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去安全化”视角下中印跨界水资源的合作
胡 翊
【内容提要】 跨界水资源问题,作为中印之间诸多现实问题中的一个,长期被印方“安全化”。鉴于当前中印在跨界水资源上仍处于较低合作水平,有必要基于“去安全化”的理论视角,探索本问题是否具备“去安全化”的条件,并从“去安全化”相关优势里归纳总结该进程对促进中印跨界水资源合作的积极方面。面向未来,中国和印度应该在加强政治互信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建立管理机制和密切多边合作等方式为深化跨界水资源合作提供支持。
【关键词】 去安全化 安全化 跨界水资源 中印关系 中印合作
【作者简介】 胡翊,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印关系,电子邮箱672373960@qq.com。
【DOI编码】 10.16717/j.cnki.53-1227/f.2019.03.005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现状
中国和印度两个亚洲大国地理位置相邻,流经两国的大小河流众多。随着两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中印对于跨界水资源越来越重视,由此引发的冲突和矛盾也逐渐增多。自从20世纪90年代国际社会提出“安全化”这一概念以来,跨界水资源就被列为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安全问题也成为中印两国聚焦跨界水资源的核心议题。水资源的“安全化”不仅加剧了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的复杂性,也对解决该问题设置了巨大障碍。中印跨界水资源作为两国人民日常生活生产所必需的公共资源,过于政治化和安全化,将不利于两国在水资源上的开发和利用。当前中印双方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的矛盾并未激化,合作空间巨大。本文将从“去安全化”的视角出发,对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进行考察,在对中印跨界水资源互动合作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力求借助该理论,挖掘中印在跨界水资源领域的合作空间,为未来中印在跨界水资源上加强合作、不断提升合作水平提供新的思考。
从现有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研究的成果来看,国内外对于这一议题关注较多的还是集中在水资源的安全性上。印度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印度学者有鹰派人士布拉马·切拉尼(Brahma Chellaney),其在《水是北京军械库的新武器》(Water is the New Weapon in Beijing’s Armoury)一文中将中国的地理优势看作是控制中印乃至亚洲跨界水资源源头的重要因素,认为中国已经把水资源作为一种政治武器。[注] Brahma Chellaney, “Water is the New Weapon in Beijing’s Armoury”,Financial Times , September 2, 2011,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0478/en archive.炒作中国水威胁的还有印度的军事分析家维贾伊·奈尔(Vijai K. Nair),他在《中国威胁:一种印度视角》(The Chinese Threat: An India Perspective)一文中直接指责中国国家水资源战略目标是要控制亚洲的水资源,特别是控制相关水域使数百万印度人民处于“人质”状态。[注] Vijai K. Nair, “The Chinese Threat: An India Perspective”, The Jamestown Foundation China Brief, Vol.1, Issue 9, Nov.8, 2001. 印度学者艾杰·拉勒(Ajey Lele)也曾在文章《穿越边境的气象之神》(The weather god across the border)中声称中国蓄意“控制”气候模式,表面上投资研发抗旱技术,实际是通过这种技术改变气候,给其他国家领土制造森林大火和洪灾。[注] Ajey Lele,“The Weather God across the Border”, India Express , Dec 20, 2007.英德拉妮·巴格姬(Indrani Bagchi)在《中国的河流计划让印度感到担忧》(China’s River Plan Worries India)一文中也认为中国在其河流发源地规划实施调水方案必将造成流入印度的跨界水流量减少,威胁印度的水资源安全。[注] Indrani Bagchi, “China′s River Plan Worries India”, The Times of India , Oct.23,2006.这些论述虽然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但以“中国威胁论”为基调突出水资源的安全性,在印度国内和西方世界却有着一定的市场,尤其在中印关系出现问题的时候,这种论调就会快速成为舆论炒作的话题。
