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与演化的探索性案例研究_生态系统论文

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及演化的探索性案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开放式论文,案例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在企业产品替代性越来越高、锁定性竞争优势持续时间越来越短、合作竞争意识越来越被行业认可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战略网络演进过程中开始关注自身所处的商业生态系统,并积极从战略层面构筑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开放式创新网络。现阶段企业的开放式合作创新不再仅局限于短期或者一次性的短视型合作,也不再是静态、零和的非合作博弈,而是更多地选择“与巨人同行”,努力培育稳定的、长期的、具有成长性的合作伙伴。企业通常会根据战略发展不同阶段的创新目标诉求以及商业生态系统中不同成员的创新角色定位,在战略阶段演进中构建与战略网络与商业生态系统相互融合与共同演化的开放式创新网络。

       从已有文献来看,其广泛认可开放式创新与战略网络、商业生态系统不可分割(Lee et al.,2010;Wincent et al.,2009;Rohrbeck et al.,2009)[1-3]。从战略网络理论出发,学术界认为多个独立的企业可以从战略网络内的伙伴关系中获得价值增值链的其他部分并形成相互制约的网络关系(Levin,1998)[4],通过互动方式开展研发活动(Lavie et al.,2007)[5],借助于与战略合作伙伴的联盟及网络构建开发具有创新性和竞争性的产品(Partanen &

,2012)[6]。从商业生态系统理论出发,学术界发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常需要扩大商业生态系统中参与者的数量及相互间的互补性(Kapoor & Lee,2013;Cennamo & Santalo,2013)[7,8],以捕捉市场契机并追求更好的创新表现(Soh,2010)[9]。企业开放式的创新活动一旦与商业生态系统内不同性质的网络结合,互补性功能可以被有效发挥,创新成果的供给和需求可被有效对接,并推动商业模式的创新(Harryson,2008;Sanchez & Ricart,2010)[10,11]。尽管如此,企业能否在战略网络中克服适应性缓慢的惯性(Dittrich et al.,2007)[12],能否在商业生态系统中消除克服网络锁定的潜力(Sanchez et al.,2007;Foxon,2011)[13,14],从而保持创新的活力和动力,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基于此,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及演化的内在机理如何,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本文试图跟踪某一典型高科技园区的发展历程,以高科技园区内企业群体的开放式创新行为为案例,揭示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规律。本文试图解决的具体问题是:第一,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及演化的动因与形式如何?第二,开放式创新网络伴随战略网络及商业生态系统调整而动态演化的规律如何?本文研究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第一,揭示战略网络与开放式创新网络具有契合性,战略网络的类型及动态变化趋势反映开放式创新网络的演化轨迹;第二,提出商业生态系统与开放式创新网络具有协同性,商业生态系统中核心物种的生态位进化推动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动态演进。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方法选择

       纵向探索性案例研究方法适用于在已有理论无法完整和有效解释相关问题的情形下,对于具有典型性甚至极端性的案例,从纵向视角抽象和归纳出普遍性规律的问题研究[15,16]。开放式创新、创新网络等并非新概念,国内外文献中并不缺乏对于开放式创新网络相关议题的研究。但是,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及演化现象的解释虽涉及战略网络、商业生态系统等相关理论,但已有理论无法完全解释开放式创新网络能够取得显著创新成效的现象。因此,与开放式创新网络相关的系统、成熟的理论体系与逻辑框架并未有效建立,开放式创新网络的理论基础仍然较为薄弱。事实上,案例研究方法已被广泛应用于对于创新网络问题的研究(Corsaro et al.,2012;Dodgson et al.,2008;Varrichio et al.,2012)[17-19]。因此,考虑到本研究选取的案例本身具有较强的特殊性,本文选取纵向探索性案例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2.2 案例选择

