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清公从政录》解读-基于公共行政视角论文

《薛文清公从政录》解读-基于公共行政视角论文

《薛文清公从政录》解读
——基于公共行政视角

刘艳秋

(山东大学 山东威海 264200)

【摘要】 《薛文清公从政录》是薛瑄在从政闲暇之余书写的感想语录,短短两千余字的小册子蕴含着丰富的公共行政管理思想,包括“民本”的公共行政原则;涉及人事、财政、激励等方面的行政技术;强调官员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的行政伦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独特的儒家行政文化。书中的一些行政思想对当前公共行政仍具重要借鉴意义,尤其是加强官员行政伦建设方面,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伦理的建设需要内外兼顾,既要加强行政官员自我修养,同时也要强化外部的制度性约束,双管齐下,共同奏效。

【关键词】 《薛文清公从政录》;公共行政;行政原则;行政伦理

薛瑄,字德温,号敬轩,谥文清,今山西运城人。明初理学河东派代表人物,人称“薛河东”。“文清公一本程朱,修己教人,以克念为首,以复性为宗,以躬行为重”,薛瑄是程朱学说的传承者,在传承朱子学说的过程中重新确立了儒家的道统,主张恢复人的本性,也即“复性”,期望通过复性的途径达到人道和天道的合一的境界。薛瑄不仅是一位出色的理学家,同时也是一名备受百姓尊扬的清廉官员,在其从政的近30年间均在践行他的为官之道,正如其所说“为人不能尽人道,为官不能尽官道,是吾所忧也。”,后人将作为廉洁行政的道德榜样,人称“光明俊伟的薛夫子”“铁汉公”。细读《薛文清公从政录》,书中的“官道”“政通下情”“忠诚为国”“重法”等行政思想在当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薛文清及其著作《薛文清公从政录》

薛瑄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及第后便开启了他近三十年的仕途生涯。薛瑄在宣德年间先后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和云南道监察御史;正统年间先后任佥事、大理寺少卿和大理寺右寺丞;景泰年间,担任过四川和云南两地督响,此后先后担任南京大理寺卿和北京大理寺卿;天顺元年,升至礼部侍郎,入内阁参与机事。后因英宗皇帝无心政事,奸臣乱纲,忠良被害,遂即致仕还乡,专心讲学。近三十年的从政生涯使得薛瑄对为官之道有了深刻的认识,“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为官治天下者应以民生为本,先习教化,后辅之以刑罚。薛瑄的为官从政思想传承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强调民为邦之本,同时也善于运用法治治理社会。作为师承孔孟、宗法程朱的儒学集大成者,薛瑄的行政思想既有对传统儒家思想的延续,同时也有其开创性,《薛文清公从政录》一书集中反映了他的行政管理思想。

《薛文清公从政录》共计两千七百余字,内容范围极其宽广,不仅仅关注为官之要、爱民、从政、治天下等内容,同时也强调修身、立德、守身等个人德行修养之道。现有文献对薛瑄《薛文清公从政录》的解读多以某个视角为切入点,如邹建锋“北方大儒薛瑄多年从事司法职务,提出以‘为政以法律为师’和至诚立道的行政管理思想。”;姚文元“薛瑄的为官之道是:纯洁之心,为官的心理基础;大公无私,为官的道德之范;反省,为官的实时保障”;柴继光则对薛瑄的从政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读归纳,将其归结为修德守身、主张王道、倡廉反腐、勤政爱民、秉公执法、反对奢华。现存对薛瑄的行政管理思想的研究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系统的体系,本文试图从行政原则、行政职能、行政领导、行政法治和行政伦理等视角对薛瑄的行政管理思想进行解读。

二、《薛文清公从政录》中的公共行政思想

任何行为都是在价值的指导下进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公共行政的基本价值标准,行政官员只有在基本行政价值观念的指导下,遵循公共行政原则,才能实现公共行政的应有之义。《薛文清公从政录》开篇写道“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可见“礼法”是行政官员执事遵循的标准和原则,这也是儒家“礼”之学说得到后世传承的表现。综观整篇《薛文清公从政录》,薛瑄无不极力宣扬“礼法”的重要性,当今社会,其重礼遵法的思想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仍对当代行政官员仍有启发意义。如果将“礼法”视为薛瑄行政管理原则的话,那么“民本”则为薛瑄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其他的行政体制、行政技术以及行政行为均是在这一核心价值的指导下进行的。

