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对象、特点、内容与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语论文,少数民族论文,中国论文,对象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双语教育
双语教育研究是研究双语双文化教育(包括多语多文化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跨文化、跨学科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领域。它不仅是民族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同时也是民族语言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上双语双文化研究的深入与普及,双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也迅速发展起来。世界各多民族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相继成立了双语教育研究机构,开展双语教育的研究工作,出版了大量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成果及调查报告。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世界著名学者M·F·麦凯教授和西班牙的M ·西格恩教授接受国际教育局(IBE)的一项“双语现象与教育”的研究项目, 其最终成果体现为一部著作叫做《双语教育概论》。该成果标志着双语教育研究初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尽管这项研究并未包罗万象,但至少为双语教育学科研究描述了一个粗略的框架,奠定了双语科学今后研究发展的初步基础。其主要内容为:双语个体;双语社会;双语教育;双语教育的心理社会基础;双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双语教育研究和结果的评价〔1〕。 该项目搜集并研究了一些主要多民族多语言国家和地区双语教育及其研究情况。然而,中国双语教育与双语教育研究却未见涉及,因此,开展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不仅可以推动中国双语教育实践顺利发展,实现各民族在语言方面相互沟通,政治上平等,文化上共同繁荣,经济上共同发展,最终实现民族大团结,而且必将丰富世界双语教育研究的宝库,为推动国际双语教育和实践发展做出中国应有的贡献。
一、有关双语教育涵义的各种学说
何谓“双语教育”?即“双语教育”的涵义是什么?这在当前国际学术界仍无定论,有着不同的解释。目前,国内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说法。
(一)过程说
这种说法认为:“双语教育是指在一定的教育阶段,同时进行母语和第二语言的教育,使受教育者学会使用两种语言。双语教育不是两种语言的机械相加,而是在两种语言教育同时进行的条件下所构成的整体。因此,双语教育的任何一方,都要在与另一方的联系中设计和实施,而且要在民族学校课程整体中把握两者的合理组合,否则容易产生偏差,而这两种偏差不仅使两者都难以奏效,而且势必影响民族教育的全局”〔2〕。这种说法主要是强调双语过程中的两种语言教学的有机组合, 因此可以归纳为过程说。
(二)体制说
这种观点认为:“双语教学是一个教学体制问题。即指在少数民族学校里,有计划地开设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两种课程,以达到少数民族学生民、汉两种语言兼通,民、汉两种语言文字都得到发展的目的”〔3〕。这种说法是根据我国民族政策、《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民族语文政策、法令提出来的,认为学校双语教学是个教学体制问题。
(三)方法说
这种观点认为:“双语教学是个教学方法问题。鉴于少数民族群众和学生不懂汉语,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或文字对汉语汉文进行翻译解释。使他们真正理解教育教学的内容,尽快学会汉语汉文”〔4〕。此种说法强调双语教学纯属教学方法问题, 它同教学体制没有必然联系。
(四)体制与方法说
这种观点认为:“双语教学既是教学方法问题,也是教学体制问题。一是指教师在进行第二语言教学时,用学生的母语或学生已懂得的其他语言来讲解课文,达到‘懂’和‘用’的目的;二是指在同一段时期内,同时教学两种文字课程,实行双语教学体制,使学生经过一定时间的学习之后,能掌握两种语言文字”〔5〕。 王会银撰文同意这种观点,认为双语教学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依据语言的行政法定性,语言的社会功能和声望,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学校中用学生通晓的母语(或第一语言)和全国通用的汉语(普通话)进行教学活动的一种教育制度或教学手段”〔6〕。
(五)目的说
这种说法认为:“民族中、小学的双语教学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是实施双语教学首先要明确的问题。”认为双语教学是民族中小学有计划地以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两种语文作为教学媒介的教学系统,其目的就是通过专门系统的教学活动,使少数民族学生既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本民族语文,又能在此基础上掌握汉语文的知识和运用汉语文进行交流与学习的技能,尤其是运用汉语文进行思维和表达思维成果的能力。也只有达到这样的目的,才能促进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7〕
(六)课程说
有的学者认为:“在家庭语言过渡型双语教育的框架内,除了‘民族语言辅助教学’类型外,‘双语文教学’这一术语指在少数民族社区的部分学校里部分班级增设少数民族语文课,同时教授少数民族语文课和汉语文课两门课程;或经过一段时间的少数民族文字教学后,用少数民族书面语言为汉语注音释义,帮助少数民族儿童学习汉语文,它指的是语言学科的教学,而不是以两种语言(即两种语言的口头和书面形式)作为语言学科以外的其他学校课程的教学媒介语的意思。”这种观点是把作为学校课程的双语教学也算作是双语教育的一种类型。换言之,双语教育包括在学校中设置母语与第二语言课程。
严格地说,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是两个不完全等同的概念。双语教育的概念大于双语教学,即双语教学是双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国内理论界并没有将两者严格区分使用,很多场合双语教学的使用涵义与双语教育的涵义是一致的。上述六种提法中的后五种“双语教学”的概念实际上采用的是双语教育的一般概念。国外对双语教育这一术语的涵义也是众说纷纭。比较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则是著名的双语教育专家,加拿大的M·F·麦凯和西班牙的M ·西格恩在他们所著的《双语教育概论》中为双语教育所下的定义,即“‘双语教育’这个术语指的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除此之外,他们还为这一阐述作了如下的界定:
1.仅仅使用一种语言而这种语言并不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的教育系统不包括在上述定义之内,也不能视其为双语系统。
2.即使学校系统在官方并不被认为是双语系统,但学生在事实上接受双语教育并将成为操双语者,可认定为是双语教育系统。
3.这个定义既不包括同一种语言的两种变体的特殊情况(例如标准语形式与方言形式),也不包括学生的语言是教育系统使用的语言的方言形式这种十分常见的情况。
4.一种教育系统,其课程中列有其他语言的教学科目,我们将不把它看成是双语教育系统。
从上述定义及其说明来分析,我们可以把这种观点称为“系统说”。“系统说”与前面归纳的国内的“体制说”并不等同。“体制说”的主要涵义是在学校系统中建立开设两种不同的语言课程的体制。而“系统说”则认为“设置两种语言课程”不能视为双语教育系统,而是“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才是双语教育系统。
