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变迁与新兴宗教的应对——以世界红卍字会徐州分会会址纠纷为中心的考察(1921-1936),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徐州论文,会址论文,分会论文,纠纷论文,权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刊网址·在线杂志]http://www.journals.zju.edu.cn/soc [在线优先出版日期]2014-06-29 1920年前后是中国社会各类结社勃兴的时代,除了革命政党迅速壮大外,各类宗教团体也异常活跃。以同善社、悟善社及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等为代表的新兴宗教纷纷出现,它们通过官方立案后迅速扩展至各省各县①。 此类新兴宗教最大的特色在于广泛采用扶乩仪式及静坐的修炼方式,并且标榜融合各种宗教伦理,挽救世道人心,因此也被一些研究者称为“救世团体”(redemptive societies)[1]。它们的勃兴与北洋官僚和地方绅商的支持有着密切的关系。王士珍、江朝宗、钱能训、王芝祥等北洋官僚纷纷参与新兴宗教的组织与发起,正是在这些官僚的运作下,世界红卍字会道院之类团体才能够通过政府立案,获得合法身份。而此类团体在各地新设分支也得到了当地军政官员的庇护,有的官员甚至公开提倡,积极带动地方绅商参与新兴宗教的各项活动。因而地方官员和绅商也成为一些新兴宗教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②。 官员的扶持和绅商的参与成就了数个新兴宗教在北洋时期的迅猛发展,不过,一旦遇到权力结构剧烈变动,此种以官绅权力为依托的发展模式便可能面临严重的困境。1926年7月,国民革命军在广州誓师北伐,势力逐渐向北推进。北伐军所到之处,地方军政权力面临全面重构,旧日官员和绅商的地位遭到不同程度打击。同时,在国民党组织的策划下,针对民间宗教的攻击时有发生。1928年至1929年期间,江浙等省就出现激烈的“破除迷信运动”[2]169。民间宗教的生存环境骤然恶化,同善社、悟善社及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等团体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查禁。面对如此激烈的权力嬗变,新兴宗教团体又会采用何种应对方式? 近年来,一些研究已经注意到政治权力对新兴宗教发展的影响。学者们开始把红卍字会道院等团体的活动置于具体的权力背景中进行考察。杜赞奇便把各类新兴宗教在伪满洲国境内的发展置于伪满政权构建主权的“文化本真性”(cultural authenticity)的脉络中,强调伪满洲国借助世界红卍字会道院、道德学社等团体鼓吹传统道德、宣传国策和动员民力[1]。孙江则借助大量日本外务省档案,讨论了红卍字会在东北地区的发展与日本势力对东北地区的经营策略间的关系[3]。这些研究让我们了解了新兴宗教在东北传播过程中与日本和伪满洲政权的复杂关系,以及这层关系所带来的困境。不过,关于新兴宗教在其他区域传播过程中与地方权力结构的互动,尤其是北伐之后与国民党政权的互动却鲜有涉及。 当然这一论题涉及诸多内容,本文则以新兴宗教的房屋地产为着力点进行分析。新兴宗教的房屋和地产是其生存最基本的要素,它们不但提供团体活动的空间,还可以折射团体与外界的关系。北洋时期官员和绅商对一些新兴宗教的支持也体现在房产的供给上。借助地方官员和绅商的影响,新兴宗教团体往往可以低廉价格(甚至无偿)使用地方公产,从而降低了宗教传播的成本,达到其迅速传播的目的。北伐后国民党政权对新兴宗教的种种冲击也表现在房屋地产的各项权利变化上。而新兴宗教与政府关系的微妙变化也可以从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结果上得到展现。因此,本文以世界红卍字会徐州分会(简称“徐州院会”)的会址为切入点,以其如何获得会址及北伐后所发生纠纷为个案,对世界红卍字会道院与权力变迁之间的互动做一些探讨。 二、世界红卍字会道院在徐州的发展 世界红卍字会道院是民国时期最具规模和影响的新兴宗教之一。在1921年前后的山东济南,一个经常参与扶乩降神的群体成立了名为“道院”的宗教结社。该团体以先天老祖为最高神祇,提倡融合儒、释、道及基督教、伊斯兰教五教,修己渡人,普济众生。除此之外,该团体成员格外重视慈善救济活动,组设了专门负责救济的机构——世界红卍字会。在对外活动中,世界红卍字会逐渐成为道院的公开名称。本文将以“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简称“红卍字会道院”、“院会”)指称该团体③。在北洋官绅的支持下,院会迅速从济南向外省传播。在江苏地区,院会发展得到当地军政官员的有力支持,督军齐爕元和省长韩国钧不仅成为其信徒,而且还带领官绅公开参与院会各类仪式活动,以示提倡。1923年院会准备自设道生银行,韩国钧还与浙江督军卢永祥、淞沪护军使何丰林等人联合江浙政商界人士进行投资,并且以江苏省财政厅名义,“函催内外各机关从速募足道生银行股额”④。在地方官绅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南京、扬州等地的院会机构便纷纷建立起来,而徐州地区的院会也于1925年筹设。 徐州地处南北要冲,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清代置徐州府,管辖铜、萧、丰、沛、砀、邳、宿、睢八县,铜山县为府治所在。民国废府存县,徐州作为行政区划已不存在,作为区域概念依然沿用,而曾经的府治所在地铜山县则成为主要代表。铜山县东界邳、睢二县,南与安徽灵璧,西与萧县毗连,北界山东峄县及沛县。根据1934年的调查数据,该县南北相距约65公里,东西相距约75公里,面积约5 333.3平方公里,全县人口为986 536人[4]210。 铜山虽然在地理上较苏南地区接近济南,不过世界红卍字会道院分支的设立却反而较晚。时间不但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等大城市之后,而且也晚于东台、泰县等江苏中小县城⑤。这可能是由院会的发展策略和骨干成员的关系网络所致。院会得以在徐州立足,当然也离不开当地绅商的支持。1925年,南京道院的负责人陶锡三(道名道开)在铜山筹设分会,从当地发起人和参与者的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绅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会长杨石兰曾任凤阳县县长、徐州警察局局长等职;副会长杨鹤轩为清朝镇台杨素时之子,徐州宝兴面粉厂厂长杨素诚之侄,担任该厂监理之职。其他发起人中张鸿轩为徐州首富张大烈之子;张永笃为恒新石油公司、英美烟草公司经理;戴南薰为枣庄中兴煤矿矿长;刘世九为恒新石油公司、英美烟草公司经理。而参与者中也不乏当地知名人士⑥。 绅商群体的认可便利了院会在徐州开展各项活动,这在院会会址的借用上尤为明显。会址是院会开展各项活动的基础,如果没有稳定和充足的空间,任何计划都可能流于空谈。