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1世纪中国体育市场的结构现状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体育论文,现状论文,结构论文,世纪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1世纪是科技大发展的世纪,也是中国体育蓬勃发展的世纪。随着中国体育产业化的发展,体育市场也将大大地发展。体育市场是推进体育产业化的一条根本途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体育产业化进程中体育市场的发展满足了人们有支付能力的多样化的体育需求,又推动了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中国体育市场结构、程度和水平的低级状况仍未根本转变,急待一步改善和提高。因此,加紧体育市场的建立的完善就显得十分迫切。
1 体育市场的类型和结构
体育市场的类型和结构所反映的是体育市场体系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经济关系,是市场体系的总和。因此,体育市场类型结构是从横向方面研究体育市场体系内部各分类市场之间存在的基础及其相互关系。就基本形态而言,应包括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和市场载体;就基本要素而言,包括需求和供给及其平衡;就运行规则而言,都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原则;就交易对象形态而言,都包括实物形态和非实物形态。各类体育市场所表现的市场一般性是其建立内部联系的基础。
1.1 体育市场的主体结构 体育市场的主体是指体育市场活动的参加者,即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包括体育商品的需求方、供给方、中介方(经纪人)和管理方。体育市场的这四个方面是有机统一,缺一不可的。否则不仅交换关系不可能发生,而且会使市场陷入混乱。这四个方面还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结构才能保证体育市场有序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一般来说,合理优化的体育市场结构应该具有稳定性和层次性。稳定性是指体育市场的供、需、中介、管理四方之间,从时间上、空间上保持着稳定联系;层次性是指在体育市场的四方之间,在相同的等级上和不同的等级上保持着稳定联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市场主体结构形式的依据就是法权让渡关系,即以一定的经济利益为基础、反映当事人意愿的合法经济权利的相互让渡关系。据此,体育市场主体结构可具体分为所有权市场、占有权市场的使用权市场。在所有权市场上,所有权的让渡是经济权利的全面性的让渡。因此,体育市场的参与者必须拥有所有权的法人地位,拥有对交换客体的处置权利,并享有商品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在占有权让渡市场,其表现是拥有法人地位的供应者不改变本身的所有权,以合同、租赁、兼并等方式进行经济权利的局部和暂时让渡。在使用权市场,主要是进行经济权利的个别和临时让渡。
1.2 体育市场的客体结构 体育市场的客体是指用来交换的各类不同的体育服务产品和体育实物产品以及市场当事人发生经济关系的媒介体。它是体育市场主体之间发生交换关系进行权利让渡的物质内容和交换形式的统一。没有商品就没有市场,同样,没有栽体,体育主体的意志就无法体现,从而也不存在市场关系。据此,体育市场客体结构应包括体育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
体育商品市场可分为体育服务商品生产市场和体育实物商品市场。
体育服务商品主要是指由体育部门本身生产的用于交换的服务。体育服务商品市场主要包括:竞技观赏市场(消费者购买体育竞技服务产品以满足观赏欲望),健身娱乐消费市场(消费者为健身购买运动器材,租用体育场馆或设施,接受健身训练指导,参与体育旅游活动等)。
体育实物商品市场是指由体育派生的为体育提供服务的器材、设备、服装、图书、音像等有关体育用品的销售市场。体育用品的规格、标准和使用功能以体育的各项技术要求为基准。体育实物商品市场还包括体育运动服装、运动饮料、出版物以及与体育运动有关的产品用于生活消费的休闲消费市场。
体育生产要素市场包括:
体育人才市场,即体育人才自由合理流动形成的市场。体育人才包括从事体育运动专业人员,从事体育科学研究、体育教学人员,体育医疗保健人员,体育经营管理、体育产品研究人员等等。
体育资金市场,指为筹集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发行彩票、股票并流通、转让形成的市场。体育彩票收入是体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德国、奥地利三分之二的体育彩票业已经启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必将成为体育产业的支柱产业。
体育技术市场,指进行体育运动及竞技技术、体育科研成果转化和体育用品制造技术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体育培训、咨询市场,指运用体育技术、体育知识向消费者提供培训、咨询服务的市场。目前,有偿服务和经营性的各种体育培训班,如武术班、游泳班、健美班、足球班等应运而生,蓬勃发展。
体育无形资产市场,指为体育部门、体育组织长期使用但不具备实物形态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体育经济资源的交易市场。体育无形资产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利权、技术、知识产权、商标、徽记使用权,特许名誉、名称经营权,体育广告、广播电视转播权等。
体育信息市场,指生产、传播、交换和消费体育信息而形成的市场。
真正健全完备的体育市场还包括体育产权市场。
2 中国体育市场发展现状
