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学毕业生就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恰值高校扩招后第一批四年制本科生毕业,据统计将有212万大学毕业生走向就业市场,比去年多出67万。在这就业季节又适逢非典肆虐,使得原本就不很宽松的就业环境更加紧张。根据教育部提供的最新统计,到6月20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签约率为50%。于是,有人将当前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归因于高校扩招政策,认为若不是大幅度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大学毕业生的就业不会这么难。因此,有必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进行更全面的认识。
一、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经历过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阶段。受人力资本理论和人力规划理论的影响,在上世纪60年代以后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作为优先考虑的事情,从而使高等教育获得了跨越式发展。如印度50年代初期在校生数仅为26.3万,到90年代初期就已高达675.5万。韩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是如此,其在校生数从1970年的14.64万人猛增到1985年的93.19万人。
与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相伴生的,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如印度50年代初大学毕业生失业总人数为两万左右,占全部失业人数的12%;70年代达到120万人,占失业人数的20%;直到90年代初期,印度大学毕业生的失业率仍高达15%。韩国也经历过类似情况,其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从1970年的57%-58%下降为1985年的41%。
高教快速发展与大学毕业生失业相伴生的现象之所以会发生,很重要的原因是在人们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强烈推动下,高教供给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增长速度。另外,高等教育有个时滞,即从入学到毕业至少有4年的时间差。这意味着,今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4年后可能变得比较一般。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有相当大的比例属于结构性问题,不属于总量性问题。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表现
10年前,我国基本上不存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即使有,也是个别现象,并没有对大学生个人、学校和社会形成大的冲击。短短10年发生如此大的变化,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市场已经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劳动力供需主体的选择权和决策权逐渐扩大。
从供给方来看,表现在大学毕业生能够自主择业。长期以来,我国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配政策,保证每一个毕业生都有就业岗位,但毕业生几乎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后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行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指导原则。就业还是不就业,去什么样的地方和单位就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生自己的意愿和能力。
从需求方来看,表现在用人单位更多地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不是上级指令来选用大学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吸纳大学毕业生的主体,但最近十几年随着机构改革方案的推行和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它们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量相对来说是逐渐下降的。不仅如此,它们还释放出了大量的劳动力,使本来就偏紧的劳动力市场更加拥挤。
实际上,只要让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这种现象既发生在高等教育迅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也发生在高等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的发达国家。比如在英国,20世纪90年代初的大学毕业生失业率高达13%。失业的存在,既是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发挥作用的结果,也是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发挥作用的前提。我国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发生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与市场机制的建立及其发挥基础性作用有直接的关系。从每一个大学生一毕业就有工作到今天部分大学毕业生暂时找不到工作,看起来是退步,实际上是一种进步,是我国有关改革逐渐深化的表现。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的结果
总的来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程度比较低。据统计,2002年大学毕业生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4.7%,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同时,我国最近几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却比较高,平均在7%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按理是不应该发生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的。现在之所以会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的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大学生的培养和就业仍存在着体制性障碍。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可以明显地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工资收入较高,工作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另一种类型是工资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几乎没有或很少有社会保障。如果劳动力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即劳动力流动是无成本的,我们可以想象,大学毕业生在就业选择过程中会遵循这样一个逻辑,即首先会在第一种类型的市场上找工作,如果在这类市场上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则会到第二类市场暂时先就业,边工作边搜寻,等有更好的就业岗位后再做调整。
但实际情况是,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却远非充分竞争的,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制度性分割,包括城乡之间的分割、城市中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之间的分割等。这导致大学毕业生一旦去了第二类市场工作,若要再离开,就会面临很高的成本。比如,某大学毕业生若去了农村就业,并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想离开原单位到城市就业,至少会面临三种成本:一是工作搜寻成本,即为了在城市中找到一个理想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可以想见,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已就业大学毕业生比没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在城市找工作的难度要大得多;二是与工作单位相关的福利和人力资本损失;三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即在一些地区为了让原单位放人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较高的离开成本意味着被沉淀在原单位的概率很大。因此,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工作时一般会首先考虑留在城市,很少一开始就考虑去农村。根据笔者所主持的一项对全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意向的调查,只有22.6%的大学毕业生愿意到农村就业。大部分毕业生都留在城市找工作,这无疑会增加就业难度。在这种情况下,笼统地谈大学毕业生占总人口4.7%的比重意义已不大,因为在城市,大学毕业生占总人口的比重可能超过了20%,而在农村,则可能不到1%。