徐州院会的成员虽不少是煤矿和纱厂的大商人,但在成立之初尚无力购买房地产,因此只能借用现有的房屋。不同于一般民居,会址需要尽量宽敞的空间,以便开展大规模群体活动。当地的张勋生祠正是不二之选。 张勋生祠位于徐州城内偏东北,北依黄河、霸王楼,西看鼓楼,东望黄楼,南对戏马台(即现在鼓楼中心小学校址)。张勋(字绍轩,又作少轩,江西奉新县人)出身小商贩,1895年投奔袁世凯麾下,徐州是张勋在民初进行政治与军事活动的重要舞台。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后,时任江南提督的张勋在南京与江浙联军激战,战败后溃退至徐州。1913年12月,张勋被袁世凯委任为长江巡阅使,驻地徐州。此后,张勋在徐州召集各省督军,组建起军阀间的攻守同盟组织——“十三省区联合会”,并且策动了民国史上复辟帝制的闹剧[5]5065-5068。 张勋驻徐时,地方绅商为了讨好张勋,为其捐资建造生祠。工程于1914年动工,1915年完成。落成之日,时任总统的袁世凯还特赐“褒鄂英姿”的匾额[6]。张勋生祠的建成和存续集中体现了地方绅商的权势。正是在绅商的倡议下,八县人士将建立生祠作为地方公共事务。从祠址选择到整个工程的主管人,都由八县重要绅商协商决定。动迁原住居民和工程其他款项也是由徐属八县的名义共同负担[7]31。各项事务名义上由八县民众决定,但实际上主要由那些地方绅商运作。 生祠建成之后,祠内事宜名义上由“徐海道尹李庆璋经营”,实际上地方绅商也有相当的权力。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后躲入东交民巷荷兰使馆,生祠由“徐海镇守使署派员接理”。11月份,前众议院议员王茂才(字幼三,沛县人)联络当地绅商,要求镇守使署“将该祠作为徐属八县公所,以免军队在内作践”。在绅商要求之下,镇守使张文生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将生祠“完全交王茂才管理”[6]。同时,张文生将“所购陇海铁道北段之地二百五十一亩,赠与徐属八县作为张勋生祠祭田”。田产每年收入“除用作张勋生祠岁修费外,有余即作八县公款”。这些田产同样由王茂才、李道初等代表八县掌管,张文生将土地“红契交与李道初、王幼三等保存”。其后,李道初等人因时局变化离开徐州,祭田的控制权便转移到铜山县商会,相关的土地契据由商会会长赵品成保存[8]。至此,生祠及附属田产完全掌握在当地绅商手中。 借用生祠需获得赵品成等实力派绅商的同意。徐州麦作试验场的负责人尹聘三曾多次向赵品成协商租借张勋生祠所属祭田,以作为试验场的场地,但却屡遭婉言回绝[8]。不过,徐州院会会长杨石兰等人通过疏通却获得了成功,“经地方人士公决呈请地方官厅立案,即以张勋生祠及塘北之旧道署火药库为会址”⑦。张勋生祠的成功借取表明了地方官员和绅商对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的支持,背后则是院会事务与绅商心理的契合。 这些控制生祠的绅商有一些近似的取向和诉求,这从生祠内两块碑文的内容便可略窥一斑。1915年,生祠落成时树立两块碑文,一为郡人王宝田撰、段书云书并篆刻的《张勋生祠纪功碑文》(简称《纪功碑》),一为段书云撰、沈云沛书的《张勋生祠落成记》(简称《落成记》)。碑文书写者皆为地方知名士绅,而碑文亦是主事各绅商主动请求所写⑧。因此,碑文的内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绅商团体的意愿和诉求。 碑文历举张勋在民初对抗革命党和治徐“劳绩”。原因在于革命导致“高垣广厦弹洞刃折,我徐人捐盖藏,弃居室,携幼扶老,相避于风溪雨谷,一日不得宁”[7]31。与其说绅商们反对革命,还不如说他们渴望保持地方生活的安定有序。他们在《纪功碑》中歌颂完辫帅的“丰功伟绩”之后,便笔锋一转,要求官员在此民生凋敝、内忧外患之际“勿忘在莒,选贤才能,罢苛敛,罢固封守,以息疲氓而遏乱略”[7]31。这与传统士绅对地方官的要求并无多大区别。 不过1925年前后的徐州地方情形却与此种愿望相去甚远。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徐州因要冲地位而成为双方重要战场。同时红枪会、白枪会等民间秘密结社活动频繁,不时造成暴力事件。国共两党的组织也已在徐州设立支部,并开展各类地上地下的活动。地方局势的大动荡应该说已成山雨欲来之势。 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的出现正可缓解绅商们心中的焦虑。院会不仅提倡静坐等内修功夫,而且也注重宣传伦理道德,教化民众。这些有助于稳定人心,维系秩序。更为重要的是,院会注重发展慈善救济事业,有助于切实缓解灾难和贫苦所带来的冲击。尤其在1923年日本关东地震和1924年江浙战争中,院会不仅派出了救济队,而且募集大量善款,为此也赢得了全国性的声望。地方一旦成立世界红卍字会的分支,便意味着救济资源的增加。 以商会为代表的地方绅商在民初往往担负地方救济义务,赵品成、郑于恕等铜山县商会重要人物在北洋时期即是当地赈务会的负责人⑨。支持徐州院会契合赵品成等绅商所扮演的角色。此外,江苏省最高军政长官对世界红卍字会道院采取公开扶持的态度,与官方关系密切的地方头面人物自然也不会不予以照顾。正是在多种要素契合之下,徐州院会获得了张勋生祠的使用权。 徐州院会拥有固定活动场所之后,各项活动顺利展开。除了内部成员开展打坐、念经、扶乩等各式信仰活动外,还积极开展慈善救济事务。1925年11月,奉直开战,吴佩孚与张宗昌军队在徐州交火,徐州院会以红卍字会名义收容伤兵三百余名,同时在22日举办演讲会,吸引数百人到会[9],扩大了院会在当地的影响力。 徐州院会获得徐州八县公有的张勋生祠,主要得益于当地绅商对张勋生祠的控制。这也从侧面展现了官绅权力在院会发展中的作用。不过北伐之后,既有的地方权力结构面临全面重构,院会的顺利发展局面也因此中断。面对国民党政权的兴起,徐州院会及世界红卍字会道院将如何应对? 三、北伐后地方权力结构的变动与院会的应对 当徐州红卍字会道院于1925年成立时,改组后的国民党已于一年前在铜山县设立县党部,不过由于当局的查禁,国民党势力一直处于秘密活动的状态。1927年6月2日,北伐军击退直鲁联军,进入徐州。其后,直鲁联军曾一度反扑,直到12月份,北伐军才再次控制徐州。至此,国民党组织才开始公开挂牌活动[10]。1927年12月23日,国民革命军第一路军总指挥何应钦对徐属各县政府、公安、税收各部门长官进行重新任命[11]。徐州正式置于国民党政权控制之下。 军政权力的更替对世界红卍字会道院在徐州地区活动影响甚大。世界红卍字道院在各地的发展大大得益于地方官员和绅商的支持,但这一阶层在北伐之后却遭到国共两党策划的民众运动的重创。江苏省作为北伐后南京国民政府的首都所在,受到政治运动的影响自然不小。按照当地一位士绅所说,“自军政改革以来,无日不在狂潮骇浪之中,凡旧在社会稍有信誉者,已被标语打倒,不宁家室”[12]。徐州进入国民党政治版图时,虽已过了民众运动最为激烈的时期,但既有的绅商网络还是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震荡。在党部策划和操纵下,铜山县商会被迫改组,正副会长赵品成、郑于恕等人还被逮捕押解南京⑩。如前文所述,徐州院会正是在这些绅商的支持下获得张勋生祠的使用权,他们的下台使院会继续获取地方公共资源变得困难。 