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和股份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初级阶段论文,股份制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股份公司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广为流行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中国能否采用股份制公司形式,这是一个新的问题。按照马克思论述的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商品和货币,当然也就不会存在股份制,我国还没有进入马克思所论述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不应照搬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捆住自己的手脚。
一、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提出
党的方针路线制定的基本依据是中国所处历史阶段的经济关系和社会性质。
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告诉我们,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之后,也不能立即直接进入共产主义(包括它的第一阶段,即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要经历一个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列宁针对俄国的情况指出,在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要经历一个更长的过渡时期。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发动革命的,需要经历比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更长的时间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个革命的最大特点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的压迫,而不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革命胜利后建立起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主义即新民主主义国家,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之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不仅不能消灭资本主义(不包括已被消灭的官僚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对于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还要鼓励和扶助其发展,并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国家依照法律保护他们的财产。
由于急于求成,毛泽东提出用三个五年计划(1953—1967)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结果,只用了三年,就宣布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经济被送进了历史博物馆,从而人为地大大提前终结了新民主主义制度。1958年进而提出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以为只要再苦战几年,通过人民公社这座桥梁,就可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天堂。
文革大灾难结束后,人们终于发现我国所处的阶段还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认识到否定商品经济和企图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种超前的左的路线的危害性,逐步恢复和发展了各种私有制经济,这里不仅包括小私有制经济,还包括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以及新出现的各种外资经济。从实质上看,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恢复了新民主主义制度。
从1981年开始,中共中央正式提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这是在反左的认识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应该认识到,从1956年开始直到目前的中国社会,实际上并未进入马克思所科学论证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邓小平再三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 又说:“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2 〕我理解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
依次类推,党的十五大将非公有制经济也列入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实际上指的是新民主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新民主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国有经济领导下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新民主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多种经济成份参与下的市场经济,如果不认识这一点,有可能引起理论上的混乱。
例如,我们在报刊上可以看到将非公有制经济也说成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在我国就会出现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的私有制经济,即使是帝国主义的大垄断集团,只要在中国登陆,就摇身一变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了。进入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不等于说它本身也一定是社会主义,正如同我们投资到资本主义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的市场,不能说由此变成资本主义经济甚至垄断资本主义经济。
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和够格的社会主义混为一谈,还会出现这样错误的认识:我国还存在大量失业,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不能说失业是资本主义的必然产物。如果依次类推,还会产生出更荒谬的结论来。
二、在股份制上的突破
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问题,特别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将资本主义社会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运用到我国现阶段中来,这是一个突破,其重大意义不可低估。
股份公司是在1866年经济危机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股份公司的建立与发展,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起过重要的作用,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章中,马克思对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讲了以下四点:
第一,通过股份公司形式,使资本迅速集中,企业规模惊人地扩大,从而能够兴办原来单个资本难以进行的大型工程。马克思特别举了铁路的例子,他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3〕。
第二,形成了与私人资本、私人企业相对立的社会资本和社会企业,“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4〕。这就是说, 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但是它的生产方式却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原来由各单个资本家私人支配和经营的生产改变为由资本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共同管理。可见,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股份制的出现标志着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逐步取代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第三,在股份公司内,资本的所有权和资本的职能相分离,这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5〕。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化必然会引起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要求建立与之相应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股份制的建立与发展,也为这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转变准备了条件。因为在股份公司内,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已经与生产资料的支配权、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在这一基础上,就会比较容易、比较顺利地解决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过渡。
第四,由于股份公司的利润纯粹采取利息的形式,作为资本所有权的收入并不一定要求取得平均利润,从而构成阻止平均利润率下降的一个因素。
在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一定阶段中,股份制对于筹集资金、扩大公有制的支配范围、转换管理体制和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作用,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一些试点和推行,是很有必要的。我这里提出几个认识问题供研究讨论,我的看法有不妥之处,欢迎大家予以指正。
