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适应——论道德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仅是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我国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道德建设的导向如何确定?有一种观点认为,新时期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这种提法有一定道理,但很不完整。把新时期的道德建设仅仅定位在简单适应市场经济的层面上,从理论上讲是不科学的,从实践上讲是有害的。新时期的道德建设应该既适应市场经济又超越市场经济。本文试就此作些探讨。
一、受市场经济机制的内在制约,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只能在经济领域的特定范围内起规范调节作用
为了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社会需要建立一系列调控机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但是任何“硬约束”都难以完全规范人们千变万化的所有的经济行为,这就需要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用来约束与调节人们的市场经济行为。
什么是市场经济道德规范?我认为,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地蕴含着的对经济主体的道德要求。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突出特征是与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的一致性。例如,价值规律要求人们遵守等价交换、平等互利的道德规范;竞争法则要求人们树立公平竞争的道德观念;经济交往的复杂多样性要求人们树立遵纪守信的道德意识;私人和个别利益对社会利益的依赖要求人们树立对社会负责的意识等等。可以说,人们对市场经济多种法律规则的遵守,体现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的遵守,是有道德的经济行为。
市场经济道德与人们的功利行为紧紧联系在一起,这使它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那么在经济活动中,道德的作用是什么?有人认为,道德对经济行为的作用是以义制利,用道德限制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其实,这是不确切的。道德的作用不在于限制经济主体对最大利益的追求,而是要求经济主体用符合道德规范的选择和方式获取利益,制约经济主体用反道德的方式获取利益。如果经济主体在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都符合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那么,获取最大利益的行为在道德上就无可指责。在规范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道德形象才能帮助经济主体获取最大利益。这就使市场经济道德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色彩。
道德与利益有统一的一面,但道德也有超越功利的一面。在经济领域,用公平竞争方式分配有限资源是市场经济的正当行为。只要竞争符合规则,那么,在竞争中使自己获利的经济行为是合于市场经济道德的。许多优秀企业,许多名牌产品正是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但是符合规则、符合市场经济道德的竞争,客观上将导致地区、部门、企业、个人之间收入差距和贫富程度的拉大,这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是相矛盾的。这反映了市场经济道德的局限。
市场机制还制约人们对高尚道德境界的追求。在经济领域,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突出了利益关系。在经济交往中依据某些规则讨价还价,计较利害得失在道德上是允许的,正当的。我们既要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又要承认人们通过正当途径追求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一些经济单位或个人在市场经济中勇于竞争、精于算计,而获利后可以捐助公益,造福社会。前一种行为是市场经济行为,只能遵循经济规律,后一种行为是“奉献”行为,体现了自觉的社会责任感。严格地说,这种“赞助”、“捐助”,对本单位、本企业有时候也有一种树立形象的意义,就是说,对自己也有一定的利益。至于“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等更高层次的道德行为就不在市场经济道德范围之内了。实践证明,市场机制内在地制约着人生意义的全面实现和道德的真正完善。
目前,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及其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加强市场经济道德建设非常必要。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市场经济道德只能在经济领域的特定范围起规范调节作用。
二、市场经济道德不能成为全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作用于社会各行各业,社会各行各业的道德价值取向不能完全等同于市场经济道德的价值取向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促使各行各业都在考虑自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发展问题。但深化改革绝不意味着各行各业都市场化,也不可能都市场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是各行各业都搞“经济”,不是把经济领域的运行机制和道德规范扩展到一切领域。市场经济道德不能成为全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作用于社会各行各业。
在现代社会,分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经过不断的分化组合形成众多的行业和无数的职业。行业、职业分工的深化,表明了社会需要的多样性。社会对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每一行业、职业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与整个社会发生联系,为社会服务。因此,各行各业都应有自己的行业道德、职业道德。行业、职业道德通过规定各种行业、职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来实现自身的社会功能,满足社会方方面面的需要。每一行业、职业如不遵守起码的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就会给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紊乱。当你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时,要遵守有关的职业道德,进入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也可要求别人遵守相应的职业道德。