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去中国的直销行业吗?_市场营销论文

我可以去中国的直销行业吗?_市场营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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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对待直销行业的态度上的变化,表明我们的政府是一个负责的政府。因为直销业面对千家万户,除了某些特殊人群之外许多人都可能是参与者也是评判者,它对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只有一个规范和健康的市场才能给人们带来信心和安全感,以致达成人们对整个市场的认同。期望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直销市场,只依赖于直销法出台是不明智的,因为任何的法律法规不能穷尽生活的细节,只有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直销企业的自律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治标治本。

直销是与传统的经营模式迥然不同的一种经营模式,二者的区别在于:产品不需要经过传统的进出口商、批发商及零售商等渠道,而是直接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到顾客的手里。它减少销售过程的中间环节,提高销售的效率,提高就业机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便利。

关于直销的概念,在我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由于前几年直销与传销有“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直到今天,许多人还是不能准确地解释二者的区别。虽然许多年过去,但是对这一行业的社会认可度还是相当的低,所以对这个行业的开放和准入,政府“摸石头过河”是一种相当稳重的态度。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这个行业在中国登陆,1997年1月《传销管理办法》、1998年4月《关于暂停传销的通知》、1998年6月《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一直以“传销”称呼这个行业。2002年4月《〈关于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开始使用“直销”这个称呼,这个转变的过程,其实反映了国家对这种营销模式的审视更加的理性和客观,对于今后直销行业的定位和发展有好处。

关于这个行业在我国下一步的走向和发展趋势有诸多的猜测。中国政府在加入WTO的过程中,承诺在三年内为直销立法,并已按照国务院立法计划,列入了行政法规立法系统,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对完善中国直销活动、规范直销行为、遵守WTO的承诺起到积极的作用。看重将在入世三年内为直销立法的好消息,说明许多有识之士开始从实质上关注这一营销模式的前景,似乎直销作为一种企业促销与经营的重要领域的时代已经来临。甚至有人称:“21世纪是直销世纪”。到2004年,太阳出来,形势就会一片光明了。

其实,冷静分析,前景会好。但是,是怎样的一种好法呢?

直销作为一种营销模式在国外存在了很长的时间,在有些国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中国能否获得成功,或者说能否在中国建立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模式,还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

首先,我们看直销行业,这是一种高效率的营销模式。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开放了直销市场,2000年,全球有直销人员4400多万、营业额836亿美元。中国是在2001年加入WTO,严格意义上讲,中国才开始融入国际市场,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行业,政府会从全局的利益考虑,立场一定会有所保留,使之更适应国情。

上世纪的1998年,政府将包括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十家国内外著名直销公司作为样板进行转型经营,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探索,至少目前已得到初步结论:转型企业几年运作下来的积极意义是有目共睹的。下一步对于这个行业立法,参照、借鉴转型企业的成份应该不会太少。

至于大家非常关注的三年内立法的问题,现在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在国外有几千家直销公司等在国门之外,就等直销立法大举进入国内,中国的直销时代才真正到来。如果认为直销立法就等于国门洞开、全盘引进,那实在太幼稚了。

我国目前没有一个对直销行业广泛认可的社会基础,也没有众多成规,也就不可能为政府提供一整套为整个社会所遵循的行业规范,那么政府就要承担这样的角色。

1998年之前,传销行为失去控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政府十分英明地将整个行业停止运行,选择了比较引人瞩目的安利、玫琳凯、雅芳等为代表的十家在国内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相当显著的知名企业,进行一个重大课题的实验:将这些以无店铺营销为传统模式的直销企业,改为“有店铺”,将它们称之为转型企业。政府给予它们这种转型经营的资格,很多人认为是对这些企业的一种惩戒,其实不然,这种政府行为完全是出于对这些知名企业的一种资格保护。同时,希望它们承担在中国就这个行业的有关经营模式和相关理论的探索实践的重大课题,在时机成熟时,为政府提供一套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直销模式和行业规范,意义相当重大。五年来,这些转型企业肩负着为我国直销立法探路的使命,它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为社会广泛认可。

