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早期伦理思想及其哲学背景_利己主义论文

毛泽东早期伦理思想及其哲学背景_利己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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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伦理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和中国人民的道德生活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它对于鼓舞人民斗志,团结革命队伍,战胜国内外敌人,起了巨大的作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它对于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改善社会的道德风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对于邓小平伦理思想的形成、确立和发展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伦理思想的形成不可能是朝夕之功、一蹴而就的,它和毛泽东早期的伦理观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考察毛泽东早期的伦理观不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毛泽东伦理思想的形成、发展的逻辑,也可鞭策、激励当代青年树立远大志向,培养高尚、完美的人格。

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伦理学思想必然以一定的哲学思想为指导。毛泽东早期的伦理观也不例外,它有自己的哲学背景。而谈论伦理观,就不能不先谈论其哲学之背景。毛泽东一生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在长沙第一师范期间,他广泛地接触各种思想、思潮及不同学说,在政治思想上他受到过爱国主义、革命民主主义的熏陶,也接受过改良主义、自由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思潮的影响;同时,他对哲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广泛地阅读了哲学名著,并做过比较深入的研究,从孔孟儒学到宋明理学再到王颜的唯物论,从赫胥黎的进化论到康德的二元论,从胡适的实用主义到克鲁泡特金的无政府主义,从康梁的改良主义到孙文的民主主义等等,都对青年毛泽东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毛泽东早期的哲学思想和伦理观主要集中体现在《讲堂录》、《体育之研究》、《〈伦理学原理〉批语》等读书笔记、听课笔记、论文以及他给师友的通信之中。这一时期,各种相互对立的哲学思想并存于毛泽东的哲学观念之中。

首先,是唯心主义、二元论和唯物主义的并存。毛泽东在《〈伦理学原理〉批语》中写道:“盖我即宇宙也。若除去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而成宇宙。”又写道:“一人生死之言,本精神不灵,物质不灭为基础(精神物质非绝对相离之二物,其实即一物也,二者乃共存也)。”这些都体现出毛泽东早期的唯心主义和二元论之倾向,其主要渊源即为王阳明“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主观唯心论和康德的理性世界与现象世界之间的二元论。尽管如此,但是,在论及体育和人的关系时,毛泽东又是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的,他认为“德智皆寄于体。无体是无德智也。”[1] 在《〈伦理学原理〉批语》中他还写道:“吾人虽为自然所规定,而亦为自然之一部分”。说明他已经初步认识到物质决定意识,物质是意识的载体,人本身亦为物质世界的一部分等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其次,是辩证法和相对主义的并存。我国的古代哲学中有着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青年毛泽东喜读并且精通中国古代的哲学文化,他消化、吸收了其中的辩证法之精华,就融于他自己的思想体系之中,他指出:“圣人者抵抗极大之恶而成者也”,“大抵抗对于有大势力者,其必要乃亦如普通抵抗之对于普通人”,又举例说,“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为益增其奔猛;风回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亦增其怒号。”[2]可见,他已经初步地认识到事物皆有其对立面的存在, 并且对立面之间相互斗争,相互依存,而斗争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讲堂录》中,毛泽东说:“天下万事,万变不穷”,指出事物永远处于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与这些朴素辩证法观念并存于毛泽东早期的哲学观念中的是相对主义的观点,例如:“余曰:我即实在,实在即我”,“观念即存在,实在即观念,有限即无限,时间感官者即超绝时间感官者,想象即思维,形式即实质,我即宇宙,生即死,死即生,现在即过去及未来,过去及未来即现在,小即大,阳即阴,上即下,秽即清,男即女,厚即薄,质而言之,万即一,变即常。”[3] 从这些言语中不难看出,毛泽东早期没能完全划清辩证法和相对主义的界限,因而,在看待、分析问题的时候他就难免会不时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毛泽东早期的哲学观念中既有唯心主义、二元论和相对主义的东西,又有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因素,但基本上还是唯心主义,因为他在社会历史领域仍持有唯心主义的观点,他认为辛亥革命的失败在于群众未得“大本大源”(宇宙真理),而群众未得“大本大源”的原因,是因为当时还未出现掌握“大本大源”的“大气量人”,只要出现了这样的“大气量人”,就可以“从哲学、伦理学入手,改造哲学,改造伦理学,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此如大纛一张,万夫走集;雷电一震,阴噎皆开,则沛乎不可御矣!”[4]由此可知, 他当时的历史观实质是“先知先觉”之君子救“后知后觉”之小人的英雄史观,他没有注意到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还没有认识到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人是人民群众。

