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一体化研究——中国内外贸一体化的实践、目标与政策建议(下)——对流通组织形式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贸论文,组织形式论文,目标论文,建议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刊编辑部
天客隆公司进军澳门市场的考虑是:改革开放以来,内地商品质量不断改善,澳门居 民北上消费成风,对内地商品的消费需求及对内地商品的接受程度大大提升;另一方面 ,澳门将成为该公司海外配送中心,深圳、广州及珠海等沿海城市优质商品可以通过澳 门扩展到其他海外市场,同时,澳门也可以成为引入其他国家和地区商品的渠道。公司 澳门海外中心将成为南北方、国内外大物流的流转中心,为俄罗斯、匈牙利等海外市场 统一供货,减少公司采购成本。
北京超市发天客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进军海外市场,是建立在自身发展和在国内市场 发展的基础上。该公司是由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于2001年12月18日合并组建的,总资产8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7000多人,拥有仓储 式大卖场、大型综合超市、食品超市、便利店4种经营业态。目前跨国、跨省、跨区域 的连锁店发展到109家,网点遍布北京市各区县,并辐射河北、内蒙、黑龙江等省市。 建有近6万多平方米的主配商品及果菜、生鲜、速冻专业化配送中心。
面对入世,公司积极参加市场竞争,逐步形成三个利润中心,即本市连锁超市利润中 心、外省市超市利润中心、海外超市利润中心。同时,形成两个融资中心,即国内上市 和海外上市。并以“创造国内零售市场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的名牌连锁公司”为目标, 实施创新战略,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亲情的服务方式及卓越的企业文 化,通过资本运作方式寻求发展机遇。公司于2001年12月通过了ISO9000(2000版)标准 质量体系认证,为国内、国际双重认证证书,同年实现销售额26亿元,被中国连锁经营 协会排名为全国连锁百强第15位。
我国零售业长期处于封闭状态,长期脱离国际市场,使零售企业自身滋长了满足国内 市场经营的惰性及对国内市场的依赖性。相当一部分零售企业对零售业的国际化经营认 识不足,特别是受体制的约束,缺乏发展开放型、国际化零售企业的积极性。北京超市 发天客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进军海外市场,虽然只是刚刚起步,但意义重大,影响不同 凡响。
二、中国内外贸一体化:流通组织发展目标与政策建议
(一)我国内外贸一体化:流通组织发展的目标
面对当前所处的国际国内经济贸易环境,我国十分需要通过企业的相对集中化和集团 化,以构造内外贸一体化的流通组织形式,使其能有足够的竞争力参与国际竞争,分享 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有足够的实力与大举进入的国外跨国公司相抗衡,牢固地占领国 内市场,并能克服我国目前经营组织散小、外贸和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以及能起到政 府对内外贸微观调控作用点和传导点的作用。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考虑选择以下几种组织形式来构造我国内外 贸一体化经营企业,作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主体力量。①发展一批以贸易为主业 、兼具多种功能的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的综合商社或综合贸易公司,使之成为 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重要主体。②结合工业实行“大集团”战略,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 品为龙头,加快发展一批以工业为龙头,工贸结合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 跨国公司,在增强其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实行跨国经营。③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 ,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逐步形成一批有竞争实力的连锁零售 企业集团,实行国际化经营。
通过上述方面的努力,争取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一批以综合商社(综合贸易公司 )、工业型跨国公司和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集团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主体,以众多中小 企业为辅助的格局,基本实现我国流通组织形式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二)发展我国综合商社的构想与建议
目前世界上成功地创建和试验创建综合商社的国家和地区有近10个。除日本外,韩国 、土耳其、巴西、美国、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是20世纪70年代 中期以后开始组建的,而且,除日本、美国外,都是新兴工业化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我国目前情况与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建议继续试验、发展综合商社或综合贸易公司。