(一)公共行政的价值——公共性

传统公共行政在行政过程中追求的是效率和效益,希冀在最短的时间运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收益。以弗里德里克森为代表的新公共行政学者认为要理解公共行政必须重新发现公共性,从理解公共性开始,不仅要关注管理价值,更应该将更多的目光聚集在公平、公正、正义、爱国主义和公民精神等价值上。 中国传统行政思想中“民本”的思想与新公共行政所追求的公共性有着天然的契合度。

西方早期领导特质理论罗列出若干项成功领导者应具备的特质:成就取向;具有责任意识;尊重亲近上级;具有正确的判断力;组织能力强;思维敏捷;自信;不断挑战自我;关注现实;疏远下级;忠于职守;具有长远眼光等。这些特质在《薛文清公从政录》中均有涉及。一是领导者做事需认真谨慎、熟思缓虑,“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处事最当熟思缓处。熟思则得其情,缓处则得其当”“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二是领导者要有长远的眼光,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去弊当治其本。本未治而徒去其末,虽众人之所暂快,亦贤知之所深虑矣”“大臣行事,当远虑后来之患,虽小事不可启其端”。三是领导者对待上级应恭敬谨慎,对待下级要谦和但不能丧失威信,“恭而不近于谀,和而不至于流,事上处众之道”“待下固当谦和,谦和而无节,及纳其悔,所谓重巽吝也。惟和而庄,则人自爱而畏”。

农业技术服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刚刚开始,越来越多公司进入到这个行业来,它不同于以往的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技术服务,那种技术服务不够全面、客观,仅限于把产品销售完成。以“农业技术服务+产品推荐+田间管理服务”为主的新型服务模式,这才是未来农业发展的新需求。优秀技术、合格产品、专业化农业是未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三大支柱。

(二)行政职能

3) 标准差椭圆及重心轨迹图表明:厦门市民宿聚集区为思明区,民宿分布大致经历了北→南→北→西北的回旋式演变,如今民宿分布的空间发展趋势是向西北—东南延伸,逐步向岛外扩展.

(三)行政领导

薛瑄运用了大量的笔墨向我们描绘了一个合格的行政官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内容包括个人修养、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等内容,这些内容值得当前行政官员好好研读,对其必当深有启发。“公共行政领导者是指在从事公共管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中依法担任领导职务和行使法定领导权力并负有相应领导责任的个人和集体”,行政领导是领导者、追随者和领导环境相互作用的统一体。

中国古代社会国家治理的价值标准一直是“德主刑辅”和“礼法并用”,这样的一种国家治理思想也渗透在行政官员公共行政的过程之中。薛瑄在从政的近三十年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从事司法、监察工作,在法制建设上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可以从三方面对薛瑄的法治思想进行解读:一是律法的重要性;二是立法原则;三是执法过程。在强调律法的地位上,“薛瑄认为‘法’在整个国家政治中,第一,是‘辅助工具’;其二,立法是为了‘修道’;第三,‘为政’要以‘法律为师’”。在德与法的关系上,薛瑄认为“法”主要起辅导作用,教化为先,应首先通过教化的手段来复民性,教化的手段行不通后才可以施律法,正如其在《薛文清公从政录》中所言,“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民不习教化,但知有行政,风俗难乎其淳矣”“前人为治,纯用德而以刑辅之,后人则纯用法术而已”。明确律法、德行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运用的先后顺序之后,在执法过程中则要令行禁止,严格遵循政令律法规定,正所谓“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为虚文,适足以启下人之玩而已,故论事当永终知弊”“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薛瑄有关教化、律法的手段作用先后来源于历代思想先贤所推崇的“王霸道杂之”的治国之术,作为朱子学说的继承者,薛瑄的王霸思想与程朱思想一脉相承,主张实行王道,以礼治天下。薛瑄认为天下大道在于公,圣贤以天为治世之本,而王道则是天道在人间的体现,应该得到尊崇,“圣人法天为治,一出于天道之公,此王道之所以为大也。”在薛瑄看来,爱民如子是王道的核心思想,而王道和霸道的唯一区别在于谋利计功之分,在治国理政过程中,不应该为了治理效果舍弃王道而取霸道,“圣贤宁不遇孔孟,不以自贬以循时者,为是故也”,宁愿终身不遇孔孟之道也不屈就卑陋霸道。薛瑄强调行政管理过程中教化为先、律法为辅的管理思想与他推崇王道的思想密不可分。

《薛文清公从政录》中显露出的重民、爱民、利民思想与当今公共行政的价值准则——公共性——高度契合。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应有之义,包含三方面的内涵:一是行政主体的公共性,公共部门是公共行政的主体;二是行政客体的公共性,公共行政面临的行政对象是社会公众;三是行政目标的公共性,即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薛文清公从政名言中的民本思想极其契合公共行政公共性的三个构成要件,虽然中国古代社会对“公”与“私”的界定与今天我们的界定存在些许差异,但仍将政府或者“官署”作为公共行政的主体,重视民本的思想也是公共性的一种表现形式,虽然“民本”思想的终极目的是维护封建王朝统治,但对民众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

