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官”理论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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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如淳、颜师古注文的辨误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小序云: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又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这段文字长期以来屡屡为学人所征引,成为研究中国小说起源、早期小说观念的重要资料,而其中的“稗官”一词,更演变为后世小说的代名词。但遗憾的是,对“稗官”的解释迄今仍无定论。由于现在可以见到的“稗官”材料仅存于《汉书·艺文志》,因此,今人对该词的理解,基本上依赖于三国魏如淳和唐颜师古的两段注文,然而,根据我们的研究,这两段注文均有着一定程度的错误,下面试为析之。

1.如淳注云:“《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语,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今世亦谓偶语为稗”,此注后几句未说明出处,不免有臆测之嫌,余嘉锡先生《小说家出于稗官说》(以下简称《余文》)、周椤伽先生《稗官考》(以下简称《周文》)(注:两文分别载于:《余嘉锡文史论集》,岳麓书社1997年版;《古典文学论丛》第三辑,齐鲁书社1982版。)均判其为“望文生义”,可谓一针见血。事实上,经我们仔细检查,注文所谓“《九章》‘细米为稗’”云云,也是如淳杜撰出来的,《九章》根本没有“细米为稗”之语,《九章算术》卷二“粟米”载:

粟率五十,粝米三十,粺米二十七,糳米二十四,御米二十一。晋刘徽注曰:“《诗大雅》郑笺云:米之率,粝十粺九糳八侍御七。疏云:《九章》粟米之法,粟率五十,粝米三十,粺二十七,糳二十四,御二十一。言粟五升为粝米三升,已下则米渐绌,故数益少。今考záo鑿糳,古多通用。”(注:丛书集成本第1263册。)

很明显,这里的“粝”、“粺”、“粝”、“御”等字,乃是稻谷经过不同程度加工之后的米之名称。大概因为粺米是其中较为精细的一种,而“粺”、“稗”又同从“卑”声,故如淳自己推出了“细米为稗”的结论。不过,“粺”与“稗”虽然同声,其义却有差别:《说文解字》“米”部载:“毇,毇也,从米卑声”;“禾”部载:“稗,禾别也,从禾卑声。琅邪有稗县”,许慎在编排《说文解字》时,有着十分严格的体例,即将同一边旁、具有相近意思的字排在一起,“粺”与“稗”分属不同的部首,表明两字意思有区别。晋杜预称“稗”为“草之似谷者”(注:见《左传·定公十年》“若其不具,用秕稗也”杜预集解。);清段玉裁注“稗”为“禾类而别于禾也”,十分准确。笔者家乡江苏省常熟市,民间犹呼形似稻苗的草为“稗”(音[ba]),称芟除此草的农活为“拔稗”。如淳释“稗”为细碎之义,这对后人理解“稗官”产生了不小的误导作用,就连博学的颜师古也未能幸免。

2.颜师古注云:“稗官,小官。《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什三,是也。”颜将“稗”释为“小”,一方面显然是受了如淳“细米为稗”的影响,另一方面盖源于《广雅》,《广雅》卷二“释诂”说:“稗,小也。”但是,《广雅》乃三国魏张揖所撰,书名首见于《旧唐书·经籍志》,颜师古以“稗”的后出之义来训西汉文献中“稗官”,其结论的准确性便值得怀疑。我们查阅了原燕京大学所编的先秦两汉文献引得,找到了六个使用“稗”字的例句:

《左传·定公十年》载孔子言:“飨而既具,是弃礼也。若其不具,用秕稗也。用秕稗辱君,弃礼名恶,子盍图之?”晋杜预集解:“秕,谷不成者。稗,草之似谷者。言享不具礼,秽薄若秕稗。”

《庄子·知北游》云:“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

《孟子·告子上》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

《盐铁论·散不足》云:“古者燔黍食稗而豚以相飨。”

《论衡·感虚篇》云:“建武三十一年,陈留雨谷,谷下蔽地。案视谷形,若茨而黑,有似于稗实。”

《论衡·谈天》云:“在东南隅名曰赤县神州,复更有八州,每一州者四海环之,名曰稗海。”