即使“系统说”作了四个方面的限定,作者仍认为“双语教育”这个术语包含范围甚广,因而人们在进行任何严格意义上的研究之前,必须做好某种分类工作。
二、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
每一种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矛盾和特殊本质。毛泽东在其论著《矛盾论》中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是国际双语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必不可少的区域研究。这不仅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国家,更重要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除了具有国际双语教育的共性并遵循双语教育的共同规律外,更由于其语言、文化的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必然具有其自身的特殊矛盾和特殊规律。
(一)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对象
由于历史的原因,语言民族群体与个体的双语环境是千差万别的,因为双语现象类型各异,也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型的双语教育。中国的56个民族操着61种语言,使用39种文字。中国民族分布的基本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在聚居中有杂居,在杂居中有聚居。汉族遍布全国各地,各少数民族也以个体或不同群体与汉族交杂相处。这种历史上形成的分布特点,不仅造成了中国语言的复杂性,同时造成了不同类型的双语社会和双语人,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复杂的双语现象。
1.中国少数民族双语现象类型划分
掌握两种语言的人被称之为双语人,使用两种语言的现象被称之为双语现象。在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要制定双语教学政策与计划并加以实施,首先必须研究和划分语言现象的类型。由于各民族语言的特点不同,对双语类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果从语言群体成员双语言兼通的类型划分,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四种:
1)民——汉兼通型。 所谓兼通是指一个民族除主要使用本民族固有的语言外,同时还掌握或运用另一种或几种其他民族的语言。民——汉兼通是指一个少数民族除会使用本民族语言外,还会运用汉语。这种类型包括的民族最多,人口最多,分布最广,影响也最大。可以说几乎每个少数民族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民——汉兼通型双语人,担负着使本民族与汉族相互沟通的重要社会角色。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满族、赫哲族几乎全部转用汉语外,基诺、东乡、羌、毛南、京、纳西、白、保安、瑶、仫佬等10个民族的多数成员兼通汉语。另外,藏、蒙、朝鲜、土、鄂伦春、鄂温克、苗、黎、壮、达斡尔、撒拉、哈萨克、哈尼、拉祜、阿昌、德昂、侗、布依、布朗、佤、普米、独龙、僳僳、傣、水、景颇等民族的部分成员兼通汉语。
2)民——民兼通型。指一个少数民族除会使用本民族语言外, 还掌握或会运用另一种或几种其他少数民族的语言。由于中国许多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相邻而居或交错杂居,许多少数民族的一些成员除操本民族语言外,还会说一种或几种相邻其他少数民族的语言。如各地回族因所杂居的民族不同,分别兼通东乡、土、撒拉、保安、裕固、维吾尔、藏等民族的语言;门巴族、普米族兼通藏语;哈萨克族、塔吉克族、锡伯族和新疆的部分蒙古族兼通维吾尔语;乌孜别克族大部分兼通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东北、西北的达斡尔族分别兼通蒙古语和哈萨克语;鄂温克族兼通蒙古语和达斡尔语;鄂伦春族兼通达斡尔语;白族兼通傈僳语、彝语和纳西语;傣族兼通哈尼语;哈尼族兼通傣语和彝语;德昂族、佤族兼通傣语;拉祜族、阿昌族、基诺族、傈僳族兼通白语;纳西族兼通彝语、傈僳语和藏语;布朗族兼通佤语和傣语;苗族兼通布依语、瑶语和彝语;侗族兼通苗语、水语、布依语和瑶语;瑶族兼通壮语、水语和侗语;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兼通壮语;仫佬族兼通苗语、布依语和彝语。
可以说,中国有近一半以上的民族的部分成员兼通汉语和其他少数民族语言。
3)汉——民兼通型。指汉族中部分成员除会汉语外, 还会一种或几种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中国有相当多的汉族人口居住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如内蒙古自治区汉族人口占该自治区总人口的80%左右,是该自治区主体民族蒙古族人口的三倍多。又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族人口占该区总人口的相当大的比例。在西藏自治区汉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也占总人口的5%左右。与各少数民族相邻而居或杂居的汉族人口中, 有不少人掌握了一种或几种少数民族语言。
4)同民族双语型。 指在同一民族中有一部分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本民族固有语言。中国有8 个少数民族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本民族固有的、相互独立的语言。如裕固族分别使用恩格尔(东部裕固)、尧呼尔(西部裕固)两种语言;柯尔克孜族并用新疆柯语和黑龙江柯语;藏族并用藏语、嘉戎语;门巴族并用错那门巴、墨脱门巴两种语言;景颇族并用景颇、载佤两种语言;瑶族并用勉、布努、拉珈三种语言;怒族并用怒苏、阿依、柔若三种语言;珞巴族并用崩尼——博嘎尔、义都、苏龙三种语言;高山族并用阿眉斯、排湾、布嫩三种语言。
2.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双语教育的现状、意义和目的
笔者赞同把双语教育的涵义界定为“以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的教育系统,其中一种语言常常是但并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这里不包括仅仅使用一种语言而这种语言并不是学生的第一语言的教育系统(如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汉语单语教学),也不包括同一种语言的两种变体的教育系统(如汉语中的普通话和方言教学)。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遍布全国各地,汉语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族际语言。从上述中国少数民族双语现象类型的分析看,民——汉兼通型双语现象是中国双语社会的主要现象。因此,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主要是指少数民族语和汉语的双语教育。
由于各少数民族地区情况各异,在学校教学中两种语言使用的比重以及起始时间都不一样。有的民族在学校教育的初级阶段使用母语,而后引入汉语并逐渐加大汉语教学的比重,向全面汉语教学过渡。中国南方新创立文字的少数民族多属于这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或比较完整的本民族语文授课体系,同时在该体系中加授汉语文并加以重视。中国北方延边朝鲜族聚居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双语教育即属这一类型。