中国综合商社的试验和发展应坚持高起点、规范化、少而精、不图虚名、务求实效、 试点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制定规范化的综合商社标准,并辅以配套的支持政策的政府 推进模式。
1.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建和发展综合商社
综合商社是一种经济组织,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和日、韩综合商社的经验,宜采用企 业集团作为综合商社这种经济组织的载体进行运作。从理论上讲,这种企业集团的来源 有三种形式:一是以贸易性企业为基础,在现有贸易性企业的基础上,联合生产性企业 和金融性企业,完善其产业功能与金融功能,逐渐发展成具有基本功能的综合商社;二 是以生产性企业为基础,在现有生产企业贸易部门的基础上,联合贸易性企业和金融性 企业,逐步完善其贸易功能和金融功能而发展成为综合商社;三是以金融性企业为基础 ,在现有金融性企业贸易部门的基础上,联合生产性企业和贸易性企业逐步完善其贸易 功能而发展成综合商社。但在具体操作上,根据我国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来 看,第一种形式较为合适。而在这种形式中,又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以专业外贸企业为 基础来形成;另一种是以内贸企业为基础来形成。如果从这两种贸易性企业已有的优势 (如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海外经营网络、经营渠道与客户关系等)来比较,考虑到综 合商社的跨国经营,还是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成中国的综合商社为宜。1995年国务 院批准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进行综合商社试点是恰当的。
2.发展和完善所欠缺的功能:国内贸易功能、产业功能和金融功能
中国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成的综合商社,与典型模式的日本综合商社相比,无论 在本质特征还是功能体系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因而其功能还需大力发展与完善,才能 促进综合商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1)调整贸易结构,发展国内贸易业务。在我国,由于长期内外贸分割的体制局限,使 在专业外贸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合商社的国内贸易业务十分薄弱。根据国际经验, 综合商社的发展是以国内贸易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业务是国内贸易活动的延伸,国内贸 易在综合商社的贸易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中国综合商社的发展也离不开国内贸易这 一赖以发展的基础,需要调整和优化其贸易结构,在进一步发展进出口贸易和国际贸易 的同时,建立起国内市场的贸易网络,发展国内贸易业务。综合商社发展国内贸易业务 、实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内贸准入问题。政府应给予其内贸准入 权。可以采取的办法有两条:一是对目前仍实行专营体制、国内市场准入仍很严格的一 些重要工业物资和生产资料,如化肥、原油、成品油、农药、农膜等,可以在国家进口 配额中切一块给综合商社内销,使其在起步阶段就有一个内外贸经营统一的基础,也可 使国内市场上开展一些竞争。二是允许综合商社通过组建股份制联合公司的形式,对某 些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进行内外贸的统一经营。不过,这两种办法只是现阶段的权宜之 计。从综合商社长远发展目标来看,就还要求对其彻底放开国内市场,在国内市场上的 经营业务不受准入权的限制。
(2)组建贸工联合体,发展自己的实业基础。综合商社是贸易为主体的跨国企业组织形 式,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在生产领域的广泛参与和渗透,已使综合商社和产业集团密 切地结合起来,这是当代综合商社发展的趋势。实践证明,没有实业为基础的综合商社 是没有生命力的。中国以专业外贸企业为基础组建起来的综合商社,更应走贸工联合的 道路,发展自己的实业基础。
①通过为生产企业、国内供货商提供海外营销、金融支持、信息、组织与协调等多方 面的综合化服务,采取合作的方式,建立稳定的贸工代理关系,形成工贸联合体。②发 挥贸易的龙头优势,利用其较强的筹融资及金融支持能力,引进国外资金,积极参与我 国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逐步建立起贸易与工业紧密结合的资产纽带关系,形成较为紧 密的贸工联合体。③善于把握时机,选择适当的方式,以较低的成本对与发挥自身贸易 主导作用有关的国内外生产企业进行兼并与收购,以奠定实业基础。④扩大对中小生产 企业服务的比重,开拓与中小企业的贸易合作关系,逐步成为中小企业出口代理的“窗 口”。
(3)扩大筹融资能力,形成和发展综合商社的金融功能。金融功能是综合商社以巨大的 筹融资能力为基础,以广泛的金融服务为手段,建立起贸易、产业、金融相互联系发展 的一种金融运作机制,是连接综合商社各种功能的纽带。从日韩两国情况来看,综合商 社的运作和发展必须有金融功能的支撑,没有金融功能就没有综合商社的存在和发展。 依靠巨额融资贷款来做贸易是任何国家综合商社都遵守的一条规律,而且产业资本、商 业资本、金融资本的融合,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政府应对综合商社金融功能的形 成和发展给予必要的支持。可分两步走:
第一步,在现行金融体制框架内,形成综合商社金融功能的基础。①在综合商社试点 企业现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允许适当扩大经营范围,使之能适应综合商社金融功能的 形成与作用的发挥。②政府政策性金融支持。如政策性银行对综合商社贸易发展、产业 形成方面的资金支持,政府贷款的支持,商社对外担保指标的扩大等。③允许综合商社 利用直接金融筹集与商社金融功能相适应的资金,如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股票在国内 外上市等。④在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方面,允许综合商社组建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综合金融公司等多种形式和多种功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步,与金融体制改革同步,创建综合商社金融形式,如允许综合商社与银行相互 持股,或合资兴办银行,或自办银行,作为综合商社金融功能实现的载体。
(三)培育和发展一批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经营的工业型跨国公司需要建立政府支持体系
我国的优势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发展跨国经营,要靠企业自身的努力,特别是需要 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 际竞争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经营的跨国公司,则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植,创造良好的政 策环境。
1.为企业指好方向
要实施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的战略,就需要妥善处理好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与企业 微观目标之间的关系,使两者找到很好的结合点,既符合企业的利益,又符合国家的要 求。为此,政府应抓紧制定实施“走出去”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境外的资源开 发、加工贸易等专项规划;制定动态的境外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和区位选择指导目录, 为企业指好方向,使企业避免盲目向外发展,引导企业积极而又稳妥地参加国际市场竞 争,不断拓展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经营的进程。
2.完善促进政策和措施
政府在引导企业用好境外带料加工装配、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及中小企业国际市 场开拓资金等现有鼓励政策的同时,要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深化财政、金融和外贸体制 改革,抓紧制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各种新的优惠促进措施,如财政政策中的所 得税减免、海外投资损失准备金减免和出口贡献企业特别补贴退税等。充分发挥商业贷 款、优惠贷款、无息贷款和发展援助的作用,鼓励企业带资承包,在境外承揽大项目, 促进扩大出口。目前国家出口信贷规模有限,贷款利率高,还贷周期短,政策性保险规 模较小。因此,要研究探讨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在国 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利用国际商业贷款,增加资本金。要改变“奖入限出”的外汇平衡 思想和严格限制外汇流出的管理办法,适度放宽境外投资用汇限制,以利于大型优势企 业的境外投资活动。
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健康、稳定发展。建立以外汇、税收和国有资产安全为核心的符 合我国国情的监管体制。严格税收管理和外汇管理,建立年审制度。国内投资主体要建 立对境外机构负责人在资金调拨、境外融资、股权和其他权益的转让、再投资及担保等 方面的权力制约机制,制定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信息和政策服务,引导企业选准市场和项目。外经贸部门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 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提高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向企业提供境外经营环境 、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信等信息。发挥驻外经贸机构、各行业商会和 各类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财务、知识产权和认证等方面的服务。 加强政策培训和人才队伍的建设,帮助企业培养一支能够开展跨国经营的高水平企业家 和管理人员队伍。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废除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行政审批,减少审批内容,简化和 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适度扩大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权限。加强与有关 部门合作,简化人员出入境手续,在贷款、保险、担保、外汇、退税以及境外施工设备 、生活物资和带动的出口商品在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提供便利。