更为严峻的是,不少国民党组织将同善社等新兴宗教视为迷信团体,主张政府予以查禁。早在五四运动前后,陈独秀等人便对同善社之类新兴宗教团体做过集中的批判。北伐伊始,基层党部已开始将查禁同善社等团体付诸实践。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不久,地方党组织便要求发布严禁同善社等团体的命令。1927年11月,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对于人民宗教信仰是否自由问题,议决“应照本党党纲规定办理”,但同善社等团体并不在信仰自由范围内,应该仍旧予以严禁。国民政府遵照特别委员会决议,下令各省执行。作为首都所在的江苏省迅速做出了响应,徐州等地自然也不例外[13]。这些禁令虽没有直接点名红卍字会道院,但以“同善社等”字样笼统概括,难免各地在执行中有意无意地扩大范围(11)。果不其然,1928年10月,在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的请求下,国民政府明确将严禁的范围扩展到红卍字会道院及悟善社。1928年10月9日,内政部则要求国民政府饬令各省、特别市的民政厅将“道院、同善社、悟善社一体查禁”,并且没收其财产[14]491-492。 国府的查禁命令使红卍字会道院失去了北洋时期所拥有的合法身份,以致“道慈无从发展,会员缘此星散”(12)。徐州红卍字会道院虽然成员并未就此星散,但活动亦受到严重影响(13)。 正如一些对破除迷信运动的研究所揭示的,大量“废庙兴学”、“废庙兴产”的举措除了五四以来反迷信话语的驱动外,还有强烈的现实利益考虑:运动策划者希望通过占用寺庙来控制更多的经济资源[15]126。国民党组织对待院会等团体的激进政策也蕴含了争夺资源的意味,因此在禁令中也常包含没收财产的规定。徐州院会虽并未直接被当地党政机关取缔,但在失去合法性及地方绅商支持的情况下,原先通过绅商关系所租借的会址——张勋生祠也面临被重新分配的局面。 作为地方公产的张勋生祠及其祭田早为各方所关注,如前所述,徐州麦作试验场的负责人尹聘三曾多次请求租用祭田,只是因为商会会长赵品成的阻挠而未实现。国民党政权刚控制徐州便开始重新规划张勋生祠的用途。徐州战事结束后,驻守徐州的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长刘峙谋求将生祠改为“北伐阵亡烈士祠”。除了改换祠名和使用数间房屋外,“祠田租款仍为该祠修理费,而其余房屋仍可为地方机关之用”。考虑到当时的政治形势,军方提出如此“有商有量”的建议,掌控该祠的地方人士自然“均无异议”[16]4。 此后,省立徐州女子中学实验小学(简称“女中实小”)要求将祠产用于教育事业。国民党政权对地方中小学教育情有独钟,不少党部成员将新式学校看作推进党化和动员青少年的重要管道,由此类成员掌控的教育部门也多将普及儿童教育作为施政重点。徐州女子中学附属于江苏大学区(第四中山大学区),是国民党政权在铜山县重要的党化机构。该校积极配合党国的教育政策,开办实验小学,以增加入学儿童数量。不过,新设的小学需要有新的校址。虽然女中实小为省立小学,但省教育厅经费紧张,并无力拨款购买新的校址(14)。1928年暑期,在女中实小校长的请求之下,主管江苏省教育行政的第四中山大学区准许其搬入张勋生祠,以弥补校舍的紧张(15)。其实,徐州院会在张勋生祠内也办有义务小学,只是省教育主管部门为了保证女中实小的发展,强行进行调配。最终,在铜山县政府的协调之下,女中实小以租借形式暂时使用两年(16)。 原先借用生祠的徐州院会自然不愿搬离,但在当时氛围之下,徐州分会根本无从抗拒。一方面,保存生祠契据的商会在六月份已经完成改组,支持院会的旧会长赵品成、郑于恕等人已被调查逮捕。而商会所保存的“历年案卷账册”也在一场会所火灾中“完全烧净”[17]。昔日支持者的清除与契据的缺失使得徐州院会毫无凭借。另一方面,各大新兴宗教已被列入政府查禁范围,如果院会据理力争,很可能招致党部的打击。上海的同善社在遭禁后继续以辅仁堂慈善团体名义向上海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党部发回没收的房屋。此举引发了上海特别市党务指导委员会的再次打击。为了以儆效尤,该委员会还请国民政府再次严令各地政府“迅将同善社严密查封”[18]。 1928年11月之后,江浙各地国民党组织策划了不少以破除迷信为主旨的运动,与民间信仰有关的寺庙、团体和个人都可能被贴上迷信的标签而遭到打击。在刘峙控制下的徐州也正积极布置各种破除迷信的措施,民间宗教团体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17)。迫于形势,徐州分会听从县政府安排,暂借生祠北面旧徐海道署的火药库地基作为容身之处。因空间局促,徐州院会所办理的义务小学也只能解散(18)。 面对党部及国民政府内激进势力的压力,除了暂时服从外,徐州院会及其他院会组织也在努力寻找政府中其他派系和部门的支持。在北伐军北进时,各地院会已经开始借助各种机会与军事将领暗通款曲。1927年8月,直鲁联军与北伐军在前线交锋时,徐州院会中便有成员秘密与党军互通信息(19)。此外,院会还积极组织南联救济队,配合北伐军进行战地救济。在双方战事结束之后,徐州院会联络各地院会进行各种急赈和平粜,以减少战后社会的动荡[19-21]。无论对于北伐军巩固后方,还是地方政府稳定民情,这些举动都有相当的价值,院会也因此获得军方的回报。1927年12月22日,重新取得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位的蒋介石,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的名义,通令各处军警机关一体保护世界红卍字会[22]229。军事委员会为保证江苏地区红卍字会会址不被随意侵占,还特别于1928年2月2日下令江苏省政府予以保护(20)。 1928年10月间国民政府禁令出台后,院会方面也努力重获国民政府的认可。11与5日,熊希龄、王芝祥和王人文等院会首领分别以道院和世界红卍字会的名义向国民政府提请立案。出于意识形态上的考虑,内政部并没有通过道院立案,但却承认世界红卍字会为合法的慈善团体[22]227-229。此举不乏借助院会组织增加政府救灾能力的考虑。 此段时期内,负责灾区救济及慈善工作的国民政府赈务处为有效开展工作,正积极吸收北洋擅长办理救济的旧官僚(赈务处处长由内政部长薛笃弼兼任)。许世英和熊希龄分别成为其下属的赈款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委员,而熊希龄恰是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会长。1928年10月23日,许世英取代薛笃弼成为该委员会主席。次年2月26日,国民政府撤销赈款委员会,其职掌事宜归国民政府赈灾委员会(1929年3月2日成立)掌理。许世英、熊希龄、王震、朱庆澜等人被国民政府指定为该委员会常务委员。这些人之所以在赈灾委员会中取得重要地位,是因为他们从北洋时期以来长期负责慈善救济事业,手中掌握着大量民间救济团体和救济资源。红卍字会道院就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团体,熊希龄和王一亭分别是北京道院(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和上海道院(世界红卍字会上海分会)早期发起人之一(21)。