       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位于荷兰第6大城市埃因霍芬市,占地1平方公里,园区内约有8000研发人员及创业企业家,拥有约60个国家的包括ABB、IBM、Philips、SAMSUNG等在内的120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的产业覆盖高科技系统、微系统、嵌入式系统、医疗科技、信息娱乐等产业,是智力、知识、技术、人才高度密集的国际化科技园区。相对于国内外其它同类高科技园区,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开放创新网络的特殊性表现为:(1)为什么成为“全球开放式创新的代名词”?与世界范围内其它园区类似,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同样拥有若干大型龙头企业如飞利浦、孵化器如飞利浦创新服务、研发机构如霍尔斯特中心、EIT、ICT实验室等,但园区内企业拥有更为浓厚的创新意识和合作氛围,企业间的互动和合作更为频繁和广泛。在荷兰乃至欧洲,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已经成为开放式创新的代名词。(2)为什么“平均每20分钟产生一项专利”?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平均每20分钟产生一项专利,创造了占整个荷兰将近50%的专利,从而被财富杂志评为全世界范围内第7大创业企业孵化器。FUTURE杂志预言“另一个硅谷将诞生于埃因霍芬”,并且埃因霍芬市被福布斯杂志喻为“全世界最具创新力的城市”、“全世界最聪明的城市”,荷兰在Bloomberg关于“最受高科技企业欢迎的国家”中排名第2,在2013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位居第四。(3)为什么“没有飞利浦公司就没有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发展的第一阶段由飞利浦公司发起成立,命名为飞利浦高科技园区,主要定位于飞利浦公司研发活动的集中性区域。第二阶段为2003-2011年,飞利浦公司将园区向同行及其它高科技企业开放,培育和造就了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第三阶段为2012年至今,飞利浦公司定位于管理者,领导和服务于园区内的高科技企业,并致力于推动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成为面向全球高科技市场、相对独立的高科技企业集聚区。

       2.3 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访谈调研。笔者实地走访了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重点对园区内飞利浦公司(包括从事照明、医疗保健的基础研究人员和应用研究人员)、恩智浦(主要为低功耗项目组的首席科学家及所在团队)、ASML、IBM、SAMSUNG等约10家公司的研发项目经理。访谈问题主要包括:您对于园区及您所在公司和研发团队的创新意识与合作氛围感受如何?您所在公司从事不同类型研究的技术人员之间、技术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公司总部(总部技术中心)与全球范围内分部(分技术中心)的合作机制如何?本公司与园区内其它公司的合作模式和机制如何?访谈对象还包括埃因霍芬理工大学创新科学学院从事开放创新与专利研究的学者。第二,二手数据。包括荷兰媒体关于荷兰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的相关报道;埃因霍芬园区官网关于高科技园区发展历程的介绍;飞利浦公司、霍尔斯特中心等重点企业及研发机构的主页;埃因霍芬理工大学硕博士论文中与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开放创新相关的学位论文。第三,内部资料。包括埃因霍芬理工大学工业工程与创新科学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机械学院与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部分企业的合作项目管理制度、人才联合培养制度以及高校教师和企业人士交叉任职的管理规定等;飞利浦、恩智浦等公司的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3 案例分析

       3.1 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轨迹

       依据飞利浦公司自身战略调整以及在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中的角色定位,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的开放式创新网络经历了由狭义的、封闭的创新网络向广义的、开放的创新网络转变的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荷兰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开放式创新网络3阶段发展

       Figure 1 Three development stages of open innovation network in High Tech Campus Eindhoven

       (1)第一阶段:“1+0”开放式创新网络。

       在第一阶段,开放式创新网络基本为飞利浦公司自身的创新网络(如图1-1所示),属于特殊的中心驱动型战略网络。在创新网络内,飞利浦公司将研发人员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员。为保证两类研究更好地相互合作与衔接,飞利浦公司逐步将从事不同研究的部门进行合并。基础研究从项目启动开始,就能得到工程人员以及应用开发研究人员的支持和参与,而生产、销售等一线部门的具体问题也总能够得到基础研究人员的随时跟进。由此导致飞利浦公司的研发项目来自3个方面:其一,生产及市场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技术部门支撑和解决,由研发环节的下游部门提供项目主题和经费支持,以内部市场化及内部核算的方式进行;其二,研发部门自身根据技术预见,在征求研发下游环节其他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后,发起成立项目组,但经费仍由下游环节部门提供;其三,研发部门自主命题,对于生产、市场等部门暂时不需要甚至不理解的项目,在提供项目建议书并获得公司决策层核准后开展研究。在飞利浦公司,人人都可以是项目负责人,但是也非常鼓励相互之间的配合。从商业生态系统的角度而言,此阶段的开放式创业网络由单一物种构成,飞利浦公司可以实现自给自足。从创新需求而言,这一阶段的创新网络构成既有上游环节的推动,也有下游环节的拉动,不存在绝对的“食物链”关系。在此特殊的“1+0”开放式创新网络中,指引战略网络和商业生态系统的中心成员和核心成员即飞利浦公司向前演化发展,并实现创新网络内部的研发活动与外部环境中的能量与物资交换的媒介为园区内专业的专利律师。这一重要角色全程参与创新网络内的研发活动,及时审核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有效指导研发人员根据开放式创新网络外部的技术信息有针对性地创造出具有全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专利。