前五例中的“稗”字,皆用“稗”之本义,即稗草;前三例中的“秕稗”、“稊稗”、“荑稗”均含有鄙野俚俗(注:本文中的着重号均为笔者所加。)之义;末例以“稗”来命名环洲浩瀚大海,显然也无“小”的含义。可见:“稗”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并没有“小”之引申义,颜师古将《汉书·艺文志》中的“稗官”释为小官,是缺少历史文献证据的;解释“稗官”,还须从“稗”字的“鄙野俚俗”义项着手。

二、“稗官”是汉代的惯用称法

《汉书·艺文志》(注:根据《汉书·艺文志》“总序”所言,此志乃由班固将刘歆《七略》“删其要”而成,班固本人并没有添加任何文字,因此,《汉书·艺文志》完全可以直接视为刘向、刘歆的作品。)是一份由专家奉旨编撰、具有谨严体例的国家藏书目录(注:根据《汉书·刘向传》及《汉书·艺文志》“总序”的记载:刘向的生活、仕途皆较为坎坷,曾因反对宦官和外戚专权,被罢官。至成帝时复出,授为光禄大夫,奉旨校理国家藏书,同时参与的有步兵校尉任宏、太史令尹咸、侍医李柱国,他们的工作遵循着严格的文献学规程展开,即所谓“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皆已定,以杀青书,可缮写”,最为关键的是最后还须“录而奏之”,呈成帝御览,因此,无论就公还是就私而言,刘向都会以严谨、条实的态度来对待这项工作。事实证明他比较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这里我们可以举两个小小的例子:譬如,刘向自己是专政今文经学的,但他在《六艺略》中仍然客观地描述了古文经的发现过程,记录了有关作品,对古文经学的优点作了充分肯定,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排斥的痕迹;再如刘歆曾任“羲和”之官,可知其乃继承着阴阳学说,但在《诸子略》中亦未见有任何溢美阴阳家的文字。凡此皆表明:由刘氏父子主持的这次校书工作,不仅具有严谨科学的编撰体例,而且还体现出了“学术本位”的可贵特点;《艺文志》所表达的各种学术观点,不仅仅是刘向、刘歆个人的观点,也代表了当时官方或知识界的观点,这些对于我们现在准确阅读《汉书艺文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此,可参见王小盾《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大义》“关于中国学术的传统”部分,未刊稿。),其《诸子略》并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十家,则表明十家的学术文献地位可以平等视之,为了表达这一观点,刘向特意使用了极为相似的话语方式来撰写各家的“小序”: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

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术也。……此其所长也。

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

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

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长也。

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礼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

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上述十篇“小序”均可分解为三个部分:其一为“某家”,提示语为“者流”;其二为“某官”,提示语为“盖出于”;其三为该官的主要行政职能,提示语为“此其所长也”。这种叙述方式,体现了汉代人的一个基本学术观点,即认为诸子之学,源于周代的“王官之学”;诸子十家既是学术流派,也是政治流派,其学说观念的分野,乃源于行政职能的不同。此处,刘向使用了“盖”这样一个推测性的词语,提及官名时又使用了“某某之官”的句式,很明显,他所谓的“某家出于某官”,并非实指,而是针对该官的行政职能而言的。事实上,十官之中,除“司徒”、“行人”两官外,余皆未见于周官。因此,我们可以肯定:“稗官”不是事实存在的职官名,而是泛指某种行政职能,所以其名不载于《汉书·百官表》和《后汉书·百官志》,亦不见于《汉官》、《汉官仪》、《汉官典职仪式选用》等由汉代人编成的职官专书。据“小说家”小序,“稗官”所指代的行政职能十分明确,即将“街谈巷语”及“道听途说者所造”说与王者听闻,以供其观风俗,知厚薄,因其内容“鄙野俚俗”,如同稗草,故以“稗”名。

值得一提的是,“稗官”并非出于刘向的随手生造,而是当时的惯用称法,因为它还见于一部现在已经亡佚的古书——《汉名臣奏》。

查《隋书·经籍志》“史部·刑法”,录《汉名臣奏事》三十卷,未题撰人;《旧唐书·经籍志》“史部·刑法”亦录《汉名臣奏》三十卷,题陈寿撰,另有一部二十九卷本,未言撰者,则该书成书于三国,尚存于隋唐,身为朝廷秘书少监、弘文馆学士的颜师古当然可以亲自看到原书,因此他注文所云“《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什三”,其资料的可靠性是不容置疑的。