可是,不容我们忽视的一个细节是,青年毛泽东并未固步自封,裹足不前,而是对自己抱有相当清醒的认识,他在给黎锦熙的信中写道:自揣固未尝立志,对于宇宙,对于人生,对于国家,对于教育,做何主张,均茫乎未定,如何教书、办事?说明他当时并不认为自己已经掌握救天下的“大本大源”,相反,他认为自己的哲学、伦理学思想根本不成熟,以致还“未尝立志”,还需要长时期的艰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这样的反思自明、潜心求索的精神确为难能可贵。

毛泽东早期以唯心主义为主的多种不同的甚至对立思想混杂的哲学观念对他的伦理观有着直接的决定作用,毛泽东早期的伦理观是以“贵我”思想为核心,以个人主义和现实主义为主要特征,以精神利己主义为本质。

毛泽东早期的“贵我”思想主要来源于王守仁的“心”学,和孔孟儒学的英雄史观以及泡尔生的某些个人主义思想。他的“贵我”思想最早的书面论述见于他的听课笔记《讲堂录》,他在其中写道:“重现在有两要义,一贵我(求己,不责人),二通今。”[5]此外, 他对“贵我”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横尽空虚,山河大地一无可恃,而可恃唯我。”[6] 说明毛泽东早期认为人在世界唯一可以作为独立之资本就是“我”本身,其余的一切皆为虚空,所以,人要善待自身,以“我”为“贵”,要敢于乐于奋斗,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宽容;要注重向内求诸于“我”,而非向外求诸于“物”。他在《〈伦理学原理〉批语》中还写道,“道德非必待人而有,待人而有者客观之道德律也。吾人欲自尽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宝贵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也。我眼一闭,固不见物也。”他主张培养独立之自我,以主观道德律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而反对以客观道德律高于主观道德律的观点,体现了毛泽东严于自律,反对他律的个性品格。同时,他的“贵我”观发展到了极致,他认为“我”即万物存在的尺度,因为一旦无“我”,又如何获知万物之存在、世界之存在?所以,毛泽东认为“我”是世界存在的根源,世界上最可宝贵者即是“我”。

不过,毛泽东的“贵我”思想不是从小就有的,他起初主张的是“无我论”,他说:“吾从前固主无我论,以为只有宇宙而无我,今知其不然,盖我即宇宙也。若除去我,即无宇宙;各我集合,而成宇宙。而各我又以我而存,苟无我,何有各我哉!是故,宇宙,可尊者,惟我也,可畏者,惟我也,可服从者,惟我也,我以外无可尊,有之亦由我推之,我以外无可畏,有之亦由我推之,我以外无可服从,有之亦由我推之。”[7]从“无我论”到“唯我论”再到“贵我论”, 所反映的正是青年毛泽东自我意识的觉醒历程。正是有了自我意识,人才有了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人才开始有了以自我的现实存在为原点对自己作为人的由来和人过去、现在及未来连续不断的穷根究底、反思前瞻的探索精神。毛泽东自然也不例外,正是因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增强,他才开始发愤学习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历史学和地理学等,开始思考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历史根源,开始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

毛泽东的“贵我”思想尽管反映了他的唯心主义的人本主义哲学基础,但是,也从另一层面、另一个角度体现出了毛泽东那自尊、自信、自爱、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他主张人“顶天立地”,自立于自然和社会之中,主张“吾惟发展吾之一身,使吾内而思维外而皆达正鹄”,[8]从而成为儒家“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至高境界的完人。

“贵我”思想在毛泽东那里的进一步阐述是“个人主义”和“现实主义”,他说:“吾于伦理学上有二主张,一曰个人主义,……一曰现实主义”,[9]他认为“社会国家皆个人也,宇宙亦个人也, 故社会无团体只有个人亦无不可。”因为“社会为个人而设,非个人为社会而设也。”又说,“先有各人而后有国民,非各人由国民而生也。国民之生命,即各人之总生命,乃合各人之生命而成。非各个之生命由国民之生命所派生也。”[10]可见,在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上,毛泽东更强调个别,强调从个别的存在中看一般,认为离开了个别,一般也将不复存在,所以,他强调重视个人,认为个人是社会、国家赖以存在的前提,没有了国家、集体、党派,个人仍然可以生活;但是,一旦没有了个人,社会、国家则无从谈起。他主张个人主义,主张个人至上,是对他所生活于其中的那个泯灭个人、践踏个性的宗法社会的反抗,是对培养独立人格、尊重个人个性的民主社会的追求与向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毛泽东是进步的。

