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遏制小火亡人加强农村火灾防控的若干思考论文_徐丰煜1,熊玮2

关于遏制小火亡人加强农村火灾防控的若干思考论文_徐丰煜1,熊玮2

1.三明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 360000

2.三明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 360000

摘要:冬春季节,农村火灾事故多发频发,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一直是社会火灾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农村“小火亡人”现状和产生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关键词:农村火灾,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一、引言

小火亡人是指火灾中经济损失小,过火面积小,受灾户数和人数相对少,但又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小火亡人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因属地偏远监管力量难以覆盖、公共基础设施滞后、村居民防火意识淡薄等原因成为社会面火灾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

福建三明市地处山区,冬季气温偏低,部分偏远农村还大量采用传统的火笼火炉取暖方式,火灾致灾因素多,2017年至今,三明市共发生亡人火灾17起,死亡27人,其中较大亡人火灾事故2起,造成8人死亡。亡人火灾特点主要有:一是火灾集中发生在村居民住宅;二是火灾多集中在冬春季节,发生时段多为夜间到凌晨;三是电气线路故障、生活用火用电不慎为主要致灾原因;四是老人、儿童为火灾致死主要群体。

二、农村“小火亡人”多发的主要原因分析

从客观因素来看,一是现实火灾风险隐患多。乡镇农村消防工作普遍存在基础差、底子薄的现象。随着城镇化提速,大量人员进城务工,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产生大量“多合一”、群租房和村民自建房,且老旧居民住宅和小作坊、小单位量大面广,设防等级低,私搭乱建,管理混乱,成为消防安全的“乱点”和“洼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村居民自建房多为土木或者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承重效果差,一旦发生火灾,极容易形成火烧连营、建筑坍塌,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二是公共基础设施滞后。各乡镇虽然制定了消防专项规划,但没有按照规划落实,普遍存在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差,市政消火栓欠账多等问题,消防水源严重紧缺,一旦发生大火,极易出现“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情况。并且尚有部分乡镇农村消防车无法到达,发生火灾主要依靠当地专职、志愿消防队或村民自救,而大部分乡镇、街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消防装备配备不足,队伍战斗力较差,难以发挥第一时间扑救小火的作用。从主观原因分析,有“上热下冷”的问题。基层单位对农村消防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工作表面化,缺乏实招硬招,治理成效不明显。尤其是到乡镇、村(居)两委层面,工作落实没了声音,挂空挡走形式的不在少数。有“监管盲区”的问题。基层消防监管工作涉及当地街道乡镇政府和应急管理、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在职责交叉方面存在一定推诿扯皮,基层监管也难以全面覆盖,一些乡镇、农村普遍缺乏消防管理力量,三级网格建设存在辖区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落实不到位、单位底数不清、网格划分不合理等问题。有“宣传失衡”的问题。各地消防宣传侧重于人口集中的市区城镇,对偏远农村的消防宣传延伸不够、力度不大,氛围不浓。不少基层单位还片面地认为消防宣传属于消防部门一家之事,没有主动作为,部分乡镇、街道未能因地制宜,建立消防宣传阵地,特别是对留守的老幼病弱群体上门入户宣传开展的不够,导致村居民火灾防范意识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由于现实社会原因,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儿童长期缺乏亲人及家属的监管照顾,农村干部对特殊全体的关爱政策较少,没有行之有效的帮扶照顾措施,导致成为受灾的主要群体。

三、加强农村火灾防控的几点措施

1、逐级压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各地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高发的实际情况,高位部署

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农村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多发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建立“牵一发、动全身”的良好责任机制。各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确立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整合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场监督所等基层组织力量,逐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机制,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压实属地管理职责,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2、全面发动力量,加大隐患排查。发动派出所民警、基层网格组织、社区消防志愿者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以及农村地区开展“四清一查”工作(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村“两委”建立“区域联防”、“邻里守望”等互帮互助模式,组织村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入户宣传教育,一旦发现违规用火用电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有效提升防御灾害能力,努力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特别是针对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夜间巡更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3、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自防自救能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按照“人走火灭、人走电断、禁用火笼、谨慎用火”最基本要求,开展经常性消防提示和宣传教育。民政、教育、关工委、老龄办、扶贫办、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积极开展老、弱、病、残、幼及留守儿童、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的一对一关爱行动,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群赠送冬季安全取暖设备和简易“报警口哨”。消防部门利用微信、微博平台,策划推出“小火亡人”火灾警示宣传系列,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向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社区消防志愿者和基层网格长、网格员等目标人群定期点对点推送“小火亡人”提示信息。

4、加强基础建设,推广技防物防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严重区域改造、智慧用电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火灾隐患较大的老旧民房免费提供线路套管改造,对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旧民房采取拉闸闭电或者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结合水网改造工程,对耐火等级低的连片房屋、不放心场所安装改造简易喷淋。

5、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推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乡镇专职消防队、行政村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行政村要购置手台泵、水带、水枪等常用消防设施器材,在河道建设消防取水口。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经常性开展联勤联训工作,发生火灾后要快速响应到场处置,切实发挥扑救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农村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要从压实末端监管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建强多种形式队伍等措施入手,从而有效遏制农村小火亡人多发态势,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论文作者:徐丰煜1,熊玮2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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