从各少数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在民族教育中实施双语教育有其重要的意义。首先,双语教育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双语生活的需要。在民族学校系统中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双语教育是各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与愿望。其次,在民族学校中实施双语教育是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教育的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再次,在民族学校实施双语教育是实施多元文化教育,保存与传递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必要手段。
总之,在各民族学校教育中实施双语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中国各民族,特别是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保证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发展。
3.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对象
上述研究为揭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对象划定了特定的范围。我们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指“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正规教育(即学校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即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中的民族语言、文化和汉语言、文化的双语、双文化教育的一般现象与规律。同时也兼顾两种或多种民族语言的双语、双文化教育”。
(二)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科性质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是一门跨文化、跨学科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研究领域,它所具有的特定研究对象是其学科得以形成的前提,它的特定的研究范畴以及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是构成这门学科科学性的客观依据。
每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边缘学科都和其相关学科有着密切的关系。双语教育研究涉及的基础学科和相关学科更多,如语言学、教育学、民族学、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心理学、地理学、法学、历史学、文化学、管理学等。其中基础的基础是教育学、语言学和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研究这门学科与其基础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关系,如图所示。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基础学科示意图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基础学科是民族教育学和民族语言学。民族教育学包括民族教育社会学、民族教育人口学、民族教育政治学、民族教育心理学、民族教育管理学、民族教育法学等分支。民族语言学学科包括民族语言社会学、民族语言人口学、民族语言政治学、民族语言心理学、民族语言历史学、民族语言地理学、民族语言法学等分支。民族教育学的基础学科是教育学和民族学;民族语言学的基础学科则是语言学和民族学。
从上图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看到,在民族教育学和教育学之间还设有学校教育学、家庭教育学和社会教育学;在民族语言学和语言学之间还设有学校语言学、家庭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这表明教育学和语言学中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个重要方面的学科基础理论对民族教育学和民族语言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些有关学科理论将直接影响到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这门学科体系,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重要基础学科。
最后,我们还可以从上图看到,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除了以教育学、民族学、语言学为其重要的基础学科外,还涉及众多相关学科。如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地理学等。这些学科相交叉,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这门学科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的学科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这门学科兼有教育学、民族学、语言学三重性质,并与其他众多学科相联系,是一项在中国这一特殊地域进行的跨文化、跨学科的系统研究工程和一门具有综合性、交叉性的边缘学科。
三、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特点
通过对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对象及学科性质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揭示其特点。概括地说,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这门学科具有以下特点:
(一)双语双文化特点
双语教育是从双语现象派生出来的,是与单语教育相对而言的。双语现象是双语社会的特有现象。双语教育与一般单语社会的单语教育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它对受教育者实施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作为媒介的教育。语言与文化是密切相连的,语言不仅是交际的手段,而且还是文化的媒介。在任何时候,每一种语言都比其他语言更能充分地表示、象征和表现与这种语言相联系的文化。语言不仅是文化的载体,而且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之,文化又是语言表达的唯一内容。显而易见,双语教育不仅仅是两种语言教育的问题,事实上是两种文化的教育,即两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双语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兼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语言的双语人,更重要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与两种语言相关连的双语、双文化人。所以我们认为,双语教育具有跨语言、跨文化教育的双语、双文化特点。