唐林,附传于《汉书·鲍宣传》,另在《汉书·云敞传》、《孙宝传》、《傅喜传》、《何武传》、《师丹传》、《儒林周堪传》、《王莽传》等篇中有零星记载,根据这些资料,我们可知:唐林,字子高,西汉沛郡人,与同乡唐尊(字伯高)并称“两唐”,皆以“明经饬行”显名于汉成帝至王莽新政时期(注:《汉书·鲍宣传》。)。曾师从名儒许商学《易》,专攻德行。后经公卿何武举荐,仕于朝廷(注:《汉书·何武传》云:“(武)在沛郡厚两唐,及为公卿,荐之朝廷。此人显于世者,何侯力也,世以此多焉。”)。唐林敢直谏,哀帝时,任尚书仆射,因替入狱的孙宝鸣不平,被责以“朋党比周”(注:《汉书·孙宝传》。),左迁为敦煌渔泽障侯。后复为尚书令,先后为师丹、傅喜等人仗义上疏,均为帝所采纳。王莽篡位后,唐林得重用,“封侯贵重,历公卿位”,官拜胥附,为太子四友之一。新始建国四年(公元12)五月,王莽下诏曰:

保成师友祭酒唐林、故谏议祭酒琅邪纪逡,孝弟忠恕,敬上爱下,博通旧闻,德行醇备,至于黄发,靡有愆失。其封林为建德侯,逡为封德侯,位皆特进,见礼如三公。赐弟一区,钱三百万,授几杖焉。(注:《汉书·王莽传》。)

可谓权倾一时。我们推测:唐林很有可能就是在王莽新政时期提出上述裁官建议的。这是因为:其一,王莽篡权后,首先进行的是吏制改革,所谓“百官改更,职事分移”(注:《汉书·王莽传》。),曾有过几次大规模的封官,导致官员人数急剧膨胀,而经济改革的失败,却又使他根本没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来维持朝野的开支,甚至连官员的俸禄亦难以按制度兑现(注:见《汉书·王莽传》载天凤三年,王莽诏书。又,地皇元年为镇压盗贼,王莽再次大封官员,结果“乘传使者经历郡国,日且十辈,仓无见谷以给,传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取办于民。”),在这种背景下,唐林提出大幅度(30%)裁减官员,才最为合理;其二,在王莽新政之前,唐林的官职为尚书令,新政之后,始位列九卿,以这样的身份提出裁减“公卿大夫”,也才最为合情。退一步说,即使上述推断不能成立,我们也至少可以断定:唐林是在成帝至王莽新政时期,即公元前32年至公元23年之间提出裁官的,而这正是刘向、刘歆父子校定群书,编写《别录》、《七略》的时间。因此,刘向说“小说家盖出于稗官”,唐林说“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绝对不会是偶然的巧合,皆应是对现实惯用称法的真实记录。

更为有意思的是,《汉名臣奏》的这段记载,恰可证明我们上文所得出的结论:“稗官”是对某种行政职能的泛称。《汉名臣奏》的书名告诉我们,唐林乃是在向皇帝所上的奏书中提出裁官建议的,其裁官上限为“公卿大夫”,下限为“都官稗官”。这里,“都官”与“稗官”连书并称,可知它们是两个性质相同的名词,因此,对“都官”的理解便直接影响到对“稗官”的理解。《余文》云:

《汉书昭帝纪食货志》注并云:“中都官,京师诸官府也。”中都官,即都官也,故司隶校尉有都官从事一人,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夫都官既为京官之通称,唐林以都官稗官并言,是稗官亦小官之通称矣。

余说基本正确,颜师古在《宣帝纪》、《酷吏赵禹传》、《伍被传》、《魏相传》、《杜周传》、《公孙贺传》等篇中均注称“中都官,京师诸官府也”,但余说“中都官,即都官也”,实误!《后汉书·舆服下》注引《东观书》云:

尚书、中谒者、黄门冗从、四仆射、诸都监、中外诸都官令、都侯、司农部丞、郡国长史、丞、侯、司马、千人,秩皆六百石。

可见,“都官”乃有中、外之分。汉代官吏有内朝、外朝之分,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注:《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之语。),“中外都官”盖即由此而来。“都官”既为泛称,则“稗官”自亦为泛称;“都官”既有令、丞、从事、长史、书佐、侯、司马等属,已经包括了大小官员,则“稗官”便不会也不应是“小官之通称”,而应具有某种特别的指向,即泛指那些将如稗草一般“鄙野俚俗”之内容说与王者听闻的官员,这一义项的“稗”字正可与“都”字相对应。