从国内学者对于中印跨界水资源议题的研究成果来看,大部分学者也将目光聚焦于水资源安全。蓝建学在《水资源安全合作和中印关系的互动》中都指出水资源安全对中印关系和国际安全具有重要影响,甚至会引起国际冲突,认为水资源安全对于中印关系的发展具有激化矛盾和加强互信的“双刃剑”作用。[注] 蓝建学:《水资源安全合作和中印关系的互动》,载《国际问题研究》,2009年第6期,第37-43页。 余潇枫、周章贵的文章《中印跨界河流非传统安全威胁识别、评估与应对》以非传统安全理论视角对中印跨界河流非传统安全威胁进行评估,并对中印双方在跨界河流中的利益关切和分歧进行对比,最终认定中印双方在跨界河流的安全问题上虽然存在利益冲突,但利益诉求的优先次序有差别,双方的利益分歧可以通过沟通和协调来解决。[注] 余潇枫、周章贵:《中印跨界河流非传统安全威胁识别、评估与应对》,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4年第12期,第52-70页。 柳树在《中印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以中印水资源的合作为例》中也表示中印两国在水资源问题上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两国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各类非传统安全领域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双方具有广阔的合作前景。[注] 柳树:《中印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以中印水资源的合作为例》,载《印度洋经济体研究》,2015年第2期,第127-139页。 李志斐在文章《中印领土争端中的水资源安全问题》中也明确指出印度对中印争议地区水资源的开发会影响到中国的周边安全形势。[注] 李志斐:《中印领土争端中的水资源安全问题》,载《南亚研究季刊》,2013年第4期,第29-34页。
以上研究对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都做出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具有价值的思考,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第一,现有研究成果中对于中印跨界水资源的关注焦点依然是其安全性;第二,将中印跨界水资源“安全化”处理只会加剧其潜在的危机风险。过度强调跨界水资源的政治性和重视跨界水资源的安全性将使该问题更加复杂化,不利于中印两国在这一领域展开互利合作。
二、“去安全化”的理论视角[注] 文中“去安全化”基本理论和实现路径主要参见李开盛:《“去安全化”理论的逻辑与路径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1期,第55-62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哥本哈根学派根据国际社会安全问题日益多元化的趋势对传统安全提出质疑,采用建构主义的方法来理解安全问题,提出了“安全化”的理论。伴随“安全化”概念出现的另一个概念就是“去安全化”,但在奥利·维夫提出这一对概念之后,国际社会更加倾向于在“安全化”的视角下来思考诸如水资源问题、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等安全议题,对“去安全化”的视角则未予应有的重视。这使得当前国际社会对“安全化”的研究颇多,而“去安全化”本身及其相关研究都处于未充分开发的状态。[注] Sung-han Kim and Geun Lee,“When Security Met Politics: Desecurization of North Korean Threats by South Korea’s Kim Dae-jung Governmen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Asia-Pacific, Vol.11, No.1, 2011, p.34.
(一)“去安全化”的理论辨析
第二,“对安全施动者改良”。从国家行为体的角度出发,安全的施动者主要是指掌握实际决策权力的人或者阶层。而权力和利益往往会左右其对国家安全利益的判断。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制约决策者的机制来减小主观认知和客观事实之间的偏差。一般认为,国家决策者是代表国家利益发声的,那么从理性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议题就既存在“安全化”的可能,也存在“去安全化”的可能。但国际社会实践中,决策者们往往更倾向于推进“安全化”,导致许多议题更趋复杂,阻碍了“去安全化”进程的发展。只有当施动者的主观决断和客观存在的国家利益高度契合时,对施动者的改良才是成功的。
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理论最大缺陷就是在评定“存在性威胁”时容易忽视客观因素,以致缺乏对安全的客观判断,使安全的范围存在不确定性。该学派认为,只有在关乎指涉对象特殊性质时去理解“存在性威胁”,建立在威胁个人生活若干意义基础之上的普遍标准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注] [英]巴瑞·布赞、[丹]奥利·维夫、[丹]迪·怀尔德:《新安全论》,朱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0页。 这也就表明“安全”这一概念的范围并不清晰,判断一个议题应该“安全化”或者“去安全化”的标准并不明晰。就如奥利·维夫所说,判断一个问题是否应当被施以“安全化”并不容易;这样做需要一套客观性安全度量标准,然而至今没有人提出这种安全理论。[注] [英]巴瑞·布赞、[丹]奥利·维夫、[丹]迪·怀尔德:《新安全论》,朱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页。 “安全化”和“去安全化”所探讨的是实现安全和实现去安全的方式而并非讨论何为“安全”,尤其对于不同的行为体而言,在同样的议题中所能感受到的“威胁”程度是不同的,行为体之间对“安全”的认定标准自然也存在差异。例如,战争对于战乱频繁的国家来说就是最大的“威胁”,而对于和平稳定的国家来说最为紧要的事情是谋求社会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的人民大多不会为了温饱问题过于担心,而贫困国家的人民认为基本的生存保障问题就是面临的最严重的“威胁”。
(二)“去安全化”的实现路径