2.1 体育市场发展的水平较低 体育市场的发生与发展取决于体育市场内外要素的成熟程度。中国体育市场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但水平仍然很低。就体育市场主体的发育和发展来说,其主要特征是发育不良。在体育需求方面,家庭这一需求主体,由于受收入和闲暇时间约束,需求量不大,还没有真正形成体育的买方市场。在体育供给方面,作为体育市场主体的体育经济实体和经营组织还没有完全与政府脱钩,难以对市场信号做出准确、灵敏的反应,不能真正进入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体育中介组织不健全,体育管理法制不完善。从外部条件看,体育市场体系还不健全,体育市场结构不完整,而且功能也不健全。象体育股票市场、体育无形资产交易市场刚刚萌芽,体育服务产品生产要素市场,如人才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尚处于初创阶段。从总体水平来看,市场作为体育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大多处于观念状态,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2.2 体育市场发展的不平稳性 体育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商品经济发达的水平,人们收入的高低、闲暇时间的多少、文化氛围和思想观念的差别、生活方式的不同等因素影响。从地域看,东南沿海开放地区和内陆大城市的经济发展较快,体育市场发展较快。在多种所有制参与下,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已经建立了一批体育健身娱乐场所,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买方市场,初步形成了体育市场体系。如深圳市自八十年代以来,兴建了多种健身俱乐部及保龄球、高尔夫球、台球、网球、乒乓球、游泳等经济场所。而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体育市场意识比较淡薄,甚至处于不接受状态,从区域体育消费看,据调查,地处中部地区的武汉市居民1998年人均生活费收入4170元,用于体育消费方面的支出年平均69.54元,体育消费支出约占生活费收入的1.67%;而地处西部地区兰州市居民1994年人均生活费收入2873.24元,用于体育消费方面的支出年平均在50元以下,体育消费支出约占生活费收入的1.75%;而同期处在东南地区的合肥、蛙埠、铜陵、阜阳市居民年人均体育消费232.26元,体育消费占全年生活费收入的6.8%;而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均年生活费8102.64元,人均年体育消费438.84元,体育消费占全年生活费收入的5.41%。上述数字说明居民用于体育消费支出的比例还很低,而且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存在明显的水平差异,甚至收入相当的不同地区,由于受其他因素影响,也存在明显的差别。从体育项目看,也存在很大差别,球类项目开发潜力大,而体操、举重相对较弱。
2.3 体育市场行为缺乏规范性 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新旧体制运行所造成的摩擦和真空以及人们价值取向的紊乱使得体育市场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组织和个人未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体育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体育经营活动;一些非专业人员未经批准,私招学员,举办各种武术和培训班;不少体育经营单位和个人乱挂牌、乱收费、乱发证;有的经营者尽管不具备相应的体育技术业务素质和技能,却违背体育经营规则和道德要求,举办一些粗制滥造的体育表演和比赛,谋取钱财。有的夸大宣传、做虚假广告,进行欺诈,谋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有的甚至打着“传统体育项目”的幌子,搞封建迷信活动。另外,体育市场管理机构分散,缺乏统一性,体育行政部门与工商、税务、公安及物价部分的权限职能存在交叉、模糊现象,有待于进一步加以明确划分。
2.4 现行体育法律不健全、不配套,可操作性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体育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原有的体育管理体制、体育运行机制、体育市场的行为主体和利益主体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突出特征就是体育市场行为主体的自主性增强。为了保证竞争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法制建设就必须相应配套。但是,近年来,尽管国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体育发展的基本思路,但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设却不配套、不规范、不稳定,有的覆盖面过窄,有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就整体来看,部门规章现象比较突出,如在经济比较发达、体育市场发展比较快的省市象四川、湖南、山东和上海、深圳、重庆等相继出台了地方人大法律和政府法规,但思路和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管理效果也参差不齐,缺乏规范的全国性的统一法规。
3 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
真正的体育市场应该是结构完整、分工明确、功能齐全、统一开放的组织体系,以保证体育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
3.1 拉动体育消费培育真正的体育市场主体 为了培育体育市场,首要任务就是拉动体育消费,因为体育市场就是有购买力的需求。现代市场经济学认为,市场是“某种商品和服务所有的实际和和潜在的有购买能力和购买愿望的个人或组织”,因此,体育市场的发展,就取决于人口、购买力和购买愿望。体育市场的培育,应采取以下措施。
3.1.1 在全面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同时,要重视那些为广大群众所喜爱的健身竞技运动项目,增加吸引力,提高群众参与的程度。
3.1.2 广泛建立不同类型的群众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基层体育锻炼组织,动员、组织群众投入各种形式的体育锻炼,使体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3.1.3 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加强对体育运动的宣传,强化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活动和体育竞技观赏的意识,改变传统的体育消费方式。
