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评价:标准、视野与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举论文,视野论文,评价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隋唐创立科举制后,历代对于科举考试的评价褒贬不一,尤其是在近代中国高等教育转型过程中,围绕科举考试内容、方法改革及科举制存废,曾出现长期而激烈的论争。1905年,科举制走到历史的尽头,对于科举考试的评价似乎“盖棺论定”,然而,问题并非如此简单。科举评价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后科举时代”人才培养与选拔的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折射科举考试发展的一般规律。科举评价对近代文官制度的重建、学校教育的转型乃至社会文化的发展,曾产生重大的历史影响。当今评价科举制,需要确立多元的评价标准,拓展研究空间,从“科举学”的全新视角,全面认识科举制的性质、特征与演化规律,客观评价其地位与影响,为各类考试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有益借鉴。
一、科举评价的标准
评价历史事物离不开一定的评价标准,标准不同所得出的结论则迥然有别。在以往的科举评价中,有的以“社会性质”为标准,认为科举制产生于封建时代,为封建王朝选拔统治人才,是“封建科举”。也有人以明清科举的“考试内容与形式”为标准,以部分代整体,将科举选士归结为“八股取士”。无论是“封建科举”说,抑或是“八股取士”论,二者对科举制的否定是一致的。还有人以“制度存废”论是非,提出既然清末废除科举制,可见科举考试不值得肯定,否则为何不继续保留科举?要解答类似的问题,应把握科学的评价标准,从历史、文化和社会的维度,客观、全面地认识科举制。
首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历史评价标准。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变迁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评价历史事物不能脱离时代背景和社会实际,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科举考试作为封建国家的“抡才大典”,其产生与长期延续,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产物,而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正如我们不能将产生或流传于封建时代的事物如古代建筑、文学名著、科学著作等,一概贴上“封建”的标签而全盘否定,对于科举选士的评价也不应简单化、绝对化,而应批判继承,汲取其合理内核。
有比较才有鉴别。科举考试是为了矫正世卿世禄制的社会弊端而产生的,它以“举贤与能”为目的,通过考试这一教育测量手段来评价和选择人才,把知识和才能作为选拔官员的首要条件,从根本上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国家政治权力的垄断,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科举制体现了对人才和教育的尊重。日本学者伊原弘认为:“科举制度所宣示的自由竞争,促成了社会流动。”国家考试制度的产生,使得地方社会对考试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教育制度抱有极大的关注。“其结果是,所有的地方都掀起了教育的热潮。因此乡村的孩子们上学,学校教育变得兴旺。”对此,国内学者也多有论述。
至于清末废科举,也需辨证看待。废科举既是晚清教育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制度和考试文化的划时代变革,由此确立新的学校考试制度[1](P16—20)。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废科举对于新式教育的层次结构、区域分布及选官制度曾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学校考试代替不了选官考试,因此民国初年开始筹建新的文官考试制度。
其次,要参照本民族的文化标准。文化标准是评价科举的一个重要参数,科举制体现了中华民族主流文化的特色。中国是考试的发源地,科举制产生于儒学文化土壤,并对民族文化的演化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科举制所创设的公平竞争机制及其彰显的平等精神,是华夏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科举文化的精华所在。”[2](P27—33)这种文化精神具有普适性,能够超越民族和时代的界限而传播、发展。作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对欧美现代文官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在一定意义上可称之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堪与物质文明领域中的“四大发明”相媲美[3](P41—43)。