在他们的引荐之下,万等世界红卍字会道院人员也开始进入赈灾委员会系统[23]3907。红卍字会道院江苏地区的主要负责人陆小波则与成静生、王一亭等人成为江苏省赈务委员会委员,负责江苏地区的救济事宜[24]。红卍字会道院首领通过救灾这一平台将院会与国民政府联系在一起,各地院会构成政府救济的基干组织,不仅在救济时出动办赈人员,而且还帮助赈灾委员会筹集款项[23]3907。 除此之外,徐州院会本身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在军政官员眼中也有特别的价值。1930年爆发了规模空前的中原大战,蒋介石与阎锡山、冯玉祥等人开战。徐州为蒋介石方重要基地,也成为冯、阎军队主攻方向。作战期间,徐州院会成为战区重要救济力量,蒋介石在该年5月特别嘉奖该会慈善工作,并捐助五千元以示提倡(22)。 1931年8月开始,长江、黄河以及淮河洪水都突破历史记录,造成14万多人被淹,370万人死于疾病和饥荒,大约18万平方千米的土地被淹没,成为20世纪最严重的水灾之一。红卍字会道院成为徐州地区争取赈灾物资的重要渠道,徐州院会在各地院会协助下,从济南、上海、丹阳等地调集大量物资救济当地,铁道部和财政部则予以免除运费和税费的便利[25]24-25,38-39[26]41。更为重要的是,徐州院会地处要冲,为南北“各会转运赈品之枢纽”(23),关系到整个红卍字会的救济网络运作,所以在国民政府救灾版图上的价值也大为增加。 军方与行政系统出于救济效能的考虑,对世界红卍字会道院采取比较务实的态度,从而促使其以慈善团体名义成功立案。立案后,红卍字会道院成功与国民政府赈务部门建立联系,成为其救灾所依靠的主要组织之一,从而将自身利益与政府救灾能力相捆绑。而徐州院会不仅成为地方救灾的重要力量,也因为徐州优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全国救灾的重要枢纽,其价值自然不可小视。在此情势之下,当女中实小再次要求徐州院会成员搬离雕龙碑一带时,他们可以采取与之前不太一样的应对方式。 四、雕龙碑地块之争 雕龙碑一带曾是清代徐海道的火药库。建张勋生祠时,主事众人将火药库搬走,并在原地基上建一亭。改建行为让雕龙碑地块与张勋生祠之间的关系变得密切,地理上毗连更容易使人把两者视为同属一体(24)。不过关于两者实际的关系却缺少确实的契据凭证,不同的人可以按照自身利益做出不同的关系界定。一心希望扩大校舍的女中实小校长认为雕龙碑地块在张勋生祠范围之内,希望徐州院会尽快迁离。而一心想留在此地的徐州院会便声称该地块独立于生祠,拒不搬迁。 1929年5月,身为校长的陈畹致函铜山县县长罗为雄,声称徐州院会占据张勋生祠房屋后进,故意迁延不搬,要求县长督促搬迁。县长罗为雄知悉后便再次向徐州院会下达了搬迁命令。不过此时徐州院会的生存环境已经大变,院会负责人并没有立即照办,而是“一面持县政府及女校前请本会迁移后进之原函向县府交涉,一面据情呈请卍总会驻京办事处转呈省府予以保护”(25)。 “卍总会驻京办事处”全称为“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驻京办事处”,专门负责院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络,因此徐州院会在接到迁让命令时,便向驻京办事处人员请求帮助,目的在于请其利用关系网络进行疏通。驻京办事处的活动产生了效果,省政府要求县政府重新查核办理。县府接到省政府的命令之后,经过再次查核,推翻了原先的命令,给出一个维持原状的妥协意见,要求两方仍照“现住房屋分别借用,以昭公允”。该处理办法被呈报省政府核准(26)。不过,县政府并未对两块地基的产权关系做出界定,因此双方的矛盾只是被暂时掩盖,一旦时势变迁,冲突又会重新浮上台面。 1930年,全国教育会议决定积极举办义务教育二十年计划和成年补习教育六年计划,责成各省落实该计划,江苏省党政部门予以积极响应。省党部根据中央意思,积极发展教育,尤其是地方小学教育。省教育厅则将普及义务教育作为中心任务,要求每年减少失学儿童5%,采取扩充义务学级、设立乡镇小学、改良私塾、创办义务教育实验区、增加义务教育专款等措施[27]12-13。作为省立女中实小的校长自然需积极落实教育厅的教育政策,扩充学校规模,吸纳更多学生,但能供其支配的资源却相当有限。1930年,江苏省给予女中实小全年的教育预算经费仅为14 223元[28]12,即使不考虑落实过程中的克扣,该数字在应付各项教务之后,也无力购买如张勋生祠大小的地基,更无力建造新的校舍,因此只能借助政治权力来划拨既有的地方资源。 1930年暑假是女中实小租用张勋生祠两年期满之日。由于担心期满之后其他地方机构争夺张勋生祠的使用,校长陈畹只能再次请求教育厅,把张勋生祠划归女中实小所有,作为永久校址。在呈请之中,校长陈畹强调如果政府不予以支持,那么在当地各团体的压力下,女中实小在借用期满之日只能让出;并且声称因经费有限,无法购买新校址和建造新校舍,学校教务势必受到阻碍[29]。 省教育厅官员自然了解教育经费困难的情况(27),为了保证政绩,自然愿意帮助女中实小争取资源。在1930年5月9日的江苏省政府292次会议中,教育厅提出“明定张勋逆祠永远充作省立徐州女子中学实验小学校址”的议案,因为教育厅的极力争取以及党部在背后可能予以支持,该案当即被省政府委员会表决通过[30]。 女中实小校长在呈请时,强调雕龙碑为张勋生祠的土地。教育厅厅长陈和铣也认同此种说法,称张勋生祠“前宅为省立徐州女子中学实验小学校址,后宅为红卍字会会址”,于是等省政府会议通过议案之后,教育厅便训令铜山县政府转知徐州院会,迅速执行退让的命令[31]。教育厅让女中实小接收张勋生祠的心态异常急切,仅仅在四天之后,便再次传令铜山县长杨蔚,限十日内完成女中实小对于张勋生祠的接收[32]。接到命令之后,徐州院会依然坚持雕龙碑地方不属于张勋生祠,抗拒搬迁。在女中实小通过教育厅获得省政府政策支持时,徐州院会也通过购买的手段获取雕龙碑地块的产权。 徐州院会于1930年1月19日以红卍字会的慈善团体身份,“向江苏徐属官产事务分局备价请领旧道署火药库房基”。官产事务分局先后两次派员查勘,并且于该年1月26日和2月16日两次布告公示,规定五日之内“四邻若有交涉,期前来局声明”。在五日之期过后,分局最终允许徐州院会“遵章缴价”,并“呈报官产总局在本年三月十日核准”。4月26日,官产总局将盖有财政部、铜山县政府、官产总分两局印章的财政部官财字第65543号执照,填发给徐州院会,作为产权凭证(28)。官产承买不啻为产权的又一次界定,承买人通过购买,获得财政部背书的产权执照。徐州院会便借此重新界定了雕龙碑地方与张勋生祠的关系。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即使原来雕龙碑属于张勋生祠,只要此次购买行为合法,它就是徐州院会的财产。 当然,法律上的契据凭证并不足以抵挡女中实小及其背后支持者的“进攻”。前文所述的上海同善社也想通过法院争回被党部没收的房屋,想必应该也有相关契据的凭证,但党部却成功策动政府再次发布查禁命令,对同善社进行打击。没有政府中的派系或部门支持,仅有法律契据无法与党部支持下的团体抗衡,幸好此时徐州院会已经成为国民政府赈灾系统中的重要机构,拥有半官方的色彩,而且在中原大战中因救济得力而获得总司令蒋介石的亲自奖励和表彰。 