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分配的公平性与财政政策取向_初次分配论文

一次分配的公平性与财政政策取向_初次分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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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次分配公平目标的科学性

在初次分配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中共十七大提出的新目标,反映了中央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正确把握。对初次分配的公平性要求,是对以前“初次分配注重公平,再分配注重效率”原则的扬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其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契合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劳动在商品和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作了严密论证,并创立了劳动价值学说。他指出,商品是劳动的产物,“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一般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在商品生产的各种要素中,劳动对价值创造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是形成价值的唯一源泉。初次分配的公平性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学说的现实运用。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对劳动在再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作用的肯定,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在当代中国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初次分配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在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和运用上没有局限于马克思提出的价值形成过程,而是进一步扩展到价值分配领域。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着重点在于澄清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从而揭露了资本榨取剩余价值的实质——属于哲学世界中的认识世界范畴。如今,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运用劳动价值规律来解决现实中的价值分配问题——属于哲学世界中改造客观世界的范畴。因此,“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论断的提出,是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解决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是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运用与新的发展,并推动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进一步完善。

(二)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初次分配的公平性要求是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正确实践。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各种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及其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率是不同的,生产要素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会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不断增添新的内容。所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的基本原则,而不是唯一原则,“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同样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本质特征。

显而易见,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与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涵盖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之中,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要求的具体实践。这种分配制度既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体现了“劳动价值论”的要求,又充分考虑了现阶段资本、技术与管理等生产要素缺乏的现实状况,有利于发挥这些生产要素的作用。所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可以直接体现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是对劳动、资本、技术与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的最好诠释。

(三)符合与时俱进的发展观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则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并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转变。从关注公平而言,以上分配原则都是对再分配环节提出的要求,只不过力度和关注程度不同而已,而对初次分配都是效率优先。初次分配中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对二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发挥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的收入格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如不及时对分配政策作出相应调整,则可能出现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从而导致经济发展出现“拉美陷阱”。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的公平性要求,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将会得到扭转。

(四)契合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人为本,发展为民,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广大劳动者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能更好地实现广大劳动者的自身价值,体现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从而增加他们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自豪感。如果经济繁荣和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能为大多数人共同分享,那么,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繁荣以及改革开放的初衷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本义,发展也就难以持续下去。所以,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初次分配公平目标的现实意义

初次分配公平目标的提出,符合中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是针对中国当前的分配问题提出的科学论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中国现实社会中,城镇工薪阶层和广大农民工等低收入者,往往只能靠自身的劳动力参与分配,而富裕阶层除了以劳动参与分配以外,还有资本等其他要素参与分配。所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将使更多的人实现劳动价值,取得更多的收入,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只有当劳动力要素参与分配的比重超过其他要素时,才有可能通过调控收入机制,控制和缓解中国的贫富差距扩大趋势。中共十七大报告要求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意味着广大劳动者不仅会从再分配中受益,而且在初次分配中也能提高劳动的收入份额,从而更多地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为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持续的动力。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平均主义“大锅饭”,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拉动增长,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必要的。2006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首次超过两千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而这一阶段正是社会各种矛盾的高发期,率先得到发展的一部分人具备优势而实现财富的乘数扩张,如果不及时调整分配政策,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仍继续过分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其结果必然是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形成贫富结构的倒“二八现象”,就会损害大多数人的再生产积极性,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目标也难以持久。分配对消费、再生产乃至对大多数人的心理影响都是不可轻估的,如果让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继续漫延,极有可能产生经济体“崩盘”的公共风险。因此,对初次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更加注重公平,让更多的人分享发展成果,符合中国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对分配的客观要求,从而必将成为不断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动力源。

(三)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内需主导转变。中国境内消费需求相对不够旺盛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低收入者群体比例过大,国内消费增长缓慢,内需拉动能力不强。在收入分配中,注重初次分配公平,加大劳动参与分配的比重,将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相对而言,高收入者有较高的储蓄和投资倾向,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者对收入支配有较高的消费倾向。所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对于扩大内需市场和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更加明显。

(四)减轻再分配的调节负担以及对效率的消极影响。首先,初次分配是最有效率的分配,区别于再分配的“温饱”型底线保障来说,初次分配政策合理可让低收入者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其次,在初次分配中注重公平,对于控制国民收入分配畸形发展具有政策先导作用。再者,注重初次分配的公平,将减少贫困人口比例,从而减轻再分配政策的调节负担。初次分配如果公平严重缺失,会加大政府再分配调节的困难。另外,因为再分配要改变既得产权,使财产权发生转移,从而放大再分配调节的负面效应,最终将会损失效率。