行行业业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就可保证整个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社会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都有自身的特殊标准、特殊要求,这些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不能等同。例如,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业道德,千方百计解除病人痛苦,挽救病人的生命是医德的根本要求。那种马马虎虎不负责任的医疗态度,那种利用求医心切索取钱物的行为,是违反医德的。所以不能提出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生道德、教师道德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如等价交换等在经济行为中是道德的,如果越出经济领域,在其他非经济领域起作用,就变成不道德的,就会产生负效应。当前,人们已普遍感到市场经济的交换原则、利益原则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侵蚀。例如,一些人利用社会分工赋予的职业或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甚至利用职业之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搞非法交易,大到贷款、批文,小到办结婚证、死人火化,“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许多普通百姓都有一种“办事难”的强烈感觉。人生活在社会之中。在现代社会,任何人的生存发展都离不开各行各业,都需要与各行各业打交道。而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的严重存在,极大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于我国社会精神生活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决议》作了集中论述。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全社会的道德建设。
三、把道德建设仅仅定位在简单适应于市场经济的层面上,不符合道德的本质特征和人类对道德生活的追求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一方面,它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并服务于经济基础。另一方面,道德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有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在某种意义上说,道德是人类在精神生活中的自觉追求。《决议》提出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我认为,仅就道德而言,新时期的道德建设必须是适应市场经济与超越市场经济。就是说,它既要适应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觉悟程度,保证社会大多数成员能接受与做到,又要超越现实,表达人们对先进道德理想的向往,反映人类对高尚道德精神的追求,没有这后一方面,人类道德生活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从社会经济与社会意识形态相互关系的辩证发展来看,在一定时期中,人们的道德追求与经济生活不平衡是历史中的常见现象。新中国建立后,在经济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60年代,我们却产生了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王铁人精神,这些以拼搏奉献为特征的高尚道德精神,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充分肯定具有广泛性、群众性的道德要求的基础上,在全社会倡导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高尚的道德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党的好干部孔繁森,人民的好军嫂韩素云、服务战线的好工人徐虎,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好党员王廷江等新时期的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之所以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深刻说明了弘扬超越市场经济意识的高尚道德精神不是某些人的主观愿望,而是时代使命的要求,人民群众的呼唤。
道德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现象,不仅反映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且反映人们的精神需要与追求。与物质需要、物质追求相比,人的精神需要与精神追求是更有意义、更高层次的需要与追求。尽管人的精神需要、精神追求受社会物质基础制约,但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超越现实物质条件的,有时也会滞后于社会物质条件。当今社会某些暴富者,在物质上相当富有,精神上却十分平庸,甚至卑下。而许多物质条件艰苦、身处逆境的普通人却有着对人类真善美的不懈追求。道德需要与道德追求还有一个鲜明特征,它不是以从社会索取来达到,而是以对社会或他人的奉献来实现的。如果我们把道德建设的价值取向仅仅定位在简单适应市场经济的层面上,既不可能从根本上推动经济健康发展,也违背人和社会面向未来全面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
正因为如此,在道德建设上,我们除了加强市场经济领域的道德建设之外,还要提倡各个领域的职业道德,提倡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同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还要在全社会提倡高层次的思想道德。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社会里,这种思想道德就是《决议》中指出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这种思想道德不是简单地由经济运行机制所决定的,而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政治制度所决定的,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需要的。
新时期道德建设应是一个有主导价值取向、包括多层次、多方面道德要求的完整道德体系。从层次看,既有适应社会现实的广泛性要求的内容,又有高于现实的先进性内容;从方面看,既有各个不同领域的职业道德建设,又有要在全社会提倡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和社会公德、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的建设。各方面、各层次的道德建设导向一致,相互配合,共同推动人的道德素质和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