在救济效能考虑和法律凭证双重护持之下,女中实小方面以省令督促其搬离的策略无法奏效。女中实小及其支持者虽可能考虑采用破除迷信之类的政治运动手段迫使徐州院会就范,但在军事非常时期,如何保证战地救济能力很可能成为军方优先考虑的问题,徐州警备司令部还向徐州院会发有保护告示牌(29),这不得不让女中实小方面投鼠忌器。1931年4月前后,女中实小校长陈畹因“办理不力”被教育厅免职,由陈肃钰代理校长[33]。此可能与陈畹在雕龙碑地块争夺方面无法取得进展有关。 继任的代理校长陈肃钰在教育厅的支持下继续要求院会退让。而徐州院会方面,中原大战虽已结束,但1931年大水灾以及日军军事袭击所带来的救灾任务依然使其在红卍字会全国救灾网络中的地位异常重要,因此其成员也极力争取其他院会成员的支持。1931年9月19日,徐州院会扶乩手扶出乩文,乩文借道院最高神先天老祖之口,强调徐州院会的重要战略地位,要求红卍字会中重要领导人物“来徐襄助一切”,以便动员更多人脉资源与女中实小相抗争(30)。 双方势均力敌的态势让省政府也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承认产权凭证有效,即使原本雕龙碑地块属于张勋生祠,此时教育厅和女中实小也无权让徐州院会搬离。如果要保证女中实小的教育资源,则需废除官产事务分局的此次买卖。但官产放卖是省财政的重要收入,如此轻易否认承买执照的法律效力,自然会影响潜在购买者的信心,从而影响财政收入。况且财政部成为救灾的主要领导部门,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的机构完善涉及政府救灾效率。该案如何裁决就变成教育部门与救济部门资源分配问题,进而也涉及财政厅与教育厅之间部门利益分配,于是省政府委员会决定先“令财、教两厅会查”,待会查结果出来之后再做定夺(31)。 会查只是一个名义,实质是把问题抛给财政厅与教育厅,让其自我协调。如果教育厅能够迫使财政厅取消徐州院会的此次承领,那么调查结果将会以雕龙碑地块属于张勋生祠地界的形式出现。对于财政厅颁发产业执照一事,官方可以声称调查人员在测量时有所疏忽,也可以将责任归于徐州院会的蒙混。反之,财政厅继续承认产权证有效,那么女中实小将处于被动。因此,双方在省政府决定会查之后便开始了各自的公关活动。 站在女中实小背后的教育厅率先出击。1932年6月,教育厅派出督学顾克彬与民众教育馆馆长赵光涛(女中实小校长陈肃钰之夫)到铜山县督促相关事宜。两人试图先向徐州院会的会长杨石兰个人施压,要其主动退让,甚至提出以徐州院会承买时70余元之价购买。此举一旦成功,便可釜底抽薪,无关财政厅的态度和会查结果。不过顾克彬等人的敦促政策遭遇了杨会长的“软钉子”。杨会长托词徐州院会请领雕龙碑地方的款项由济南和烟台红卍字会所出,并且经过总会和主会备案,徐州院会没有权利擅自变更。在对方仍要求立即执行的情况下,杨会长坚持声称“国府所立之机关如若想领此址,即要遵照官产局的章程办理”,并表明徐州院会抗争到底的决心。县长杨蔚见此情况急忙出来圆场,让杨会长回去与其他院会负责人继续协商(32)。 在遭到杨会长的拒绝后,顾克彬又以教育厅会同查核代表的名义,单方面发布核查结果,声称“按照生祠环境全部建筑暨财厅委员吴局长绍仪(吴绍仪)所言,均足证明该校后进房屋应属张勋生祠范围,毫无疑义”(33)。在财政厅尚未有调查结论的情况下,教育厅便以单方面调查的结论为依据,要求县政府再次饬令徐州院会搬离。此后教育厅不断向县政府施加压力。教育厅厅长周佛海还亲自电令铜山县长,要求其动用公安局力量执行教育厅的命令(34)。 教育厅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财政厅的态度成为徐州院会抗争的最后防线,因此红卍字会道院方面也动员力量,积极争取财政厅的支持。世界红卍字会道院成员“与财政界结缘深久”,拥有广泛的人脉,大大方便了院会与财政系统的沟通(35)。江苏省财政厅厅长舒石父即院会资深成员,道号灵龙(36)。因此,省政府会查命令下发后,徐州院会便通过卍总会驻京办事处向舒石父申诉。电文中详述了雕龙碑备价承领的详细过程,强调自己拥有完备手续,请求财政厅“继续力争”。驻京办事处则进一步分析教育厅强力逼迫行为给法律和财政厅自身利益所带来的危害:“若听其任意强迫收买,则不独此后法律赋予财团法人之特权完全被其蹂躏,财政部暨钧厅之政令信用亦将莫大之影响,当查该会会址既领有部照,依法产权业经确定。若官厅命令随意变更,窃恐此后关于官产人皆不敢过问,于国省收入均影响甚大。”(37)接到院会的电文之后,舒石父以财政厅长名义将大体情况转呈省政府和财政部。 院会方面同时向财政部寻求支持,不但请求与总会会长熊希龄关系密切的财政部参事吴镜予从中予以帮助,并且还将情况呈送给部长宋子文。给宋子文的呈文内容与给舒石父的呈文类似,依然从法理入手强调徐州院会对雕龙碑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提示土地执照经过财政部核准,省政府最终的处理方式攸关财政部政令信用。由于财政部还是赈灾委员会的主要领导部门之一,世界红卍字会道院方面还特别把会址与慈善救济事业相联系,声称徐州院会“承领钧部之官产仅有地基一块,旧屋数椽,办理各项慈善事业犹不敷用,遂任其以原价收买,则该会一切事业势必中辍”。于是请求财政部“赐予保障,并咨请江苏省政府解释误会,转饬铜山县照案保护以维慈善而保产权”(38)。 在红卍字会道院各重要成员活动下,财政部的态度倾向于支持徐州院会。女中实小可能通过某些渠道得知财政部的态度,因此希望在有利于徐州院会的命令达到铜山县之前做最后的努力。在教育厅的默许下,女中实小开始采取强硬手段。1932年7月15日,女中实小校长“率领校工多人”,将徐州院会的“会牌、贷济所牌及徐州警备司令部、铜山县政府保护告示牌计四具,一并夺取,易以女校之牌”(39),虽然徐州院会首领向县政府反映情况,但县长杨蔚似乎有意支持教育厅,而不予以保护。在7月25日之前,财政厅接到财政部命令,承认“徐州红卍字会承领之地与张勋生祠并不连属”,同时坚持徐州院会对雕龙碑的承买手续合法,因此“未便取消”,“徐州女中实小如需用该地,应自行向红卍字会磋商办理可也”(40)。但此时该命令尚未下发到铜山县,女中实小校长借此做出最后一搏。7月29日,校长带人在徐州院会出入大门外强砌围墙,阻塞出路,“冀图达到强行接收之目的”(41)。就在同一天,财政部的意见下达到铜山县政府和相关各方。在世界红卍字会道院成员的请求下,江苏财政厅又命令铜山县制止女中实小的越轨行为。当然,财政厅厅长也明白,女中实小校长的一系列行为是因为教育厅的压力和纵容。解铃还须系铃人,因此财政厅厅长行文教育厅,咨请其制止女中实小的行为(42)。 此后女中实小似乎还不善罢甘休。徐州院会虽然试图诉诸法律解决,但其他院会领袖担心与政府部门交恶,倾向于私下协商和平解决。双方如何收场我们不得而知,关于纠纷的记载在8月21日之后戛然而止,之后的报纸或者红卍字会道院的档案中也未留下蛛丝马迹。不过可以确定女中实小方面并没有成功迫使徐州院会搬离雕龙碑地块,至1935年徐州院会依然留在雕龙碑地块(43)。 可能鉴于徐州院会成功保护会址的经验,院会内部在1932年之后大力鼓励购买作为会址的地基和房屋。作为东南地区各分会的联合机构——东南主会上海办事处甚至予以政策上的支持,承诺向购买地产的院会提供资金补助(44)。并且按院会内部规定,各院会需将“所有自置基产数目及契约”都“按表填明,并摄影以便汇齐,分报母、总、主各院会备案”(45),以便与外界团体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凭证。