4.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涉及复杂的法律保障问题。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既 包括创造国内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我国优势企业的形成和扩张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涉 及国际关系的法律和协定,如境外投资法、境外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 还包括健全鼓励性法律法规,促进境外投资的发展;完善管制性法律规范,规范境外投 资健康稳步发展,依法加强企业境外投资的监督管理等。
(四)对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分析与建议
1.我国零售企业已初步具备国际化经营的基础和条件
(1)涌现一批初步具有国际化经营基础和竞争力的连锁零售企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 是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和推进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形式以来,我国零售企业获得长足的 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前后,在与外国大型零售商的激烈竞争中,涌现一批具有一定竞 争力、成长性好的连锁零售企业。据对2002年全国零售连锁企业的调查显示,增长快的 企业多为食品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新型百货店等现代零售业态,30家连锁企 业的店铺总数为8988家,比2001年增长53.22%;销售额为1780.38亿元,比2001年增长4 3.43%,是同期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8.8%的近5倍。在连锁企业30强中,上海华 联集团公司以1541个连锁店铺214.73亿元连锁经营销售额名列首位,其店铺数和销售额 分别比2001年增长47.89%和52.51%。名列全国第2至第5位的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商场集团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销售额都在10 0亿元以上,分别实现了183.3亿元、127.9亿元、108.96亿元和103亿元的销售业绩。上 海联华超市公司还将在2008年前投入100亿元使网点发展到8000家,实现年销售额800亿 元;同时通过合理的并购重组,加快特许加盟步伐;在竞争范围上,将从原来的上海、 浙江为主的地区性公司转变为全国性公司。北京王府井百货公司正从单体的百货店向规 模经营的百货连锁企业发展,目前已在北京、广州、成都、武汉等地拥有多家企业,预 计到2005年,将拥有20家以上的大型商场,同时营业额将会大幅度增长。这些连锁零售 企业掌握了现代零售企业管理的方法,积累了丰富的应对市场竞争的经验,具有国际化 经营的基础,已成为中国零售领域中的中坚和未来国际化经营的龙头企业。
(2)有较完善和发达的供应链。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品加工和供应基地,产品价廉 物美。我国连锁零售企业依靠多年的积累和优胜劣汰已能够在以市场为主导的供应链中 引导生产商和供应商,紧密、系统、高效的供应链正逐步形成。这是我国零售企业国际 化经营的有利条件。
(3)国际经济环境的宽松和成熟。WTO的成立和地区性自由贸易协定的出台,使得多国 贸易壁垒和投资障碍逐渐减少,对国际投资的管理和限制逐步放宽,这有利于跨国投资 和采购。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在承担逐步放开国内市场义务的同时,也有了在互相对 等的其他WTO成员国进行贸易、投资的权利,这为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机遇。
2.建议
走出国门参与国际零售业的竞争是我国零售企业的出路和必然选择,也是实现零售商 业现代化,融入国际零售业主流格局的必由之路。但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刚起步, 对于跨国经营缺乏经验和制度环境,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本国实际,采取正确 的政策和对策。
①在商务部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目标和任 务,确定国际化经营企业身份认证制度,确定对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投资的规模和渠 道,并实行综合管理。②进入方式以合资经营方式为主。这种投资方式不仅适合进入不 准许外商独资经营的国家和地区,而且可以使企业减少投入资金,以有限的自有资金, 尽量扩大投资规模;有利于弥补我国零售企业国际化经营经验不足,消除因对当地市场 及法律法规等方面不了解而产生的进入障碍;有利于吸收和利用合资方的其他经营资源 ,包括管理技术、营销技能、信息和渠道,以及同政府、银行的关系等。③区位选择起 步阶段应集中在亚太经济发展状况较有市场潜力、与我国政治经济关系稳定的发展中国 家。实施国际化经营前,企业应充分了解当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政治和法律 环境,慎重决策。④加快相关经济立法,为国际化经营的零售企业提供制度保障。⑤加 快国际化经营人才的培养,并推行人才本土化战略,逐步使用当地员工和管理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