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模式之争:近年来公益性出版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争论文,公益性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853(2009)01-0049-05
1 公益性出版概念与公益性出版范围
出版社转制试点的最初方案是要保留各地人民出版社事业体制,以承担政治任务及其他公益性出版任务。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根据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又发布了《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就公益出版社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即“党报、党刊、时政类报刊以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实行事业体制”,“这些出版单位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益性出版服务,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出版需求”。并首先确定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等几家中央一级的图书出版单位为公益性出版社。这样,2006年人民出版社从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剥离出来,由总署直接领导,成为国内第一家公益性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是一个特例,它对各地公益性出版的发展模式并没有多少示范意义。然而,围绕地方公益性出版的发展模式问题,出版界提出了诸多问题和看法:如何界定公益出版的范围,地方是否需要专门的公益性出版社,公益性出版社要不要从事经营,政府如何支持公益性出版等。
1.1 公益性出版范围的界定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最初的设想,保留各地人民出版社的事业单位编制,将其作为专门的公益性出版社,主要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政治性出版任务容易理解,“公益性出版任务”却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其范围。
有研究者认为,“部分政治性、政策性导向图书,思想文化宣传教育读物,或其他国家认为必要的公益性读物可以国家项目补贴的方式资助出版,无偿或低价满足读者需求”①。
也有研究者认为,公益性出版应该包括:为政府、党和国家服务的出版产品;为人民群众直接服务的工程项目,如“农家书屋”工程等文化公共服务工程;关系国家文化积累的重大出版工程,如古籍整理等;少数民族文字出版②。
界定公益性出版的范围,实际上是在界定哪些出版社承担着公益性出版任务,哪些出版社部分承担或根本不承担公益性出版任务,从而确定哪些出版社应该继续保留其公益性出版的性质。
1.2 古籍出版
面对出版转制的新形势,古籍出版面临着“坚守还是转型”的艰难抉择。全国各地约有古籍出版社20家,它们专门从事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整理研究和编撰工作,对各地古籍的保存、挖掘和整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一些古籍出版社并入各省出版集团,如巴蜀书社并入了四川出版集团,江苏古籍出版社更名为凤凰出版社,成为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的成员单位。古籍整理出版时间长,编辑任务重,需要投入较多的编辑力量,但其市场需求小,很难盈利。古籍出版是列入公益事业、依靠国家财政支持,还是完全推向市场,依靠市场生存③?
1.3 民族出版
五十多年来,我国的民族出版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国有36家民族出版社,分布在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民族出版体系,每年用 23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各类图书5000多种,还出版了大量关于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汉文版图书;还有用11种民族文字出版的153家期刊④。民族出版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各少数民族文化的积累、传承和发展,保护和促进了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同时,保障了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也为提高少数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民族出版也面临着投资主体单一,市场意识淡薄,管理方式落后,出版资金不足,民族文字图书出版重心失衡和图书品种减少等困难⑤。
有研究者认为,中央级的民族出版社和地方的民族出版社,外文局系统担任对外宣传任务的出版社和杂志社,军队系统的出版社等,应进行分类指导;公益性出版社,也应有所不同,“有承担政治宣传的,也有专负特定出版任务的,也不排除出现类似西方国家政府印刷所之类的出版机构”⑥。
公益性文化是政府出资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就出版业来说,“人民出版社主要是为全社会服务的,主要负责马列主义著作、党和国家重要文献的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社,少数民族因为人数少、市场化程度低,要保护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国家就要扶持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业;下一步对民族出版单位实行汉、民分开,民族文字出版完全是国家行为,由财政负责出版。还有盲文出版社、党报、党刊等,也要国家扶持。”“除了这些单位,其他的都分批转制。”⑦
2007年,由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多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事业扶持力度的通知》指出:“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属公益性文化事业,承担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任务的单位是公益性出版单位。中央和地方财政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财政补贴,并逐年有所增长。”
这里明确把承担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定性为公益性出版单位。其中所提到的国家投入支持,主要是指设立出版基金,重点资助少数民族文字重大出版项目;国家设立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重点补贴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少数民族文字编译人才的培养和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单位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
1.4 地方人民出版社
对地方人民出版社和一些专业性出版社,有研究者认为,地方人民出版社在担负政治宣传任务上与中央一级的人民出版社明显不同,而各地人民社之间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综合性很强,有的市场化运作比较成熟,对其转制,应“区别对待”⑧。
而出版管理部门认为,地方人民社的资源有限,如果单纯限定为公益性出版单位,可能会面临生存困难。因此,中央没有对地方人民社的改革作统一的规定,各省人民出版社的改革问题由当地政府党委来决定。地方人民社可以按照保留公益性单位的模式改革,也可以和集团其他出版社一起转制⑨。
1.5 大学出版社
另一类涉及范围较广的出版社是大学出版社。经过30年的发展,大学出版社得到了长足发展。全国500多家出版社中,销售码洋过亿元的有88家,其中大学出版社占22.73%(不包括高教社、人教社、语文出版社等),大学出版社形成了与“中央军”“地方军”三分天下的局面。然而,大学出版社的发展也不平衡,销售码洋在1000万以内、尚处于十分困难境地的大学社占总数的9.28%;销售码洋在2000万—4000万元之间的出版社约占40.4%,这类出版社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还处于原始积累时期⑩。
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决定了转制模式的差异化。因此,作者建议,那些销售码洋低于千万元的出版社应“转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作为高校学术科研成果发布的媒介,严格规定其出版范围”,而那些处于“原始积累”的大学社,则应转变为“企业管理模式的非营利机构,控制出版功能,公益项目和营利项目并存”的模式。对此,国家出版管理部门的总方针是“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先行试点,逐步推广”。而最新的动态则是,全国有60多所大学社已被确定要转制。这意味着大多数大学社要转制为企业。
2 公益性出版社的经营
如果确定了出版社的公益性质,从而建立起公益性出版社,那么,它们要不要从事经营活动?如何从事经营活动?
