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长江流域西部地区农业灌溉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江流域论文,西部地区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S274文献标识码:A
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布署。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粮食生产是农业的首要任务,农业灌溉是增加粮食产量的主要措施,灌区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长江流域灌溉面积上的粮食产量占总产量的80%以上。建设灌区,发展灌溉,可为西部地区大开发奠定坚实基础。
长江流域西部地区涉及长江上中游云、贵、川、渝、陕、甘、青、藏8省(区、市),土地面积约100万km[2],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20 %,人口约1.65亿,占西部地区58%,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加快长江流域西部地区农业灌溉建设,满足区内粮食需求,是大开发的重要任务。
长江流域西部地区地跨青南、川西高原、横断山脉高山峡谷、云贵高原、秦巴山地及四川盆地。区内地形复杂,山地、高原、丘陵及盆地各类型地貌纵横交错,山地、高原、丘陵土地面积占总土地面积85%。气候除青、藏属高寒区外,其余省(市)多属亚热带季风区。高寒区以放牧为主,兼种青稞、小麦及马铃薯等。亚热带气候区的汉中盆地、四川腹地、安宁河沿岸、滇中高原、黔北地区等,雨量丰沛,光热资源丰富,气候温和湿润,适合稻谷、小麦、玉米、薯类、棉花、油菜、甘蔗、甜菜、烤烟、茶叶及水果等生长。据1998年统计,区内耕地面积933.8万hm[2],粮食产量6499万t,油料252万t,棉花10万t, 有效灌溉面积413.9万hm[2],牧草灌溉面积2万hm[2],国内生产总值6736亿元。
长江流域西部地区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①区内经济实力相对薄弱,人民生活水平低,仍有贫困县 131个,占国家列入“八七扶贫攻坚计划”590 个贫困县的20%。据1998 年资料, 区内人均年国内生产总值3900元,只有全流域平均水平的60%,而贵州、甘肃、陕西、青海只占全流域的36%。人均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及全流域平均水平的47%,其中,贵州、甘肃、陕西、西藏只及全流域的30%。②耕地生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粮食生产水平低,区内耕地面积占全流域的41%,而粮食总产量只占全流域39%,其中贵州、 云南、 陕西只占区内粮食总产量的25%,甘肃、青海、西藏只占1%。区内人均占有粮食393kg,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只有339kg,低于区内平均值54kg, 部份地区粮食不足,青海、西藏人均少于100kg,属于缺粮省(区)。 区内每公顷播种面积产量3360kg,为全流域平均产量的69%,陕西、甘肃低于3000kg,青海仅1860kg,耕地生产力很低。③农业灌溉设施少,有效灌溉面积小,灌溉率低。区内有效灌溉面积414万hm[2],只占全流域的28%,而区内耕地面积却占全流域的41%, 灌溉水平低。 区内人均占有灌溉面积0.025hm[2],低于全流域的0.035hm[2],贵州、重庆只有0.019hm[2],甘肃、青海更少,只有0.013hm[2],远远低于江苏的0.045hm[2],湖南、湖北的0.04hm[2]。灌溉率为0.44,低于全流域的0.65,贵州、 重庆、陕西为0.36,甘肃、青海为0.24,大大低于江苏、湖南、湖北的0.83,安徽的0.94。④干旱灾害严重。长江流域西部大部分地区属湿润和半湿润区,少部份为半干旱区。区内降雨主要集中在7~9月,在时程或地域上分配不均,年际也有变化,降雨多以暴雨形式出现,暴雨期径流过剩,作物不能充分利用。农作物耗水高峰期在4~10月, 需水强度最大期一般在抽穗、开花、乳熟阶段,降雨往往与需水不同期,常常发生干旱灾害。区内多发生春、夏旱,四川、云南多春夏旱,陕西、贵州多夏旱,甘肃全年旱,四川省内江、涪陵和贵州省铜仁、毕节受旱率达30%~50%,贵州省遵义、黔南和陕西省商洛地区受旱率达20%~30%,甘肃省天水受旱率达10%~20%。1978年大旱,贵州省140d无雨,夏旱、夏伏连旱受旱面积55万hm[2],占耕地面积42%。