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与社会结构转型--以浙江省温州市民办教育为例_民办教育论文

民办教育与社会结构转型--以浙江省温州市民办教育为例_民办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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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经济改革为温州提供了发展民办教育的空间

改革开放后的温州民办教育,与全国民办教育一样,是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至今已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恢复高考制度后,以私立高考复习班和各类文化补习学校为主要形式的民间学校;第二阶段是1985年中共中央颁发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后,正式批准第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中学;第三阶段是1992年后,进一步认清民办教育的性质,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使民办教育纳入健康发展轨道。至今,温州民办教育总投入已达20.55亿元,现有国有民办普通高校1所,民办专修学院3所,清华大学远程教育民办站点1个,民办普通中小学71所,民办普高、初中、小学在校生分别占同级同类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9.79%、2.67%、1.53%。此外尚有民办成人学校及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办学机构。目前,温州市的民办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基本适应,办学的规模、质量、水平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办学成绩得到社会的肯定,已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有信誉、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质量优良、在省内乃至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校。

温州民办教育得到迅速发展,是与社会结构转型密切相关的,是社会结构转型所形成的经济运行机制、政府职能转换及群众的创造性的激发等的结果。

(一)民办教育发展的动因来自于社会经济改革对教育提出的更高需求,这种需求迫切地要求重组社会教育资源,政府因势利导,制定适宜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保障了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社会经济改革后所导致的经济格局变化、社会产业结构调整,及群众生活方式、生活观念的变化,对学校教育产生新的看法与要求,提高了教育的地位。传统经济运行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要做大做强企业,必须需要一批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来经营与管理企业,即使是一般的企业工人,也是需要有一技之长,教育与知识对社会发展产生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重视,新的教育市场不断地形成。富裕起来的温州人迫切要求将子女送到好的学校,百万外来人口的子女也需要就学,社会力量办学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面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市场潜力,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制定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措施,对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面对职业教育的新需求,由政府组织,把温州业余科技大学、温州商校、温州经济学校和温州工业机械学校四校合并联合组建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使之从中专向大专升格。这样做的基本动因是满足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更高要求,这种要求恰恰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城市转化的结果,通过这样的改革,盘活了现有的教育资源,重组了教育资源。

(二)社会经济改革所形成的资源配置机制,是产生民办教育办学新机制的条件。

温州经济格局以民营经济为主,民营企业占了全市企业总数的90%多,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的85%多。民营经济的发展,使民间资金十分充裕,多年来的居民储蓄存款一般都在400亿元左右。因此,只要利益处理得当,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完全有可能实现民办教育办学资金的多元化投入。

从现有的办学实践看,温州市正是利用了市场机制的优势,积极挖掘教育市场资源,拓宽民办教育的办学空间。采取国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合作、厂校联办等形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海外华侨和其他有识之士来投资办学,使社会力量办学、民办教育质量向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拓展。如乐清市兴乐高级中学,10位办学者投入资金500万元,贷款500万元,学生家长捐资26万,共筹资1200多万元,建成了校舍面积1.3万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的24个班级规模的学校。

温州教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如果依旧按传统的教育模式运行,政府无力承担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需求。只有把教育(主要是非义务教育)交给社会、交给市场,社会便能够像创造温州经济奇迹一样创造教育奇迹。温州在发展经济的实践中已越来越尊重知识、渴望教育,对创办教育、发展教育充满着浓烈的激情与梦想,事实上,温州的教育梦想也在一天天地实现。

(三)实现政府角色与职能的转换,是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必要的准备。

传统学校教育是由政府统一管理,政府既是主办者,又是实际的办学者,政府集中了办学所有职能,尽管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中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但在涉及到办学的重大事项上,如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的扩大、师资引进与辞退等,校长实际所具有的管理权限仍受制约,这些影响了办学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而要扩大办学者的实际权力,只有伴随社会经济转型的实现才有望得到实现。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培育与完善,必然要提出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民办教育发展本身就得益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因此自然就要政府转换相应的职能,真正成为民办教育的服务者、促进者,如此才能激发社会举办民办教育的潜力。

