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新经济”看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重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新经济论文,国家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0.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80(2001)02—0010—3
当今世界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新的技术革命(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正在对全球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全新的影响,全球化大市场正在呈加速发展之势。在这种背景下,一个“新经济”的概念在美国兴起,随后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与使用。近年来,中国经济已开始从低迷中走出,并呈现出新的转机,此时我们能否从美国“新经济”中借鉴点什么呢?关于美国“新经济”,现已有众多解说。本文拟从国家创新体系的角度探讨这一问题,并对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重建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一、国家创新系统的内涵
从现有文献看,尽管对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方法、侧重面甚至定义都存在较大差别,但仍存在着一个较为共同的看法:(1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前提首先是国家的存在,当然强调国家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并不否认或代替其他创新过程中执行主体如企业的作用;(2 )国家创新条件或国家创新环境是国家间竞争力、收入差距的主要源泉;(3)创新不是孤立事件,创新的不确定性及其经济重要性, 要求涉及创新过程的执行者之间复杂的相互沟通。知识的部分隐含性和不可复制性、创新的积累性和道路依存性、创新作为集体合作行动、创新与制度的相互作用等创新过程的特点,构成了国家创新系统发生作用的理论根据。国家创新系统的功能是:配置创新资源、协调安排创新网络关系,激活资源的利用效率,并且导引和指导创新的方向和目标。因此,我们可把国家创新系统定义为:国家创新系统是参与和影响创新资源配置及其利润效率的行为主体、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的综合体系。
系统一般由构成系统的要素及其相互间关系组成。国家创新系统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各种创新行为主体,如企业、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则涉及到联系各行为主体和引导各行为主体的环境与政策等。
二、美国“新经济”的实质在于国家创新系统的有效性
美国经济从1991年3月开始的景气已经历109个月而不衰,超过了二战后60年代106个月的经济繁荣, 形成了美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经济发展时期。虽然这一良好势头的出现并不能证明经济周期的结束,但其体现出了新特点、新规律却是毋庸置疑的。此轮经济繁荣的最主要特点是: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扩散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实现了高增长、高收入、低通胀、低失业率。由于蓬勃发展的信息产业和欣欣向荣的经济景气都是前所未有的,所以,相当多的学界和政界人士将这一经济现象称为“新经济”。
2000年4月5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白宫举办了“新经济”研讨会。关于美国经济增长的原因,与会的高技术巨头和经济决策者们发表了许多不同的意见。克林顿将它们主要归纳为四点:第一,新经济的性质,是以技术为动力,以创意(ideas)为引导,植根于创新和进取心; 第二,美国企业制度的力量;第三,许多传统产业和工人提高了生产率;第四,政府的三大政策为新经济的繁荣创造了基础条件。这些政策包括:其一,财政约束,以利于降低利率和刺激商务投资;其二,投资于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科学和技术,以迎接21世纪的挑战;其三,打开国外市场,以便美国人能有更好的机会参与海外竞争。
事实上,在克林顿的总结报告中特别强调创新及其与其他因素的共同作用。如果从国家创新系统的角度,就更容易理解“新经济”的形成。
首先,各个行为主体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创新系统。以创新系统的构造来看,美国创新系统中的主体包含了几乎所有公共和私有经济活动主体,如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教育部门)和中介机构。其中,企业是研究开发、创新投入产出及其收益的直接承担者;研究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分别为创新提供开发应用新产品所需的技术和各类高素质的人才。
实施创新活动的主体是企业,其他主体则为企业提供知识和各种服务。
正是各系统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
创新活动便以“蜂聚”(cluster)形式出现,一大批新兴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应运而生, 迅速崛起。