(二)学科综合性、交叉性的特点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具有学科综合性、交叉性的特点。该学科性质与特点使我们认识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工作者不仅要成为民族教育学和民族语言方面的专家,而且要具有扎实的教育学、语言学、民族学学科理论的基础。同时还要掌握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知识,以及掌握这些学科与教育学、语言学、民族学交叉形成的众多的综合性、交叉性边缘学科。
(三)民族性特点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主要是指对中国各民族,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实施民族语言和汉语言的双语、双文化教育,兼顾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语言的双语、双文化教育。这说明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不仅是一项跨文化、跨学科的教育工程,而且是一项跨民族的,或称多民族教育的系统工程。
民族性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开展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必须首先对各民族的民族语言、民族传统、民族文化、民族风俗、民族心理以及国家的民族政策等有充分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把握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正确方向,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从而正确地指导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
(四)区域性特点
中国民族的分布特点造成了语言使用的复杂性。语言的借用、并用、兼用、转用、兼通情况因地而异,即使是同一民族,因分布区域不同,彼此无法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流,如苗族使用六种不同的苗语,居住在湖南的苗族与居住在贵州的苗族使用不同的苗语,因此,他们无法用统一的本民族语言沟通,只好用汉语进行交流。
民族语言分布与使用的复杂性、区域性特点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带来不少难题,要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构建一套标准的模式是很难的,由此引发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区域性特点。
(五)政策性特点
一个特定社会的各种语言群体的环境是诸多历史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群体是通过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关系网络在一起的,语言群体的愿望要求往往通过社会的经济、政治表现出来。反过来,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又以政策、法律的形式对各个语言群体和各种语言的社会功能、地位和语言教育形式发生影响。
中国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中国民族语文政策和民族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中国民族语文政策中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8〕又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字”。〔9〕
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十分重视的,无论对正规学校的双语教育,还是对成人干部教育的双语教育,都以政策形式作了具体规定。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与研究工作,必然要涉及到许多具体的民族问题,如:民族心理、民族感情、民族利益等。为了在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实践与研究上,正确处理上述民族问题,就必须熟悉有关民族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中的民族语言政策,在实践中模范执行民族语言政策和有关的民族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双语教育研究。另外,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实践与研究成果,将会丰富和发展民族语言政策,为政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所以,我们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这门科学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四、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内容
中国民族语言数目在80种以上,暂时确认的为61种, 民族文字有39种,形成了复杂的各种类型的语言环境。 中国的这种多民族语言社会现象给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与少数民族双语言研究带来了不小的难题,同时,也给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给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内容。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主要内容,我们初步认为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学科本体论研究
任何一个学科在其进行研究之前,首先要进行学科本体理论的探讨。即首先要明确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特点,研究的内容、该学科的任务以及所采取的研究方法。这种学科本体理论体系的构建,是某一学科研究取得成功的前提。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本体论研究包括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对象、学科性质;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特点、内容、任务与方法等。在本体理论研究领域,有关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双语教育研究的许多重要概念、理论、范畴,以及研究的方法等都必须得到认真的探讨,如何谓双语现象和双语教育?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涵义是什么?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它的研究内容有哪些?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特点是什么?进行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方法有哪些?所有这些问题的澄清,对构建学科理论体系本身具有重要影响。
(二)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历史沿革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发展史是该学科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并不多,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零星的研究资料。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三)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类型
