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理性政治: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诉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代中国论文,政治体制论文,理性论文,走向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理性、逻辑是人类超越动物界的非凡品质和能力。理性虽然几经嬗变,被赋予不同的含义,但在本质上就是寻求并坚持认识及其对象的普遍性、明晰性和确定性。“人类历史的推动力内在于理性的存在中,通过理性,人创造了人自己的世界。”①
以理性作为政治正当性之根据源于西方,有着漫长的历史。早在西塞罗和古罗马法典中,法律已被看作是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性(impersonal reason)”。②以理性(ratio)作为政治权力以及一切社会行动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根据,则是近代的事情,人们将这一过程称为理性化。所谓理性化,实际上是用某种合理性标准和普遍规则对社会制度、行为规范的正当性进行论证,并对宇宙秩序作出解释。韦伯曾从社会学角度讨论过理性化,他将理性化等同于近代理性主义的形成,并区分了三种理性主义。③在韦伯那里,理性化几乎可以等同于现代化。哈贝马斯把这一层意思讲得更清楚,他将理性化视为文化层面和社会制度层面不尽相同的合理性标准的互动和整合④,是一个将合理性标准推广到文化、经济、政治制度和所有社会行动中去的过程。近代以来,人类依靠理性、理智的力量来理解、实践和支配自己的政治生活,即人类对政治现代性的诉求通过理性和逻辑推理,借助技术和工具,认识政治并指导自己的政治行为,从而影响政治生活的运行与发展。从研究方法角度,基思·道丁认为,理性选择理论能够克服结构和个体二元对立,“理性选择理论,是个体主义的,因为它假定是行动者在作出行为;但与此同时,这些行动者又是被结构特征、他们的社会角色所指引的”⑤。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国外许多著名政治哲学家都高度重视政治理性的作用,政治理性成为他们的核心理念和方法论。雷蒙·阿隆(有学者甚至认为“阿隆政治哲学的核心就是对政治理性的维护”⑥)认为,马克思主义者是理性政治家的典型,“马克思主义者知道,资本主义的消亡是不可避免的。唯一的问题只在于配合战术与战略,一方面与现行制度妥协,同时配合筹备新制度的实现。”⑦阿隆认为理性主义(rationalism)是构成马克思哲学核心的三个主题之一,并认为“社会发展是自发的:它们需要被理性地重构”⑧。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以为,政治现代化三个基本标准中居于第一位的就是政治权威的理性化,即由全国性、理性化的权威取代各种传统的、宗教的、家庭的即落后的政治权威。⑨在这里,亨廷顿的政治现代化思想固然是以西方国家政治运转作为标准,不具有普遍价值,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提供了现代政治理性的基本参照。
毫无疑问,人类政治向着更为理性的方向迈进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人们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还是政治行为,都有一个由非理性(包括感性和知性)向理性发展的过程。目前,面对经济理性和科技理性的双重挑战以及全球化与边缘化的尖锐矛盾,无论从国际政治还是从国内政治的层面上看,大声疾呼政治理性,都是十分重要的。⑩正如有论者精辟指出:“毕竟,我们这个时代和文明,在虚无与纵欲之间摆荡跌撞已经有了一段时间,连‘政治理性’这个概念本身都已经显得腼腆生涩了……因此我们不能不问:权力之外有更高的权威吗?权力可能受到理性的节制吗?答案其实不用远求。如果政治理性的要求,即是用说理去探讨政治原则、政治价值,用说理的方式对政治体制与政策进行对错好坏的评价,那么落实政治理性,不外乎就是让政治本身产生一个说理的动力,让权力承认说理的必要性。”(11)可见,政治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方式,理性政治是现代政治的基本标志。
中国古代的国家机器在文明刚刚到来之初,就走上了专制的道路。传统中国社会的症结在政治,在于政治专制、思想独裁,在于主权不在民。马克思称之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司马迁称之为“天盖”式的权力体系,刘泽华先生称之为“王权支配社会”,还有学者称之为“政治优先”、“政治的泛化”或“政治全能主义”。从文化角度也许可以看得更加清晰,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发达的是权力意识,具有与理性化相反的非理性化倾向,这一非理性化倾向导致了社会各方面正规化程度很低,使中国政治不具备西方意识中那种规范化、理性化的制度结构。(12)在政治方面,非理性化倾向的最突出的特征是人治,是个人意志和个人权力凌驾于一切法律、伦理、组织和制度之上:决策权高度集于一人之手,没有任何制约;人治导致人们普遍寻求权力的庇护、政治依附直至人身依附;人治政治有强烈的随意性、偶然性和神秘性,权力运行黑箱化。王子今的认识更是言简意赅:“政治地位高于一切,政治权力高于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会生活领域扩张,对社会文化的各个层面都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冲击力和渗透力。”(13)政治权力渗入民间一切领域,具有主宰一切的威力。而在近现代中国,积贫积弱的国情恰逢西方殖民扩张,强大的国家权力成为一以贯之的追求,对政治权力的理性设计自然无暇顾及。
如果我们实事求是分析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对象特殊性、复杂性、系统性、根深蒂固性,那就是传统计划体制本质上是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治经济一体化的体制,其虽在“战争与革命”为主题的时代形成,却在很大程度上渊源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政治国家过分膨胀,严重挤压了市民社会、现实个人的传统社会结构。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就点出这种历史根源:“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14)从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1871年《法兰西内战》,马克思的国家观表明,过分膨胀的政治国家吞噬市民社会、现实个人,乃是古代封建专制主义的时代特征:“像蟒蛇一样地用官僚、警察、常备军、僧侣、法官把社会机体从四面八方缠绕起来的庞大的政府寄生虫,是起源于君主专制时代。”(15)
