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外古籍记载看老挝的历史发展_昆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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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与我国国境毗连,关系密切,然而史书上出现老挝国的记载,时间却很迟晚,大约到了元明时候,才开始见到有关老挝国的记录。然则明朝以前,老挝国和中国的关系史实,岂能就此茫然无知乎?中国载籍上,有关东南亚各国的史料,一向是以往来频繁,关系密切,著称于世,如今对于与中国国境近在咫尺的老挝国;反而会见到其关系历史不甚悠久密切,此中道理,实耐思味。详检有关老挝的记载以后,我认为老挝之名,虽首见于元朝明朝时代,但老挝的历史以及老挝和中国的关系史,却不能因此亦断自元朝明朝时期开始,有如柬埔寨之名,虽亦首见于明朝中叶之后,但是大家都知道在明朝中叶以前,柬埔寨的历史及其和中国的关系史,在中国记载上,是用扶南、真腊等名称出现的,因此不能以其今名出现于何时,便断定中国记载上有关该国的历史资料,也是跟着其今名的出现而开始的。

然则元朝和明朝初期以前,亦即老挝此名未见于中国记载以前,究竟老挝在中国记载上是用什么名称出现呢?这个问题,确是颇费思量。但是如果能够找出其端倪出来,对于了解中、老挝悠久历史关系,可以说是有一些帮助的。

在印度支那尚未有阶级社会国家出现之前,居住在这个地区(包括老挝,柬埔寨和南越)的原住民,是那一种人呢?中国记载上,对于这个地区的原住民的活动,有没有留下一些记载?现在就这个问题,略述如下。

从原始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印度支那半岛从旧石器时代开始就不断地经历了人类原始社会发展的过程。大约到了公元二千年以前,住在印度支那半岛上的,几乎都是一些狩猎的部落,他们还不知道农业和饲养家畜。到了公元前二千年以后,印度支那半岛已经处于新石器时代,住在半岛上的人民,大多是属于澳亚语系的部落,尤其是民族学家们所谓黑人(尼格列陀)。他们散居在半岛上的许多河谷、盆地以及沿海地带和内陆的低地地区。他们的生活已属半定居式。他们已从事一些锄耕农业(如种植稻等农作物),但对于狩猎、捕鱼,仍然是占他们生活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当时,他们已使用了印纹陶和有柄的手斧。到了公元前一千年至五百年之间,在湄公河最肥沃的地区和柬埔寨“大湖”(洞里萨湖)地区,利用了湄公河河水在每年定期泛滥后所留来下的肥沃泥土而出现了灌溉农业。

大约在公元前二千年至一千年的初期,在印度支那东部地区,出现了印度尼西亚主流系(或称原始马来人)的部落,在公元前二千年代的末期,缅语系的吉蔑人已经向印度支那半岛的东南部移住了。这些从外地移徙进来的部落,其中有一部分还向内陆的江河平原移徙,从而和居住在这些地区的澳亚语系的小黑人部落混杂在一起了;另有一部分就散居于沿海地区和湄公河三角洲,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并没有完全占有这些地区。

从公元前一千年初期开始,住在印度支那半岛的人们已经开始采用金属工具和武器——青铜器,但是石器工具和武器仍旧继续使用。原始“干阑”式的住宅亦已出现。这时候,早期家长制的氏族公社殆已成为其重要的经济、政治单位、军事酋长、“邑豪”〔1〕, 显然已成为公社里面最重要的人物。

到了公元前五世纪至一世纪,印度支那半岛上出现了“发展的青铜时期”,大概这是与半岛的大规模的人种移徙是有关连的。当时,移徙到半岛上的,有:从西北面进来的藏缅语系的部落,有从北面和东北面进来的泰语系的部落(包括日后进入老挝地区的哀牢人,亦称老族)。可以肯定地说,移徏和进住半岛上的这些部落,在当时殆已进入原始氏族公社制度瓦解、崩溃的时期,在这些部落中间开始有了阶级关系的产生了。至于那些和这些移徙进来的人们杂居在一起的当地居民,包括原住民的小黑人和已混入外来血统的小黑人,他们也是处于氏族公社制度瓦解的阶段〔2〕。

