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现状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对策论文,基层论文,现状论文,中间业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对金融同业竞争加剧和加入世贸组织外资银行进入的严峻形势,各商业银行都把目光投向了风险小、成本低、收益高的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拓展与创新的重点。然而,进入中间业务的实际操作,又为何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呢?
一、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基层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现状与问题
一是发展规模小,总量不大,未能形成对传统业务减压效应。据调查,某县辖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从1998年到2002年上半年,中间业务收入虽然增长了10多倍,但中间业务收入仍只占总收入的2%左右。而在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甚至超过了利差收入所占的比重。
二是中间业务品种比较单调。近几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业务品种从原来的票据承兑、代理债券、各类汇兑等增加了代理保险、代收代付、咨询等。而技术含量高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投资顾问等新兴业务仍难付诸实施。
三是中间业务发展不规范。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都把业务创新瞄准在发展中间业务上,不正当竞争和擅自开发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行为了争揽代理业务任意降低收费标准,而对此又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使中间业务发展呈现出无序、混乱状态。
四是收费标准不统一。由于长期以来经营观念的偏差,各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过程中,仅仅将中间业务作为争夺银行存款份额的手段,作为拉客户的一个赠送品。为了抢夺有限客户,往往任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甚至提供免费的中间业务服务。
五是在经营上缺乏统一规划和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虽然已开展多年,但在发展目标、步骤、措施和业务种类的开发、推广等方面没有明确的、统一的、长远的发展规划,存在明显的自发性,各分支机构间各自为政的现象十分突出,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协调,资源重复投入和浪费现象严重,无法形成合力。在基层,中间业务的开展缺乏统一的操作规程和科学有效的统计考核体系和内控制度,更缺乏操作规范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办法,导致基层临柜人员操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缺乏规范化管理。
二、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因素
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金融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很难做到自主经营,在新业务的发展上受到严格管制,要开展新的中间业务品种必须经过层层审批,在业务拓展上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在商业银行内部,中间业务内部机构设立都是围绕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存贷职能为中心来设置的,管理部门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对中间业务没有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尤其是分支机构基本上是由资金营运部门牵头管理,不能较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管理不到位,使中间业务整体效果不明显。
二是经营理念偏差。目前,商业银行更多的是把中间业务当作“派生业务”,作为吸收和稳定存款的附带项目,而没有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金融商品来开发和运用,主动赋予其有偿服务的性质,比如代发工资业务,开办的目的只是作为增加储蓄存款的一种手段,多数商业银行不收取手续费,不能创造显性的收益增量;对客户而言,中间业务已成为银行长期提供的“免费午餐”,如果收费反倒不习惯,也难以理解和认同。
三是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既懂政策法规又掌握金融、外汇、计算机、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人才严重奇缺,使资金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且附加值高的代理理财、咨询评估、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难以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更是一片空白,从某种意义上讲,成为基层商业银行拓展金融中间业务的瓶颈。
四是同业的无序竞争。银行是一个企业,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商品劳务,它投入到许多个人金融业务(尤其是代办业务)中的费用是庞大的,银行收取一定费用是无可非议的,但各家银行为争夺市场和优质客户,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或不收费的策略,有的以无偿为客户提供营业场所或配置设备等倒贴的方式,争抢客户,这种少收、免付、垫付中间业务服务费用成了银行间争夺市场份额的“砝码”,久而久之,造成了不堪重负、欲罢不能的局面。为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三、发展中间业务的几点建议
1.以管理为基础,做好规划、协调。首先,央行在政策取向上,应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对风险较少的中间业务品种,只要按要求备案后,应积极支持其开办,对高风险创新品种,要重点加强监管,督促商业银行健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在事前防范上做好工作;其次人民银行要做好规划和协调工作,在中间业务如何发展和创新上做好规划,同时要加强商业银行之间、与地方政府、社会各方面及中间业务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的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商业银行上下之间更要加强沟通,及时做好发展规划,保证整体目标的实现。
2.建立和完善中间业务管理、监督机制,促其规范发展。一是健全中间业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使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规范中间业务开办程序、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等事项,不得擅自开办中间业务;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要有上级机构授权和人民银行审批意见。三是制订统一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由于近年来开办的中间业务没有明确统一的收费标准,因而,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实际执行的收费项目只有票据承兑、代理保险等6大项和代扣利息税1个小项,有些银行为了争揽代理业务的存款还实行免费无偿代理。因此,要把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纳入利润管理范畴内,从严监控。四是建立金融同业协会,协调解决展业矛盾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3.中央银行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监管,重点是风险性较大品种的监管,定期开展检查,防范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