对此,温州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清醒的认识,突出了三方面工作,有力地激发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热情,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与提高。其一,总体规划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关于加快温州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规定》、《温州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整个教育包括民办教育的发展目标、重点和布局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二,从政策措施上着眼于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定了两个“三允许”。第一个“三允许”是指:允许民办学校根据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按办学成本收费,结余部分用于学校建设发展;允许学生家长在缴纳学费之外向民办学校捐资,捐资款全部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其固定资产属于公有;允许投资办学者在学校具有偿还能力时取回本金,并获取不高于当时银行贷款的利息,以确保民办学校有可靠的经费来源。另一个三允许是:允许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招聘教师或从外地引进教师;允许民办学校自定教师待遇,以确保民办学校有充足的师资来源;允许和鼓励民办学校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其三,在办学管理上着眼于规范提高,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如制定民办教育审批条件,实施名校长工程,严格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等。

二、民办教育的发展对社会转型的影响

民办教育的出现,实际上是社会转型的产物,意味着社会民众能够有足够的教育选择权,意味着教育资源的配置开始改变政府权力单一控制的格局,社会民众逐渐摆脱完全依赖于政府行政控制,增加了自身对社会生活的选择与决定权,拥有决定自身发展的自主权,教育有可能赋予民众自由,真正成为解放民众潜力的有力武器。

表现之一,民办教育的出现与发展,改变和调整了教育资源配置的方式。

民办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改革与社会结构转型基本保持了同步态势。就温州来说,民办教育最集中的也是温州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与乡镇。民办教育的发展,既适应了富裕起来的民众的教育需求,又开发了存在于民众之中潜在的教育市场。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民办学校,主要是针对教育资源不够丰富的广大农村。我们强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各学校的教育条件相差十分悬殊,是形式的平等,而不是实质性的机会均等。教育成了一种“精英教育”。而要改革“精英教育”的格局,使广大农村子女享受足够的教育,必须要改变传统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而这一切则依赖于社会经济改革所引发的社会结构转型。从实质意义上说,社会转型不是劳务与商品分配形式的改革,而是要求转换政府职能,从原来的政府根据计划分配,转变成根据交易双方实现分配。

这种资源配置的实质是强调机会的均等。而在市场社会中,要保证资源配置均等性,只能依赖于市场本身才能加以解决。一般而言,影响资源配置不平等主要有以下因素:市场的种类、资产管理的分配、不同种类的企业、组织进入的壁垒、使计划经济得以解体的政治原则、不同经济部门的增长率、以及影响物价水平和以上诸因素的国家政策。脱离这些具体条件和制度环境,是难以预测向市场分配的过渡过程中会出现什么影响。也基于此,市场经济转型所导致的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因素是多方面的。在这些众多因素中,对政府集中配置资源的权力是冲击重点,民众在资源配置中的足够选择权与自由权是值得关注的。

由此透析我国的教育资源配置,在过去的运行中,更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政府的决策,形成了教育资源的“政治市场”。在日常的教育管理中,这种政治市场以这样的方式呈现着:第一种是“讨价还价,主动争取”,学校的管理者与政府关系紧密,只要学校管理者不断地接近政府部门,以打报告的形式,就能获得教育资源,包括办学资金、土地等;第二种是“计划形式”,政府每年按学校所属的性质与地位进行资源分配,规定了学校收支的范围,学校引进与辞退教工,都要受到主管部门的干预。第三种是“城市价值导向”。学校怎么办,基本上是由政府来划定了办学标准,从办学规模、学生人数到实验室、资料室的建设等,都由政府规划、控制。但这些办学标准的模型则是建立在城市学校的基础上,而如何开发农村教育资源,考虑得并不多。自然地出现了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特征:先城市学校后农村学校,先重点学校再普通学校,先市民子弟后农村子女,以城市和市民为中心,以农村和农民为外围的教育资源配置路线,实际上是损伤了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权力。这种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只有在社会转型中才能实现,而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所导致的不仅仅是教育运行机制的变革,事实上是肯定了民众对教育的选择权。