作为师承孔孟的儒学者,薛瑄的公共行政思想无不体现出民本主义的思想,他的民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重民思想。行政官员在执政过程中要重视百姓的作用,主动关怀民众疾苦,不可以将百姓视为愚且笨之人。《薛文清公从政名言》中多次强调要重视百姓的作用,“《春秋》最重民力,凡有兴作,小大必书,圣人仁民之意深矣。”“使民如承大祭,然则为政临民,岂可视民为愚且贱,而加慢易之心哉?”“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对人子民之心,无时而忘”“‘视民如伤’四字于座侧,余每欲责人,尝念此意而不敢忽”。二是体察民情思想。主动体察民情,关怀民众,为民申冤,不可鱼肉相邻,如“为政通下情为急”“天下大虑,惟下情不通为可虑。昔人所谓下有危亡之势,而上不知是也”。三是亲民养民思想。主动亲近百姓,了解他们的需求,“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凡为人臣者,亦当守此,以为爱民保已之法也”。

(四)行政法治

儒家思想极其强调个人修养,注重德行,因此才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中国古代社会的“尚贤”思想一直延续至今。与中国的行政领导思想相比,西方的领导理论更为系统化,先后经历了领导特质理论、领导行为和风格理论、领导权变理论、领导替代理论和自我领导理论。西方领导理论中的特质理论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尚贤”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政府职能从狭义上也被称为行政职能,是指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实施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基本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其中政治职能是最基本、最古老的职能,具有阶级性。薛瑄是明初的理学家,朱子学说的主要继承者之一,虽然《薛文清公从政录》无不透漏薛瑄的民本思想,但不可忽视的是语录中流露出来的阶级性。薛瑄对行政职能阶级性的认可体现在他对“三纲五常”秩序的维护上,“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舍此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这表明薛瑄本人在为官的近三十年间,以“三纲五常”作为自己的践行标准并极力维护这样的一种等级政治秩序。中国古代社会对政治秩序的追求是特定时代背景的产物,当今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政府职能的重心逐渐从政治统治职能转为经济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希冀通过长期的经济目标增长实现统治的合法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政府对自身的定位应该是服务型行政而非管理和统治型行政。

目前我国的肉牛养殖行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但是在进行肉牛饲养时,其饲料利用率还会受到遗传、年龄、日粮以及饲养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就要求相关养殖人员能加强对该方面的研究力度,以不断优化现有的肉牛养殖模式,获得良好的养殖效益。

再半月,第三次开庭。许沁并未提供寄到国外的邮局存根,亦无其他有效证据。法官调解未决,杨律师请求法官判决。法官依法判决许沁或归还钻戒,或补足货款。

(五)行政伦理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始终强调个人德行修养,为官者应以德立身、以德修身。薛瑄在谈论德行修养时认为“古人功满天地,德冠人群,视之若无者,分定故也”,常在具体情境之下告诫后人修身之道,如在论及与难处之人相处时,应“正不必厉声色与之辨是非,较长短,惟谨于自修,愈谦愈约,彼将自服”;待人接物的时候应“太宜含弘”,太狭则无以自容。中国传统行政思想极为强调个人道德品质修养,但对这种个人修养的重视并没有被提升到组织层面,中国传统社会对“青天大老爷”崇拜的思想正是这一现实反应。与中国传统行政思想中对个人德行修养的重视不同,西方国家的行政思想更加重视行政组织伦理,即使公共选择理论将“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引入到公共行政中分析官员的行为,也是通过制度、法律的途径约束个人对权力的使用。

“行政伦理是关于调整国家公务员与社会、行政机构之间,国家公务员系统内部成员之间,以及行政机构之间相互关系的行政行为规范的总和。”从行政伦理主体构成上看,中国传统行政管理过程中更加强调行政人员的个人伦理,尤其是行政官员系统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公共行政伦理是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的反应,需要行政人员进行主观加工,以主观的形式固定下来。中国传统社会对官员的伦理价值要求反映了当时特定的社会和政治关系。