三、周官中的“稗官”

按照诸子学术源于西周“王官之学”的说法,“稗官”应该可以在周官系统中找到相对应的职官,这已经获得了研究者的一致肯定,但“稗官”究竟指代着周官中的哪个或哪些官呢?却是人言人殊。目前最主要的观点是由余嘉锡、周楞伽两先生提出的“士”说,《余文》、《周文》所据材料主要为:颜师古注“稗官,小官”、《周礼》郑玄注“小官,士也”及《左传·襄公十四年》“士传言”三条。我们在上文已经辨明,释“稗”为“小”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余、周两文之推断便失去了可靠的前提;另外,两文还存在一个较为致命的“疑点”,那就是袁行霈先生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考辨》中所指出的:

关于士的职责,据《左传》襄公十四年,《国语·周语》及韦昭注,《国语·晋语》,《国语·楚语》,《吕氏春秋·达郁篇》,《新书·保傅篇》,《淮南子·主训术》,以及贾山《至言》等书,都是传庶人谤言,目的在于谏王之过。但《汉志》小说十五家却没有一家是士传谤言的内容。这不能不使我们产生疑惑:稗官究竟是不是天子之士呢?(注:文载《文史》第七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

我们认为:欲找出周官系统中的“稗官”,关键还得紧紧扣住“稗官”的若干特征:

其一,按照刘向“小说家出于稗官”的观点,“稗官”首先应该具有“说”的职能。检阅《周礼》(注:本文所引《周礼》为清孙诒让《周礼正义》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符合此条件者有三官:“地官”的“土训”、“诵训”和“夏官”的“训方氏”。

《周礼·地官·土训》曰:“土训掌道地图,以诏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王巡守,则夹王车。”

《周礼·地官·诵训》曰:“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则夹王车。”

《周礼·夏官·训方氏》曰:“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正岁,则布而训四方,而观新物。”

这里的“道”,注云“道,说也”、“道犹言也,为王说之”,可见此三官的主要行政职能便是“说”,所以《周礼》在叙述时特意于“掌”字之后加一“道”字,以示与其它百官相区别。

其二、据《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小序,“稗官”所说内容为“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所造”,均为鄙野俚俗、不登大雅之言。我们来看土训、诵训、训方氏三官所说内容:

土训“道地图,以诏地事”,注,“说地图,九州形势山川所宜,告王以施其事也”,清孙诒让正义:“九州形势山川所宜,若职方氏所述各州山镇、泽薮、川浸及畜谷所宜之属”;“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注云:“地慝,若障蛊然也。辨其物者,别其所有所无。原其生,生有时也。以此二者告王之求也。地所无及物未生,则不求也。郑司农云:‘地慝,地所生恶物害人者,若虺蝮之属”,疏云:“贾疏云:‘谓土地所生恶物,障即障气,出于地也,蛊即蛊毒,人所为也’”。

诵训“道方志,以诏观事”,注:“说四方所识久远之事,以告王观博古”,疏云:“方志,即外史四方之志,所以识记久远掌故”;“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注云:“方慝,四方言语所恶也。不辟其忌,则其方以为苟于言语也。知地俗,博事也。郑司农云:‘以诏辟忌,不违其俗也’”,孙诒让正义:“上诏观事,是博古事,此知地俗,是博今事也”。

训方氏“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注云:“传道,世世所传说往古之事也。为王诵之,若今论圣德尧舜之道矣”,疏云:“谓上古以来,传闻言说之事”;“正岁,则布而训四方,而观新物”,注云:“布告以教天下,使知世所善恶”,疏云:“亦谓四方政事等,既为王道诵之,又以布告于天下,使人知世所善恶,以为法戒”。

这里提及的“地慝”、“方慝”、“地事”、“地俗”及“世世所传说往古之事”等等,不正是刘向所言“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么?!若将上述记载证之“小说家”所录诸作品,其间的对应关系就更为清晰了:

《汉书·艺文志》所录十五篇作品,已多亡佚,今天我们已无法知道它们的真面目,但仅从篇名看,《伊尹说》、《周考》、《师旷》、《天乙》、《黄帝说》、《臣寿周纪》、《虞初周说》等篇,无疑就是诵训、训方氏所说的“四方所道久远之事”、“上古以来传闻言说之事”;

《说文》“栌”字下载:“伊尹曰:‘果之美者,箕山之东,青凫之所,有甘栌焉,夏熟也’”,“秏字下载:“伊尹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南海之秏’”,此两段据考为《伊尹说》遗文,《太平御览》卷三引《周书》云:“山,神蓐收居之。是山也,西望日之所入,其气圆,神经光之所司也”,此段据考为《虞初周说》遗文,这些内容显然就是土训所说的“山镇、泽薮、川浸及畜谷所宜之属”;

汉张衡《西京赋》描述帝王出巡景象:“千乘雷动,万骑龙趋。属车之簉,载猃獢。匪惟玩好,乃有秘术。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实侍实储。于是蚩尤秉钺,奋鬣被般。禁御不若,以知神奸。螭魅魍魉,莫能逢旃。”李善注引《左传》:“王孙满谓楚子曰:昔夏铸鼎象物,使人知神奸。故人入川泽,不逢不若,螭魅魍魉,莫能逢旃。”这里,帝王因为听了小说家的诵说,遂知旧事古迹,避妖魔鬼怪,据此亦可推断《虞初周说》很可能含有类似于土训所说“地慝”的内容。

另外,班固在《伊尹说》、《师旷》、《务成子》、《黄帝说》等篇下,注称“其语浅薄”、“其言浅薄”、“非古语”、“迂诞依托”,这种言语风格与土训、诵训、训方氏诵说“地慝”、“方慝”也是相当一致的。

其三、《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录《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班固注曰:“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文选》中张衡《西京赋》李善注引班固语:“河南人也,武帝时以方士侍郎,乘马衣黄衣,号黄车使者”(注:班固的注文当以李善所引为是,虞初乃武帝时方士,故“衣黄衣”,此是汉魏方士的曲型装束,《晋书·王恭传》载:“淮陵内史虞子妻裴氏有服食之术,常衣黄衣,状如天师。”),两段文字稍有不同,但有一点相同,即“稗官”时常要伴驾出巡,随时待“说”,故号“黄车使者”,恰如《西京赋》所云“匪惟玩好,乃有秘术,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实侍实储”,薛综注:“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持此秘术,储以自随,待上所求问,皆常具也”。我们再来看“土训”、“诵训”两官,《周礼》皆称其“王巡守,夹王车”,疏云:“夹王车者,从行备顾问”,“王行在道,此官则左右夹王车而行”,正与“黄车使者”之说相吻合,“黄车”一词亦因此成为小说之典故:近代常熟人徐光玮曾编撰有一部通俗小说资料汇编,名为《黄车掌录》;1907年黄摩西在《小说林发刊词》中亦称“《小说林》者,沪上黄车掌录之职志也”。

据上我们认为:土训、诵训、训方氏就是周官系统的“稗官”,事实上,《隋书·经籍志》“子部·小说家”早就提出过类似的观点,文曰:“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公诵箴谏,大夫规诲,土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惜语焉不详,故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者的充分重视。

四、汉代的“稗官”

在《汉书·艺文志》所载十五篇作品中,有三篇其作者的身份可以确定:《心术》、《未央术》作者饶、安成均为“待诏臣”;《虞初周说》作者虞初为“方士侍郎”,刘向将这几篇作品收入小说家,同时又言“小说家盖出于稗官”,说明他认可“待诏臣”、“方士侍郎”之类,就是汉代所谓的“稗官”。

