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新探_非公有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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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新时期的统战工作发生了新变化:内涵更为丰富;范围更加广泛;性质愈加明确。非公有制统战工作的基本环节: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员归类定位;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造就一支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队伍;发挥统战工作的社团效能。统战工作基本内容:积极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提供各类服务,强调岗位贡献;及时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合法权益,清除发展障碍;鼓励率先致富,推动光彩事业。

关键词 统一战线 非公有制经济 阶层

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我国改革十五年来,由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飞跃性发展,对新时期的统战工作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战工作,是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统战研究领域所要探讨的崭新课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统战工作的新变化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只不过是近十几年来的事情。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我国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仅14万人,至1993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达1766.9万户,从业人员2939.3万人;私营企业达23.8万户,从业人员372.6万人。现在,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活跃力量。我国利用外资也从无到有,迅速扩大,至去年底,三资企业已达34248家,我国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221718个,实际利用外资1000.7亿美元,就业人员1400万人。①目前,绝大部分外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估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从业人员,已逾5千万,占社会总从业人员的8%以上。特别是近二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势头更加迅猛,使新时期的统战工作发生了许多新变化。

(一)内涵更为丰富。统一战线是个政治联盟,历史上的民主革命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及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统一战线,都是为了完成党的特定政治任务而组织起来的政治力量,是做人的工作,主要是组织人们从事政治斗争和革命运动。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相适应,仍然是做人的工作,但组织人们从事现化代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成为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这就为统战增添了新内容,使统战工作广泛深入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其人员有发达的经济头脑,浓厚的市场意识,强烈的效益观念,鲜明的功利性,使统战工作的经济意义更加突出,内容愈加丰富。

(二)范围更加广泛。对于统一战线的范围,邓小平同志又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简言之,范围愈宽愈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得阶级阶层结构和利益结构多样化,统战对象日趋复杂,统战工作的范围变得更加广泛。现阶段的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广泛联盟,凡能为我国经济建设出资出力、出谋划策的,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不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不论是属于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包括本国各层次、各种类型经济(如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投资经济)的人员,乃至于在华投资、经营、管理或劳务输出的其他人员,如他国商人、经纪人、银行家、“三资”企业主、管理人员、在华劳务工,都是我们团结的对象,是我们要努力争取的力量。

(三)性质愈加明确。关于统一战线的性质,邓小平同志指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成为工作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从根本上说,都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与私有制、小私有制及个体户的个人占有制相联系,作为统战的对象,既有劳动者,也有私有者,或者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从而既有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面,也不乏唯利是图的一面。这就要求突出强调统战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员的活动方向与社会主义的要求相一致,在不触及其私有财产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化消极为积极,变不利为有利,促使他们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贡献。

二、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的几个主要环节

(一)更新观念,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适当归类定位。

很长一段时期,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正宗货”,甚至认为是对公有制经济的冲击和威胁,其人员社会地位低,政治上也被视为“末等公民”,好像是“私生子”,至少是“计划外生育的”,这种不定位的处境,使得他们象在钢丝上行走,不利于其存在和发展。从统战工作的角度来看,对象的坐标位置不确定,工作也无从开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结构已被打破,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具有不同经营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这种变化从总体上看,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与公有制内部多种产权组合形式和经营方式相适应,我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内部,正经历着新的组合。二是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在我国社会中出现了个体经营和私营企业主等不同经济类型的新的社会群体,这些利益群体,应当如何恰当看待?笔者认为,从主流上看,它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受益者、拥护者和推动力量之一。另一方面,它们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贪婪性,产生了许多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消极现象。但由此就推断出形成了新的资产阶级,这是一个不正确也是很危险的结论。事实上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大,其从业人员未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阶级,甚至也未形成具有共同社会地位和共同利益要求的利益集体,他们实际上还只是一个分散或游离于工农阶级之间的泛化群体。从政治上看,他们还未出现过带有区别于工农大众的、一致的政治要求或利益要求倾向的集体行动。既然,经济上没有独立的基础,政治上没有形成“压力集团”的代表,因而不能构成一个阶级,而只是一个阶层。传统的观点认为阶层是阶级内部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即大社会集团内的亚社会集团,那么,非公有制经济的成员到底是哪个阶级内部的阶层呢?囿于传统定势思维,对于它的属性,人们长期在阶级阶层上困扰。我们应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破阶层是阶级内亚社会集团的传统定义,阶级内有阶层,阶级外也有阶层。给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归类定位为阶层,对于统战工作来说,则界限了团结对象,明确了工作任务,突出了工作重点,有利于对他们实行分类争取。当前,主要有四个这样的阶层:(1)个体户、(2)私营企业主、(3)雇工或聘用工、(4)不事产业主(拥有固定财产,自己不从事生产的人员,如私人股东、专业包工头、食利者),这些都属于我们统战的对象。