第一,人们讲股份制,主要是从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提出来的,但是从长远来看,它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变革我国私有制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方式,使之成为向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过渡点。
从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变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变对生产资料的个人占有为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这是对生产方式的变革;第二步,变对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这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相适应,必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可见,实行股份制的根本意义在于变革生产方式,为今后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准备条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国有经济不仅实行了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而且实行了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实行股份制的意义发生了质的变化。
第二,股份公司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在这种企业里,生产资料由股东们共同使用,这是属于生产方式的范畴,不牵涉到所有制的问题,“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6〕
近年来我们看到一些文章避开控股权这一关键,鼓吹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理由是在股份制中对生产资料已经实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在股份制中,资本主义已被扬弃,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的。
如果说对生产资料实行共同使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就是实行了公有制,这岂不是说,资本主义国家股份制公司都是公有制经济了,不管多大的资本家,一但成了股东,就变成了公有制经济成员了,借贷资本家把资本贷给他人使用,大地主将土地租给农业资本家雇人耕种,似乎都因此变成公有制经济了。
显然,这是把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混为一谈了,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等于说它已经是公有制了。
马克思从未说过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资料个人占有)的扬弃,他所说的扬弃是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对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资料个人占有)的扬弃,“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7 〕,这种向股份制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8〕。 马克思的这些话说得十分明白,但却被一些人有意或无意地“扬弃”掉了。
第三,股份制本身并非灵丹妙药,以为一股就灵,那是天真的想法。
从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来看,股份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它并不能消除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相反,“这种向股份形式的转化本身,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之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的性质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9 〕股份公司由于迅速完成了资本的集中,在资本有机构成迅速提高的同时,也加速了对原有在业工人的排斥,使他们卷入到失业大军中去,仍然在业的工人受剥削的程度也加重了。资产者成为靠股息为生的寄生虫,不参与生产和流通的管理,成为新的食利者阶层,显露出资本主义的腐朽性与寄生性。股份制也不能消灭经济危机和经济振荡,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的大危机,正是在股份制广泛发展的基础上发生的。
在我国,由于建立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股份制的意义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方面,它的消极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股份制,同样也可以逐步消除失业与贫困,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但是,即使在公有制基础上,股份制的消极作用不可能完全消除,例如,股民们滋长了投机致富和损人利己的思想与行为;炒股成风,分散工作和学习的精力;股民们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根本谈不上什么主人翁精神;出现食利者阶层,两极分化加剧;大量分散的股民无兴趣也不可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对大股东实行监督;大股东们可以凭着股票的优势自己选自己当董事和董事长,再利用自己的职权玩弄帐目,兴风作浪,赚了进自己腰包,亏了就迅速将自己的资本转移,并充分发挥股份制花别人钱不用还的“优越性”,免除股民追债之忧。对于这些消极作用甚至破坏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股份制的积极作用也受到很大的限制,首先是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来说,实行股份制已失去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向公有制过渡的意义。其次,发行股票也只是筹集资金的途径之一,它不可能取代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的途径,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融资更不能取代通过财政手段和国家银行的间接融资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此外,凭借股票优势产生的企业决策层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体制是否优越于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领导班子的管理体制,也是很成问题的。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
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首先要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不要把自己的错误认识强加到马克思身上。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未来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归全社会公有,商品和货币不再存在,生产者在扣除公共基金之后,按照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领取个人消费资料,中国的现实远未进入这一阶段,但是在1956年我国提前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既然是社会主义社会,就要否定私有制,否定商品和货币,否定多种分配形式,这当然会碰壁。可是我们有些人不是责怪自己犯了超前的左的错误,却说中国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错的,也是空想的,用中国不够格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去否定马克思主义理论。
坐标论的作者也是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和我们1956年后所处的历史阶段混为一谈,用中国现阶段的实践去否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甚至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说过的话强加在他们身上,然后加以批评,这是很不严肃的。例如,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立即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10〕,马克思和恩格斯什么时候说过要“立即”实行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呢?如果能立即这样做,为什么还要提出过渡时期学说呢?为什么还要提出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使小农自愿过渡到合作社呢?即使在恩格斯的早期著作中,在回答无产阶级革命“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这一问题时,立即说:“不,不能。”〔11〕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对待资产阶级私有制时也这样说:“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12〕我不了解坐标论作者有没有读过这些著作,如果没有读过,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想象加到马克思和恩格斯身上,如果读过,又为什么明知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这么说过,却硬说是说过呢?
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马克思主义也是任何人动摇不了的。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225页。
〔2〕同上书,第225页。
〔3〕《资本论》第1卷第688页。
〔4〕《资本论》第3卷第483页。
〔5〕《资本论》第3卷第494页。
〔6〕江泽民在中共15大上的报告。
〔7〕《资本论》第3卷495—496页。
〔8〕同上书,第497页。
〔9〕同上。
〔10〕《中国经济时报》1997年7月29日。
〔11〕《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 1 卷第239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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