“去安全化”概念是伴随着“安全化”产生的,也被作为“安全化”理论的最终目标。有学者认为“去安全化”是“安全化”的逆向过程,[注] Sung-han Kim and Geun Lee,“When Security Met Politics: Desecuritization of North Korean Threats by South Korea’s Kim Dae-jung Government”,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Asia -Pacific ,Vol.11,No.1, 2011,p.32. 一个议题如果可以“安全化”,也就可以“去安全化”。[注] Paul Roe,”Securitization and Minority Rights Security”,Dialogue,Vol.35,No.3,September 2004,p.282. 这种逻辑虽然看似成立,但真正操作起来却很难实现。一方面,“安全化”到“去安全化”是一个将政治性议题变为非政治性议题的过程,这对于掌握着政治资源的施动者而言是具有消积意义的,自然“去安全化”也会受到阻力;另一方面,“安全化”理论过于重视对一个议题的安全性方面进行思考,“安全化”的因素越多,“去安全化”的阻碍因素也就越多。因此,实现“去安全化”就需要建构一种新的范式。
中印在跨界水资源方面的互动合作主要包含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对理性主义安全观的认识与接受”。国家对于某一个议题安全的认定一般都会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但是国家利益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国家在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也不一样,这就加大了施动者和听众对安全产生认知偏差的可能性。为了让施动者和听众客观认识到国家所处的安全阶段,需要建立一种理性的安全观。构建理性安全观的基本前提就是施动者和听众都应该是理性的,理性人的这种假设在国际社会也被普遍运用在国际政治理论的分析中。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是否有足够开放的安全信息,即让辨识者明了自己以及所在国家所处的真实情况。其二,多元、自由的讨论环境。在拥有真实的信息情况之后,必须经历一个多元、自由的讨论过程,才有可能在诸多信息之中形成一个共识性的判断。其三,排除其他非理性情绪的干扰,例如过度的民族主义。”[注] 李开盛:《“去安全化”理论的逻辑与路径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1期,第60页。
“去安全化”的概念自产生以来,就被认为是“安全化”的衍生品,就如哥本哈根学派所称,领会“安全化”的动力和过程有更大意义,因为如果人们知道谁能够、在涉及什么问题和什么条件下“制造”安全,有时它将可能调整行为主体之间互动,并因此抑制安全困境。[注] [英]巴瑞·布赞、[丹[奥利·维夫、[丹]迪·怀尔德:《新安全论》,朱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3页。 学界普遍遵从哥本哈根学派对于“安全化”的定义,即把常规的议题划分到安全范围中并紧急和优先处理;而“去安全化”则是将已经“安全化”的议题从安全议程中移除。[注] Ole Waver,“Securitization and Desecuritization”,in Barry Buzan and Lene Hansen eds.,International Security , Vol. III,Los Angeles: Sage Publications,2007,p.75. 就定义而言,“安全化”和“去安全化”似乎只是一对可逆的政治过程,以“去安全化”这一概念作为理论指导时,既要从“安全化”的进程中借鉴经验,也要摆脱“安全化”理论的逻辑束缚,将其看成是不同于“安全化”的政治社会过程:第一,作为一项规范进程,必须确定何种安全议题应被“去安全化”;第二,作为一项实践进程,必须找到启动并推动“去安全化”进程的动力。[注] 李开盛:《“去安全化”理论的逻辑与路径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1期,第56页。 也就是说,“去安全化”的理论基础在于如何给安全确定一个比较客观的标准或者有一个客观的判断,而最终推动实现“去安全化”的目标则需要在理性认识的基础上达成一种广泛的共识。
第三,“更有力的听众”。“去安全化”的实现过程不仅需要决策层的推动,还需要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也就是要让更多的听众能够理性、客观的认识安全并愿意接受“去安全化”。和“安全化”一样,施动者也是启动“去安全化”的主体,但如果其不能够代表广大听众的意愿或者利益,那么“去安全化”进程也难以开启。因此,如果施动者能理解听众的需求和感受,并使用能够让听众产生共鸣的语言,那么它就更可能获得成功。[注] Thierry Balzacq,“The Three Faces of Securitization: Political Agency, Audience and Context”,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1(2) , 2005, p.184. 要让听众成为有效助推“去安全化”的力量,就需要满足两个方面的要素:“聚合力”和“沟通力”。[注] 本文认为形成“更有力的听众”需要应满足“聚合力”和“沟通力”两方面的能力建设,这两方面是根据“聚合力”和“传播力”衍生而来,笔者认为“沟通力”较之“传播力”更能体现施动者和听众间的互动性。参见李开盛:《“去安全化”理论的逻辑与路径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1期,第61页。 “聚合力”是将听众的个体利益集合在一起,使听众集体关注和重视某个议题的能力。任何国家或者行为体内部都是一个多元的社会系统,处于不同条件和环境下的个体所关注的安全议题也不一样,同时,听众在“去安全化”的决策中处于弱势地位,将“去安全化”的益处和听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对于“聚合”听众群体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沟通力”则需要施动者和听众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交流机制,沟通顺畅才能促使彼此间达成“去安全化”的共识,也才更有利于“去安全化”进程的推动。