从中国文献记载上,对于印度支那半岛上有关这些部落的原始氏族公社瓦解时期的史料,是有保存了一些比较零星片断的记载,有些还是带有很浓厚的传说、神话色彩,但是从这些史料里,或多或少也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资料。

首先,要弄清楚中国记载上对于印度支那半岛上的人们,包括小黑人和混血的小黑人,是用什么名字叫他们呢?由于小黑人和混血的小黑人,(以下本文所说的小黑人,是包括混血的小黑人,纯粹的小黑人,那是越来越少了),他们的共同特征,就是身体矮小,皮肤奇黑,并以此特征见称于其周围的人们,因此,中国古籍上所谓当代最矮的焦侥人,显然就是指他们。

大约在公元前的四百年代,据说孔子便已经说到焦侥人是当时他所知道的人类之中最短矮的人〔3〕, 足见当时的中国人对于中国以南的小黑人,早已有了相当的认识。依据中国古代的伟说,似乎在传说上的帝尧时代,焦侥人已经和中国有了往来的关系,而且还说焦侥人有“没羽”〔4〕(可能是指小黑人所擅长的弹石弓), 由此获悉焦侥人还在公元前的若干世纪就已经作用“没羽”的弹石弓,这种武器对于小黑人的狩猎生活,是必不可缺的一种工具。到了公元前三世纪或其以前,小黑人已经是以种植“嘉彀”闻名,所以记载上称赞他们“嘉彀是食””〔5〕。从以上的文献记录看来,印度支那的小黑人, 早在公元前四百年代或其以前的若干世纪,早已进入野蛮时期,这时候,打猎和种植五谷,成为小黑人谋取生活资料的主要方式。正如恩格斯说:“野蛮时期的特色,便是动物的驯养与植物的栽种”〔6〕。 至迟到了公元后一百年左右,印度支那的小黑人已经是很出色的猎人,他们不但能够捕猎巨象等兽,同时还能驯养象和犎牛等动物,并且就用这些动物作为与中国西南部的边区人民进行交换的物品〔7〕。这时候, 印度支那的小黑人已经进入有了原始商品交换的野蛮时期的最高阶段。交换对于小黑人的原始公社的瓦解与私有制的发展是起了一定的作用的。已经出现有了原始商品“交换”行为的小黑人,也和一般的情况一样,在交换时,“起初酉长只是以本公社的代表资格出现,以后他们开始取得占有被出卖的生产物的权利,或者课以捐税。私有制就这样渗入到氏族公社之中了。”交换关系增长,加速了私有制的发展和氏族公社的体解〔8 〕。印度支那的小黑人,在公元后一百年左右,其社会性质,大抵就是处于已经出现商品交换的原始氏族社会崩溃、解体的时期。

但在历史上,小黑人却没有出现自己所建立的阶级社会国家。小黑人和进住于印度支那半岛上的吉蔑人、马来人、(包括占婆人)、和老族之人相结合以后,却相继出现了一些奴隶制的国家。如二世纪时的扶南国,就是由小黑人和吉蔑人相结合以后所成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如二世纪末的占婆国(亦即林邑国),是小黑人和占婆人相结合以后所成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至于公元一世纪在老挝地区出现的兰仓国(即南掌国),那是小黑人和老族(lao )相结合后所成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小黑人的社会,并不是中止发展,而是分别渗透于占婆、扶南、兰仓(南掌)之内部而与这些国家的历史发展一道前进。当然还有一部分的小黑人,他们是没有被上述这些国家所溶化在一起的,因此,他们大多被迫而入居于森林山岳地区,而与外界几乎相隔绝,使他们的社会发展还是一直停留在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阶段,好像二世纪时居住在扶南东缘海边的小黑人〔9〕, 就是仍然处于公社制度瓦解时期。

