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受广大农村的普遍关注,也促进了财务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就出现的问题、思路、评价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经济;离任责任审计;问题;思路;评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特别是实行农村产权制度改后,对村级经济合作社的经济活动监督管理更要加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手段,在受到广大村民关注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对村干部的任期经济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一.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离任审计批量进行,难以保证审计质量。由于同一地区村干部换届时间相同,上级部门组织的离任审计只能批量进行,委托审计时间集中,项目数量多,而审计机关的人员有限,从而造成审计工作疲于应付,审计监督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
2.审计时间点选择不当,目前很多地方采取无离任后审计的方法,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很难从源头上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行为进行审查,难以达到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目的,严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震慑作用。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思路
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经济形式,现行的《审计法》没有赋予国家审计机关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的职权,通常由各地经管部门组织实施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审计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的法规、规定、办法、制度等,这就要求各地经管部门清醒地认识到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在选择审计方法时更加慎重,切实为审计提供有力保障,使之达到预期的审计效果。
(一)审计内容
目前不少地方的经管部门在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都在考虑村级经济现状的基础上,借鉴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方法,这种做法笔者认为值行提倡。
对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最基础的工作是对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并据以分清村干部应当负有哪些责任。一些地方在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面有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总体而言各村对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必审。重点摸清预算内外收入、支出的基本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资源的真实性必审。重点审查村干部任职期间各类资产、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摸清集体家底。
3.负债及信用担保情况必审。主要审计村干部任职期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重点注意往来款项的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挂帐和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等问题。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审。重点检查各级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各项补助资金等是否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审查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5.经济工作目标或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必审。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的内容确定其经济工作目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6.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必审。应当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作为评价村干部是否履行经济责任的一个关键内容,确保集体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结构、规模、形式的不同,审计内容有所偏重,抓住实质内容,比如对经济规模较小的村级组织可以偏重审计财务管理和本人廉政情况等方面的经济责任,而对经济规模较大的就要兼顾重大经营决策等方面的经济责任。
(二)审计方法
在审计方法上应当采取账内和账外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审计组织和村民理财小组相结合的具体审计方法。在审前调查中,应分别召开由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审前座谈会,宣传审计的目的和意义,消除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和误解,争取理解与支持。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在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底的同时,着重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出售及承包的处置、征地款处置、专项资金管理、村干部收入分配、乡规民约的制定与执行、财务公开、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等方面开展重点审计。同时注意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
三.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对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由于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部分村规民约与国家有关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审计人员必须在坚持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规民约和当地的风俗习惯,不能搞一刀切,要灵活处理,审计定性上需要慎重,处理宜灵活。
如果当地尚无规定性审计评价提供参照,可以借鉴目前不少地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先进经验,侧重于评价村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即重点对村干部任期内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应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主观臆断,妄加猜测。
2.评价简明扼要,定义准确精练,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3.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界定明确,责任明晰。另外,只对审计涉及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评价,不可越权以及超范围对其他方面予以评价。
4.对于无碍大局的一般性问题和不足,只作审计建议,不作原因剖析,也不宜进行审计评价。在实际操作中,应把握对事实不清的事项不评、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政策法规界限不清的事项不评这几个原则,从而增强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以及安全性。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四个界限,即要全面地、辩证地评价是前任责任还是后任责任、是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是个人决策还是集体决策、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从而达到准确划分责任的目的,增加审计报告的说服力。
在评价内容上要突出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涉农政策的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形成情况以及村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切实保证审计效果。
四.结语
农村审计是广大村民最为敏感的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开展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净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近年来,各地强化对村干部的财务监督和约束,深入贯彻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适应新形式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要求,由此引发了农村审计工作新的变化,尤其是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传统的离任审计工作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农村审计的需要,必须客观分析新时期农村审计,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农村审计监督职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建设。
论文作者:张金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