       (2)第二阶段:“1+N”开放式创新网络。

       因为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飞利浦家族意识到单靠自身已经无法经营和管理飞利浦公司,于是飞利浦逐步将飞利浦高科技园区向外界开放。以飞利浦公司为核心,以飞利浦公司下属的“飞利浦创新服务”为纽带,以入驻园区的成长性中小企业为核心网络成员,由此构成“1+N”开放式创新网络(如图1-2所示)。飞利浦公司与中小企业构成了基于强关系的紧密型连接(见图1-2中的实线及双向箭头),双方之间的接触频率、信任程度、利益关联等均较强;不同的中小企业在园区内形成相互依存的弱联接(见图1-2所示的虚线且无箭头的环形联系)。“1+N”开放式创新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半开放的创新网络和典型的中心驱动型战略网络,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其相对封闭和独立,并不能完全融入整个创新网络。依托“飞利浦创新服务”,飞利浦公司与中小企业形成的开放式创新网络如图2所示。飞利浦创新服务拥有约2万平方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3500平方米的试点生产工厂等,可针对中小企业的资源缺口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及基础设施;拥有950名技术专家、60名行业咨询师,可对中小企业的能力与素质进行整合和提升;拥有丰富的创新思路及项目资源,可为中小企业寻找项目、申报项目以及有项目但缺乏经费等难题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定制化的服务。在此开放式创新网络内,飞利浦公司的生态位开始发生变化,其在为商业生态系统内的成员输入资金、信息、项目的同时,也逐步以特有的方式获取资源并扩大组织边界。飞利浦公司将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专利成果导入中小企业进行实践并推动技术的商业化和产品化;扶助中小企业开展具有前瞻性的研发并在合适的时机收购该公司;从飞利浦公司衍生出小公司(如恩智浦公司)并经过扶持和孵化后独立走向市场。

      

       图2 飞利浦公司与中小企业的开放式创新网络

       Figure 2 Open innovation network of Philips an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3)第三阶段:“N+N”开放式创新网络。

       在此阶段的开放式创新网络中,飞利浦公司更多地充当投资者和孵化器的角色,且飞利浦公司作为多成员战略网络中的核心成员之一,通过“飞利浦创新服务”与其他核心成员(包括研发机构如Holst Centre,中介机构如Mikrocentrum,大学如Chemelot Campus,政府部门如北布拉邦省等)共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在“N+N”开放式创新网络中,技术开发人员个人层面的创新网络如图3所示。

      

       图3 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个体层次的开放式创新网络

       Figure 3 Individual level open innovation network of High Tech Campus Eindhoven

      

       图4 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企业层次的开放式创新网络示例

       Figure 4 Firm level open innovation network of High Tech Campus Eindhoven

       从企业层面的开放式创新网络而言,投资者、研发机构、中介机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形成了“多中心成员”的战略网络和“多生态物种”的复杂商业生态系统。多元的创新文化氛围与交互的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创新网络内的企业不断发掘创新创业机会并实现商业模式的成熟化发展(见图4)。霍尔斯特中心作为独立、专业、致力于通用无线自主微系统和柔性电子技术的研发机构,同时与大约40名从事基础研究与面向具体产业的工程人员开展合作,既有效发挥了基础研究、学术研究的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优势,又针对产品开发及产业发展提出的“最小体积、最低功耗以及最低成本”等议题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研发工作,缩短了基础研究与产业化之间的差距。霍尔斯特中心充分利用“飞利浦创新服务”这一孵化器具有的知识资源优势(包括飞利浦公司多年的行业经验以及丰富的人才储备)和设备资源优势,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形成了产品研究开发过程中的资源获取通道;与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如Intrinsic-ID通过战略联盟的形式在用于健康监测的随身携带传感器安全技术等方面通力合作,极大地推动了Intrinsic-ID技术的提升和产品的发展。图4中研发网络、孵化器网络、资本网络等为Intrinsic-ID的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照明、再生能源、工业包装及其他相关产业奠定了基础。这一形式的开放式创新网络无疑打破了行业合作的界限以及特定组织内的资源容量,实现了战略网络的类型转变以及商业生态系统的进化发展。