明白了印度支那的小黑人的社会发展概况之后,下面就可以谈谈老族入居老挝以前和入居以后的老挝社会发展的概况了。

由于有关老挝原始社会史的材料,大部分有待于今后考古工作的发展和努力,所以本文只能从文献上有关老挝原始社会史的一些传说,略为叙述一下,但在考古学方面,有一件事情值得注意的,那是关于老挝原始氏族公社制末期的早期铁器时代的巨石文化,所谓Menhir式的石柱,是有在老挝发现的,那是发现于瑯勃拉邦西南的川圹高原(Tranninh), 这些早期铁器时代的巨石文化, 亦即考古学上所说的Menhir式的石柱,大约是属于公元前三世纪至一世纪之物,它有可能与进入老挝地区的泰语系的部落是有联系的〔10 〕,这种巨石文化的Me-nhir式的石柱,很值得把它拿来跟我国所发现的年代较早的Menhir式的石柱,作一仔细的比较研究,从而也可以进一步了解老挝在氏族社会末期的早期铁器时代的一些生活和生产水平的状况。

有关古代老挝的文献记载,中国人在公元一世纪时,是称它为“兰仓”(Lan Chang),意曰百万象或多象, (只是把“象”译为“仓”,乍见之下,使人不解),居住在“兰仓国”的人民,据中国史书上所说的,是属于由中国南部傣族所移居进去的哀牢人,亦即老族(Lao )。根据老挝历史书籍的《老挝纪年》的记载,传说老挝的祖先名叫昆婆沦(Koun Borom),是中国傣族(哀牢夷)君主的后裔,他把所管辖的老族地区分封给他的七个儿子,建立了七个小国。亦即七个部落联盟。长子昆拉(Loun La)这一系列所获得的地方最大,后来建立国家, 国名兰仓(Lan Chang 意曰百万象),建都于瑯勃拉邦,“兰仓”便是老挝最古的国名〔11〕。上述老挝的这个传说中的昆婆伦,年代未详,但从中国记载上见到有关哀牢人祖先“代代相继,及分置小王,往往邑居”的记载,乃是属于汉光武帝建武年间(25—55年)以前的事迹。然则老挝历史上所谓老族之先,由昆婆伦所派衍出来的七个部落联盟的“小国”(即中国史书上的“小王”),殆指公元一世纪前半期以前的历史。这一段历史,应属于老挝氏族社会崩溃时期的历史,从而才有出现了这种世袭制的私有制度。至于老族人民脱离原始氏族社会而第一次建立阶级社会国家的“兰仓国”,依据中国史书所载,“兰仓”此名确是在公元一世纪中叶(58—75年)就出现了〔12〕,这不但是作为地理名称而已,同时也是一个国家的名字,因此得以视此为老挝的第一个建立阶级社会国家的出现。记载上见到有关“兰仓”的记载,是在公元一世纪中叶(58—75年),汉明帝在位时期,当时的中国歌谣说:“渡兰仓,为他人”;所谓“兰仓”既指澜沧江(湄公河),也指居住于兰仓江两岸的兰仓国及其人民。然则在老挝地区上,于公元后一世纪特由哀牢人所建立起来的奴隶制的兰仓国,其经济概况大抵亦应如是。

南下的哀牢人,其“土地沃美,宜五谷、桑,染采之,纺兰干细布,织成文章,如绫锦,有梧桐木华(即木棉花),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汗,出铜、铁、铅、锡、金、银、光珠、琥珀、水精、轲虫、蚌球、孔雀、翡翠、犀、象、猩猩、貊兽”〔14〕。显然,只有氏族社会业已完全崩溃和阶级社会国家正在出现之后,才有可能见到这样的生产力,亦即种植五谷,纺织布帛,冶炼铜铁等,开始成为社会上的主要生产了。可以肯定的是,老族人民在当时的生产力,是高过于当地原住民的小黑人远甚。当时入居于印度支那北部的老族,在建立“兰仓国”以后,其阶级关系亦随着其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他们有“王”,有“渠帅”、“邑豪”、和公社自由民的“人庶”的区别,随着公社自由民“人庶”的分化,也有就此沦为奴隶的。此外,向外族(如向小黑人)掠夺人口充当奴隶,亦是扩大奴隶队伍的主要泉源之一。这些被掠夺过来的外族奴隶,在统治阶级看来,简直把他们看成是一种会说话的动物——“猩猩”。〔16〕