(二)加强党委领导,把非公有制经济的统战工作落实到位。

统战工作主要地是做党外人士的工作,作为党的整体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强调党委的领导地位,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才能抓住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强调党委的领导地位,主要应做到:一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把非公有制经济的统战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党委要明确统战任务,确定统战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并把它们纳入党委和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要组好班子,确定一名党委成员领导实施,具体指导和研究统战工作;还要定期检查统战工作的展开情况,听取统战工作的汇报,监督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二是积极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中发展党员。据统计,全国从事个体经营的共产党员近20万人,仅占全国个体劳动者总人数的0.8%,全国私营企业主中有15%是党员②。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可以使他们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自觉克服消极影响。至于优秀的标准、条件是什么,私人企业主是否允许入党,这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三是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政治。现在,各地程度不同地安排了一些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工商联等各类人民团体、协会的领导成员。通过这些代表人士,可以及时了解这一阶层的利益和愿望,有利于统战部门研究和制定这一利益群体的措施和对策。四是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建立基层党组织。以各行业、各协会为基础,建立健全党组织,以共产党为核心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个协、私营企业主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广辟统战工作渠道,使党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员凝聚的焦点。像深圳市的第一个体户党支部,工作开展得较好,协助工商管理部门和个体户协会做了大量公益工作。据悉,在个体户中建立党组织,对加强中共“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领导,对发展经济特区经济,搞好市场管理,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③。

(三)充实基层统战,造就一支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的队伍。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各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撤并机构,精减人员,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统战工作的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过去,统一战线是我国革命胜利的一大法宝;现在,仍在我们党的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一般有统战部门或专门的人负责,工作好做些,非公有制经济受自身条件的制约,统战对象复杂,工作难度大,更要有具体的人和机构组织落实。现在,普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统战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统战观念不强,统战组织力量薄弱,统战工作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据调查,某县47名基层统战干部中,兼职的28人,占59%,高中以下文化的占56%,不熟悉业务、刚接触统战工作的14人,占29%,因种种原因长期不上班的4人,占8%。全县36个乡镇,一年内有15个乡镇的统战干部变换工作岗位,其中一个乡一年内有4人兼管过统战工作④。可见,统战干部素质较低,统战队伍不稳定,名兼实不管、挂牌配相的现象严重,基层统战组织松散,使得统战工作在基层出现“断层”局面。为此,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的统战工作,必须充实统战力量,造就一支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的队伍。一是要充实基层,健全统战组织,配齐编制,确定专人管理,在乡镇设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村配备统战委员或统战工作联络员,形成乡村统战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统战;二是要提高基层统战干部素质,定期分批对他们进行集训、轮训,加强统战政策、统战理论的宣传教育。

(四)发挥社团效能,为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社会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是新事物,如何发挥统一战线团结、协调、沟通、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等功能,做好它的统战工作,不是某个人、某个具体部门所能独立完成的,必须利用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种群众性组织,为非公有制经济的统战工作提供一种社会力量。

第一,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优势。民主党派汇集各方代表人士、各路专家学者、各类名人能人,可谓人才济济。充实民主党派的力量,发挥其特殊优势,通过参政议政、为政出谋、提供服务等途径,可以为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排忧解难;通过他们各自所联系的群众,在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示范作用,可以搞活一方,带动一批,发展一片。各级政协是民主党派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近年来,私营企业经营者当选为县以上政协委员8000多人,八届政协委员20人,这些人员多是某一行业的突出代表,是发展私营经济的主力。今后,基层政协工作要大力加强,乡镇要广泛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中的代表为政协联络员,建立政协联络点,使民主党派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积极开展海内外经济界人士和社团组织的联谊工作。现在海外统战工作的重心应逐步转向第二、三代。工作上不能总是停留于迎来送往、联谊活动和牵线搭桥“老三招”,要探讨“新招”。在扩大联谊面上,要大力支持工商联、侨联、台联、海联、三胞联谊会及其成员,利用各自的有利条件,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要发挥工商联这种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人民团体的特殊作用,由工商联牵头,加强和国外工商界、商会、企业联合会及其他社团组织打交道,为“三资”企业编织一个联系网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各类型服务,使工商联真正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加强联络的桥梁,得以依靠的“娘家”。