综上所述,实现“去安全化”的基本路径应该是,假设在施动者和听众都认可理性主义安全观的前提下,施动者通过与听众平等有效的沟通互动,说服听众去接受和支持某个议题“去安全化”,从而推动该议题的“去安全化”。这种沟通必须是建立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之上,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公平公正,而非依靠权力来影响各方的判断。通常,“安全化”的作用是依托“安全化”造就安全受众,[注] Ken Booth,Thoery of World Secur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p. 169.那么,“去安全化”最终也必然要造就“去安全化”的听众。
(三)“去安全化”理论分析的优势
第三,“去安全化”有利于促进中印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加强技术和管理合作。如果“安全化”的过程可以看作是“公共问题从非政治化到政治化,再到激进与强烈政治化的过程……(安全化)最终目标是建立相关问题的规范,实现该问题的‘去安全化’”,[注] 陈翔:《印尼非法捕鱼问题的安全化透视》,载《东南亚研究》,2018年第4期,第49页。 那么“去安全化”则可以看作是一种非政治化或者弱政治化的过程。照此逻辑,以“去安全化”视角研究中印跨界水资源将更加突出其共享性、资源性,而无论是在公共水资源管理还是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技术层面,中印两国之间都有较大的合作空间。
三、对中印开展“去安全化”跨界水资源合作的分析
“去安全化”理论为中国和印度都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安全化”的分析视角。在考察中印是否都具备将跨界水资源问题“去安全化”的基本条件之前,必须对当前双方在该问题上的互动情况有着清晰的认识。
(一)中印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的互动
建构“去安全化”的进程首先要具备“去安全”的施动者、听众和议题三个基本要素。[注] “去安全化”的三个基本要素是参考“安全化”的基本要素下提出的,施动者是指“去安全化”的行为主体,一般包括具有权力的国际组织、国家政府、非政府组织、媒体、政治上层集团、军队、市民社会等;听众是指“去安全化”的受众,一般包括普通民众、社会群体和团体;议题则是指“去安全化”的指涉对象,包含所有被认定为不再对行为体具有“最严重威胁”的问题。参见[英]巴瑞·布赞、[丹]奥利·维夫、[丹]迪·怀尔德:《新安全论》,朱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其次,“去安全化”需要回归到理性主义,这是其理论基础。最后,要实现这一进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对理性主义安全观的认识与接受”、“对安全施动者改良”及“更有力的听众”。[注] 李开盛:《“去安全化”理论的逻辑与路径分析》,载《现代国际关系》,2015年第1期,第60-61页。
2006年11月,前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印度,在中印双方共同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宣言》中明确提出建立专家级机制,探讨就双方同意的跨境河流的水文报汛、应急事件处理等情况进行交流与合作;中方向印方提供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和朗钦藏布江——萨特累季河水文资料的做法已经被证明有助于预报和缓解洪水;双方同意继续举行磋商,以早日就帕隆藏布江和察隅曲一洛希特河达成类似安排。[注] 中国和印度发表《联合宣言》(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https://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1179_674909/t281112.shtml. 随着中印跨界河流专家级机制的建立,从2007年到2018年,该机制已经召开了十一次会议,其中除了受洞朗对峙事件的影响,2017年的专家级机制会议被迫终止外,基本每一年都会举办一次,这表明中印在水文报汛、应急事件处理方面的合作是有效的,渠道也是畅通的。
1.水文信息通报阶段(2002年4月——2006年11月)
中印跨界水资源主要以跨境河流为主,每年雨季汛期都会给河流沿岸人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印度境内的河流段基本都处在下游地区,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决堤溃坝就在所难免。鉴于此,中国政府在考虑印度方面合理需求的基础上,决定从中印关系的大局出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向其提供上游水文资料。中印双方在2002年4月签署了《关于中方向印方提供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汛期水文资料的实施方案》,方案约定此后每年从6月1日到10月15日期间,中方定期向印度方面提供雅鲁藏布江上的奴各沙、羊村、奴下三个报汛期点的水位、流量和降雨量等信息。[注] 《中国将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资料》,中国水网,http://www.h2o-china.com/news/9132.html. 随着2002年5月28日西藏自治区水文局向印度方面发出第一条水文信息,中方正式开始向印度提供雅鲁藏布江的水文资料。[注] 蓝建学:《水资源安全合作和中印关系的互动》,载《国际问题研究》,2009年第6期,第41页。 2004年6月,由于西藏朗钦藏布江支流帕里河产生堰塞湖后决堤,导致洪水倾泻至下游印度境内的喜马偕尔邦,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为预防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2005年4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访印期间,与印方签署了《中方向印方提供朗钦藏布江——萨特累季河汛期水文资料的谅解备忘录》,中方同意向印度提供帕里河汛期时候水文信息。[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4191.htm.