自从公元一世纪中叶以后到了公元三世纪时,在老挝的哀牢人(老族)所建立的兰仓国,它和周围的国家,都建立了往来关系。北与中国通好,东通交趾(印度支那北部),西通大秦(印度),至于其南部,东通林邑(越南中部),西通扶南(印度支那南部)。看样子,当时进入老挝的老族,其对外贸易是有相当的成绩的,同时也反映了它的内部生产力是有相当的发展,才能在这个基础上出现了比较广泛范围的对外贸易。到了公元三世纪至五世纪时,在老挝南部,是被中国史书上称为狼或狼臙裸国,此名似为狼裸国之讹,亦即兰沧之同名异译。据记载上说,“狼臙人(即狼人),夜齅金知其良不”〔16〕,又说“Sas Lan(Lan Sas)徐狼外夷”,“惟依夜与人交市,闇中齅金,便知好恶,明朝晓看,皆如其言”所谓狼,应为兰仓、南裳的别译。均为老挝语Lan—chang之对音,意曰“百万象”。看样子,老族或狼,对于黄金此物业已把它当为古优势的和普遍性的商品货币,但要注意的,所有这些交换的商品和刚开始的商业——所谓“交市”,尚只是在不很发达的状态下进行的,因此他们所使用的黄金,可能还没有加以铸造,只是按重量来进行交换。

在兰仓国统治下,老族和当地原住民的小黑人的卡族,是如何地相处呢?有关这些史实,在中国记载上是没有记载的,但在《老挝纪年》却有比较详细的记述,《纪年》说:当老族人初抵老挝此地,与原住民的卡族,相当友好亲善,使老族人民能在移居之后,不会感到人地生疏或者是有什么其他不便利之处,后来由争夺兰仓江中游一带的适合耕种的平原地区,因此两族就不和睦起来,老族说他们人口众多,土地不够耕种,希望卡族移居于森林和山岳地区并把沿着兰仓江江边的平原土地让给老族。卡族认为自己原先就居住在这里,他们是不愿意离开平原土地而移居到生活条件很困难的森林山区去居住。后来老族就用强力和诈术逼迫卡族离开平原。另据《揽那纪年》所载,则说卡族人民太过于质直淳朴,遂受老族乘隙而入,终于被迫离开平原而进入山林区去居住了〔18〕。

七至九世纪时,在中国唐朝的文献里,出现了“昆仑国”这个名称,这是老挝另一个被中国人称呼的名字。慧超《往五天竺传》说:“亦向昆仑国取金。”这与上引狼人齅金,可互参证。昆仑人原指印度支那半岛的原住民——小黑人,凡是在半岛上统治这些小黑人的国家,中国记载上都称他们为“昆仑之类”〔19〕,但是迳称之曰“昆仑国”者,除了指老挝之外,别无他见。中国记载上,其所以把老挝称为昆仑国,殆因当时老挝所居住的小黑人——卡族,为数众多,除了被迫居住于林区的卡族以外,在老挝的卡族几乎都是被统治的奴隶,有些还被老族出买给周围的国家去充当奴隶,虽然唐代记载上屡有提到的“昆仑奴”,不一定专指老挝的卡族,而是指整个半岛上的小黑人而言,但应包括老挝的小黑人的卡族在内,当无疑异。