为直销立法必须具有立法的实践基础,而立法的原则一定是让这个市场更规范、更具效率。可以肯定,直销立法不可能放弃这十家企业五年来的辛勤探索和日趋成熟的实践模式。由此可见,直销立法能继续沿用转型企业的模式,也可能将转型的模式进行某些改革,使之更加适应中国的国情,甚至可能将某一家的模式推而广之。那种一拥而入的局面,在国外没有发生,在中国也不会再发生。

直销业要获得成功,需要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二是行业自律;三是社会对这个行业的认同。其实,这三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许多行业的发展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考察直销业在世界各地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直销业与一个国家的市场化水平有密切的关系。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也就20多年的时间,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在许多的行业和领域,我国还处于信息、意识和游戏规则的吸收阶段。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条件下,建立完整意义上的直销业,在我国还有相当远的路要走。

从国际惯例来看,能够支撑一个行业,需要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直销业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目前还处在探索酝酿阶段。正在按转型模式经营的十家企业,加上2003年年初进入国内的如新(NUSKIN),应该是今后直销立法的主要参照和借鉴。

维系一个企业发展,可以依赖国家扶持或政策倾斜,但要维持一个国际接轨的行业参与市场竞争,就需要一个权威和专业的行业协会。而行业协会是以苦干的成功企业和成熟市场为基础的。如果没有这个基本的条件,要么这个行业不存在,要么这个行业会一团糟,最后还是要消失。正如没有证监会,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证券市场。没有保监会,就没有规范的保险市场。

我们以直销业最发达的美国和日本为例。他们民族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同,甚至饮食习惯都不同。为什么美国和日本能成为全世界直销业最发达的两个国家?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都有高度发达和完整的行业协会,而它们这些行业协会与目前我国各行各业的行业协会有本质的区别,它们大多数是非官方的,而且力量极大,它们的地位介于企业和政府之间,它们通常形成大型的企业联盟,通过协调行业内部的关系,与政府大政方针保持一致,使行业稳健发展并为社会所接受。它们制定行业的标准、准入制度、行业规范。如果某些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行为违背了行业的规范,损害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那么,这个企业或从业人员就会面临被这个市场开除的危险。开除,意味着它将永远被这个市场排除在外。

直销也有人称之为直面营销,体现在人力资本的高度市场化,人际关系时间空间的高度交融,是一个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行业特点决定了这个行业依赖从业人员极高的诚信度。诚信是直销的基石。

在《世界直销联盟及其章程》和《世界直销商德约法》中,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感到,直销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和自律是它们重点阐述的一个重要内容。

由于传统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原因,我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依靠血缘来维系,而直销的魅力是网络和倍增原理,需要建立的是一种跨血缘的团队。直销在中国能否健康发展,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也是一种文化与另一种文化的冲突、融合的过程。那种认为中国是直销业的一个最大市场想法,是居于对中国人口和地域的感性思考。如果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我们将要看到的可能是猛兽而不是美女。

政府在对待直销行业的态度上的变化,表明我们的政府是一个负责的政府。因为直销业面对千家万户,除了某些特殊人群之外许多人都可能是参与者也是评判者,它对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只有一个规范和健康的市场才能给人们带来信心和安全感,以致达成人们对整个市场的认同。期望建立一个健康规范的直销市场,只依赖于直销法出台是不明智的,因为任何的法律法规不能穷尽生活的细节,只有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直销企业的自律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真正治标治本。

对于直销下一步在中国的前途,还有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如果完全的放开,那么政府的监管机制是否能够配套,是否会搞成江湖郎中满街跑,是否又回到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这五年来,转型企业的经验,包括2003年年初出现的如新(NUSKIN)的模式,可能给人们某种暗示:店铺或专卖店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应该是比较适合国情的形式,至少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监管是一个相当有效的手段。

中国是一个善于借鉴的国家,直销作为一种很有背景的营销模式,在国外运作了许多的时间和占有了许多的空间。其实,有许多纯正的直销元素已经悄然进入中国,并占据它们认为应该占据的市场。比如电视直销、网络直销、邮购直销、会议直销、电话直销等等。所以我们相信,下一步:市场一定会规范,一定会有一个让大家都能接受的游戏规则。

目前,对于我国直销业的理解和前景的判断,都可能显得主观。它到底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这可能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不论今后我们看到的直销是一种什么形式,但有一点大家(特别是行业中人)应该坚信:最简单且为最多的人接受,是世界直销业的发展方向,也应该是我国直销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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