高校生涯规划课程现状 我国的生涯规划经过10年的摸索与实践,取得一些进步,如社会上成立了一些专门的生涯辅导与培训机构,高校也普遍开设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但是,目前大部分高校只是在大一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而且学时也较少,任课教师多是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的行政人员。任课教师往往只是去相应的培训结构接受为期几天的培训,然后上岗,虽然经过精心备课,课上也是大量引入案例,组织学生做活动、讨论等,但是由于缺乏体系完整的知识架构,加之被其他大量繁杂的工作所累,指导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
2.跨界水资源交流机制建设阶段(2006年11月至今)
次日一早,老板的奔驰果然准时到达东亭。已然准备好的阿里和罗爹爹看见小车都激动起来,他们都从来没有坐过这样的小车。灰色的金属漆,闪发着令人心跳的辉光。阿里一巴掌伸出去,意欲抚摸车身,司机说:“莫乱摸。”
在长期的漂泊生涯中,马戴的足迹遍及到祖国山川的多个地方,欲仕不进,使得诗人的内心蒙上了深深的苦闷之感,经过南国山川,想到昔日繁华之地,如今之萧瑟凄凉,再联想到诗人自身的遭遇,怎能不怀古伤今?被贬龙阳尉外放的难过,内心的苍凉及对自身飘零的未来的不安与忐忑使得诗人无限感伤。
从上述两个阶段中印在跨界水资源上的互动情况来看,虽然当前双方在跨界水资源议题上的合作水平较低、合作范围有限,但是,在互动过程中,双方都能把跨界水资源客观理性的看作一种公共资源,这也为实现中印跨界水资源议题的“去安全化”创造了前提条件。
(二)中印开展“去安全化”跨界水资源合作的可行性
相比“安全化”的实现路径,“去安全化”的路径显得更加直截了当,满足“去安全化”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去安全化”目标的重要保障。从前文可知,“去安全化”的进程首先需要回归理性,其次是要满足“对理性主义安全观的认识与接受”、“对安全施动者改良”、“更有力的听众”三个方面的条件。依据这些条件考察中国和印度两个国家是否具备能力实现跨界水资源问题的“去安全化”。
1.在回归理性主义方面
④选用固定阈值准则确定阈值,设计阈值函数,对小波系数能量元进行阈值去噪处理,处理后的系数为Enj,k。
食醋作为每个家庭餐桌上必不可少的调味品,并不只是单纯的醋酸,结合特有的风味成分才更符合人们对食醋的要求。液态发酵生产食醋虽然产率高,但风味单一,固态发酵生产食醋也长期存在发酵环境控制困难、原料利用率低等问题,随着近些年固态发酵生长动力学的研究及数学模型的建立[40],食醋的固态发酵工艺及反应器的设计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现代化的食醋固态发酵设备会取代粗放的传统设备,而固态发酵的食醋也必将凭借风味优势取得更大的市场。
理性主义是贯穿整个“去安全化”理论的基础,回归理性主义就是应该坚持理性主义路径制定安全标准,以动态的、变化的视角来理解安全。国家在认定一个议题是否应该被列入安全议程,是否该议题是当前所面临的真正的安全问题,都需要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来保持客观的判断,判断该议题是否已经成为国家当前面临的“最严重威胁”。
一般而言,国家所面临的威胁来自生存安全、物质安全和精神安全三个层面,这三个方面按最重要、较重要和较不重要的顺序构成三个不同的梯次。而跨界水资源对于中印两国而言,处于什么样的安全阶段,是否对两个国家都构成了威胁,这都要取决于当前跨界水资源满足中国和印度各自安全利益的程度。从水资源的战略意义来看,跨界水资源对于中印两国都是十分重要。虽然以上三个方面的安全问题对中印两国来说都是存在的,但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中印两国所重点关注的安全议题也在调整。中国和印度作为两个快速发展的新兴经济体,当前所面临最大的“威胁”都是来自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保持高效、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才是两国国家共同面临的紧迫问题。所以,无论是中国还是印度,认定跨界水资源并非对国家安全利益构成“最严重威胁”的这种前提是可以成立的,即中印都具备把跨界水资源问题“去安全化”对待的基础。
2.在认识和接受理性主义安全观方面
麋鹿小姐从小就期待圣诞节。小时候她对圣诞节的期待,是圣诞老人塞在袜子里的礼物。她还曾幽幽地担心,家里没有烟筒,老人家要从哪里爬进来?长大后对圣诞的期待,除了礼物,更想要有一个能一起度过这个节日的人。
对于理性主义安全观的认识和接受,施动者和听众之间都要意识到议题的“去安全化”是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因为只有认定了议题中存在着关乎自身的利益,二者才会接受“去安全化”进程。本文认为作为理性人的施动者和听众都对国家所处的安全阶段有客观认识,对议题的“去安全化”存在客观需求关键在于:第一,是否有足够开放的信息。足够开放的信息能让施动者和听众了解国家所处的安全情况,这一点在中国国内和印度国内都表现的较好,因为无论是中国政府和人民还是印度政府和人民,都对各自国家当前的发展情况和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比较明确。第二,多元、自由的讨论环境。通过对已有信息的讨论才能形成具有共识性的判断。从中国国内和印度国内对于某些共同关注的话题所呈现出来的官方表态、学术观点、媒体评论等都不难看出,两国国内都具有多元和自由的讨论环境,这有助于各自国家的施动者和听众们对跨界水资源等议题展开充分讨论获取共识。第三,排除非理性情绪干扰的能力。对于开放的信息进行充分讨论的过程也是排除非理性因素的过程。对于跨界水资源问题,中印两国总体上都保持了比较清醒的认知,在跨界水资源的互动过程中也都表现得积极理性。值得指出的是,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产生以来就被赋予更多的政治意义和安全意义,虽然双方都并没有将水资源问题列为当前最紧迫解决的安全议题,但是印度作为下游国家,其对于跨界水资源的需求更多、关注度更高。
3.在施动者的改良方面
