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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结合我国“十二五”期间推动城市化进程的相关理念,它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层次,用来解决城市发展基础上的长期规划问题,并且通过大量项目的积累、分析和归纳,促使人们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本文的研究内容以规划环评为基础,分别针对其在城市规划和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展开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城市规划;生态城市;应用研究
引言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当前一项具有前瞻性的工作,在推动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解决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中的规划问题,通过对过去项目的总结、统计与分析,制定出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的科学方案。从而使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衡发展,达到最大化。我国的城市环评工作开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近年来得到了逐步的发展完善,并形成了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仅能够合理调整城市的布局,还可以减少开发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对当前生态化的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外被称作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在战略层次上的应用。它通过对政府部门的战略决策行为,以及可供选择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和综合性的评价,为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规划等提供环境信息上的技术支持,以避免或尽可能降低由于决策失误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评价由20世纪70年代中期发展至今,正逐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接受。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针对建设项目。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开展战略环境评价的重要性在我国逐渐得到认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简称《环评法》,下同)第一章第二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可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 , 即在规划的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提出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2003年9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见,《环评法》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确立为立法目的,通过对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拓宽、层次的延伸、程序的完善,从项目层次延伸到规划层次,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环境管理从“末端控制”向源头控制和全过程控制方向发展。《环评法》鼓励公众广泛参与 , 并为生态城市等先进理念融入各种规划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发展方向的重大转变。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2.1 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政府做为城市规划的主导者,承担着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与城市不断向前的发展进程不同的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间断的,并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这说明规划环保部门也应当参与到城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当中去,对具体工作中进行监督指导。规划环评编制体系具有临时性,是无法给出具体工作时间的,并会影响到规划工作进行修改完善的程序。所以,城市规划之后的规划环评工作程序,应当是建立在特定时间内进行的,进而形成体系构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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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提高规划环评质量
环境影响评价十分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利益、政府政绩等。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环评就变成了相关部门“自编自评”的工作,不能客观反映出规划环境方面的问题,评价的结果也不依据客观发生的事实,起不到对城市规划方面的促进作用。因此,提高当前城市规划环评工作的质量非常重要,这要求规划环评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并有一个合格的评价体系,以方便其接受社会监督。
2.3落实规划环评工作制度
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是在城市规划进行后进行的检查、分析与评测方法。简单的说,是对城市规划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分析,根据有效的结果进行测验。它的意义并不只是一份规划环评的文件,而是在之后的工作中,环保部门根据这一份工作报告进跟踪监督,针对规划环评中的相关问题安排人员进行协调调查,解决在城市固话中的环境问题,缓解给城市带来的环境污染。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的研究
“生态城市”是未来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以实现人类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融合、融洽为目的,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特征。笔者在针对生态城市建设中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的功能研究,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3.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的作用,虽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经纳入了“环评法”,但是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国家环保部自2005年开始进行《规划环评条例》的立法工作,但是至今尚未出台。因为没有立法保障的前提下,环保主管部门及环评机构职能以“建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由法定的规划审批机关而不是环保部门来觉得是否合理、是否通过等,因此建立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便于对相关责任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证。
3.2 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
当前我国规划环境评价工作上的方法和技术,尚且处于初期的研究、探索阶段,实际工作时主要是以传统经验和对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借鉴,目前尚无通用成熟的技术方法、评价指标及体系等。这使得在实践过程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实际开发建设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大对规划环境评价技术的人才和科技的投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立专门机构,进行专业研究,从而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制定相对完整和详细的技术方法、评价指标及体系等。
3.3 建立完善的人才体系
要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重中之重。只有建立专业的人才培训机制,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责任感,针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其业务能力。另外培训方式的改进和授课模式的改变,对人才的培养工作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结束语
生态城市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间的联系密切,一个合理的城市规划,能够确保生态建设顺利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不仅是对单一项目进行评价,而是立足于整个城市规划的过程,综合进行环境因素的考虑。是建设生态城市的有效管理手段,能够顺利确保生态城市建设的早日实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基于有效的城市指标,给生态城市建设者提供有效的环境信息和环境影响状况,给出一个科学的环境保护体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开展,从法律层面上给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吴静. 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促进生态城市建设[J].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06(04).
[2] 董家华,包存宽,黄鹤,舒廷飞. 土地生态适宜性分析在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J].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06(06).
论文作者:何嘉伟1,刘甜甜2,李金萍3,李西祥4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0
标签:环境论文; 评价论文; 工作论文; 环评论文; 城市论文; 生态论文; 城市规划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