这些契据凭证的意义可能并不在于直接提供法律上的保护,而在于相关部门帮助院会时有更多的博弈筹码。 北洋时期,由于受到各级军政要员和地方绅商的支持,同善社、悟善社及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等扶乩团体迅速崛起,成为当时中国社会中不容小觑的一股新兴宗教力量。不过因为意识形态、信仰取向及实际利益之间的差异,此类团体在兴起之时便遭到了多方的批评,而不少秉持反迷信思想的知识青年反对尤为强烈。在党军占领之地,各类反迷信举措层出不穷,世界红卍字会道院等团体在各地均遭到国民党组织不同程度的查禁。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此种主张一度通过国家政权而遍行全国。 政治权力的嬗变给新兴宗教团体的生存带来严峻的局面,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用于活动的空间无法保证。北洋时期,借助地方官员的扶持和地方绅商的参与,红卍字会道院等新兴宗教团体在发展之初可以借用地方公产作为会址,大大降低团体的运作成本,这也是此类团体迅速扩张的秘诀之一。但政权鼎革之后,与旧官僚和绅商的紧密关系成为新兴宗教团体的罪证之一,而通过旧权力关系所借用的公产,恰恰可能成为团体被取缔的肇因。党部取缔新兴宗教团体除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外,控制更多的公共资源亦是其目的所在。 也有些新兴宗教团体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被党部没收的房屋和财产,不过上海同善社的例子表明在没有政治权力支持之下,被贴上迷信团体标签的新兴宗教仅依靠法律途径根本无法保证自己的权益,反而可能招致新的打击。世界红卍字会道院采取了另一条应对之道。借助慈善救济的平台,院会成员先争取军事实力派的支持,其后又乘国民政府吸收北洋旧官僚建立赈灾系统之机,大量参与政府赈务工作,使院会组织成为政府开展赈济工作的支撑机构,从而完成了“慈善机构化”。通过机构化,院会负责人将院会的生存环境与政府赈济部门捆绑在一起。在此种情况下,当院会与党部或其外围团体发生财产纠葛之时,如果拥有充分的产权证据,便可借助上级赈济部门的平台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而双方的争夺也可能演变成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在徐州院会与女中实小会址纠葛中,当女中实小将雕龙碑地块视作张勋生祠范围之内,逼迫徐州院会搬离时,徐州院会便借助东南院会首领的支持,将问题传递给财政厅乃至财政部,而财政部正是赈务委员会的主管部门。 当争端涉及两个地位相当的政府部门时,纠纷便成为部门间的利益博弈。随着20世纪30年代救济任务的加重,主管赈务的财政部门为最大限度发挥救灾效能,自然更愿意保证民间慈善机构各地救灾网点的完整与稳定。加之,徐州院会拥有合法的产权凭证,其效力又涉及财政部门的实际利益,因此,江苏省财政厅及财政部在雕龙碑地块的归属问题上倾向于支持徐州院会,最终促成了徐州院会继续留在雕龙碑。 世界红卍字会道院通过“慈善机构化”的策略与新政权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并且用承买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利益勾连。当遭受与其他党政部门的利益纠纷时,便可以得到一定的支持,从而保证一定的生存空间。这也是世界红卍字会道院在国民党统治下还能继续扩张的原因之一。从1928年遭国民政府查禁至1936年底,各地院会数从200所左右增长到413所,翻了一番。1932年开始,每年增速大大增加,这与院会在雕龙碑会址的争夺中胜出有着相当的巧合,背后或许正是院会“慈善机构化”策略成功的表现(46)。 不过以“慈善机构化”的模式在国民党政权下获得生存空间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为了不断强化慈善机构的身份,1928年之后,院会不仅对于各类严重灾难几乎无役不予,而且在各地增设大量慈善设施,此间的人力物力投入可以想见(47)。而具体的房产地基产权的取得也需要不菲的资金,不少地方小院会还不免因为财力不足而借用寺庙祠堂等地方公产。因此,此种方式并不是多数新兴宗教所能承受的。 ①同善社在1917年通过立案至1920年短短三年间,除北京总社外,在全国设立400多个分社。而世界红卍字会道院在1922年立案之后至1923年7月,短期内就建立了75个分会,到1928年,已增加到200个左右,至1937年抗战爆前达到413个。1928年的院会数略有争议,李光伟计为201个,宋光宇计为202个。参见中华续行委办会调查特委会编《中国基督教调查资料(1901-1920)》,(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5页;L.Hodous,"The Chinese Church of the Five Religions,"The Journal of Religion,Vol.4,No.1(1924),p.71;宋光宇《民国初年中国宗教团体的社会慈善事业——以“世界红卍字会”为例》,载《台大文史哲学报》1997年第46期,第260页;李光伟《道院·道德社·世界红卍字会——新兴民间宗教慈善组织的历史考察(1916-1954)》,山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8页。 ②无论是早期李世瑜感性地判断红卍字会之类团体的“主持者有时是社会上的较高阶级”,还是宋光宇、李光伟等人根据某个地区院会的成员信息所做的统计,都表明绅商和政界官员成为院会成员的主要来源。其中宋光宇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的1937年世界红卍字会向社会部报送的登记资料做了详细的统计,成员中商人占42.7%,政府公务员占25.2%。参见李世瑜《现代华北秘密宗教》,(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宋光宇《民国初年中国宗教团体的社会慈善事业——以世界红卍字会为例》,载《台大文史哲学报》1997年第46期,第263页;李光伟《道院·道德社·世界红卍字会——新兴民间宗教慈善组织的历史考察(1916-1954)》,山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2页。 ③北伐后这种内外异名的情况更为固定化。1928年,世界红卍字会道院被国民党党部视为迷信团体而遭查禁。其后,道院成员虽向国民政府提交立案申请,但国民政府仅仅通过世界红卍字会的立案,而否定了道院的立案申请。至此,原本仅负责慈善救济事业的世界红卍字会便成为道院对外的代称,而道院的称呼仅仅用于内部交流。同一实体因此而衍生出两套内外相别的指称系统。 ④如1923年4月16日,齐爕元和韩国钧与王芝祥一起参与道院欢迎大会。南京道院设立一周年之际,督军和省长还亲自带领各官绅“至南京道院行开幕周年纪念礼”。