四川1994 年严重的夏伏旱,成灾面积280万hm[2],占播种面积的28%,粮食减产320万t,有2580万人和2280万头牲畜缺水。云南滇中高原1983年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36%。按频率统计(1949~1983年),四川、云南、贵州、陕西 4省平均成灾面积64万hm[2],占耕地面积6.6%, 5年一遇占耕地面积11.1%,10年一遇占16.9%。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长江流域西部开发进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灌区老化损坏工程更新改造力度, 恢复巩固已有灌溉面积。长江流域西部地区灌溉工程一般是50~60年代修建的,大部份工程已运行30~40年,加上过去设计标准低、资金不足、材料代用品多、构件单薄、施工质量差、管理不严、法规不健全、人为破坏严重、年久失修,致使灌溉工程老化损坏严重。表现在:病危水库多,库区水土流失严重,有效库容少;取水枢纽泥沙淤积,泄洪、引水闸设备老化,运行不正常;抽水泵站机电设备陈旧,电费高,供水率低;渠道上混凝土建筑物裂缝,钢筋外露生锈,砖石结构风化剥落,渠道崩塌、滑坡、沉陷、淤积、杂草丛生等使断面变小,过水能力降低, 灌溉面积萎缩。 据1998年资料,长江流域西部地区除甘肃、青海、西藏外,有效灌溉面积减少3.4万hm[2],其中因工程老化损坏而减少的有效灌溉面积占31.6%。四川省有效灌溉面积减少0.69万hm[2], 其中工程老化损坏而减少的面积占18%。贵州省因工程老化损坏而减少的有效灌溉面积为0.12 万hm[ 2],占有效灌溉面积减少值的21.8%,重庆市为26.8%。据分析,更新配套改造1hm[2]灌溉面积能增加粮食产量2130kg。因此,对老化灌区进行更新改造,能做到投入少产出多,是最经济合理的项目,应抓住不放。
(2)进一步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粮食总量, 满足社会对粮食的需要。长江流域西部地区粮食总量不多,人均粮食占有率偏低,部分地区尚存在缺粮问题,特别是30年后我国人口将处于高峰期,长江流域西部地区也可能是类似情况,人口、饲料、工业等用粮矛盾将更加突出,制约着区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此,需从各方面加大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兴建灌溉工程,扩大灌溉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达到粮食总量供需平衡。其途经是:①对现有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增加灌溉面积。据统计,区内现有灌区尚有面积121万hm[2] 未配套, 占灌区设计面积的22.6%。其中重庆未配套面积占35%,云南未配套面积占55%。四川主要集中在升钟水库和武引灌区;云南主要是引洱一期工程和中型灌区,重庆主要是中小型灌区。还有一些小型灌区和散布在各地的塘堰坝灌区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果按设计面积建成,也能增加一定数量的灌溉面积。②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由于灌区满足了农作物生长期的需水,加上先进的农业栽培技术,灌区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增长很快,一般可提高3 ~5倍。如四川都江堰等5个大型灌区,平均单产达8200kg/hm[2], 其中通济堰灌区已达11.3t/hm[2],陕西石门水库灌区高达12.2t/hm[2],比灌溉前提高5倍。水分生产率已达到1.6kg/m[3],略高于科学的水分生产率1.5kg/m[3]的标准。建议水利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 尽早使灌区农业达到“二高一优”目标。③提高复种指数,扩大播种面积,充分挖掘耕地生产力和提高产量。区内除青海、西藏大部分地区种一季作物外,其他几个省绝大部分耕地实行麦稻或油稻二熟耕作制;四川和云南部分地区,气温较高,还有三熟制。据统计四川、贵州、 重庆和陕西4省(市)复种指数由建国初期的1.1~1.3,增至1998年的1.85~1.98,贵州已达到1.98,云南偏低只有1.58,甘肃、青海只有1左右。 但均有改进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增加粮食产量的可行性。根据资料分析,四川、贵州、云南、重庆、陕西5 省(市)部分地区复种指数可提高到2左右,青海、甘肃两省部分地区可到1.2左右。④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区建设,改造中低产田。