三、初次分配公平目标的财政政策导向

初次分配公平目标的财政政策是指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劳动者充分创业、实现劳动者收入合理增长提供支持的财政政策。收入分配职能是公共财政的一项基本职能,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促进初次分配公平目标的实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落实充分就业政策,积极促进人才市场发育的导向。实现充分就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三大基本经济职能之一,不仅直接影响着初次分配的公平,而且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健全的人才市场是促进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的规范运行、维护劳资双方权利义务、降低就业成本的专业政策化服务平台,是政府促进充分就业的重要市场手段。积极发挥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人才市场建设,对于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就业的帕累托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增加劳动收入,实现初次分配公平的重要手段。当前,促进人才市场发育的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消除人才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上,尽快消除“二元”结构的影响,打破城乡壁垒和区域分隔,促进全国性人才市场的发育和形成,为解决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化创造有利条件。

(二)优化国民教育结构,积极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导向。长期以来,“重学历,轻技能”的国民教育取向导致财政在职业教育方面投入不足,使得职业技术发展严重滞后于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蓝领”人才短缺的消息屡见于报端,2004年,在全国各地特别是东南沿海由于熟练技术人员的缺乏而引起的“工荒”给全国敲响了警钟。职业技术人才的缺乏,一方面,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另一方面,众多的求职者因为缺乏相应的技术而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形成了“结构性失业”。解决教育培养与需求脱节,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关键在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职业技术教育的财政投入。近年来,中国在教育方面的投资增长很快,教育投入的增长连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但职业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重仍然偏低。所以,当前的工作重点是调整教育支出的结构,不断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通过各类职业技术教育使低技能、低收入者提高技能和收入水平。

(三)改进公共服务,积极促进劳动信息平台不断完善的导向。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构筑劳动力供需双方相互沟通和了解的信息平台,对于减少摩擦性失业,增加就业机会非常必要。从各地历年的人才交流会等活动的开展情况来看,这种当面咨询、协商与洽谈的方式确实为供求双方提供了一个较好的选择平台。除此之外,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通过网络实现劳动信息公布和交流变得更为方便、快捷、节约、高效。由于这类信息平台具有较为典型的公共物品的特征,而由企业和用人单位各自分散提供、相互独立的信息又难以满足沟通和共享的需要,所以,大力改进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为供需双方建立一个机制相对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这个平台既可以是有形的,如人才市场,也可以是信息服务网络),实现信息的集中性、及时性、权威性、对称性,将会大大提高市场就业率。

(四)完善市场体系,积极促进劳动者报酬趋于合理的导向。在过去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中,政府税收和企业利润增幅都高于GDP增幅,而广大企业职工工资增幅却低于GDP增幅。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盈利能力与竞争力》指出,1990—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降低了12%;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比例从21.9%增加到29.6%。因而,造成劳动力报酬偏低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资金的相对短缺和劳动力的相对过剩造成了资本在初次分配中的优势地位。不仅在中国,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资金缺乏的问题,为了获得资金的支持,从而在分配上制定了更加有利于资本的政策。二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对相当一部分的劳动者来讲,只有依附于资本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劳动者与企业公平谈判的能力。促进劳动力价格的合理形成,对政府部门来讲,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加强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比如构建劳资抗衡的工资协商机制,推进工资指导线、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养老保险和职工保护政策,从而提高劳动的报酬。

(五)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公共部门人力成本合理增长的导向。与私人部门“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工资分配基本框架相比,公共部门的工资水平基本上是由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单方面主导而确定的,政府对于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本支出具有自主决定权。长期以来,人们对公共部门支出的认识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就意味着压缩公共部门的支出,而压缩公共部门的支出首先考虑到的就是压缩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所以造成了长期以来公共部门收入的低水平。保障公共部门人力成本合理增长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易于操作。由于公共部门不存在公务人员与政府就工资进行“讨价还价”的问题,解决当前工资性收入偏低的问题,从公共部门抓起比较容易操作实施。二是发挥公共部门的引导作用。公共部门的收入水平对全社会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参照作用,可以引导全社会的工资水平趋向一个比较合理的标准。三是有利于吸引公共管理人才。目前,国家公共部门集中了大批知识水平、学历层次和工作能力都比较高的优秀人才,过低的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这些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也不利于公共部门人员的稳定。所以,首先建立起公共部门工资水平合理增长的机制,无论是对公共部门及公共管理人员本身,还是对创新全社会的收入初次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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