可见在传统中国,国家权力是政治发展的中心,国家权力不断整合社会其他权力而成为一个统治区域的垄断性权力,它虽然使得人类社会步入文明社会,但理性缺失带来的却是权力至上的社会层级结构的逐渐形成与固化。因此,在传统中国的政治领域里,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政治的非理性化倾向。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邓小平同志不仅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而且明确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总的目的。他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坚持贯彻和丰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指明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党的十三大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党的十四大提出,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提出,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党的十七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报告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重要命题,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刻而明确地提出了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式这一政治体制核心问题的改革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十七大是一个中国社会转型的分水岭,意味着执政党的治国方略,将从以往的经济改革向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转变。
但毋庸讳言,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极其艰巨性和复杂性,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相当长时期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明显地滞后了。中国至今依然是一个相当政治化的社会,政治权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依然较强——尽管社会和经济领域已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这既是中国改革与前苏联的最大不同,也是中国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但这种模式在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有效控制了改革进程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由此,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历史使命,就是通过自身权力体系和机构职能的改革,凸显社会主义的价值规范和公正原则。解决了这些问题,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才会有足够的容量和弹性容纳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所带来的挑战,渐进性政治体制改革模式才会有持续的生命力。
坚持理性政治取向落实在政治体制层面,要求我们首先必须用历史的眼光审视现行政治体制,在历史进程中把握现行政治体制。其次必须研究现行政治制度本身,正如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雷蒙·阿隆所说:“按逻辑说,最要紧的莫过于接受还是不接受现行的秩序:赞成或反对存在的东西,乃是第一性的取舍选择。”(16)赞成现行的政治体制并非意味着不需要改革,重要的是对现行体制进行理性分析,以便改良,所以“首先的首先,便是要求尽可能严肃认真地研究现实,研究当前的制度以后,可能会来个什么样的制度”(17)。总之,我们认为,理性政治是政治现代性的根基,是政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现代,落实到政治体制层面,就是指合乎理性要求的政治体制才具有合法性。政治体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式,因此,权力结构模式的理性构建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也是走向政治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这样的权力结构模式应该是权力结构—运作方式—政治行为三个方面的理性化。
1.权力结构的理性设计
不存在普世通用的权力结构模式。目前在政治学领域,关于权力结构的论述很多,这为我们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思想资源。(18)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必然形成不同的权力结构模式。英国政治学家约翰·洛克作为古典分权论的代表,总结了自古希腊、古罗马以来的分权思想,以17世纪英国社会的政治制度为典型,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分权理论,即“三权分立”学说。洛克的“三权分立”学说是以他对当时英国社会权力结构的认识为前提的,同时也反映了他的具有进步意义的资产阶级政治主张。在洛克之后,对“三权分立”学说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是由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孟德斯鸠实现的。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之一,因而在现代民主制度发展中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化,这一古典分权理论对社会权力结构的分析已经不能正确反映现代社会的实际状况了。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著作中,国家的产生是公共权力与社会相分离的结果,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也是从社会分化出来的一种管理机构。由此可见,随着现代国家的权力变化,尤其是政治社会中国家与社会的分离状况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种种问题,我们就更有必要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国家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应以新的视角来研究权力结构问题,即要从社会的范围而不是仅仅从国家的范围来研究权力结构问题。这样,原来的“三权分立”理论很显然已经不适用了,它既不能全面反映传统社会的权力结构,也无法说明社会权力结构的现代发展状况。