为了使农业上新台阶,扭转灌溉面积和粮食产量增长缓慢的状况,国家于80年代末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区项目,长江流域西部地区重点治理区有安宁河、川中丘陵、滇中高原、黔北及汉中盆地。有关省水利部门要做好重点区的水利建设,进行工程配套及更新改造。通过治理5个重点区可增加梯田13.4万hm[2],灌溉面积87.3万hm[2],治理涝渍面积7.1万hm[2],生产粮食700万t、棉花4万t、油料53 万t、糖料249万t,经济效益显著。⑤加快牧区草场灌溉建设。区内大部份牧区处在高寒山区,降水量小,干旱严重,草场缺水,人畜饮水难。目前仅四川、云南、青海3省建有少量草场,灌溉面积仅2万hm[2], 其中四川占74%,赶不上西部大开发需要,需加强牧区水利建设。①要开辟水源,修建供水工程,解决人和牲畜饮水问题。②在水源条件较好地方,发展草场灌溉,建立饲料基地,提高草场载畜能力。③提倡牲畜圈养,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提高草场产量,使放牧由游牧向轮牧方式转变。
(3)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 长江流域西部地区农业用水量占工农业、城镇人口、环境等总用水量的86%,农业用水比重很大。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节水灌溉不仅节水,而且节能、节地、省工、省肥、省时、增产增效。为此,须采取一切措施,抓好节水灌溉工作。节水主要有3 个途经:①工程措施。在渠道防渗方面,要对输、配水渠道进行衬砌防渗,使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0.8。要改明渠为低压管道输水,管道能避免蒸发和渗漏,减少渠系和田间水损失,不占耕地,便于机械耕作,防止水污染,有利于现代化管理,可以节水30%,年运行费减少22%。在灌溉制度设计方面,需水量计算中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对于衬砌渠道可提高到0.7~0.8,管道输水可达0.9以上, 力争使全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7。同时对各种农作物要采用不同的灌水方法,减少灌水次数和灌溉定额。区内水稻比重大,宜推广“薄、浅、湿、晒”及“薄露灌溉”。小麦等旱作物应采用畦灌和沟灌。畦灌能减少灌溉定额20%~30%,增产10%。沟灌适用于中耕作物,比畦灌更省水。喷灌与地面灌溉相比,可减少灌溉定额30%~50%,节水80%,增产20%~30%。区内经济实力不强,当前节水应把渠系衬砌及灌水方法放在首位,条件具备后对旱作物和经济作物等采用喷灌和微灌。丘陵山区的农田要大力兴建微型水利工程,如山塘,利用山泉水,补充作物需水。②农业综合技术措施。要充分利用降雨补给土壤中的水份,改变耕作方式,平整土地,深耕深翻,垄沟栽种,横坡种植。要调整农业结构及耕作制度,水源不足的地方,改变水旱田比例,减少水稻,发展旱物及经济作物。降雨季节与作物需水不协调的区域,改变作物品种和栽种季节,使之与降雨过程相适应。同时作好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农业结构,从单一粮食型农业向多元型农业转变,实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要推广应用作物优良品种,水肥耦合节水技术,薄膜覆盖技术,化学抗旱剂技术等,减少农业用水量,提高经济效益。③灌溉管理技术措施。为了合理利用灌区水资源,达到节水省水目的,应从组织上、工程上、技术上进行全面管理,搞好灌区管理工作,能节水50%左右。要制定用水定额和计划,征收水费。要根据作物生长期的需水过程,编制相应的配水计划,满足作物对水分的需求。要对现有工程及时维修和更新改造,防止漏水和跑水。同时要应用高新技术,实行自动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灌溉水的作用。