从考试内容来看,科举考试以汉字为媒介,以传统的经史文学为主要科目,儒学与中文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科举考试尽管存在重人文、轻技艺的先天不足,但在长期实行过程中极大地推动儒学文化的推广。它不仅促进了国内多民族的文化融合,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而且扩大了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与影响。科举所选拔的各级人才具备较高的传统文化素质,他们在古代教育活动、学术研究、艺术创作、著述与出版等文化传承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今天,儒学的正面价值及中文的地位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我国正大力发展对外汉语教学,积极推广汉语水平考试(HSK),并启动“汉语桥工程”,计划在全球开办100所“孔子学院”,推动中华文化的传播。由今论古,对于科举制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历史作用也应加以肯定。
第三,要采用公平合理的社会评价标准。衡量一项制度的优劣,应该考察和分析其社会适应性,顾及社会大众的普遍反应。考试选拔人才尽管存在某些局限性,但与推荐制相比,较少受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的影响,更具客观公平性,因而为一般士人所认同,这也是科举制能够延续1300年之久的重要原因之一。追求公平公正性,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选贤任能,科举制通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的方式,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极力排除徇私舞弊等外在因素的干扰。科举选士具有极大的开放性,除了少数“贱民”身份者外,不论贫富贵贱,均能应试;只要考试及第,就能跻身官宦之列。
由于“贤”、“能”标准具有历史性和社会性,往往随时代变迁、文化发展和政权更替而变化,因此,我们不能以某一特殊标准衡量各类“人才”,更不能以当今的“人才”标准苛求古代的科举。就科举时代需要的一般人才标准而言,科举考试所选拔的大多是人才,由此保证了古代社会的正常、有序运行。葛剑雄教授指出,全面认识科举制,应走出两个误区:一是“对人才的片面理解”;二是“对一项制度的功能与具体内容的混淆”。“如果把制度比喻为一条流水生产线,那么需要由这项制度来操作的具体内容就像投入流水线上的原料,原料不同,最后的产品自然也不同”;“科举的主要弊病是出在考试的内容和主考官吏的腐败上,如明清时采用八股文,一些官吏利用科举营私舞弊等等。但这是投入的原料和操作人员的问题,不能都归咎于生产线,不能因此而否定整个科举制度。”[4](P18—20)科举制的废除只能说明,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和考试管理应随着教育发展和社会需要而不断变革、完善,而考试作为教育测量的重要手段却有其恒常的价值。事实上,科举虽废,但考试的使用却日益普遍和广泛。
二、科举评价的视野
评价科举制,除了要有科学的标准,还应进一步拓展评价的视野。这是因为,科举制具有选官与教育的双重属性,其考试内容涉及古典人文、社会、自然学科及近代西学(清末科举改革后),对国家政治、教育、文化、经济、军事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因而不能仅以某一视角定其优劣。科举考试内容之广、实施时间之久、影响之大以及科举研究的跨学科性、国际性与现实性,足以形成一门综合性学科——“科举学”。科举制“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在废科举百年之际,应以更广、更新、更高的学术视野,俯瞰科举制的“真面目”。
其一,广泛开展多学科的科举研究,实现优势互补。
一般而言,历史学、教育学、文学界对于科举制的研究起步较早、参与者较多,并取得颇为丰硕的研究成果。此外,考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人才学、文化学、法学、经济学界也有不少学者致力于科举制研究。“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科举研究出现一种动向,即研究不再局限于各个学者独立进行,而是开始集合在一起加以研讨。”[5](P258),科举研究队伍的壮大和学术交流的加强,为跨学科的科举研究创造了有利条件;尤其是“科举学”的异军突起,促进了科举研究的学科整合及理论化、系统化。由于各学科关注的焦点不同、理论与方法各异,科举研究领域的学术争鸣逐渐增多。其中影响较大、讨论较为集中的重要问题有科举起源之争、科举革废的影响、科举与社会流动的关系、八股文的评价、科举制的功过得失等。学术争鸣的相互辩难,不同学科相关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借鉴,不仅活跃了科举研究的氛围,也有利于形成整体的、综合的科举评价。