参见佚名《国内专电》,载《申报》1923年4月17日,第3版;佚名《南京快信》,载《申报》1923年7月18日,第7版;佚名《政商合组道生银行》,载《申报》1923年7月14日,第17版;佚名《南京快信》,载《申报》1923年12月26日,第7版。 ⑤这两个道院都是在1922年由陆小波发起成立。参见唐文治《泰县陆答山先生墓志铭》,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四辑《茹经堂文集》第六编,(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年版,第2205页。 ⑥如阳谷县县长朱璞如,宛平县县长崔位东(其子崔小东为国民党中将、中山堂主任),联军营长李宝臣(其子李乐钧为国民党中将),当地名中医苏庆武、张其武(清朝秀才),安清帮名流蔺鹤祥、吴西鹭,巨商单惠堂、孙寿山,画家肖龙士等人都曾参与其间。参见蔺光涛《世界红卍字会徐州分会概况》,见政协徐州市郊区文史委员会、政协铜山县文史委员会编《铜山文史资料》第11辑,1991年印行,第47页;邢鉴泉《日伪统治徐州若干问题回忆》,见政协江苏省徐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徐州文史资料》第6辑《伪淮海省专辑》,1986年印行,第106页。 ⑦《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⑧据王宝田所述,《纪功碑》中的文字是绅商在集资建立生祠之后主动请其撰写的。《落成记》的情况应该也类似。参见鉴吾《纪徐州张勋生祠》,载《国闻周报》1925年第33期,第29-30页。 ⑨铜山县赈务处1922年召开成立大会,赵品成为临时主席,该会推选县知事曹彝仲为处长,郑于恕、张觐卿为副处长。而文史资料的相关回忆也证明赵品成是一个热心公益的商会领袖。参见佚名《地方通信·徐州》,载《申报》1922年3月27日,第10版;陈仲言《徐州商会组织简史》,见政协徐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徐州文史资料》第7辑《工商史料专辑》,1986年印行,第175页。 ⑩赵品成、郑于恕两位会长可能因为杯葛改组而遭到党政部门的清洗。1928年4月,铜山县商会奉令改组,由副会长郑于恕任主席。作为正会长的赵品成并未出席,双方可能已经有所龃龉。其后针对赵品成、郑于恕等人的指控开始出现。先是有人以地方人士的名义,控告赵品成、赵品齐、郑于恕等人“武断乡曲、欺压百姓。十数年来,勾结军阀官僚,几乎无恶不做”,请求江苏特种刑事临时法庭庭长刘云昭缉拿法办。1928年5月,刘云昭出巡铜山时,铜山县长刘炳晨面呈赵品成的种种劣迹,于是刘云昭决定拿办。由于赵品成在地方根基深厚,徐州警备司令部出面,声称其为警备司令部参议,“不予解省”,希望留在徐州加以保护。此后,赵品成托关系向刘云昭疏通,刘乘机检举其行贿,将案件上报国府主席谭延闿和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此案最终以蒋介石亲自下令严办赵品成收尾。参见佚名《徐州商会改组就绪》,载《申报》1928年5月14日,第7版;佚名《徐州后方要讯》,载《申报》1928年4月30日,第7版;佚名《苏特种刑庭长刘云昭之谈话》,载《申报》1928年7月10日,第10版;佚名《陆福廷行贿案之经过》,载《申报》1928年7月7日,第10版。 (11)1927年4月就有红卍字会道院被查禁。参见杜景珍《略论道院遭禁(1928)后的动向》,载《民间宗教》1997年第3辑,第231页。 (12)《红卍字会概况报告表》(1937年),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90。 (13)该会在北伐军与直鲁联军交锋之际及战后,一直积极办理当地各项赈灾事务,并与各地卍字会分支组成南联救济队,积极进行战地救济。但在10月禁令发布之后,徐州分会的活动明显变得低调,报章上已没有其相关活动报道。根据目前所见,在《申报》上再次报道徐州红卍字会的消息为1931年2月1日第19版的佚名《徐州将有筹赈义务戏》。参见佚名《世界红卍字会赈济卫辉》,载《申报》1928年3月10日,第15版;佚名《红卍字会最务消息》,载《申报》1928年3月20日,第15版;佚名《红卍字会赈救消息》,载《申报》1928年6月6日,第14版。 (14)1927-1936年间江苏省教育经费紧张。据《江苏省志·教育志》记载:“在这时期,为了克服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管理混乱的状况,省教育厅据理力争,把原由江苏省负担的中央大学经费(每年132万银元),改归中央财政负担;对县级教育经费则通过整顿学田、学产和清理积欠两条渠道以增加收入;建立规章制度,克服挤占挪用;并专门成立省教育经费委员会和教育经费管理处,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使省县两级教育经费均有较多增加。”见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教育志》编委会编《江苏省志·教育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15)校长陈畹在1929年呈词中称1927年暑期在中山大学区行政院的许可下搬入,但考虑到其中所说1929年暑期,两年的租期满,搬入时间似乎有误。而且徐州女子中学附属小学在1928年3月才改为实验小学,并聘请陈畹为校长。所以搬入时间应为1928年暑假,而非1927年暑假。参见佚名《徐州女中开学》,载《申报》1928年3月15日,第10版;《徐州张勋祠田准归地方办理》,载《江苏省政府公报》1929年第290期,第4-5页。 (16)恰在县政府饬令徐州院会搬迁的同时,地方上出现一种反对的声音,认为长期以来张勋生祠已经是徐属八县公产,并不能由铜山一县划归给女中实小。考虑到利益相关性,女中实小校长把这种闲言视作徐州院会成员在背地造谣的结果。揆诸1917年以来的习惯,此闲言并非毫无道理,因而可能获得地方的普遍呼应。铜山县政府面对舆论压力,也只好采取折中方式,让女中实小借用张勋生祠,为期两年,而非永久取得所有权。参见《教厅长陈和铣原呈》,载《江苏省政府公报》1930年第442期,第7-8页;《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17)在1928年12月20日的党、军、政联席会议上,徐州党军政负责人决定拆除城隍庙戏楼,并且布置破除迷信事项。其后,兼管徐州地方政务的第一师颁布更为详细的破除迷信方案:“毁灭偶像,破除迷信、城厢内外无论祠观庙宇及私宅之偶像与夫天地君亲师等,同日集合大规模之运动,一律毁灭。星相卜筮并行驱逐,道士和尚尼姑勒令改业,由各机关协同办理,三月一日起实行。”参见《铜山党军政会议纪事》,载《新闻报》1928年12月23日,第13版;《徐属绥靖区之政务整理办法》,载《新闻报》1929年2月28日,第9版。 (18)《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19)据报载,该会会员张慈忠、张慈恩兄弟与党军相通,并且张慈恩已经暗授官职,1927年8月8日,褚玉璞所部将两兄弟逮捕,并在其家中搜出往来函件。