施动者是“去安全化”的启动者,必须对国家利益有着客观的认识。对施动者进行改良,实质就是减少其受到权力或自身利益因素的影响,避免产生误判。虽然中印两国并没有把跨界水资源列为具有“最严重威胁”的安全议题,但中印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却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例如地理差异、水量需求不同、开发目标冲突、上下游水质优劣等实际问题,都将成为左右施动者认知和判断的影响因素。对施动者实施改良之前首先要确认在中印跨界水问题上双方各自的施动者是谁。中方在跨界水资源议题上的施动者主要包含中央政府、西藏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印方除了包含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外,还包括具有影响的利益集团和精英。至于采用什么改良方式,一般认为,施动者是具有决策权或者影响决策能力的单元,那么要让其坚决按照客观的国家利益做出决策,就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中国和印度都具有诸如司法监督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甚至还有舆论监督机制,这些都能监督施动者做出符合客观国家利益的决定,推动“去安全化”的实现。
4.在形成有力受众方面
推动“去安全化”和推动“安全化”一样,最终是要让听众认同并成为“去安全化”的受众。要形成有力的“去安全化”受众,就需要具备“聚合力”和“沟通力”。从中国方面来看,政府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执行力,同时,政府和普通公民之间的互动交流也比较畅通,随着更多新兴传媒方式的加入,政府和民众之间的沟通互动会更加密切;从印度方面来看,其政治制度和民主形式决定了政府必须具有聚合民众利益和建立沟通机制的能力。
在已经发表的动物实验结果中表明,机械通气的时间过长可以干扰肺部的发育。本研究发现,BPD组机械通气使用率和使用时间显著高于非BPD组,多因素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机械通气时间为极低出生体质量儿发生BPD的独立危险因素。此外,中重度BPD患者的机械通气时间高于轻度BPD组。
从国际社会解决跨界水问题的实践中也可以看出,解决跨界水资源冲突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国际合作。中国和印度各自的国家利益也决定了未来跨界水资源问题的发展方向就是合作。跨界水资源合作的本质就是将彼此共同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赢。当运用“去安全化”视角看待跨界水资源问题时,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并促进合作,[注] Sebastian Biba, “Desecuritization in China's Behavior towards Its Transboundary Rivers: the Mekong River, the Brahmaputra River, and the Irtysh and Ili River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 Vol. 23, No. 85, 2014, p.42.中印双方关注的焦点就能更多汇集于水资源本身,“去安全化”后的水资源合作也将更加多元。
损伤结构材料为Q235B,尺寸为:200 mm×100 mm×10 mm;含有中心表面裂纹,长度为2a,深度为b;采用3种复合材料补片,分别是硼/环氧树脂、碳/环氧树脂和玻璃纤维,尺寸为:60 mm×60 mm×3 mm;选用环氧结构的胶粘剂FM73,尺寸为:60 mm×60 mm×1 mm。
(三)中印开展“去安全化”跨界水资源合作的必要性
综上,中国和印度都具有就跨界水资源议题实施“去安全化”的基本条件和能力。从这些条件来看,“去安全化”进程类似于“安全化”进程,[注] 哥本哈根学派认为“安全化”进程的三个基本步骤:第一、“存在性威胁”的识别;第二、施动者传播这种威胁;第三、谋求更多听众对这种安全问题的接受和支持,从而实现“安全化”。 在理性基础的基础上,施动者与听众之间通过良好沟通建立起理性安全观的共识,对于不存在“最严重威胁”的议题可进行“去安全化”。当然,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中国还是印度方面,完全将跨界水资源问题“去安全化”的难度是很大的。但是,“去安全化”的思维方式却为减少跨界水资源“安全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了帮助,为拓展双边跨界水资源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可能。
第一,“去安全化”有利于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从安全领域回归到公共资源领域,甚至可以作为生态环境问题或社会问题研究。水资源“去安全化”是将水问题从“威胁——防卫”这种序列中剔除,不再将其作为安全问题。[注] 王志坚:《国际河流水资源去安全化管理模型综述》,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第26页。 水资源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资源,其本身并不具有政治性和安全性,只有在将其和国家利益或者国家安全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才被赋予更多的政治意义上的属性。以公共资源的身份来看待中印跨界水资源将为双方在该问题上的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去安全化”有利于将中印跨界水资源从其他安全议题中剥离出来看待,使中印在水资源问题上摆脱传统的“零和”博弈困境。中印跨界水资源遍布于两国存在争议的边界地区,而边界问题属于国家领土安全的范畴,是国家核心利益的一部分。过多地把水资源和领土安全交织在一起讨论容易忽略技术、能源、环保等层面的因素。在国际关系中,引起水资源争端和冲突的主要包含“六种因素”,[注] “六种因素”是指:第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缺水的程度,越缺水就越容易发生纠纷;第二,同一水资源被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分享程度,分享越多,在水资源的分配、利用、管理等方面发生纠纷和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三,流域国家的相对实力比较,如上游国家处于相对优势,下游国家的选择比较有限;第四,国家或地区对共享水源的依赖程度以及获得其他可供选择的干净水源的难易程度;第五,拥有共同水资源的国家在政治、种族、宗教、国家战略等方面的差异愈大,愈容易发生水冲突,尤其当一国所依赖的水源被认为是处于敌意国家的控制之下时,发生水冲突的可能性就越大,比如水纠纷是解决中东和平进程和南亚印巴克什米尔冲突时无法绕开的问题;第六,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迅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农业、工业发展起来,对水的需求量将大幅度增加,水则变得越来越缺乏,这时国内地区间的水纠纷与国家之间的水冲突就将日益突出。关于“六种要素”的内容,参见蓝建学:《水资源安全和中印关系》,载《南亚研究》,2008年第2期,第22页。 “去安全化”跨界水资源问题将帮助中印双方跳出“稀缺——冲突”的固有模式,从中印发展的非冲突性和非排他性出发展开务实合作。[注] 杨晓萍:《超越“稀缺—冲突”视角:中印崛起背景下跨境水资源问题》,载《国际论坛》,2012年第4期,第14卷,第37页。 当然,“去安全化”跨界水资源问题并不意味着要将其与边界问题完全切割开来,而是为了更客观认识边界问题和跨界水资源问题之间的关联性,降低边界问题对中印跨界水资源合作的负面影响。