自从七世纪以后唐朝在越南北部建立安南都护府以后,其所属羁縻州之中,是有包括老挝东北部(接近越南西北部)的一些地方。[如唐时裳州(裳即象之译音,亦即象洲之谓)的日落县和裳州的文阳县等是也]〔20〕。但是随着唐朝安南都护府的势力底日益衰微,在老挝东北部的之些羁縻州,自然也不会受到来自安南都护府方面有什么更大的束缚和影响的。

公元七○九年,昆仑国遣使至中国,并送礼物〔21〕。此外,当时的老挝,又有另一名称,此即陆真腊国“王号笡屈”的“笡屈”此名,其意曰“挝王”。Chwa即老挝古都瑯勃拉邦的土名。中国记载上的挝家、窊裹、笡屈皆其对音。既然陆真腊所控制。如果能够洞悉老挝在当时的名称,一曰“昆仑”,一曰“屈”,就可以了解当时老挝和柬埔寨的关系,亦即柬埔寨对老挝是有上邦之权的。

公元八百年左右时,陆真腊国业已衰弱无力,大概自八○四年最后遣使至中国以后就不再见有关陆真腊的记载,可能老挝就在陆真腊开始衰弱下去的时候,摆脱了陆真腊的控制,从而又再恢复老挝人民自己的国家,九世纪初期,独立后的老挝,在中国记载上,是用“南昌国”这个名称出现,并于公元八二五年遣使至中国。22南昌即兰仓的别译,与日后的南掌,都是同名异译,此名语源出自 Lan Chang 意曰“百万象”或“众象”。由上所云,可以推测南昌((Lan Chang)国的建国, 大约是在公元八○四年至八二五年之间,亦即九世纪的最初的廾五年代。但是云南一带的南诏人民,就不是叫老挝为“南昌”,而是仍叫老挝为“昆仑国”,因此八六○年樊绰所写的《蛮书》,就是从当时南诏人民那里听到有关老挝的“昆仑国”的事迹。

如今从中国记载里有关九世纪的老挝,(南昌国或昆仑国),就可以看到当时老挝社会经济的一些概况。先谈谈它的手工业,其中有些手工业品还具有优美的艺术风格。从八二五年南昌国送给唐敬宗的礼品中,可以见到有玳瑁盆、浮光裘、夜明犀”等物。[“犀”原是老挝出产的动物,中国记载上亦曾对在中国的老挝宣慰司出产“犀”,是有所记载的〔23〕。]玳瑁是一种大龟背,老挝素亦以盛产龟著称于世。浮光裘是老挝名产之一,据说南昌国有“紫海,水色甚烂葚,可以染衣”,成为“紫”色,所谓“浮光裘”,也是紫海水染其色也,以五彩蹙成成凤各一千三百,络以九色真珠”。这种用紫海水染色的“浮光裘”,据说就是“忽使暴雨,而光裘略无沾润”〔24〕。在当时,老挝人民对于纺织、染布的手工业,是有相当发展的,从而才会受到国内、外的重视。其次,九世纪时,老挝的森林业亦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老挝的森林面积,一直就是占有了很辽阔的面积(今天还占有全国土地的60%,九世纪时,其森林面积一定超过60%以上),尤其是贵重木材的蕴藏量,相当丰富。中国记载上说昆仑国”出青木香、檀香、紫檀香”、“诸香药”〔25〕,所载确实无误。(直至今天,老挝仍然以出产贵重木村中的紫檀木等木材,著称于)〔26〕。再其次,采矿业方面也有一定的成就,如宝石矿的开采,水精矿的开采等是也。中国记载上也说昆仑国出产“水精”、“珍宝”〔29〕。足见宝石矿的开采,在此地已有上千年的悠久历史了。佛教所谓七宝之一的琉璃”,老挝人民在九世纪时也能自己出产,并以此见称于世〔28〕。琉璃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之物”,亦即天然宝石〔29〕,一种是人工加工制造,即今之玻璃〔30〕。九世纪时在老挝的昆仑国所出产的琉璃,应指天然宝石类的琉璃。中国记载上说它多出产“珍宝”,非无因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就是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由于澜沧江的定期泛滥(每年从九月底开始泛滥,到十月中旬止,约有一个多月的泛滥时间),使老挝在澜沧江两岸的土地,在泛滥汛期过后,被水淹过的土地,留下了一层松软的蒲泥,这种蒲泥的土壤是特别肥沃的,这对于当地的耕种和收获是很有帮助的。据中国的记载看来,九世纪的昆仑国人,不但有可能早已懂得利用澜沧江的定期泛滥,而且还摸透了澜沧江在各地泛滥的汛期和泛滥面积的大小,这对于提高农业上的收获,是很在帮助的。这里曾经出现了这样一件事情:有一次,大约是在八六○年以前,南诏进兵攻打昆仑国,昆仑国人就在敌军侵入后,利用澜沧江水的定期泛滥,“决水淹侵”南诏的军队,结果淹死了敌军“万余”人,“不死者,昆仑去其右腕,放回”〔31〕。这是昆仑人从农业方面的丰富知识,溶汇贯通于军事方面的一个大收获。