参见《鲁军南路在蚌埠附近,张宗昌昨日来电报告》,载《世界日报》1927年8月14日,第2版。 (20)《叶家宝呈请保护世界红卍字会》,台湾地区“国史馆”藏,1-54132-1。 (21)熊希龄为北京道院统掌和世界红卍字会会长,王一亭则为上海道院的早期发起人。参见《世界红卍字会上海道院各道院修方皈道后传略及三灵室公祀祝文》(1934-1946年),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3-157;《上海法租界公董局关于上海道院的文件》(1926年),上海市档案馆藏,U38-1-212。 (22)院会方面也尤其注意宣扬蒋介石的厚爱,积极通过报纸将此消息广为宣传。参见佚名《蒋主席嘉奖红卍字会》,载《新江苏》1930年5月25日,第3版;佚名《徐州将有筹赈义务戏》,载《申报》1931年2月1日,第19版。 (23)《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驻京办事处呈财政部文稿》,上海档案馆藏,Q120-4-126。 (24)1925年,《国闻周报》的记者撰文介绍张勋生祠时,由南而东按逆时针方向历数景观,非常自然地把雕龙碑地方作为正北面的景物介绍,“正室后临湖,迤北一小洲,昔为贮火器地”。考虑到该文意在批评民国成立多年,复辟之类“荒谬绝伦不辩顺逆是非之事”依然普遍存在,并无扩大生祠范围的主观倾向,因此其中对张勋生祠与雕龙碑关系的认知颇能代表普通人的观感。参见鉴吾《纪徐州张勋生祠》,载《国闻周报》1925年第33期,第31页。 (25)《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26)出处同上。 (27)省教育厅长陈和铣在一次总理纪念报告中便称江苏省教育“人才与经济具感缺乏”,“如何训练师资”与“如何筹款”成为头疼的难题。参见《省会各界纪念总理就非常大总统职大会陈和铣报告》,载《新江苏》1930年5月7日,第5版。 (28)《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29)《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30)《辛未八月初八日弦统科》,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31)《铜山县政府函》,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32)出处同上。 (33)出处同上 (34)出处同上。 (35)《王其愚报告》(1940年3月12日),台湾地区“国史馆”藏,02-080101-015-007-003X。 (36)舒石父曾任中国银行行长,为道院成员,曾在济南母院求修,为山西道院发起人。在1936年的道院内部调查表中,他已经是苏州道院道慈。参见各地分会道院籍方、修方、职员、会员调查表和名册,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1-7;《郑婴芝先生演讲录》(1942年),上海档案馆藏,Q120-4-1。 (37)《京处上财政厅呈文》(1932年7月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38)《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驻京办事处呈财政部文稿》(1932年7月4日之后,15日之前),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39)《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40)《徐州分会致上海总办事处》(1932年7月2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41)《谨将徐州红卍字会与徐州女中实验小学争执旧道署火药库房基一案并将经过事实逐条缮请公鉴》(1932年8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42)《苏财政厅快邮代电一件》,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126。 (43)此时徐州女子中学实验小学已改名为徐州女子师范附属小学。参见佚名《江苏省立附属小学视察报告:徐州女子师范附属小学》,载《江苏教育》1935年第4卷第3期,第110页。 (44)至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之前,东南地区的院会一直推动集资购买会址政策。1936年东南地区的院会在全国大会中达成协议:“各分院如有购置院址能筹款六七成,而自身实无力者,皆可由各会补助以促成之。”1936年东南主会决定,“以后凡关于东南各院购置院址,自行能筹款逾半数而自身实无余力者,应由东南各院按力筹助”。截至1936年底,东南地区红卍字会道院先后购买房屋和地产的,“京镇丹区计有五处,常太区计有四处,淞沪区计有四处,徐海区计有二处,皖省计有十二处,全福区一处,江北区计有十二处,共计四十处”。参见《助成购置院址而固道慈案》(1936年),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48;《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会联合总办事处工作报告》(1936年11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52。 (45)《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会联合总办事处工作报告》(1936年11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Q120-4-52。 (46)参见李光伟《道院·道德社·世界红卍字会——新兴民间宗教慈善组织的历史考察(1916-1954)》,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8页。 (47)截至1934年,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与各地红卍字会共举办小学62所、育婴堂10所、贫民习艺所5所、孤儿院2所、恤养院2所、医院13所、残废院7所、施诊所89所、施药所21所、防疫所7所、施材所19所、贷济所9所、因利局49所、恤养院3所、恤产院3所、平粜局6所、贫民工厂8所、粥厂13所、火灾救济会4所。参见中华总会编刊《世界红卍字会中华总会各地分会慈幼及其他事业概要》,1934年。权力的变迁与新兴宗教的回应--以世界红杉会徐州分会场地纠纷为中心的调查(1921/1936)_张勋论文
权力的变迁与新兴宗教的回应--以世界红杉会徐州分会场地纠纷为中心的调查(1921/1936)_张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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