“去安全化”和“安全化”一样,作为认识和理解安全议题的一种范式,只是为研究相关问题提供了不同的视角和思考方式。与“安全化”相比,“去安全化”的分析视角具有一定优势:其一,就逻辑而言,“安全化”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去安全化”,直接运用“去安全化”的理论来分析具体的议题就更能够达成这一目的;其二,“去安全化”有助于突出相关议题的本体特性,降低过度“安全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三,“去安全化”并非不要安全,而是国家或行为体根据特定阶段对于安全需求的紧迫程度来决定安全的范围,是一种回归理性的认识。
第四,“去安全化”有利于中印双方公平公正的利用跨界水资源,将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理念注入到双边关系的发展进程中。国际跨界水资源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合理原则,但参杂过多政治和安全利益的跨界水资源合作往往不会长久。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去安全化”后,双方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公共属性上,公平利用跨界水资源,享受水资源的权力和义务。只有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实现跨界水资源的合作才能既满足双方对水资源的利益诉求,又保持双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跨界水资源合作是中印关系发展中的一个具体实践,良好的水资源互动关系也反映了中印之间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积极方面。
近年来,国际大石油公司做大天然气业务的战略意图十分明显,2018年各公司发展计划中均明确提出天然气的高成长性目标。例如,壳牌计划到2035年天然气产量在全部油气产量中的比重提升至3/4,道达尔提出未来20年天然气项目数量将超过石油项目。
四、未来中印开展跨界水资源合作的路径
国际水资源合作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包括水文信息数据共享、开发利用、水质保护、防灾救灾、联合科研、跨界环境监测与评价等。当前,中国和印度在跨界水资源上的合作更多的还只是停留在水文信息交流和灾害情况通报上,未来还有许多空间有待开发,而“去安全化”为加强中印跨界水资源合作提供了一种思考方向。面向未来,中国和印度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应该努力消除彼此间的传统隔阂,加强政治互信、技术合作、管理机制建设和第三方参与机制建设,以开放包容、共商共建的积极心态开展合作。
首先,保持持续有效的互联互通,增强政治互信。政治互信是中印关系发展的基础,跨界水资源属于中印关系中的一部分,解决跨界水资源问题自然需要中印之间具有高度的政治意愿和政治互信。中印跨界水问题和边界问题相互交织,且在边界问题上的分歧也比较大,要寻求加强跨界水资源领域的合作就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互信。由于领土争端涉及国家核心利益,要完全摒弃领土争端议题来进行水资源合作也并不现实。因此,加强双边各层级、各领域间的互动,促进中印政治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才有利于在解决边界问题和跨界水问题上积累互信。当前中印两国关系整体发展平稳,尤其是在中印领导人“武汉会晤”之后,双边政治互信得到恢复和发展。但悬而未决的边界争端对双边关系的持续发展和良性合作的负面影响尚未消除。中印双方应加强良性互动,冲破心理障碍,超越零和思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中印水外交沟通机制,为双边跨界水资源的合作奠定政治基础。此外,中印双方应该在秉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搭建更多的民主协商渠道,使双边在不同的层级都能够广泛参与对话,完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如科研机构、大学、智库、民间社会组织等都参与进来。[注] 李立凡:《中亚跨境水资源:发展困境与治理挑战》,载《国际政治研究》,2018年第3期,第107页。
其次,积极开展跨界水资源领域的技术交流。国际水资源领域的合作主要涵盖数据和信息交流、跨界环境影响评价、联合环境监测、联合科研、共同开发、公众参与、通知和紧急情况下的合作等。[注] 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跨界水合作与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312页。 这些合作项目里面包含了诸如通信、环境监测、水能开发利用、灾害评估等技术,而这些科学技术无一例外都是加强跨界河流合作的重要支撑。加强中印在跨界水方面的技术合作,不仅可以提高对水资源的利用率,更能及时反馈水资源相关的数据信息。例如,农业灌溉技术在节约用水方面的作用就十分突出。如果将印度的香蕉、棉花、甘蔗、甜马铃薯等作物灌溉方式从传统的地表灌溉改成滴灌技术,用水生产率将提高45%~225%。[注] 蓝建学:《水资源安全合作与中印关系的互动》,载《国际问题研究》,2009年第6期,第43页。 此外,通过科技手段监测跨界河流及其生态环境的实时数据,有利于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径流量的变化、流域的气候变化,对灾害预警和防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印之间加强技术层面的合作能提高双方对跨界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对跨界河流域治理的效率。