除此之外,培育体育市场,一是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体育部门自筹资金和社会集资建设一大批既能举办比赛,又能向社会开放的类型不同、功能多样的体育场、馆;同时,使大部分原有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由福利型、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一部分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可以实行企业化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是体育服务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者的培育,应当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3.1.3.1
兴办体育服务公司。对于金牌多,又属于比赛项目的运动队,可实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主要手段是参加或组织国内外大型运动竞赛。所得收入先扣除工资(津贴)、奖金、旅差和住宿等实际支出费用,余下的纯利润,一部分以税金形式上缴给国家,一部分以股息和红利的形式分给股东,其余部分作为单位公积金。各优秀运动队可仿照执行。
3.1.3.2 兴办俱乐部。俱乐部是体育市场的细胞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有两种形式:一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一种是非职业性即群众体育俱乐部。职业体育俱乐部,以职业运动员特别是体育明星为主体,提供可供人们进行消费的体育服务产品,其价格由体育市场的需求关系来定。带有福利性的体育俱乐部要向实体发展,依靠自己的知识、技术、设备和房地产等条件获得生存和发展。群众体育俱乐部除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外,主要靠兴办趣味性、娱乐性、实用性体育获得收入。
3.1.3.3 协会实体化。就是国家体育总局把项目管理权交给协会,协会由过去的行政性向社会性转变,成为责、权、利相统一的实体,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
3.1.3.4 建立体育中介组织。体育中介组织是体育产品生产、交换、消费的媒介,是联系体育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桥梁,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当前,建立体育中介组织建设主要是加强体育经纪人的规范和管理。
3.2 加强体育法律法规建设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建立建全法治,才能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才能保证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1995年8月29日通过的《体育法》,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是:
3.2.1 尽快制订出台中国体育彩票法,完善体育彩票市场,将彩票市场纳入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取消额度审批。体育彩票的发行可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大推广面,尤其要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
3.2.2 规范管理体育用品市场的各类展销、展览活动。建议在坚持由国家体育总局在生产许可审批基础上,各类体育用品展览活动由体育行政部门根据体育市场需求进行统一规化和审批。
3.2.3 建立重大体育比赛有偿转播制度
3.3 加强体育市场体系建设 要使体育产业进入市场,必须创造体育产业运行的市场环境。同时,要打破体育市场的地区性、封闭性,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放的体育市场体系。运用市场的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目前,体育市场体系的建设,主要是培育体育各类市场。首先,体育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和人才市场是体育产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要素,是体育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离开三大市场,体育经济活动就无法存在。它们应当是体育市场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其次,体育技术市场、体育信息市场、体育产权市场、体育无形资产交易市场和器材市场则是形成上述三大体育市场的服务保证,也应及时配套。
3.4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 当今世界,没有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实行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要政府的干预。中国体育资源的配置采取市场方式,但绝不是拒绝政府的宏观调控。但是,政府首先必须要转变职能,要由微观管理变为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采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运行管理。运用经济手段,在金融方面,通过资金流向和利率杠杆、支持或抑制体育项目的建设。通过办股份公司,筹集海内外资金发展体育产业;在税收方面,通过实行高税、低税及减免税,对高消费体育娱乐项目实行征收特种附加税,对大众消费项目、高雅体育项目少征税、不征税。对社会办的体育市场建设项目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对体育馆开办的向大众开放的体育健身娱乐经营活动,不征收国有资产占用费和房地产费;在宏观导向方面,体育市场的开发,要向国际化发展,特别要重视和加强中国县乡体育市场的开发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