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探究论文_刘然1,,,李菲2

中国林业发展的经济政策探究论文_刘然1,,,李菲2

摘要:自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国林业建设观念也随之变革,本文以当前林业政策为切入点,探究出林业政策对我国林业经济发展产生的障碍,并针对性的提出完善举措。

关键词:林业政策;林业经济;障碍;解决对策

一、基础理论概述

(一)林业建设理念

从1949年开始,我国林业大体经历了以下阶段:

1949~1978年。此时,关乎林业的定位是生产国家急需的木材。此阶段给人大体印象是,林业属于生产木材的一种产业,当时林业的对外代名词是砍树伐木。

1978~1993年。此时期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每个行业都在飞速发展中的时期,而林业对比其他各行各业,发展的效率相对落后,体现在:森林资源经大规模的掠夺,采伐,开始透支严重。人们在面临森林资源增长缓慢的背景下,开始高呼保护生态的口号。

1993~1997年。在此阶段,林业开始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开始朝向改革方向发展。但在此时期,国家针对林业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林业还急需自我振兴。

1997~2000年。此阶段属于生态建设初期,林业体系构建的发展思路还不够清晰。

2000年~如今。自从进入新世纪以来,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家在资金和政策上开始向林业所倾斜,为林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但此阶段林业发展依旧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生态恶化、市场体制不完善、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可以说,未来对林业的改革和发展任务任重而道远。

(二)林业法规政策

国家为了提升森林资源的发展效率,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林业政策的法规。例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退耕还林条例》等等。可以说,这些法规的发布和实施,为森林资源的合理保护指明了方向,也为林业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定的法律保障。

二、当前林业政策对发展林业经济产生的障碍分析

因林业属于人类经济行为,所以其带有一定的经济属性。林业不论是产业建设还是生态建设,都只是“功能”上的差异,虽然供给和增值方式有所差异,获取的利益主体也不同,但大体上都离不开林业经济的发展。帮助林业走出困境,改革方向的必然选择是发展林业经济,但基于现行林业政策来分析,依然存在制约林业经济的问题,具体在以下几点做出体现:

(一)林权制度和政策

对比其他行业来说,林业发展具备滞后性,现行相关林业政策法规不但数量较少,在内容界定上,仅是对一些原则问题的规定,不具操作性,范围不具体、不明确,针对很多领域都缺乏对应的法律规定。与此同时,很多林业政策的相关条文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与如今社会发展对林业提出的崭新需求互相背离,也无法对社会造林护林的积极性进行调动。林业产权制度构建不完善,没有使权利人享受其应得的权利,也无法保障其借助法律应用权利的程度。比如在林业政策中,因相关森林景观开发利用的权利和条文没有做出细致规定,导致存在他人开发利用森林景观侵权的实际案例,即使权利人遭到权利侵犯,也无法得到对应的赔偿。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林权人积极性,对林业事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二)税费和投资政策

林业建设目前受到税费体制和投资环境的影响,不利于对内吸收有利因素。再加上受到常规理念的影响,外界都将林业看作是产业部门,对其具备的生态公益性质有所忽略。所以,国家在对林业的投放上严重缺失。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一方面,因经费缺口严重,对森林保护和林业基础构建相对落后,森林病虫害等现象非常严重;另一方面,因国家对木材实施统一收购,林农和投资者税费负担较重,导致对投资林业利润远远低于社会的平均利润。这些都严重打击了社会各个部门对林业投资的积极性,也是致使林业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三)林业政府管理政策

林业部门在市场经济改革和过渡的阶段中发展落后。依据有关数据和调查结果显示:在部门发展中,政府没有将其应具备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从本质上分析,目前存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政府对国有林管理不够完善。第二,针对私人经营企业,政府没有做到有效的激励、组织和监督。

三、完善林业政策,促进林业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清晰认知林业

建议外界要清晰明确林业自身的经济属性,对林业经济行为有效规范,明确林业经济者占据的主体地位,关注林业的增值,并基于经济角度上给予林业一定的补偿,促使林业沿着正确的市场经济轨道前行,将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彻底发挥出来。同时,也要清晰的认知林业具备的功能。生态建设和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相辅相成,在林业发展中,不应过分强调其中一者。只有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经济提供一定的资源保障,才可真正的发展林业产业经济。

(二)完善立法,对各个利益主体的权益做好保障

在完善各个立法中,要增添生态投资优惠政策,完善森林资源利用政策,界定森林资源价格。不应仅靠采伐林木实现的经济收益决定林权所有者所拥有的林木价值,而应通过森林生态食品、森林景观的开发利用等多种途径来决定林权人获取的经济利益,这样还能顺应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必然需求,实现双赢。

(三)进一步完善林业投入机制

林业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筹资,筹措资金的渠道较窄,导致林业基础设施构建滞后,具备较大的资金缺口,发展速度和质量较低。所以对于当前局势来说,有必要构建长效投入机制。要依据林业发展现状,构建可行的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制度。

(四)改革产权和税费制度

要对采伐限额管理、限制性运输管理办法逐步改革,与此同时,也要对林业赋税政策予以调整,以此减缓林农和林业企业的税费负担,构建可以在源头上促进林业建设发展的良性体系。

(五)调整林业管理体制和政策

建议政府要做好机构重组和职能的转换。在之后的发展中,逐步退出在集体林区直接实施林业工程,将适当的权力和功能下放给私有部门和地方政府。

(六)开发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经济

森林旅游业是林业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更是未来激励林业发展的方向,对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资源丰富,地大物博是林区的优势,林区可以善用此优势,发展多元化的经济,以合理、科学的发展观和新时期林业构建的观念为参照基础,利用发展森林旅游业来促进林业经济发展,这也是一种摆脱森林资源危机的良好途径。

结论

我国在林业政策上,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未来的改进余地较大。总而言之,林业经济一定要有与之匹配的法规制度来为其保驾护航。林业经济在完善的体制政策下,才会以多元的形式和多样的结构可持续发展,构筑人民生活的产业链条,再造辉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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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柏海.绿色经济:林业发展新视野——论新绿色经济对生态和民生林业建设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启示[J].林业经济,2012,07:3-10.

论文作者:刘然1,,,李菲2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20年0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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