(4)采用综合措施,提高防旱抗旱能力。长江流域西部地区, 春夏旱发生机遇较多,而大中型骨干蓄水工程很少,丘陵山区灌溉设施不足,抗御不了时间长的大干旱。为此,必须从各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方法,减少干旱损失。①兴建蓄引提灌溉工程,调节径流,为作物供水。在山丘区要充分利用雨水,修建蓄水池,水窖等微型集雨工程。在盆地内,要发展灌溉,提高灌溉率,科学调度,计划用水,合理配水,提高水利用率。要调整农业和作物结构,搞好土地规划,改进耕作制度。②大力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做到工程、植物和农耕措施相结合,达到拦截泥沙,涵养雨水,能使防旱抗旱能力增加7d左右。③推广旱作农业,增加抗旱能力,提高产量,减少用水量。要选择耐旱性强效益高的粮食作物和经济林草优良品种。要推广保墒坐水种、桔杆返田、高矮杆混种套栽农业技术。要应用能抗旱、节水、增产等多功能黄腐酸“旱地龙”。据资料,使用“旱地龙”小麦增产15%(450kg/hm[2]),玉米6.6 %,棉花20%(旱地龙用量15kg/hm[2],增产150kg/hm[2]), 经济作物增产20%。④成立抗旱服务组织。除现有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外,要单独组成抗旱服务队,自上而下形成抗旱减灾网络。抗旱服务队应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质、有经费,实行首长负责制,制定工作制度,管理办法,分析旱情,发布旱情公告。这种组织,机动灵活,随请随到,措施过硬,能用非常手段对待非常气候变化,抗旱救灾效果好。
(5 )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实现灌区综合效益上新台阶。灌区管理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水利产业政策”规定,建立政府扶持指导,用水户参与自主管理,经济上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更大地发挥灌区综合利用效益。①深化改革,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要进行体制改革,逐步做到管理人员报酬与效益挂钩。在工程管理上,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由单纯的工程管理转变为经营性管理,达到以水养水。对大中型骨干灌溉工程,试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采取灌溉供水公司加用水户协会管理方式,公司是供水卖方,协会是用水买方。公司负责枢纽、主干渠的管理,统一供水调度。用水户协会负责本协会管理的支渠斗渠级灌区的管理、配水、计量、收费、开票到农户,服务一条龙。对面上小型灌区,实行股份合作、拍卖、租赁和个体承包等办法,鼓励个人独资兴办和水利专业户自行经营管理。对新建工程,要求规划合理,前期工作充分,现有水利规费收缴到位,配套资金要有当地县以上政府的承诺和建立良性循环的可靠实施方案。②要改革水费收缴办法,制定合理的水价标准,收好水费,实现灌区水资源由福利型向商品型转变。水费包括灌溉水,城镇生活用水、发电水、排放污水渍水等。水价按照成本加利润和纳税几部份计算,按方收费,收费到户,定额供水,超量加价,达到控制用水和节水目的。
(6)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严格控制有效灌溉面积的减少。 长江流域西部地区各省(市、区)年年兴修灌溉工程,但年年新增灌溉面积甚微。其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农村多种经营及其他原因占去了灌溉面积,两项相抵,新增面积微乎其微。据1998年统计,区内本年新增灌溉面积9.5万hm[2],同时又减少了3.4万hm[2],占新增面积的36%。其中重庆市2000年新增灌溉面积1.29万hm[2], 同时又占去了80 %。 陕西2000年新增面积1.15万hm[2],同时又侵占了71%。为此, 要加强预防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赋予的责任,严格控制侵占灌溉面积的现象。①加强灌区水政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机构,配足人员和设备,培训水政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②制订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管理办法,控制挤占农业用水和侵占灌溉面积。对基本建设等占去的灌溉面积,建设单位要补做替代工程,如数补足占去的灌溉面积,或交纳赔偿费,由灌区管理部门负责另做相等的灌溉面积。未经批准不得在灌区内兴建开发区,乡镇企业、农村住房、娱乐场所及多种经营用地。③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加大查处破坏灌溉设施违法案件力度,做好大案要案结案工作,对违法案件,坚决打击,遏制破坏灌溉设施事件的发生。
收稿日期:200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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