但是九世纪的南昌国或昆仑国,它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在中部的平原地区,靠近澜沧江两岸者,它的经济发展的确较为快速,而在同区一带者,尤其是被迫逐渐走入山区的小黑人——卡族,他们的经济发展就较落后。有些小黑人是在山区里过着迁徙农业的生活。有些小黑人甚至还是过着裸体的生活。中国记载上所说在南诏附近的“裸形蛮”〔32〕,大概就是指老挝山区地带的小黑人。这些所谓“裸形蛮”的小黑人,他们是停留在氏族社会的时代,由于其生产力处于很落后的状态,他们是没有力量冲破氏族社会的锁链的。同时,这些“裸形蛮”的小黑人,也是“南昌国”或“昆仑国”掠夺奴隶的主要源泉之一。

昆仑国在八六○以前,虽然曾经打退了南诏的军队,但它与南诏之间的关系,却并未因此而中断。据中国记载说,公元八八五年,“昆仑国进美女与南诏王隆舜,嬖之〔33〕。昆仑国的统治阶级虽然曾经依靠人民的力量把南诏的入侵,驱逐出,但是昆仑国的统治阶级究竟是仍然不相信依靠人民的力量来保卫祖国家山,而是希冀通过进献美女的关系,来笼络南诏的统治者,使他暂时不会向昆仑国进兵。昆仑国统治阶级的腐朽无能,于此亦可见其概梗矣。

大约在十世纪末至十三世纪初,老挝的昆仑国,于公元一一○三年,又曾进白象及香物与南诏(亦即当时的大理国)〔34〕。也许一直到了十三世纪末元朝在云南建立行省之前,与云南毗邻的老挝的昆仑国,或多或少地是有些受了当时南诏(或大理)之羁縻。另一方面,真腊国盛时,在十三世纪初期以前,也曾征服老挝的窊裹国,显然地,它也有受到柬埔寨势力的影响。这时候;在老挝建都于瑯勃拉邦者,是窊裹国〔35〕,窊裹即以前的笡屈、和以后的挝家,均为同名异译。据老挝的历史记载说,在公元十二、十三世纪时,老挝是处于分裂的情况之下,政权未能统一。到了十四世纪中叶时,佛教在老挝得到空前的发展,并由国王范甘建立了统一的国家。