其二,深入开展科举专题研究,加深对科举的社会、文化功能及国际影响的认识。
微观研究是宏观评价的重要基础,科举评价只有以史实为依据,以学理为指导,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获得令人信服的结论。早在20世纪30年代,潘光旦先生利用家谱、乡会试试卷、年谱等史料,对明清时期浙江嘉兴望族与人才兴盛的关系作实证研究,印证了科举考试在世家大族的形成与延续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后来他又与费孝通先生依据所见到的915本自清康熙至宣统年间的墨卷,运用社会学、统计学、比较史学等理论与方法,进一步论证科举考试对社会流动的促进作用[6](P1—21)。
美国学者艾尔曼多年来致力于科举文化史研究,于1999年出版了《明清科举文化史》(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该书运用“新文化史”的研究方法,考据详瞻,征引广泛而内容翔实,并作了许多详尽的统计,提出新的见解,堪称“当代有关考试制度的专著当中罕有的重要著作。”其中心意旨是,“考试制度乃是一个传统社会为了维持社会稳定的理想所创造出来的一个相当完善的制度。”这样的说法比过去学者只从一面的观点来讨论科举,更为完整、周全[7](P159)。
旅美华人学者邓嗣禹教授利用所搜集到的1570—1870年间主要用英文写作、并在伦敦出版的70多部著作,于1943年9月在《哈佛亚洲研究学报》上发表《中国对西方考试制度的影响》一文,论证了中国科举制度影响西方考试制度的新观点。近年来,刘海峰教授经过艰难的搜寻,新发现1870年以前论及科举的西方论著近50种,其中多数也是用英文在伦敦出版的;并依据这些珍贵的史料,对科举制影响西方文官考试制度问题得出更为明确的结论[8](P188—202)。
其三,登高望远,从“长时段”中探寻选拔性考试发展的一般规律。
所谓“高”,是指“学术”、“理论”的高度;所谓“远”,是指科举考试发生、发展和演化的基本趋势与历史启示。科举考试利弊并存,影响深远,不应简单地以一时一事论是非,而应“风物长宜放眼量”,在总结科举制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认识考试发展规律。为此,刘海峰教授曾倡设“科举学”并致力于该学科体系的构建。其立学宗旨在于“求解科举研究的最大值”:“力求提升研究者之‘学’的意识,探寻科举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为中国学术繁荣踵事增华,为中国考试改革出谋划策。”[5](P314)在当今中国考试史研究及考试改革实践中,“科举学”的价值逐渐为越来越多的学人所认识。
从“科举学”的视角考察和分析科举制,能够给人以新的启发,得出较为客观、全面的评价。以八股文评价为例,在一般人眼里,八股文是“腐朽落后”的代名词,科举考试演化为八股选士令人不可思议。若细加分析,则不难发现:“八股文并非一无是处,而是具有多方面的功用,它在当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也有其得以沿用的内在原因。”[5](P78)科举考试从唐代考贴经、墨义、杂文、诗赋、对策,到宋代考经义,明清考八股文,在很大程度上是适应考试测验的客观要求而演变的;此外,八股文的产生与流行也是与“汉语、汉字的单音四声条件、对仗思维特征、传统文化儒家的《五经》、《四书》等文献理论教育内容”[9](P11)密不可分的。“从考试技术和操作的层面来考察,八股文对保证科举考试的客观性和公平性还是起过一定的作用的。但是,若从文化史和社会史的视角考察,八股文所起的基本上是消极的作用。”[5](P81)
在一定意义上说,“科举学”的视角就是宏观的、综合的视角,它围绕科举考试这一主题,作长时段、全方位、多层次的学术研究,博采各家学说之长,对科举制进行整体评价。另一方面,由于科举考试涵盖考试制度、考试活动、考试思想、考试影响诸层面,涉及考试科目与形式、考试程序与管理、科举人物、科举与教育、政治、社会、文学、经学和艺术的关系等众多问题,因而需要分门别类选择不同的学科视角,确立科举评价的侧重点。总之,科举评价的视野应从单学科扩展到多学科,从局部扩大到整体,从短期延伸至长时段。唯此才能破除成见,避免以偏概全,对科举考试有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三、科举评价的影响
20世纪的中国,走出了科举时代,实现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的历史性飞跃。君主专制为民主共和所代替,国子监、书院、官学、私塾改制为大、中、小学,现代科学课程取代《四书》、《五经》,这些转变似乎与科举制越行越远。不过,考察百年来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和教育的沧桑巨变,科举评价的历史影响依然清晰可辨。