再次,从跨界水资源的整体出发,建立水资源综合管理机制,好的水管理可以确保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注] Global Water Partnership (GWP), “Towards Water Security: a Framework for Action-executive Summary”, The Hague: World Water Forum, 2000. 水资源综合管理是一项被国际社会公认的治理跨界河流问题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跨界河流。水资源综合管理模式是在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将跨界河流流域内的资源和环境要素视为一个复杂的巨大系统,充分考虑流域国的水资源和生态系统需求,通过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的方式来实现全流域水、土及相关资源的最佳综合开发利用。它强调应促进流域国之间从全流域的角度对跨界河流问题进行开放式讨论,进行利益分享谈判,强调应将水资源公平合理利用、不造成重大伤害、事先通知、评估影响及冲突解决机制等原则列为跨界河流相关协定中的重要内容。[注] 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跨界水合作与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310页。 中国和印度目前在跨界水资源上的合作机制仅仅是双边跨界河流专家级会议。通过这一机制要体现水资源综合管理的原则和实现水资源综合管理的目标还远远不够。中印要从跨界河流的整体出发,通盘考量上下游之间的差异,平衡双方在跨界水资源上的利益,建立水资源综合管理机制。中国和印度可以通过建立起水资源综合管理机制,将跨界水资源的资源管理、环境管理、流域的经济和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都纳入到一个统一的管理机制中。通过管理机制运转来确保跨界水资源的水质安全、流量安全、水资源环境安全,最终实现跨界水资源治理和发展的协调统一。
苏穆武和老伴在超市买东西。苏母在货架上选商品,苏穆武推着购物车。车里已经堆满了各种商品,苏母突然说:他们小两口的用品快用完了,咱们一块给他们买回去吧?苏穆武不以为然地:他们用完了会自己买,用得着你操心。苏母说:自己女儿女婿,又不是外人。苏穆武问:咱买了谁掏钱?苏母白他一眼:瞧你说的,一家人什么钱不钱的!
最后,密切同跨界河流域国家以及国际组织的合作。中印之间的部分跨界河流最终流入其他南亚国家。对于这种流经三个国家甚至更多国家的跨界河流而言,需要中国、印度和第三方国家合作,共同建立协调制度和规则,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就当前实际情况来看,要实现中国、印度和第三方在跨界水资源上的多边机制还是比较困难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和印度在处理同各自周边国家的跨界水资源问题时,基本都是以双边模式开展,尤其像印度已经和周边的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等都签署了协议。但是,在跨界水资源议题中对其他相关流域国家的正常诉求做出适当考量也应该是中印跨界水合作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另外,从世界范围内的跨界河流治理案例中不难看出,诸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环境开发署等国际组织都有参与国际河流治理的丰富经验。国际组织的参与为跨界河流域相关国家提供了资金、技术或者管理经验等要素,是解决国际河流纠纷的重要力量。中国和印度如果能够适当地引入国际组织参与到双方的跨界水资源开发和治理中,将对中国、印度和国际组织形成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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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遥感技术,能从动态的角度观察总结地质灾害体的产生变化过程,进而监测其影响程度,总结其变化规律,最终实现地质灾害发生的预测。
总之,未来中印在跨界水资源这一议题上的主要基调应是合作。双方不仅在关乎“人类基本需求”和生态需水方面应该加强合作,还需要更加关注公平合理的利用原则。虽然,就目前中印在跨界水资源上的实际互动情况而言,未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水是联接中印人民的重要纽带,中印双方需要加强在政治、技术、管理和多边领域的交流互动,丰富中印跨界水资源领域的合作内容,处理好跨界水资源问题,共同努力打造中印水资源“命运共同体”。
结 语
本文虽然从“去安全化”的角度对中印跨界水资源合作进行了分析,但是,“去安全化”和“安全化”都是需要满足一定前提条件才能产生效果的理论,这就增加了中印跨界水资源“去安全化”的难度。此外,也有学者指出,“去安全化”将相关议题从国家安全议程中移除后会发挥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下带来的合作既可以是真诚、长久的合作,也可能是被动、短暂的合作。[注] Sebastian Biba,“Desecuritization in China's Behavior towards Its Transboundary Rivers: the Mekong River, the Brahmaputra River, and the Irtysh and Ili River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23, No. 85, 2014, p.42. 尽管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的“去安全化”为研究中印双边在水资源领域的合作提供了一种新视角,但仍要对“去安全化”理论保持客观的认识:第一,“去安全化”不是摒弃安全,而是在理性的基础上对于相关议题“威胁”级别的认定;第二,“去安全化”的实现比“安全化”更难,将原本已经被“安全化”的议题从其中剔除出来需要付诸比“安全化”更大的努力;第三,“去安全化”的议题也不可能孤立存在,其必定会受到其他安全议题的影响。因此,如何在“去安全化”视角下积极推动在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上的有效合作,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它既考验两国领导人的政治智慧,也考验两国人民的理性。
(责任编辑 冯传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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