十二、十三世纪以后,老挝已经逐渐摆脱柬埔寨的羁縻。当耶曼瓦五世在位时,(十二世纪),就开始有这种现象。在十二世纪时,老挝完全摆脱柬埔寨的羁縻的主客观条件尚未成熟,所以还不能达到完全脱离从属于柬埔寨,而取得独立的地位。可是自从十二世纪时国王阇耶曼丽五世在位以来,所谓睿精求治,关心人民疾病和痛苦,这些措施对于促使生产力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帮助的。到了十三世纪末期,老挝的北部,所受到云南的大理国的威胁,是解除了,这是因为元朝平定大理,建立行省,并且在出兵攻打八百媳妇(泰国的老族)无功而还以后〔36〕,老挝北部在过去所受到来自云南大理国的威胁是解除了,而元朝新建立的云南行省,又在进攻八百兵败之余,无意于南征。老挝既无北顾之忧,乃专心致力南疆边事,尤其是在十四世纪时,老挝利用柬埔寨正有事于其西部领土(湄南河下游)之时,就正式脱离了柬埔寨的真腊国的羁縻,而完成了统一老挝的局面。从老挝在当时的国内、国外形势来看,老挝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能够脱离柬埔寨的真腊国的羁縻,而出现了独立的统一的国家,那并不是偶然的,应该说独立的和统一的局面的出现,是和老挝人民争取自由,咬断奴隶制度的锁链,不但是有联系的,而且是分不开的。

自从十四世纪中叶,由范甘建立了统一的国家以后,老挝开始进入封建制度的社会,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的佛教文化,到处可以见到,这正是当时封建经济基础的反映之一,尤其是佛教的寺庙、宝塔、满目淋漓,几乎遍及于兰仓江的两岸,这更;中可以体现到在取得阶级斗争胜利后而解放出来的奴隶们,他们正以磅礴的气魄,来建筑这些艺术造诣很深的佛教艺术建筑。换言之,这时期老挝有了这些美丽的宗教艺术建筑物,是和当时人民争取自由的斗争,是联系在一起的。日后中国记载上说南裳国的建筑物“规制壮丽,佛墓寺塔,森立城市中”〔37〕。正是当时封建文化的反映。

十四世纪时,“老挝国”此名,才正式出现于中国的史书上。老挝,亦称老抓,尞渣。老即老族,挝或抓,亦即C’hwa的对音。所谓老挝国,意即“老族的C’hwa”国。C’hwa此名,乃系瑯勃拉邦的古名,〔38〕。从老挝国国名的出现,可以获悉当时在“挝国”得势的,完全是属于老族(Lan),所以国名就用老挝, 意即老族的挝国。据中国记载上所说的,老挝又名挝家,挝家即过去中国记载上的笡屈、窊裹等名的同名异译,意即C’hwa王都。中国史书说老挝国的封建贵族,是有了相当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的,第一等的贵族叫做招木弄,第二等叫做招木牛,第三等叫做招木化。一般“部属”入见,按照不同等级而各分别站于固定地点的“所至之地”。由此更加可以体现自从十四世纪以来老挝国的封建制的等级制度早已形成了。

自从老挝在十四世纪出现了封建制的统一国家以后,中国和老挝的关系,就一直是保持着友好的往来,有些华侨还教老挝人民学会了“制酒酿、养蚕丝之法”〔39〕。同时,由于两国人民在边境上时有往来,有些属于热带,亚热带的植物,也从老挝传入到中国的云南。这些和平友好的往来,对于促进两国的经济、文化交流,是起了重大的作用的。

自明朝初叶(十五世纪初)以来,老挝和中国之间,不断有使臣来往其间,这种记载,史不绝书。一直到了清,中国与老挝之间的往来,仍然没有间断。在明清时代,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是经常保持不迭的,中国边境人民常以盐、纺织品等物,货易老挝所出产的香料木村等物。中国和老挝的友好往来关系,是千年来的传统友谊所累积下来的。老挝首相富马也承认,中国人民与老挝人民之间的历史悠久的友谊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从历史产生的发自内心的友谊,使中国与老挝之间一直存在着善邻关系。〔40〕

注释:

〔1〕《后汉书·南蛮传》里面, 就有记载永昌徼外的一些“邑豪”和中国进行“交换”的事迹,这些“邑豪”就是部落里面的军事、政治首领。

〔2〕:有关印度支那的原始社会发展史的概况, 可参阅苏联科学院出版的十卷本《世界史》第二卷,页581以下。

〔3〕:《史记》卷十八《孔子世家》,以及《国语·鲁语》下, 和《孔子家语》(卷四)。

〔4〕:《竹书纪年》(卷上),陶唐氏二十九年条。

〔5〕:《山海经》(卷十五),《大荒经》。

〔6〕:恩格斯:《家族、国家及私有财产的起源》, 页二十四(三联版)。

〔7〕:谢承:《后汉书》,《太平御览》,卷七九○,引。

〔8 〕:奥斯特罗维强诺夫:《资本主义以前的诸社会经济形态》,页29—30。

〔9 〕:参阅(汉)杨孚《异物志》和(三国)万震:《南州异物志》的瓮人条和类人条。

〔10〕:参阅苏联科学院十卷本《世界史》第二卷,页581以下。

〔11〕:建青:《老挝》,页68。

〔12〕:《后汉书·(南蛮传)哀牢夷传》,和《通典》(卷一八七)《边防典哀牢夷》条。

〔13〕:见同注十三。

〔14〕:见同上,(注十三)。

〔15〕:参阅杜:《通典》(卷一八七)《哀牢夷》条注文所引诸书。

〔16〕:《太平御览》(卷七九○)引《异物志》。(并见左思“三都赋”注引)。

〔17〕:郑道元:《水经注》,卷三十六,《温水》条。

〔18〕:兰番巴里佛:《泰族侵入印度支那考》,陆翔,页94。(文载《国闻证》)。

〔19〕:参阅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一百)谓昆仑诸国吉蔑最大。关于唐代昆仑人的问题。作者另有专文述之。

〔20〕:关于裳州的记载,可参阅《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和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七一)。关于裳州在今老挝境内,其考释可参阅伯希和《交广印度两道考》,页6。(冯承多译本, 商务版)。我认为裳州之裳,与越裳之裳有关, 亦即日后译语中的掌, 均为Chang(象)之同名异译。

〔21〕:《新唐书》(卷二二二下)《真腊传》。

〔22〕:苏鹗:《杜阳杂编》。(学津讨原本,下仝》。

〔23〕:《大明一统志》,(卷八十七),《老挝军民宣慰司·土产》。又:《清史稿·列传·老挝传》,亦有记载老挝送给清朝的礼物中,有犀角等物。

〔24〕:苏鹗:《杜阳杂编》。

〔25〕:樊绰:《蛮书》,卷十。

〔26〕:任美锷:《东南亚地理》,页80。(中国青年出版社版)。

〔27〕、〔28〕:樊绰:《蛮书》,卷十。

〔29〕:颜师古:《汉书》(卷九六),《宝传·壁流离注》。并参陈藏器:《本草拾遗》引《南州异物志》。

〔30〕:《魏书》(卷一○二),《大月氏传》。

〔31〕、〔32〕:樊绰:《蛮书》,卷十、六。

〔33〕:以上有关昆仑国和南诏国的关系,见杨慎:《南诏野史》。

〔34〕:杨慎:《南诏野史》。

〔35〕:窊裹之名,见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二),和赴汝适《诸蕃志》(卷上)《真腊国》条。今本有关窊裹此名,多作窊裹,裹字应为裹字之讹。夏德和柔克义说裹应指老挝,或缅甸的杰仁人(Karens),我认为说它是指老挝,其言殆是(见Hirth and Rockhill:Chau Ju-Kua,P.56.n.10)。马司制洛反对夏德和柔克义之说(见宋初越南半岛诸国考》,文载冯承多译,《西域南海史地考》,页151)。 马司帛洛仅仅反对其说,而无言扩所据理由,所以这种反对意见,当然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36〕:《元史·八百媳妇传》。

〔37〕:《清史稿·列传·南掌传》。

〔38〕:参阅Gerini:Researches on Ptolemy's Geography ofEastern Asia,P.132,P.150.

〔39〕:《清史稿·列传·南掌传》。

〔40〕:参阅建青:《老挝》,页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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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古籍记载看老挝的历史发展_昆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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