       3.2 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规律

       (1)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取决于战略网络的类型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及演化过程中,飞利浦公司参与组建的战略网络经历了由中心驱动型战略网络向多成员战略网络的转变。在飞利浦公司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时,开放式创新网络仅局限于企业自身的全球化研究、生产及销售网络。进入21世纪,飞利浦家族逐步淡出飞利浦公司,飞利浦公司不再是飞利浦家族的网络,开始以开放的姿态迎接外来的思想、技术和人才。此时的开放式创新网络仍然由飞利浦公司“单一中心”驱动,创新的开放程度很强,但远没有达到真正的开放。随着园区内涌现出ABB、ASML、IBM等诸多与飞利浦公司并驾齐驱以及相关功能与飞利浦创新服务类似的机构之后,创新格局彻底转变为多成员战略网络主导的开放式创新网络。具体表现为霍尔斯特中心、飞利浦创新服务等机构均可以引导若干中小企业的开放式合作创新,并推动了诸多中小企业成为全世界知名品牌。在以飞利浦公司为核心成员的战略网络形式不断变化过程中,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外在形式与内在运行机理随之发生变化。在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与演化过程中,企业作为战略网络的组成部分,并不是与同一战略网络内的其他企业间相互竞争,而是作为网络的一部分,与全球范围内的其他网络进行竞争(Wim & Niels,2001)[20]。与此同时,开放式创新网络总是在战略网络中挑选合适的成员,以剔除对创新系统不利的因素,表现为飞利浦公司在不同的时期有意识地选择与不同合作伙伴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

       (2)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取决于商业生态系统中核心物种的生态位进化。

       在开放式创新网络中的利益关联方毋庸置疑均为相互依存的特定物种,扮演着孵化、研发、中介、金融、政策支持等不同的角色并表现为差异化的生态位。在商业生态系统中,特定物种因为外界环境的变化以及自身营养级的调整,在与系统环境及系统内其他物种的适应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生态位的进化。在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开放式创新网络的第一阶段,食物链较为极端,商业生态系统为近乎单一物种的自我繁殖。随着开放式创新网络不断扩大,系统类物种数量及种类增加,特别是飞利浦公司在园区内的生态位由研发向服务、投资、孵化等多个角色转变时,开放式创新网络的重心、密度、通路等相应调整,商业生态系统中以资金、项目、信息等为链条的“食物链”等级及长度随之变化。商业生态系统的空间和容量决定了开放式创新网络的边界。在相对封闭的商业生态系统中,开放式创新网络的边界取决于飞利浦自身研发部门的边界,而在飞利浦公司所缔造的创新生态网络不断扩张的过程中,飞利浦公司及其它中心成员自身的无形边界也在扩大。以高科技园区内的成长性企业为纽带和衔接点,当其市场、研发、品牌全球化发展之后,开放式创新网络将成指数级增长。

       4 主要研究结论及启示

       本文基于对荷兰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开放式创新网络形成及演化的案例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取决于战略网络的类型及动态变化趋势,表现为中心驱动战略网络向多成员战略网络的逐步转变。(2)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形成及演化取决于商业生态系统中核心物种的生态位进化,表现为核心物种自身角色和定位调整引起的营养链长短及营养级变化。(3)中国的开放式合作创新网络构建需要孵化器运作模式的创新以及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的、企业相互之间自主自发自愿的合作创新。针对本案例所提出的为什么开放创新程度为何如此之高(“开放创新的代名词”)以及开放创新成果如此之好(“每20分钟产生一项专利”)等问题,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采取了卓有成效的对策并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与一般的开放创新网络不同,埃因霍芬高科技园区以孵化器为纽带的开放式创新网络具有差异性:其一,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孵化器进行合作已趋于常态化,并可在中小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后,因为前期合作基础较好、相互信任而开展进一步的合作或收购;其二,中小企业即便不正式进入孵化器接受孵化服务,但同样可以申请孵化器的科技经费支持;其三,孵化器与中小企业的合作不具有盲目性,也不会存在拉郎配现象,而是建立在充分浏览、查找和比较的基础上,试图解决的问题将被正确地、自动地发送到对应的专家手中后再开始合作。基于此,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形式应该更加多样化和灵活化,也可以酌情专门针对“特长生”企业的孵化以及对于特殊已毕业的再孵化。

       与国内普遍存在的高科技园区企业集聚而不集群相比,埃因霍芬高科技企业开放式创新网络内的开放、合作、共享能够落到实处。首先,园区内的高科技企业及技术人员普遍认可开放式创新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的最佳选择方式,认为其使得创新速度更快、创新质量更高;其次,有效的市场机制以及实际的科研项目合作切实提升了网络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所有科技型企业均可根据自身的技术优势,自由申请、有选择性地合作参与相关企业提供的开放性研究项目,其显然不同于国内大多数科技企业的研究型项目来自政府或者企业自身的经费支持;再次,为尽可能降低创新成本,园区内的高科技企业不仅仅采取了共享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分摊能源消耗费用等常规做法,更为重要的是在共性的、关键的仪器和设备方面同样可以实现共享。基于此,中国的开放式创新应该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所谓的“板块招商”、“整体招商”、“链群招商”等试图推动企业合作的政府行为也需要切实以企业自主、自发的开放合作为评价依据。最为关键的是,西方企业家的整体创新意识及文化氛围是中国社会各界从上至下都必须倡导、学习和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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