为了摸清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特点及一般规律,进而制定正确的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发展战略,首先必须做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再针对不同类型的双语教育环境,在理论和实践上提出不同的实施方案。因此,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类型研究是该学科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与少数民族双语教育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体,其中包括56个民族,因而也是多元的。56个多元民族组成了一体化的中华民族,这是历史发展所趋。这一理论的核心是,主张中华民族在政治上是一体的,在文化上是多元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为发展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和双语教育研究,从理论高度指明了方向。发展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如何根据具体国情发展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该学科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五)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政策和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是中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对各民族语言的态度是很不一样的,不同的语言政策对各民族语言的发展起了不同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了许多民族语言政策和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为发展民族双语教育提供了法律和政治上的保障。研究中国历代和当代的语言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六)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体系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体系应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主管民族双语教育事业的行政体系;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学校双语教育体系;以及有关的附属机构,如少数民族双语教材出版、印刷机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报纸、电教和图书馆机构等。目前,在构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体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上构建科学的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体系,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
(七)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教材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建设是发展民族教育的一项基本建设。 自1949年以来,新中国为发展民族教育,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教材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十几年来,这方面的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当前民族文字教材品种短缺、不配套、教材内容脱离实际、编辑出版机构不健全、印刷设备陈旧、教材供应不及时、出版经费严重短缺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八)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师资
师资、教材、学生是办教育的三个基本条件。实施双语教育首先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双语教育的师资严重不足。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全州有1100多所小学,能教1~2年级藏文的教师只有400多人, 平均两个学校才有一名藏文教师。由于缺乏双语教师,致使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生因语言不通,听课如同听天书,严重影响教育质量,阻碍了民族教育的发展。如何培养大批合格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师资,是民族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因而也是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
(九)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教学法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具有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类型模式,这导致教员必须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经过几十年的摸索与实验,中国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学总结出许多适合本地区、本民族特有情况的教学方法。尤其是一些系统的、在理论指导下的双语教学方法实验,为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教学方法的系统化、理论化、区域化奠定了坚实的实验基础。然而,各民族地区双语教育教学法实验,尚未能从理论高度加以总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无疑会推动双语教育教学方法日臻成熟。
(十)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评价
教育评价是促使教育与教学达到既定的教育目标的一种手段与方法。在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领域内,积极开展教育与教学评价,对促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良性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国外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双语教育环境尽管千差万别,但是双语教育发展有其共同的规律。积极开展国外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对发展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理论与实践将是十分有益的。目前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刚刚起步,需要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工作者付出更多的努力。