2.1 公益性出版社是否应从事经营活动
一种观点认为,与追求经济效益,甚至“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出版社不同,公益性出版社似乎不需要重视经营和市场,应完全由国家财政供养。“两类不同性质出版机构的核心目标和社会责任不同,自然应该采取不同的产权、治理、用工分配制度”(11)。
有研究者则作了进一步的区分,“国内出版体制改革可划分非营利出版组织和营利性出版企业,前者归入公共产品提供者,属非竞争性领域;后者为市场化出版组织,实行自由竞争。”人民社被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可以从经营领域退出来”,“经营是市场竞争行为,而公益性事业单位,似不必再为竞争啦生存啦发展啦等等劳心费神”,“国家财政供养着公益出版”(12)。
相反的看法是,公益性出版社也应该经营。“绝大多数公益性图书产品,并不排斥一般的图书的商品属性,因此,作为公益性出版单位更应努力追求两个效益的最佳结合和统一,从而最大限度地使国家有限的资源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现阶段如果取消其(公益性出版社)经营职能,其发展完全依赖国家投入,不仅与出版体制改革的目标设计不符,而且国家财政不可能拿出足够的钱来再煮一锅大锅饭。”“公益性出版单位不仅不能削弱经营,而且还必须善于经营、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才有可能在新的形势下发展壮大。实力部分来源于国家政策扶持或项目补贴,绝大部分还要靠自身经营积累。”(13)
还有研究者认为,将出版社定为公益性出版单位还是转制为企业,只是国家对出版社在体制上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管理的问题。而出版社的基本属性与管理方式既不能割裂开来,也不能混为一谈。因此,“公益性出版社在享有必要的政策支持的同时,也要重视和善于经营,通过市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说到底,无论哪一类出版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终都要靠占有市场份额才能得以更好地实现”(14)。
2.2 公益性出版社的差异化与经营
对民族出版而言,目前,民族出版机构有行政化的趋势,许多政府部门包办并直接控制民族出版部门的管理,从而导致民族出版业内部缺乏利益“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风险机制”,人浮于事,资源利用率低,民族出版处于低效率运行的状态。因此,公益化不是解决民族出版难题的唯一途径。有论者指出,“虽然在民族出版事业中我们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与经济效益并不是完全绝缘的,民族出版也需要市场化运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既不可能包办民族出版业,也不可能包销一切民族出版物”,“虽然民族出版业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但要实现其社会化发展则必须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使民族出版资源得到优化配置。”(15)
关于大学出版社,2007年4月,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确定清华大学出版社等18家大学出版社转制为企业,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体制。试点转制工作在2007年底完成。按照要求,高校出版社的体制将分为企业体制和事业体制两类。绝大多数大学出版社将转制为企业,少数可以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体制。实行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大学出版社要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按照新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规范运行(16)。出版体制改革就是要把出版单位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大类,最终目标是把大多数出版社转变为企业,促进出版事业的发展。
已定性为公益性出版单位的人民出版社,有一个副牌社——东方出版社,在社科人文、经管等领域都有出色的表现。划归总署后,“(人民社)作为公益性出版单位,也要在市场上发出强音,我们不敢说做大,但是要做强。如果太弱小,就承担不了宣传大政方针政策的责任。”人民出版社必须要参与市场竞争(17)。人民社以其副牌社为中心,仍然在从事经营活动,积极参与着图书市场的竞争。
公益性和经营性出版的分离,有利于出版业的管理。对已加入地方出版集团的人民社来说,从公益性和经营性角度划分出版类别更好一些,但在公益性出版单位中也有经营性内容,这可以称为一种过渡形态。随着改制的不断推进,出版管理部门又提出,如果公益性出版单位有经营性部分,必须与公益性部分切割开(18)。
有的人民社虽然属于当地的出版集团,但仍然保留人民社的事业单位性质,并未一起转制。这样,一方面,这类人民社不能像其集团内部的其他转企的出版社那样享受五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使其改革和发展的空间都受到一定限制。同时,如果人民社被确定为公益性出版单位,能不能得到地方财政的支持也没有保证(19)。
而出版管理部门则认为,地方人民社的改革问题由当地政府和党委来决定,可以按照保留公益性单位的模式改革,也可以和集团其他出版社一起转制。
3 政府与公益性出版
