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教师 重庆 401420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对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级政府尤其是区县一级政府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本地区的发展建设保驾护航。本文立足重庆市綦江区的发展实践,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法治政府;法治理念;行政合法;行政合理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必然使得行政事务更加繁琐复杂,社会矛盾也会日益凸出。对于年轻的綦江区而言,更加需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四区一城”保驾护航,让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常态。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困难
(一)法治理念尚未普遍树立
近年来,綦江不断加强法制工作和普法宣传,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各部门都加大了对依法治区的学习贯彻力度,但由于各种原因,实践中,政府机关和民间社会的法治理念并没有普遍树立起来。一方面,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在具体的行政管理中依旧沿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言语上经常套用“法言法语”,行为上却处处展现“人治”惯性,有的甚至连讲话中都透露出一种长官意志。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大量存在,依法办事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还明显不足。另一个方面,受文化水平、现实案例等多种因素影响,相当数量的行政相对人在遇到矛盾冲突时也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不懂或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而是采取“堵”、“闹”、“访”等非法治渠道解决问题。
(二)行政管理缺乏程序规范
一些部门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同程度的存在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方式。比如对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缺乏相应的前置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或不告知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甚至出现颠倒程序,先罚款后定性;有的适用程序不当,该用普通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该适用简易程序的,却适用了普通程序。另外,对于行政执法“合理性原则”的认识不足,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行政程序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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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队伍建设仍然有待加强
随着依法治区的不断推进,很多法制工作岗位需要配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但实践中,部分法制岗位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而且政府法制工作一直都未设定准入门槛,人员配备也较少强调专业要求,很多人除了参加一些公务员的常规培训、考试外,缺少系统的法律专业训练。
二、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让公务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
要通过培训学习、引进法律人才等系列措施,加强全区公务人员队伍建设,树立起普遍的法律意识。一是祛除“官本位”,树立人人平等意识。要让公务人员明白其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等关系,树立尊重对方的理念,杜绝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二是摒弃“权压法”,树立职权法定意识。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根据。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由法律明确授予,所以公务人员应牢记手中权力的法定性和有限性。三是明晰“责权利”,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行政机关应认真界定权力与权利,要让其工作人员清醒地认识到“法无明文禁止皆公民自由”,相反,“法无明文规定皆行政禁止”。
(二)政务公开,让行政管理不断强化程序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雾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政务公开有利于规范全区各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的履职行为。首先,要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等抽象行政行为公诸于众,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要通过媒体、布告等广而告之;有范围限制的,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其次,要按程序办事,让具体行政行为公开透明,用程序的正当来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另外,针对各类行政事务的办事依据、流程、时限、监督途径等事项,也要充分公开,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和查询条件。
(三)把握准则,让行政执法切实做到合法合理
法治政府的本质是法律实施,而行政执法则是法律实施的重要阶段。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执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合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还要反映出相关的法治理念,比如宪法所要求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因为维护社会秩序仅仅是执法的的初级目标,更高级的是要把服务融入到执法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发展,让相对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合理”则是基于自由裁量权的要求,裁量幅度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执法效果。相对而言,合理性原则更难把握。对此,需要不断完善全区的行政执法体制,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细化执法流程,保障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上行下效,让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依法办事
古语有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应首先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法治理念,带动所任职的单位践行依法行政。首先是思想上要坚守法治信仰。法治信仰与政治信仰密不可分,只有坚守住法治信仰,才是真正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其次是生活中要知法守法。作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时刻关注法律的良好习惯,主动学法,不断丰富法律知识,提升守法的自觉性。第三是工作中要依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做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典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处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事务;要切实遵守行政法治原则,牢记“行政有据、行政有限、行政有责”;要正确对待“民告官”等现象,较好地引导全区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风气,真正做到规范行使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各项权利。
参考文献:
[1] 建设“法治政府”树立法治权威 . 新华报业网
[2]新华访谈:王敬波解读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行政"十大亮点
[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 綦江委发〔2014〕12号文件
作者简介:
黄情义,198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教师
论文作者:黄情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23
标签:法治论文; 綦江论文; 行政论文; 政府论文; 程序论文; 法律论文; 依法行政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