′为1991-1996年间中国税收增长的供需曲线表明:1997年后,由于税制与税收征收方面积极因素的影响,税收增长的供给约束线从S′上升到S,同时财政政策、财税体制以及税费改革等因素使税收增长曲线上移,并且呈现出财政需求逆向增长模式的形态,即由接近水平的D′上升为向右下倾斜的D。该模型的均衡水平点A低于原均衡点A′对应的经济增长水平。
3.1992-2002年我国整体税收增长的模型假设:稳定增长
对1992-2002年整个期间的税收增长,可以概括为以下特点:第一、制约税收增长的税收供给方面主要的因素不是经济增长率,而是税制完善程度和税收征管能力;第二、无论从宏观经济调控或者是政治需要角度,税收的稳定是政府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第三、税收关系中主要还是政府本身的诉求起主导,而不完全是整个社会经济关系及其变动的反映。因此而形成了10年间税收相对稳定的增长局面,尤其是与经济增长相对较大的波动而言,税收增长变动的敏感性明显不足,即经济高增长时税收相对低增长,而经济低增长时税收相对高增长。
四、实证检验
前面本文提出的我国税收增长的三个假设模型,从理论上解释了1992-2002年间我国税收增长的三种主要形态及其成因。但假设模型的描述在多大程度上与实际税收增长情况相吻合,需要实际经济运行数据的检验和支持。
(一)全部样本回归
根据表二的数据,我们对1992-2002年中国经济增长率(X)和税收增长率(Y)的11个样本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其结果为:(见图九)
Y=0.14+0.22*X
(t值)5.16 1.25;=0.21
表二: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
说明:1.表中税收收入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2002——中国历年各项税收收入统计(1950-2001)》,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摘要2002——中国2001年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统计》,2002年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国内生产总值和税收收入都采用了名义值,即不剔除物价变动影响,也不进行指数化调整。
3.本表都是按当年价格计算。
由此看出,如果用一个线性模型拟合10年数据的结果表明:(1)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很差(R平方的数值很小);(2)经济增长率对税收增长率的影响不大(x系数的参数估计仅有0.22,而且t值不理想);(3)税收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常数(常数项的参数估计性质良好且很大,14%的基数贡献了绝大部分的税收增长率)。这个回归的结果表明中国税收增长更接近于固定增长的税收计划任务模型所描述的情形,而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不大。前述税收稳定增长的假设得到一定程度的验证。
(二)分部样本回归
数据显示,我国1997年前后的税收弹性发生显著变化,即从低于1的水平迅速跃升到2以上,并在一段时间内稳定保持在2左右水平。将1992-1996年和1997-2002年区间的数据分别进行回归分析。其结果如下:(见图十)
92-96年:Y=0.027+0.608*X
t值 0.22 1.34;R2=0.376
97-02年:Y=0.082+13*X
t值 1.66 1.67;R2=0.413
可见,分开拟合后尽管样本数下降,但拟合的性质变好,R平方的数值有明显的上升。尤为重要的是,分开拟合后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重要影响显现,X系数的参数估计较大(0.6和1.13),表明经济增长率的变化能鲜明地引起税收增长的变化。而且也证实了这一点:1997年前后的中国税收增长遵循着不同的发展趋势,其原因在于影响税收增长的非经济增长因素发生了改变,这些变化的因素除了影响经济增长转化为税收增长的系数(0.6-1.13)之外,更主要的是使得税收增长的基数发生显著变化(2.7%-8.2%)。在需求因素超过供给能力成为近年来税收增长的主要方面这一点上,假设模型得到了实证检验的支持。
五、结论
●经济因素。尽管1992-2002年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吻合,但不能据此否定我国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依然起决定作用。从图八可以看到,税收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有着类似的变化趋势,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显著的线性相关性。经济增长决定税收增长的规律可以得到充分验证。
●制度创新因素。税制改革促进税收增长存在着一个明显的滞后期。1994年税制改革积蓄的收入增长能量在1997年后得以释放,体现为增长基数的上升(减少存量经济的税收流失)和经济增长转化为税收增长系数的提高(从增量经济汲取税收的能力提高)。
●政策因素。1992-2002年间税收增长形势和财政政策的变化有着非常契合的关系,在采取紧缩型财政政策时期税收增长相对经济增长较低,而在积极财政政策时期税收增长相对经济增长偏高,两者甚至在拐点的时间上基本一致,即出现在1998年前后,如果没有积极财政政策的出台,税收在经济增长和税制改革的促进下,也许仍然会进行恢复性增长,但如现实那般的爆发式增长恐怕是很难想象的。
●预算制度的调整。我国目前实行的一年一预算一决算的体制是将长期的财政稳定变成每一年度的财政稳定,缺乏对当年经济波动的适应性。未来我国预算制度改革可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如德国的预算制度由五年的财政计划和当年的财政预算构成。当年的财政预算必须以五年的财政计划为依据,或者说当年的财政预算只是五年财政计划中一个单列的年度计划。五年的财政计划是一个滚动式的,逐年修改。这种安排既能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长期平衡,又允许单一年度的财政收支根据当年的经济情况进行调整,较好地平衡了税收增长的稳定和弹性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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