中国政治权力的传统结构模式最为明显的特征是集权。在封建社会时期,这种中央集权式的权力结构,对于削弱地方割据势力、扩大中央政府的势力范围以及维护国家的安定统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的国家,这样的权力结构无疑是最合理的。在建国后的计划经济时代,高度集权对当时的中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权力的集中有利于社会资源的统一配置,并成功地使中国度过了极其困难的贫乏时期。集权体制之所以能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拥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是因为它最适合中国的特殊国情,故而有其存在的合理依据。然而,集权型的权力结构有其固有的弊端。在集权的政治体制下,政府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强大职能,整个国家、社会、资源等都处于政府的掌控之下,政府主导着社会的发展。如此一来,人的自主性就会被逐渐削弱,这样带来的最严重的后果便是整个社会自主发展和创新功能的萎缩。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19)他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在于权力的过分集中和膨胀。“任何把权力集于一身的国家,都潜在的是个能够运用绝对权力的国家。”(20)在这种框架之下,不仅造成了权力结构失衡,而且也抑制了社会机体所应当具有的活力。
什么是符合理性政治的权力结构?在权力结构形成问题上有自然主义和设计主义之分,其实这种划分并无多大实质价值,因为,具体权力结构在形成过程中既有历史进程客观性的一面,也必然具有特定时空人类主观努力的一面,问题的关键是特定的权力结构是否符合理性政治。符合理性政治的权力结构首先应该是一个技术的、客观的视角,将权力看作一个可由人主观加以安排的事物,这本身就打破了权力崇拜。其次,符合理性政治的权力结构还应是一个超越道德的视角,这种超越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权力主体作非道德化处理,即权力主体不是一个道德自洽的主体,他的道德性依赖于他所产生的程序的正当性与他的行为的正当性;二是把对权力运作结果的价值评价同道德分离,即不是以主体的道德属性作为评价他的行为与结果的依据,这一评价与掌握权力的人的道德无关,或起码是没有多大的关系。通过这一视角转换,权力结构理论最终将权力的善恶问题转换成一个权力结构问题。当然,这不是说权力行为和结果与权力主体的道德无关,而是说决定权力主体行为的主要力量不是权力主体的道德属性,而是权力结构本身。从操作层面,结构合理是指对某些过于集中的权力要进行适当的分解,由不同的部门或岗位行使,或可由上下不同层级的部门或岗位行使,使各种权力之间具有必不可少的制衡,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具体而言,权力结构的理性设计既包括权力的科学分工,权力的所有权及其占有、使用、支配和受益权的结构性优化,还应该体现在各类权力内部的决策权、执行权、监察权的权力流程和内设部门的结构性关系上。
2.权力运作方式的理性谋划
如果说权力结构侧重静态定位,那么,运行机制则侧重动态运作,因而更为现实,属于操作层面。近年来,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是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在实践的推动下,国内学者对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的含义及构成要素、存在问题、构建思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郭济等人在其编撰的《政府权力运筹学》中将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界定为:“在合理划分与配置政府权力的基础上为保证政府权力公正、高效、廉洁、有序运转而在政府权力运作方面提出的相互联系与制约关系及其实际运作状态的总和。”(21)关于目前我国权力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大量论著面世,学者们一般认为,我国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府权力的设置和分配不尽合理;政府权力运行的法制化程度不高;政府权力运行程序欠缺规范透明;政府权力运行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不完善等。在关于重塑我国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的基本思路方面,学者们也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建议。(22)应该说,这些研究成果是具有启发性的。但实事求是地说,这些研究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概念界定上的局限性,都把权力运行只限定在政府或行政权力领域。这不仅显示了政治体制研究中经常出现的以行政体制代替政治体制的遮掩倾向,更为严重的是脱离了当代中国权力结构及权力运作的实际情形。二是指导理念上的近视性。这是最大问题,由于缺乏理性政治理念的导引,使得研究大多流于琐碎而缺乏系统、长远的指导价值。
要对权力运作方式进行理性谋划,首先必须清楚目前存在问题的根源。关于目前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界大多概括为越位和错位两种情形,我们赞同这种概括。对现有缺陷成因的探讨,有的学者概括为理论根源、历史根源、文化根源和认识根源四个方面。(23)根据我们的研究,立足理性政治的理念,传统社会层级结构下的权力运作方式是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缺乏制衡、人格依附。当代,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要改变这种状况,无论是权力制约权力的主张,还是权利制衡权力的见解,都有一定道理,但关键是按照理性政治的要求,实现权力运作方式的程序化,建立健全由权力获得机制、主体进入机制、机构配置机制、操作程序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构成的完整的程序机制体系,实现权力运作方式由封闭走向开放、由神秘走向公开、由无序走向有序。
3.政治行为的理性运作
政治行为构成政治体制的现实实现层面,是政治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的根本。政治行为与一般私人行为不同,其最大特点体现为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在现代社会,正如法国思想家贡斯当提醒我们的,人的生活并不仅仅是为了快乐,我们还需要完善、发展自己的天性,而就此而言,参与公共事务、分享政治权力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24)因而,政治行为必然也必须是一种理性的行为。政治行为自然只能是政治主体的行为,这种主体可以是国家机构,也可以是公民或公民组织或者其他被公法关系规定的政治角色。在我国,最重要的政治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各级政府,另一类是参与政治活动的公民。就政府而言,现代政府必须不断地克服自身认识、实践能力的局限,排除狭隘经验和自我利益的遮蔽,从自发行政走向自觉行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依法行政,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以及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现代政府的显著特征,也是政府行为理性化的重要表现,政府行为不仅要依靠拥有的合法权力和道德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要依靠体制的力量、法制的保证。