其次,各种制度的创新构造了一个有效的激励结构和运作机制。创新是由一系列合作行动组成的。就企业创新而言,影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仅取决于外在环境,而且还受包括企业产权安排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R&D机构设置,R&D机构与生产和销售等部门的关系,企业内部的信息流动,企业内技术转移机制等。对于创新主体最为重要的影响在于创新系统中激励制度的作用,这些制度包括:(1)竞争制度。 从80年代开始,美国在许多公用事业部门放松规制(deregulation),引入激励性规制(incentive regulation),于是竞争范围大大拓展;同时由于以互联网(Internet)为基础的新技术在贸易与金融领域广泛应用,国内与国际竞争程度加深。在这种新形势下,各创新主体唯一的发展出路是增强竞争力,不断推陈出新。(2)金融制度。 在信息技术革命的创新“蜂聚”时期,大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之所以能够诞生和崛起,与资本市场上融资方式的创新是分不开的。这主要有两大方面金融制度创新:一是在企业创业期,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 )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3)产学研合作体制。实业界、 大学与研究开发部门实施了各种有效合作,尤其是科技工业园区的创办,为蜂聚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此外,再加上开放制度、政府政策体系以及创业文化因素等构成了一个有效的创新制度结构和制度环境。
再次,政府在国家创新系统中发挥着特殊作用。自克林顿入主白宫后,新凯恩斯主义成为美国政府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在“新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不是减弱了,而是更重要了;直接干预减少了,但其职能更集中于为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实施持续创新提供政策和制度条件。
在整个创新系统中,四类人物起着关键性作用。一是企业家,即创业者或技术创新者;二是专业管理者;三是风险资本家,四是投资银行家。由于这四类人有机结合在一起,共同策划发展战略,促使一大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迅速诞生与发展壮大。当国家创新系统有效运作时,“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现象大量涌现,不断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在GDP构成中,电信、生物、 网络等新经济部门的比重逐步上升,钢铁、机械制造、纺织等传统部门比重日渐萎缩。经济结构开始出现根本性转变。
近年来,被誉为美国“新经济”主要功臣之一的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主席阿伦·格林斯潘一语道破天机:美国十年低通胀的新经济所依据的理论基础正是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理论。 ①日本银行总裁速水(Masaru Hayami)于今年5月29 日发表讲话也指出:结构性问题不能单独指望宏观经济政策措施去解决,而只有私人部门在“创造性破坏”方面具有活力才能真正解决那些结构问题。②
综上所述,美国新经济的实质在于通过国家创新系统的有效构建和运作,从而成功地实现了经济结构的变革。
三、中国国家创新系统的重构设想
对于我国经济来说,当前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工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这就涉及到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换。要实现这种结构的转变,就必须构造一个良好的国家创新系统,真正促成一个有效的创新机制的形成。③
从现实来看,中国也同样存在着一个国家创新系统。然而,这个系统正处于从基于计划体制向基于市场体制的转换之中,存在着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例如,系统中各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弱,企业缺乏创新激励,部门职能分割使创新资源不能集成,金融与创新需求不相匹配,等等。因此,有必要重构国家创新系统,形成一个有效的支撑“创造性破坏”的创新机制。
中国未来创新系统的重构应结合国情,在构成上以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教育和培训为主核,以国家创新战略为引导,以市场为激励机制,以推动知识流通为中心,创建与创新相适宜的法律、金融及文化环境,进而提高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1.以企业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历史表明,许多重大创新是企业作出的。技术创新需要很多与产业有关的特定知识,它们是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由于这些知识具有局域性、产业或企业特定的特点,因而是科研院所难以提供的。从基础知识向应用知识的转化需要的新知识,如工艺、制造方面的知识,只有企业才能提供。过去人们常常以为,科技发现可无成本地转化为商品。现在人们认识到,科技发现要转化为商品,还需要大量的工程化的和市场的知识。这些知识往往不是书本上有的知识,而是积累在许多人脑子里的。其他人还需要不断的实践,需要时间和资金的投入才能学到。因此,要形成以企业为主的应用知识生产体系,企业应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在技术创新中,大企业与小企业同等重要。大企业资金多,技术能力强,使它们有能力从事大规模的创新。大企业有一个较完善的创新组织,可较容易地实施技术创新战略。而小企业因机制灵活,创新动力大,一旦有资金帮助,便更愿意从事创新。
为了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政府应当建立一系列激励制度与促进政策,主要包括:①出台面向所有企业的、针对研究开发能力建设和活动本身的减免税政策。②国家应鼓励企业创建研究开发机构,重视面向企业研究开发能力的建设和活动。③企业应有更灵活的人才政策。④有更具体的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2.把科技、教育培训和中介机构作为创新系统的重要要素。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技在经济中的作用将会增加。国家的科技资源布局和科研体制必须有一个大的调整与改革:①企业应逐渐成为应用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②大学应成为基础研究的主体。因为大学可营造一个经济上相对稳定、相对独立于市场之外、专心从事注重长期经济效益的研究项目的环境。③现有的科研部门应进行大的调整,进行分类管理。一部分保留成为国家稳住的对象,它们是基础型和使命性开发型院所。这些基础型院所一般从事社会收益大、企业不愿从事或难以从事的研究,如农业、国防、卫生、空间等领域,它们应是国家实验室或国立公共研究所。国立公共研究机构、国家实验室应是开放式的、国家级的研究队伍,主要从事国家级科研任务;一小部分开发型院所成为实施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使命性研究机构,如信息领域方面研究机构,产业共性技术方面的研究机构。一部分基础研究机构应进入研究型高校。大部分没有成为国家使命性的应用开发的研究机构应主要成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