“待诏”之制始设于秦(注:《史记·叔孙通传》载:“叔孙通,薛人也,秦时以文学征,待诏博士。”),盛行于汉武帝、宣帝、成帝及哀帝数朝,《汉书·夏贺良传》注引应劭语云:“诸以材技征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诏”,可知其性质类似于候补官员。从《汉书》的记载来看,待诏之地有金马门、公车、丞相府、宦者署、黄门等处,待诏者所恃之才亦各不相同,譬如有治历法的李信,有通经术的孙宠、息夫躬、蔡义、贾护,有“知音善鼓雅琴”的赵定、龚德,有“善格五”的吾丘寿王,有骁勇善战的韩说等等。“侍郎”,帝王侍从郎官之一,入则宿卫宫殿,出则侍从左右,备帝王随时顾问或差遣,《汉书·百官表》载其秩“比四百石”,其人选来自于重臣子弟、帝王佞幸及待诏等(注:如《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录《雅琴庞氏》九十九篇,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云:“亦魏相所奏也,与赵定俱召见待诏,后拜为侍郎。”另请参见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1985年版。)。“待诏”与“侍郎”在汉代皆具有特殊的地位,他们大多活跃在帝王周围,其中有不少乃是帝王的心腹亲信,因此,颜师古将“稗官”释为“小官”,显然欠妥。而资料显示,汉时召为待诏及担任侍郎的人数极多,如《汉书·百官表》云侍郎曾“多至千人”,故唐林才会有裁减“都官稗官”的建议。在汉代成份复杂的“待诏”、“侍郎”之中,值得我们尤加注意的,乃是以下两类人物:

其一为方土。《史记·孝武本纪》、《史记·封禅书》、《后汉书·方术传》皆云武帝好方术,“天下怀协道艺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注:《后汉书·方术传》“序”。)。为求见仙人,武帝数次东巡海上,时“齐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万数”,武帝“与方士传车及闲使求仙人以千数”(注:《史记·孝武本纪》。),不少燕齐方士因此得显,如少翁被拜为文成将军,栾大被拜为五利将军,公孙卿被拜为郎、中大夫,东郭先生则“以方士待诏公车”(注:《史记·东郭先生传》。)。宣帝成帝对此亦笃信不疑,《汉书·郊祀志》云,成帝时“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这些方术待诏成为帝王的高级顾问,其中的宠臣还常伴驾巡游,储秘术以备问,其功能和周官中的土训、诵训、训方氏等相同,故刘向将其视为“稗官”,十分正确。《汉书艺文志》所录十五篇小说家作品中,至少有五篇其作者和方士有关,其内容则涉及方术,且多为武帝时作品:

1.《黄帝说》四十八篇。方士公孙卿、公玉带曾屡向武帝言黄帝修道成仙逸事,仅《史记·孝武本纪》所载就有“黄帝鼎湖飞升”、“黄帝封禅”、“黄帝乾封”、“黄帝治明庭”、“黄帝迎年”、“黄帝封泰山”等多则,可以说,武帝的修仙活动基本上就是效仿黄帝展开的,故此篇盖即公孙卿等所作。

2.《封禅方说》十八篇。班注:“武帝时”。据《史记·孝武本纪》、《史记·封禅书》载,武帝因得宝鼎,决意封禅,但“封禅用希旷绝,莫知其仪礼”,遂命公卿诸生议论,公孙卿等方士亦皆上言,武帝信之,遂尽罢诸儒不用,此《封禅方说》盖即为公孙卿等方士所言封禅礼仪。

3.《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班注:“武帝时。”颜师古注:“刘向《别录》云饶齐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时待诏,作书名曰《心术》也。”齐人多为方士,另《宋子》亦有一篇名《心术》,既然《宋子》其言多“黄老意”,那么此篇内容应该也和方术有关。

4.《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应劭注云:“道家也,好养生事,为未央之术”,应劭注文朱言安成生平,但从此篇在小说家目录中的位置来看,其亦当是武帝时作品。

5.《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班注明言虞初为方士侍郎,《史记·孝武本纪》载武帝太初元年,“丁夫人、洛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则此篇亦为武帝时作品。

其二为文学之士。仔细检阅《汉书》诸传,我们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即那些曾经被召为待诏者,大多在《汉书·艺文志》“诗赋略”中存有赋作,如:吾丘寿王赋十五篇、光禄大夫张子侨赋三篇、刘向赋三十三篇、王褒赋十六篇、枚皋赋百二十篇、严助赋三十五篇、朱买臣赋三篇、郎中臣婴齐赋十篇、臣说赋九篇(注:即待诏韩说,后因伐匈奴有功,被封为横海将军。)、萧望之赋四篇、扬雄赋十二篇、待诏冯商赋九篇、汉中都尉丞华龙赋二篇等;而且,其中有不少作品乃是随帝王出巡时所作,如《汉书·王褒传》载:“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汉书·枚皋传》载皋随帝从行,“至甘泉、雍、河东,东训狩,封泰山,塞决河宣房,游观三辅离宫馆,临山泽,弋猎射驭狗马蹵鞠刻镂,上有所感,辄使赋之”。