第三,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协会。建立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主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其他行业、专业协会,要筹集一定的资金,提供固定的场所,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员开展经常性活动提供群众性组织形式,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要求,体谅他们的难处,特别是要利用这些组织开展团结、帮助、引导、鼓动等项工作,让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三、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内容及其要求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向统战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拓宽了统战领域,增添了许多新内容。具体说来,非公有制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包括以下六方面:

(一)积极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统计,1994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1%,而亚洲为7.8%,中国更是一直保持13%的经济增长速度。现在,世界主要大国在经济上都在加大对亚洲的政策倾斜,积极开展同亚洲、特别是同中国的合作,出现了一个新潮流,经济发展国际上看好亚洲更看好中国,尤其是中国的市场对外商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统战部门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强海内外的联络工作。全世界有5500万华人华侨,这些海外华人被国外社会学家誉为新兴的“经济超级大国”,拥有雄厚的经济势力,招商引资的潜力是很大的。海外统战工作尤其要扩大联谊面,多交新朋友,沟通感情。理顺关系。更多更好地引进外资,利用外技,做好招商工作,把我国对外开放的辐射面扩大。

(二)提供各类服务,强调岗位贡献。非公有制经济人员作为统战对象,绝大部分处在经济工作第一线,发财致富的愿望强烈。统战部门要广为联络,拓展海内外市场,进行经济咨询,为他们提供致富的机会,提出合理化建设,给他们传递信息,疏通渠道,组织他们攻克技术难关,开发新产品,为他们分担责任,排忧解难。通过这些服务,促使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最大限度的贡献。郴州地区积极开拓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主动为统战对象提供各类服务,该地区宜章县为了进一步转变工商联职能,发挥工商联经济统战中的作用,于1992年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服务站⑤,协助各对象搞好本职工作,并在统战组织和统战对象中开展“我为八五计划作贡献”竞赛活动,强调作好岗位贡献,三年多以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⑤

(三)及时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对公有制经济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原材料、能源、水电的供应、资金的流向、产品的销售、劳动力的分配等方面,为了提高效益,追求利益,平等竞争,和公有制经济产生了诸多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前提下,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用对待阶级矛盾的方法来处理。统战工作作为一种特殊的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要利用自身的优势,化解矛盾,及时处理这些社会问题,成为党和政府保持社会稳定、保证国家安定的有力手段。

(四)克服消极影响,导向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确实存在许多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不择手段地偷税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秤和逃避管理。据调查:许多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无照经营、乱开阴阳发票,使用私自印制的无效发票偷税漏税,粗略计算,去年仅被个体户非法截留的税款就达260亿元⑥。对这些消极行为,作为统战部门,有必要协助政府各方面管理力量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为其健康发展正确导向,使其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劳动致富。

(五)维护合法权益,清除发展障碍。由于有些人只看到非公有制经济的消极一面,认为是对公有制经济的冲击和威胁,许多部门和地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活动管理失当,设置种种障碍和关卡,不给场地,不供水电,或者采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手段加以抑制。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将个体和私营经济向集体经济过渡的措施,非公有制经济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和保障。做他们的统战工作,就是要对其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政策宣传,让他们了解政策的内容,明确应享受的权利,给他们一枚“定心丸”。要协助政府撤消障碍关卡,取缔摊派行为,治理“三乱”现象,为其顺利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鼓励率先致富,推动光彩事业。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部分人和部分地区率先脱贫致富。但也出现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分配不公,贫富差异悬殊。在某些人看来,以为允许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主张“两极分化”,有所谓“养肥了就宰”的说法,主张向他们“开刀”。其实不然,在社会主义土壤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两条道路”的问题,而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问题。鼓励部分人先富起来,即不是搞资本主义,也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绝不能肆意“宰割”他们,不能进行所谓的“改造”和强制过渡。作为统战部门,既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敢于冒险,敢于率先致富;同时还要大力推动光彩事业,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员投身到扶贫事业中去,给予暂时尚未富裕的以资金、信息、技术、人才诸方面的支持,带动他们走向共同富裕,逐步缩小贫富的差距,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收稿日期:1995-07-29

注释:

①参阅《半月谈》1994年第9期,《人民日报》1995年6月4日第2版。

②见《文萃》周报、湖南日报文摘版,1992年10月1日第1版。

③参阅《文摘》周刊、《云南日报》副页,1994年7月1日。

④⑤分别参见《湖南统一战线》1992年第10期、第3期。

⑥见《湖南教育报》1994年4月25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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