毛泽东早期伦理观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就是“现实主义”,这里的“现实”不是时间顺序上区别于过去、未来的“现在”,而是有特定的解释,“乃指吾之一生所团结之精神肉体在宇宙中之经历,吾人务须致力于现实者,如一种行为,此客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遂行,一种思想,此主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实现。吾只对于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11]由此可见,毛泽东的“现实”是以是否在主、客观上“妥当”为标准的,但何为“妥当”,他并没有进一步展开论述。笔者以为,这里的“妥当”应解释为符合“贵我”之思想,也就是说,“利己”则为妥当,否则,即为不妥当。显然,毛泽东的“现实主义”带有浓厚的实用主义色彩,他把一切活动都看作达到“完我”之目的的手段和途径,如“吾取历史以其足以资吾之发展现实之具足生活也,或谓吾人负有生殖之责任,吾亦不信。”[12]他当时没有能够正确地看待目的和手段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不说是他早期伦理观的一大局限。

无论是“贵我”思想,还是“个人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观念,进一步的抽象深化集中在毛泽东早期伦理观中的都是精神利己主义的本质。精神利己主义既是毛泽东早期伦理观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点。他指出“此个人主义乃为精神的,可谓之精神之个人主义。个人有无上之价值,有百般之价值。精神之个人主义,使无个人(或个体),则无宇宙。故谓个人之价值高于宇宙之价值可也。”[13]又说“古今之孝子烈妇忠臣侠友,殉情者,爱国者,爱世界者,爱主义者,皆所以利自己之精神也。”[14]这些都说明毛泽东特别强调精神的作用,认为精神是世界的主宰,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源,因而,要充分发挥精神对于世界的能动改造作用,以精神作为人存在于自然、社会的根本理由,离开了精神,人将一无所有,一无所是。这种思想对他一生都有很深的影响,例如,晚年毛泽东发动的“大跃进运动”不能说和他早期的过分强调精神作用的思想毫无瓜葛。同时,他在《〈伦理学原理〉批语》中写道:“即使世界上止有我一人,亦不能因无损于人,而不尽吾之性,完吾之心,仍必尽之完之。此等处非以为人也,乃以为己也。”[15]毛泽东认为人的本性是利己主义的,即使利他,也只是为了达到利己的目的,与其虚伪地打着利他主义的旗子进行利己主义的活动,岂若坦而言之,公开自己的利己主义观点?!为此,他驳斥了抽象伦理学者和叔本华的利他道德观,大胆地为利己主义作公开辩解。另外,我们必须注意到,毛泽东主张的是精神利己主义,并且,他认为“实现自我”是“人类的目的”,只有通过“利他”而“利己”的途径才能逐步“实现自我”,也就是说,他主张通过利他主义的行为来实现精神利己主义的目的。毛泽东早期的这种把精神和利己主义结合在一起的伦理观,使他更加重视去追求精神的完满,人格的崇高,而鄙弃庸俗的单纯物质追求。

任何人的思想都要受到他所处的历史时代和社会环境的制约,都要受到他所受的教育及其个人经历的影响,从而带有其不可超越的局限性。毛泽东早期身处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前夕,当时的中国社会上新旧两种势力和新文化运动内部革命与改良两种思潮的斗争十分激烈,国外各种思潮、学说纷沓而至,开始闯入中国知识分子的视野。而青年毛泽东对中外各种思想、思潮、学说兼容并蓄,从而使他早期的思想正如他自己所说:“不中不西,亦中亦西”,[16]是一个中西文化的大杂烩。我们今天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以历史主义的态度对毛泽东早期的伦理观进行了一分为二的分析和论述,我们既要看到他早期思想中唯心主义、二元论、相对主义和利己主义的一面,又要肯定他早期思想中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充分发挥精神作用以发展独立完善人格的一面,这样,我们看到的才是一个历史、客观、全面的青年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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