在政治领域及人才选拔制度改革方面,科举评价影响了中国近现代文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创立。
早在1906年,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就肯定科举制的合理内核,他提出:“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要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从滥举及任用私人的流弊。”他认为中国任官向来最重考选资格,这本是美意,但在君主专制下,人才升降完全凭君主一人的喜怒,并不能真正按资格用人。在共和政体下,官吏是国民的公仆,必须十分称职,才能任用,按考选资格用人最为合适。为防止行政部门滥用权力,干涉考选权,必须使考选权独立[10](P330—331)。后来,他在评析近代欧美文官考试制度源流时盛赞科举考试制度:“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中最古最好的制度。”[5](P173)孙中山的科举评价对于民国文官考试制度的构建与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斗转星移,“礼失而求诸野。”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开始借鉴西方现代文官制度,重建公务员考试制度。面对外国专家所坦陈的“西方文官考试制度学自中国”一说,不少国人将信将疑,有的则担心“夜郎自大”。但无论如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重新肯定考试选拔人才的价值,逐渐重视对科举考试与公务员考试的比较研究,借鉴科举制的经验与教训,由此促进了公务员考试制度的建立与推广。这在一定意义上是为科举制平反。
在学术研究领域,近20年来,海内外历史学、教育学和文学等研究者、发表了大量有关科举的论著、论文,对科举制的评价“从激情的批判走向理性的判断,从幼稚走向成熟”[11](P15—23)。科举评价的渐趋客观、全面,推动了人们对传统文化遗产的再认识和再评价。1994年,韩国为纪念科举停废百年,曾在成均馆大学举行盛大的模拟科举殿试,放榜后还举行“恩荣宴”和状元游行仪式。韩国此举不是复古,而“是为了不让后人忘记祖先的文化遗产,不忘对考试和考试文化的继承。[12](P4—10)作为科举的发源地,我们应当反思,怎样认识和评价科举文化?是否等到韩国将科举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时,再去争科举文化的继承权?
在教育领域,科举评价对当今教育改革实践产生双重影响。一方面,学术界对于科举正面价值的肯定,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科举制是值得借鉴的教育制度和考试文化资源,从而有利于教育制度和考试制度的传承与创新。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中国传统的选官制度、考试制度,有可以利用的资源”;“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理念(德才),二是配套的人才工程(从教育到考课),其中尚贤的理念很重要。”[13]这已为20多年来的教育改革实践所证明。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借鉴了科举制以考促学的理念及国家统一考试的形式,在培养和选拔专门人才、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中同样体现了科举制所倡导的公平公正竞争的精神,此外,方兴未艾的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在命题、阅卷和考务管理等方面,也借鉴了科举考试的合理内核。
另一方面,现实中也有一些人仍将科举考试视为罪大恶极的教育制度,凡是与科举相关的东西都否弃。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把现行某些教育考试的弊端简单类比为科举而大加挞伐。有的从科举制中寻找“应试教育”的根源;有的则把社会上片面崇尚英语等级考试、托福,雅思考试的弊端,斥之为“科举制的复活”;也有人将当今高考“状元情结”归结为对“学而优则仕”路线的认同,认为陈腐的“状元”一词,实际上成了“做官发财、一步登天”的代名词。这类流行的科举评价,其实并未对科举考试做深入研究,有的是想当然,有的则是本末倒置,容易误导人。
科举制已经废止百年,今天的“应试教育”是科举制造成的,还是另有他因?这是值得深思的。我们应全面认识教育与考试、教育与社会、考试与社会的关系,不能把现实中所有的教育和考试问题都归咎于科举制的影响。如果说科举评价对公务员考试的积极影响容易为人们所接受,那么它对当今学校教育与考试的影响则仍需我们进一步考察、分析,以促进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与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