五、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研究方法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是一项系统的学科研究,有其科学的研究方法。正确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研究获得科学成果的必要前提。
进行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首先要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我们认为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方法论可简要概括为三条原则、四种方法:
第一,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才能保证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沿着正确的科学的方向发展。
第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作为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是中国制定实施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是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以及民族语言政策才能保证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这一学科不迷失方向。
第三,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中国民族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特有的教育形式。因此,党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只有在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才能使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得到健康的发展。
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可以采用以下四种方法:
1.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法。中国是一个多语言民族群体的国家,具有复杂的语言区域现象,从而产生许多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要想获得第一手资料,就必须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的民族语言群体中去,进行客观的实地调查。民族学(在美洲亦称文化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法,强调调查者深入到民族社区中去,长期生活在那里,细心观察、采访、记录所看到的一切。所有调查要尽量保持客观。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重要学科基础之一就是民族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因此,民族学的田野工作法可以成为该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工作者深入到民族社区和社区学校中去,长期观察、记录该民族社区和社区学校中双语教育的具体情景,客观了解该社区民族语言群体对双语教育的态度,学校中双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学生接受双语教育与他们的智力发展,学校与社区双语教育对该社区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相互影响等一系列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可以根据研究的具体课题,采用不同的具体技术手段,如问答法、问卷法、观察法、体验法、统计法、抽样调查法等,以获得研究的第一手资料。
2.实验法。实验法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采用的最主要的方法之一。双语教育是与单语教育相对而言的。为什么要在中国一些少数民族社区实施双语教育,双语教育与单语教育相比有哪些优点,回答这些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进行双语教育实验组与单语教育实验组对比实验。这种对比实验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综合的;可以是某一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成绩的横向比较,也可以进行长期跟踪比较研究。这种实验方法近十几年来,在中国少数民族的许多社区的双语教育实践中采用,其结果推动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发展,并提高了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整体水平。
3.比较法。在实验法中我们谈到了比较法,但比较法应用的范围很广。如不同民族之间的双语教育的比较,包括对双语教育的目标、体系、政策、教材、师资、教学法、课程的比较;不同语言教育群体对双语教育态度的比较。除了这种民族语言群体的比较外,还可以对不同个体双语现象和个体双语教育情况加以比较。总之,比较法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可以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4.学科系统研究法。在前面几节中我们曾经论述过,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的基础学科主要是民族学、语言学和教育学,同时还涉及许多相关学科。这一跨学科的性质,决定了该学科的研究方法可以采用学科系统的研究方法。学科系统的研究方法是当今一些具有综合性、边缘性学科研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之一。这一研究方法要求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工作者要具备相关多学科的知识结构和理论基础。只有如此,才能担负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工作。
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方法还有许多,要视具体研究课题加以设计。上述四种主要研究方法是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普遍采用的。随着该学科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方法将会日益科学化、现代化。
注释:
〔1〕引自M·F·麦凯、M·西格恩著《双语教育概论》第1页。
〔2〕引自《少数民族语文教育论文集》第162页。
〔3〕〔4〕〔5〕引自《少数民族语文教育论文集》第196页
〔6〕引自《时代呼唤着双语教学的发展》《民族教育研究》1993年第2期。
〔7〕引自李谨瑜《试谈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的几个问题》《民族教育研究》1992年第4期。
〔8〕〔9〕引自何炳坤《民族语文政策是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见《民族语文理论政策讲座》第54页,云南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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