表现之二,民办教育的出现与发展,改变了城乡教育分离的结构,形成了新的办学格局,实质上是冲击了城乡教育分治、一国两策管理教育的体制。

众所周知,我国的教育是在城乡处于分离、对立的背景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在教育管理上,就采用了划区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换言之,要进入什么学校读书,就与个人的居住地关系十分密切。而对跨学区招生的学校,跨学区选择孩子入学的家长,都作出极严格的限制。由居住地——这种空间性因素来决定孩子入学的学校,对孩子来说,其实是丧失了择校的权力。从更大范围而言,社会上出现了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独立发展的格局。同时,由于城市社会经济文化比农村发展快,城市学校的各方面办学条件都要优越于农村学校,在农村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的教育质量相对要低一些,这样要通过考试的方法进入城市学校就读,继而争取高考,完成上大学的目标,只有少数的学生。

民办教育机构一般都建在城区或新兴工业区,地理位置相对优越,而且在建造新区过程中,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在校园内,还具有个性化的布局。此外,在教育硬设备建设上,也是按现代学校的最新标准建造。因此这些民办教育机构,由于招生是不受区域局限,实行开放办学,特别是对学习、表现优秀的学生打开了一条进入较好学校环境学习的通道。另外,对一些成绩虽然不理想,但家庭有经济能力的,也可以进入这类学校读书,这既缓解了城市公立学校的招生压力,又扩大了农村孩子选择城镇学校读书的机会,是对农村学校办学能力的扩充,部分地改变了现有城乡与农村教育结构二元对立的格局。

表现之三,民办教育的出现与发展,是对读书改变个人社会身份的传统观念的一种改变,并在新时期充实新的要求,同时,逐渐地形成教育是促使个体价值自我实现的新教育理想。

教育价值理想,通俗地说,是指读书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问题,对农村子弟来说,就是为了升大学,找到了好的工作。这样的教育理想是与农村孩子所处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的。在80年代中期前,工人的子女能找到城里的工作,而农村子女只能回家务农。如果能够找到国家分配的工作,就意味着将来享有国家所给予的养老保险,公费医疗、交通、住房等等一系列公共服务,而如果是回家务农,则与这些公共服务无缘。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制度无形中使城里人与农村人作出了等级上的区分,而等级的存在,成为驱使农民及农民子弟向城市居民努力的动力,这种努力的动力与目标成为教育价值定位的依据。

既然有区分,就要改变。对个体来说,虽然出生地是无法改变的,但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与工作能力,从而改变农民、工人的身份,获得新的社会地位。而这一切,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须是实现了社会的转型,才有可能。因此,我国改革开放所实现的经济转型,成了改变自身处境的一种机遇。在此背景下兴起的民办教育,赋予富裕的民众自由地选择教育的权利,由此也隐含着民众改变自身命运的可能性,成为确立新社会地位的一条途径。

当然,通过到学校读书、接受更多、更高层次的教育,仍然看作是与个体的职业、个人的前途紧密相关的大事,但今天所理解的“相关”,则是考虑个体通过教育,更好地使自己在社会生存与发展,这种个人发展,已经不是当初意义上通过依赖于政府成为“国家干部”或国营企业职工的途径得到实现,而如今,则强烈地意识到只有个体融入在市场社会中,通过一技之长或自身的知识能力才能实现个体价值。

表现之四,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力量,但要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应该考察教师的教育忠诚度,但时下的教育活动中,教师的忠诚度有不同的表现,更多的教师仍然是站在职业活动的角度理解与认同教育,把教育工作当作谋生的手段与途径。这一点在民办教育机构工作的教师的思想意识中表现得犹为明显。

面对民办教育所带来的教育结构转型与教育认同意识的转换,政府与社会应积极地创造条件加以引导、规范,服务民办教育的发展。

第一,要注意民办教育的宣传。使全社会理解民办教育,尤其是要让教师本身对民办教育形成正确的看法。

第二,加强规划,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并确保民办教育的办学质量,使民办教育既能够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又能使社会放心接受民办教育。

第三,创造民办教育与公立学校相对公平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特别是要让民办学校工作的教师真正体会到自己也是教师,而不能看作是学校校长的“雇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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