教育和培训是知识流动中的重要的环节。教育培训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表现在:①创新依赖于人的素质的提高,人的创新思维能力的提高。②教育培训可为技术创新企业提供技术型人才。没有这样一支队伍,许多技术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③在知识不断更新的时代,必须对员工进行新技术知识的再培训,才能提高员工进行新产品开发和生产的能力。
中介服务机构是知识流动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不同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在知识的生产和拥有上是互不相同的,它们之间的信息和知识交流不总是很通畅的。因此,中介机构可有效地解决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难的问题,为知识的供求提供一个场所。当前,政府应致力于技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采取的措施包括:建立为解决科研生产相脱节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高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以及创建技术市场、建立高新技术园区等形式推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把原来政府的职能让位于市场来解决,在技术和应用之间架起桥梁。
3.把产业创新战略放在重要位置。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想实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必须有一个国家的创新战略,每几年选择一两个战略产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对象。因为我们的产业技术的整体水平还较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还很弱。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思路听任企业自己去创新,企业难以获得国际竞争力。我国现有的国家计划很难说是国家创新战略,更严格地说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部门科技计划,这种计划难以在若干产业形成技术创新的突破。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国家的创新战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实施产业创新战略应主要通过科技计划而进行,以提高整个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国家科技计划在将来应围绕提高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而进行。国家现在有许多面向产业的科技计划,但这些计划并没有真正解决战略产业的选择、扶植一两个重点产业的问题,进而以点带面地提高整个产业的创新能力。为使科技计划达到提高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实现国家的技术创新战略的目的,科技计划必须向企业全面开放,使企业更全面、更深层次地参与到科技计划中。
4.不断实施制度创新以构造一个有效的创新激励结构和运行机制。
多年来,我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主要是因为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对企业经营的过多干预,企业产权的不清晰,造成企业不愿意创新。而计划体制下的科技与经济相脱离又使企业缺乏应有的创新能力。企业长期从国家技术改造等方式中获得资金,又使企业没有积累起如何在市场中创新的能力,等等。因此,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制建设十分重要。当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情形则表现得异常活跃,这已充分显示出市场机制对企业创新的巨大推动作用。此外,企业融资体制、资本市场制度创新和一个有利于企业家健全成长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对于创新都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国家创新系统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今后重构和发展中应形成这样一个有效的结构:首先,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应用和创新体系,以企业和国家使命性的开发型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开发型研究体系,以国立公共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高校为主的基础研究体系,以高校为主的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体系;其次,以教育、培训、金融等中介服务机构等为主形成创新的支撑体系;再次,以国家科技计划和创新战略为引导的国家创新引导体系;最后,以市场激励和国家调控政策相结合的激励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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