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行政学是西方社会发展的产物,行政法治思想更是西方资产阶级掌控国家政权后为了保障自身权利而确定的行政原则。如何通过法律使行政部门和行政官员拥有的行政权力不被滥用,已经成为现代公共行政的重要议题。现代公共行政认为“行政法治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要点,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由法律设定;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将行政权严格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正是依法行政的本质所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治思想与今天的法治行政思想在内容上有着天壤之别,前者尤指法家思想,特指严刑峻法,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对民先施以教化,当教化不能使民“复性”的时候需要辅以律法,律法的作用对象是普通百姓;现代行政法治内涵强调的是行政权力的获得、行使和更改需符合法律规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君不仅是指某个个体存在,也含有国家之义”。行政官员的行政权力源于君主的授予,“忠君”是为官三要中的首要,因而行政官员权力的来源、获得和变更虽然要遵循王道,但在世俗世界中,君主就是王道,行政权力在本质上来源于君主的授权,对官员行政行为的约束更多的是从皇权的角度进行约束,这与今天的法治行政有着天壤之别。

行政官员个人伦理分为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两部分。个人品德是指公共行政人员的思想态度和思想品德,比如乐观、勇气、公正、仁慈等;职业道德指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要守法、奉公、忠诚和负责等品质。《薛文清公从政录》中对官员思想品德尤为重视,如“至诚以感人,犹有不服,况设诈以行之乎?”“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小所惑而易其所守。”为官者应该诚信,不可轻易取信于人;正大光明,不为小人所惑是每个行政官员都应该警惕的。在思想态度上,薛瑄认为行政官员待人接物应该宽宏,度量不能过小,否则无以自容;与人交往过程中,宜和气从容;为官者还应该“清心省事”,“常知不能尽其职”,同事相处时“凡是皆当推功让能与人,不可有一毫自能自得之意”。

职业道德是对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人群的道德品质要求。虽然薛瑄在从政录中强调官员个人品德修养,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明初对官员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视。作为封建王朝的守护者,尤其是长期浸润在儒家思想中的行政官员,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官员的职业道德的要求免不了深受儒家传统礼法思想的影响。《薛文清公从政录》中提到“韩魏公、范文正诸公,皆一片忠诚为国之心,故其事业显著,而名望孚动于天下。后世之人,以私意小智自恃其身,而欲事业名誉比拟前贤,难矣哉”“忠诚爱国,以天下为己任”,忠诚为国是每一个行政官员都应该遵循的职业道德。官员除了忠诚爱国之外,精通并熟知国家法规律令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视而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而合乎时宜”。除此之外,像廉洁、惩恶扬善等行政伦理,从政录中也有提及。

三、《薛文清公从政录》中蕴含的公共行政思想的评析

《薛文清公从政录》是薛瑄在从政过程中的语录集成,初读会有文段散乱内容不集中之感,但细品并对内容加以归纳总结后会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公共行政原理,包括行政原则、行政手段、行政伦理以及行政文化等内容,语录中提及的一些内容对当今行政管理过程中面临的现象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度和指导意义,对于那些不合时宜的地方,需要我们拥有批判的眼光和态度对待。

《薛文清公从政录》极其强调行政原则,在语录开篇就写到“余忝清要,日夜思念,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只有当政者才知道其中的滋味,在礼法规定的范围内行政。强调行政原则固然是好,但行政原则是有时代性的,薛文清公从政名言中“民本”“法治”“熟思缓虑”原则在今天仍具有意义,但其“凡事皆以三纲五常为本”的行政思想是对行政官员行政活动的一种固化。《薛文清公从政录》用大量笔墨叙述官员行政伦理,既包括个人品德也包括职业道德:在个人品德修养上面,官员要加强自我修养,宽容、和气、谦逊、谨言慎行、光明磊落等;在职业道德上要爱民、守法、廉洁、奉公。《薛文清公从政录》中对官员行政伦理的重视与薛瑄师承孔孟的学术思想不无关系。中国传统管理思想强调“重人”和“人和”的思想,“要夺取天下,治好国家,办成事业,人是第一位的”,而在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官员的修养至关重要,关系到国家兴盛、社会繁荣,只有那些德行修养高于常人的人才能从事国家管理,社会才能长治久安,实现国富民强。这样一种重视和不断加强行政官员行政伦理的行为值得学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内隐着加强行政官员行政伦理建设。

在进行梁体浇筑施工时,以施工荷载为依据,结合理论计算挠度来设置合适的反拱,在施工中做好检测工作。以施工方法为依据,对施工荷载及工期进行调整,确定合适的立模高程,保证线形处在要求的范围内。以支架为基础进行施工时,梁体应能产生满足要求的挠度。基于此,为确保支架卸除后可以达到理想的线形,应在施工过程中设置预拱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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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艳秋(1994.11-),女,汉,山东省临沂市,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责任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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