就公民而言,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国民已经初步确立了现代政治理念,但还存在以传统观念来理解现代政治理性、使现代政治理性发生畸变等许多突出的问题。例如,一些人也拥护民主,但把民主理解为为民做主而不是公民自主,这显然与真正意义的民主相去甚远。又如,一些人渴望得到权威的保护,以避免相互倾轧和财富被剥夺,这就使他们把一元的有绝对权威的政治领导看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和合理现象,但他们又畏惧这种严厉的权威,往往认为政治是少数政治精英的事,民主意识淡漠,更谈不上参与政治。再如,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发展,使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政治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不再盲目崇拜、畏惧权威,而是从自身利益的角度现实、理性地思考政治输出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因而较为积极地关注或亲自参与政治过程,但民主、法治、参与、平等等现代政治理念更多地还是停留在表层,还没有作为一种文化心理真正深入到公民的思想意识中,成为其基本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因此,对公民进行现代政治理性启蒙,使之成为真正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理性人还任重道远。
现代化社会比以前的社会更需要理性政治,当代中国社会比以前的中国社会更需要理性政治。当然,我们也要明确,对政治发展而言,理性本身不是唯一的,而是具有非自足性,政治理性有其作用的边界,不可逾越。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其经典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使用了理性越界的概念,他指出:如果理性超越其自身的界限,被运用到应有界限之外,就必然会导致二律背反,产生荒谬的结论。(25)尽管康德研究的是作为整体的理性的越界,但对于我们具有方法论的启示。政治理性自然适用于政治交往,如果政治理性越出政治交往,侵入社会交往,就会产生社会生活高度政治化;侵入经济交往,就会产生经济政治化。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通过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建立经济理性、社会理性与政治理性的有效转换机制和协商妥协机制,来保证这三种理性之间和谐的可持续性,以确保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的长治久安。
注释:
①弗洛姆:《为自己的人》,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56页。
②赛班:《西方政治思想史》,李少华、尚新建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版,第189页。
③许希特:《理性化与官僚—对韦伯之研究与诠释》,顾忠华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版,第3页。
④参见普塞《哈柏玛斯》,廖仁义译,(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第39~82页。
⑤基思·道丁:《权力分析中的理性选择路径》,载凯特·纳什、阿兰·斯科特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社会学指南》,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0页。
⑥陈喜贵:《维护政治理性:雷蒙·阿隆的政治哲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320页。
⑦Aron,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trans.by George J.Irwin,London:Weidenfeld and Nicolson,1948,p.328.
⑧参见 Aron,The Century of Total War,Lanham,MD:University Pressof America,1985,p.116。
⑨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36~37页。
⑩张周志:《文明、理性与多元文化》,《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11)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上),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中译本前言。
(12)参见樊纲《中华文化、理性化制度与经济发展》,《二十一世纪》1994年第6期。(13)王子今:《权力的黑光——中国封建政治迷信批判》,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1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2页。
(15)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89页。
(16)(17)《雷蒙·阿隆回忆录》,刘燕清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59、160页。
(18)有代表性的论述主要有:李景鹏《试论政治权力的结构和特征》、《论权力分析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地位》、《关于政治权力分析方法》以及高旺《论政治权力的社会心理基础》。
(19)《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8~329页。
(20)乔·萨托利:《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17页。
(21)郭济:《政府权力运筹学》,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8~179页。
(22)参见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理论分析和构想》、薛刚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4期等。
(23)陈永刚等:《对我国权力运行机制缺陷成因的探讨》,《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5期。
(24)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贡斯当政治论文选》,阎克文、刘满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5页。
(25)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6、260~261、4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