四、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密切相关
就业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有需求方的因素,也有供给方的因素。由于大学毕业生市场已经是一个买方市场,而且需求方的需求改进有赖于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因此相对来说,供给方的调适对就业难局面的缓解能够起到更快捷有效的作用。但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大学毕业生有诸多方面适应不了变化了的情况,其中之一是就业观念偏差。
根据前面所提及的调查,对于薪金,60%以上的毕业生期望在2000元以上,20%的期望在3000元以上;对于工作地点,85%以上希望在城市和沿海地区;对于工作岗位,65%以上的毕业生希望到国家机关、外企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的材料,在近期内,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结构中,国家机关的需求非常小,在89个城市所需要的198万个岗位中,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只占0.8%,而毕业生选择到党政机关工作的比例却高达20%。理想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很多毕业生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者意识到了仍不愿修正自己的理想。
观念偏差不仅表现在对东部沿海、城市、国家机关、外企等单位的偏爱上,还表现在对新兴地区和部门的认识不够上。如很多毕业生不愿到农村、西部地区和非正规部门就业,认为这些地区和部门的条件差,待遇低。其实这是一种陈旧的观点。从现实状况来看,这些部门和地区确有诸多不尽如人意处,但大学毕业生毕竟年轻,应更看重未来的发展空间。若从长远来看,西部地区、农村和城市中的非正规部门将是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个人的发展将能从中汲取丰富的营养。
导致大学毕业生观念偏差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一点是大学生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大学生很少且传统人事就业制度还没有根本改革的情况下,大学毕业生是稀缺资源,但最近十几年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大学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现在研究生招生的人数都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本科生招生人数差不多;二是人事就业制度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大学毕业生也是劳动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得面临市场的检验,只是与其他劳动力相比,大学毕业生内含有更多的人力资本而已。大学毕业生应对此有清醒认识,谁更早认识到这一点,谁就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可谓观念一转天地宽。
五、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政策建议
大学毕业生就业是科教兴国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仅今年上半年就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我国整个就业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既要考虑非典、“扩招”等短期因素,更要着眼于长期的因素,即要标本兼治。
首先,继续深化体制改革,扫除劳动力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现在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都已取消了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的限制,但对于已经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流动依然存在一定的限制,特别是那些已去农村工作的毕业生,若要再回到城市工作,则会面临一系列障碍。因此,不仅要为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创造宽松的体制环境,而且要为往届毕业生的工作转换创造宽松的体制环境,否则毕业生就不去人才短缺的农村而挤在城市里,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另外要降低大学毕业生的创业门槛,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这既能推动经济增长,又能增加就业。
其次,完善高等教育发展政策。最近几年高等教育发展很快,但至少有三个与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因素需加以检讨。
一是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教育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作为教育的微观主体,在信息收集、处理和应对方面,学校要比教育主管部门更具有优势,因此高校应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现在我国有6所高校拥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权利,有22所高校拥有自主招生的权利,今后应该让更多的高校拥有这些权利,亦即应更多地由高校而不是教育主管部门来面对市场设置专业和确定招生。当然,这要求学校必须增强自律性。
二是教育质量。最近几年我国高校招生规模连年大幅度增加,从而缓解了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和高等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但必须指出的是,高校扩招是在社会对高等教育投入增加不多的情况下完成的,扩招的主体是一般性大学,重点大学扩招的数量不大。这意味着,很多新增大学生所享有的教育教学资源是十分有限的,这难免会对教育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如何在数量迅速增加的情况下保持教育质量稳步上升,是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是适度的高等教育规模。毫无疑问,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还非常不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15%左右,大学毕业生占总人口的比重还不到5%,需要加大发展力度。问题是,究竟多大的高等教育规模是合适的?现在比较流行的观点是,用国际标准来衡量,我国的高等教育只处于大众化阶段的初期,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其实,高等教育适度规模的确定,不仅需要考虑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而且必须考虑所处阶段的体制环境。在劳动力市场分割严重以及劳动力流动成本很高的条件下,以全国人口为基数统计大学毕业生所占的比例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因为大部分大学毕业生以城镇单位为主要去向。因此,在某种意义上,适度的高等教育规模应以城镇人口为统计基数。
最后,改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就业率高低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高校能否获取高质量生源的关键。因此,各高校应该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要加强就业教育,充实就业指导队伍,做好信息收集和就业指导工作。在这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美国加州大学的一家分校学生只有2000人,但就业指导中心的专职老师有16人。中心除了收集供求信息外,还开设就业指导训练课程,作为计入学分的必修课。此外,美国学生的就业还能经常得到教授的帮助,他们的推荐能帮助约30%的毕业生找到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