如前所述,有研究者认为,公益性出版社应该退出竞争领域,完全由政府财政供养。而出版管理部门则认为,政府扶持不等于国家“一包到底”。
出版管理者对公益性出版社作了以下的阐释:即使是公益性的文化单位,也不是我们现在的事业单位的概念,而是完全的独立实体,“比如人民出版社,他是事业单位性质,但是国家任何钱都不会给,是自收自支单位”(20)。“今后对人民出版社这样的公益性出版单位的扶持,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项目支持,例如,出版马列经典著作应该是项目支持的对象;二是国家采购,例如,某些政治书籍可以用政府采购的形式,使出版社得到一定的补偿;三是政府加工订货。”(21)
以人民出版社为例,“国家在什么情况下给予补贴呢?就是出版国家需要的、党需要的、而市场又小的出版物。例如要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先预算成本,你能销售多少套,剩下的国家给予补贴。这就是按照项目补贴,今后国家文化补贴都是按照项目补贴。……其他的一概不管。”(22)
人民出版社是目前唯一可参照的公益性出版社。然而,人民出版社近年来一直面临着经营上的压力。如1995年启动的马恩全集70卷出版工程,每年只能出版两三卷,人民出版社一直以其他书的利润来支撑这套书的出版,而其他一些配合这一中心工作的政治类出版物也处于亏本状态。“这些年,国家没有给人民社一分钱,现在国家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是‘加大对公益性事业的投入’,但是没有明确的规定。下一步,希望国家能给予一定的投入和支持。”(23)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人民出版社的支持主要是通过专项出版项目补贴和政府采购这两种形式实现的。就人民出版社而言,政府的这类资助项目很多,如大型的政治类出版物,各类政治学习材料,各类宣传读物等。对于那些发行量较小的出版物,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等,政府采取资助、补贴出版的形式;而对那些发行量较大的政治类、宣传类出版物的资助,则是以各单位购买,实际上是政府采购的形式来实现的。
政府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来支持公益性出版社,也决定着当地公益性出版社的发展模式、规模、经营模式等关键问题。
4 公益性出版研究的缺陷
公益性出版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公益性出版专题研究不多。一些讨论出版体制改革的文章会略略提及公益性出版,政府的出版体制改革方案也会涉及,而专门从事公益性出版研究的研究者和研究文章极少。第二,出版改制方案提出了公益性出版的问题,然而,公益出版的范围、特点、模式、管理方式、经营方式等许多问题尚处于探索之中,还有待进行更深入的研究。第三,现有的公益性出版研究,多集中在公益性出版的概念性或综合性的研究上,尚无对某一个省或几个省区进行的个案性、实证性研究,研究的针对性、实用性不足。第四,对公益性出版的重视程度不够。人们有种错觉,公益性出版在一个省、区出版业中所占比例不大,对当地出版业整体影响不大,因此,人们并不急于确定公益性出版,对如何展开公益性出版则普遍持观望、等待的态度。然而,这一研究对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出版,加速出版转制的进程,改进出版管理模式等都有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公益性出版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深入研究。这是一个非常迫切而且现实的课题。出版社的改制还在进行之中,业界还在期待或探索适应出版业发展需要的公益性出版模式。
地方公益性出版采取何种模式,完全取决于当地出版产业发展的程度和经济发展的水平,只能因地制宜。模式的设计或提出必须立足于个案研究和实证研究。模式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因此,公益性出版研究不是一种泛泛而谈的空洞理论问题,而是一种基于众多个案研究,具有较强针对性、应用性的实证研究。
(收稿日期:2008-11-12)
注释:
①(13)金明善.关于公益性出版单位的改革发展思考[N].中华读书报,2004-08-25
②⑦(20)(22)柳斌杰.出版体制改革与改革中的出版业[J].出版科学,2007(5):5-12
③武凡.古籍出版:坚守还是转型?[J].出版参考,2004(3上):6
④彭新良.民族出版的历史回顾和现实思考[J].中国出版,2006(7):17-20
⑤(15)张志.深化民族出版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大学出版,2007(1):29-31
⑥⑧(14)宋木文.出版社转制问题的观察与思考[J].出版科学,2005(4):4-8
⑨(18)(19)(21)(23)陈旷.人民出版社划归总署,地方人民社何去何从?[N].出版商务周报,2006-05-26
⑩吴培华.大学出版社在转制新课题面前的再思考[J].中国出版,2006(7):12-15
(11)杨红卫.叶公非好龙也[J].出版广角,2005(1):13-16
(12)汪晓军.转来转去的念头[J].出版广角,2005(2):18-19
(16)周蔚华.中国大学出版社体制改革的历程及经验[J].中国出版,2008(1):17-21
(17)文心.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看人民出版社改革的方向:访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J].编辑之友,2006(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