这里,作为小说家的“稗官”与作为赋家的文学之士,同以待诏、侍郎之职活跃于帝王周围,上有所感,则问于“稗官”,上有所感,则使文学之士“赋之”,职责颇为分明。刘向只将方士之作品录入“小说家”,表明他对两者也有着严格的区分,即认为汉代“稗官”最主要的成员乃是方士待诏、方士侍郎之类。就此而言,王瑶先生“小说本自方士”(注:见王瑶《小说与方术》,文载《中古文学史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的观点是非常准确的。不过,由于上述两者在工作环境、表演方式(同为“诵说”)、知识结构等方面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因此,文学之士的赋家亦对小说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魏略》载曹植“诵俳优小说数千言”(注:《三国志·魏书·王卫二刘傅传》裴松之注引。),小说家的这种“俳优”性格盖即源于汉赋,《汉书·枚皋传》载:“皋不通经术,诙笑类俳倡,为赋颂,好嫚)戏,以故得媟黩贵幸,比东方朔、郭舍人等,而不得比严助等得尊官……又言为赋乃俳,见视如倡,自悔类倡也……凡可读者百二十篇,其尤媟戏不可读者尚数十篇”,《汉书·东方朔传》载:“朔口谐辞洽……尝至太中大夫,后常为郎,与枚皋、郭舍人俱在左右,诙啁而已……赞曰:刘向言少时数问长老贤人通于事及朔时者,皆曰朔口谐倡辞,不能持论,喜为庸人诵说,故今后世多传闻者”,另外,小说家言原本为“丛残小语”,今却连诵“数千言”,其铺陈之势,当亦得之于赋。反之,汉赋也受到了小说家言的影响,譬如汉赋内容庞杂、喜广征博引、喜用方言僻语、多识“草木鸟兽之名”(注:《汉书·王褒传》载有武帝一段评价辞赋的文字:“‘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少者辩丽可喜。辟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以此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弈远矣。”)的特征,就应与小说家有关。

上文,我们粗粗勾勒了“稗官”自周至汉的演变过程:在周官中,它就是土训、诵训、训方氏,其职能专为王者诵说远古传闻之事和九州风俗地理、地慝方慝;在汉代,它就是待诏臣、方士侍郎一类人物,其诵说内容除古事、风俗之外,多为修仙养生之术。《汉书·艺文志》所录十五篇作品,汉代以后逐渐亡佚:阮孝绪《七录》“子兵录·小说部”录存十种十二帙六十三卷,其真实面目已皆不明,至《隋书·经籍志》此剩下《青史子》一篇。“小说家”作为一个流派的衰落,乃标志着两种学术传统的转变,即由口述传统向书写传统的转变。当《史记》、《汉书》、《东观汉纪》、《风俗通义》等书籍问世之后,“小说家”便开始失去存在的必要意义。

《汉书·艺文志》中的“小说家”,和我们今天所说的小说,其名虽同,其义却“相去天渊”(注:清刘廷玑《在园杂志》云:“小说至今日,滥觞极矣,几与六经史函相埒,但鄙秽不堪寓目者居多。盖小说之名虽同,而古今之别,则相去天渊。”),不过,“稗官”的演变过程表明:作为文学概念的“小说”,正是在作为学术流派的“小说家”的衰落中蜕变而出的。虽然刘向通过目录学确立的“小说”观念与汉魏六朝实际存在的小说作品是分离的,但是,汉魏六朝小说的基本内容(除佛教题材外)却大多可在“稗官”的职能中找到合理的对应关系,譬如以《山海经》、《博物志》、《十洲记》等为代表的博物地理类小说,事实上就是土训、诵训所谓的“道地图”、“辨地物”;以《穆天子传》、《燕丹子》等为代表的小说,即为土训、诵训、训方氏所说的“四方所道久远之事”、“上古以来传闻言说之事”;而以《列仙传》、《神异经》、《汉武》系列(注:指《汉武故事》、《汉武内传》、《汉武洞冥记》等小说。)等为代表的有关神仙方术的作品,也无疑是“本自虞初”,即本自汉代“稗官”新增的诵说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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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官”理论_汉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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