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想_情报学论文

建立我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想_情报学论文

建立中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情报学论文,图书馆学论文,中国论文,指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887年杜威(Melvi Dewey)在哥伦比亚大学创建世界上第一个图书馆学学院以来,围绕着图书馆学情报学人才培养的教育标准不断出台。美、英等发达国家以及IFLA早已制定了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相关标准和规范。2000年,在修订1976年颁布的《图书馆专业标准》(Standards for Library Schools,1976)基础上,IFLA制订了《图书馆与信息专业教育指南》。2003年,发布了第三次修订稿。此外,IFLA在《2006-2009年战略计划》中将制订教育认定标准作为方向之一,提出了“制订并传播图书馆各方面工作的教学指南,既包括图书馆教育课程,还包括终身教育计划”的行动方针。

鉴于图书资讯学教育指南之重要,中国台湾地区在中华图书资讯学教育学会2007年年会上提出建构图书资讯教育指南,并于2008年年会通过并公布、实施了台湾地区图书资讯学教育指南。图书资讯学教育标准为教育发展的指南与教育评价的依据,且各项标准往往反映了图书资讯学教育重要哲学与理论,对图书资讯学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1]。为了确保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继续向前发展,以期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并与国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接轨,国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建迫在眉睫。

1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总体发展态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图书馆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形式与办学层次多样化,形成了由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组成的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为图书馆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也极大地促进了图书馆学的学科建设[2]。

进入90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内的图书馆事业也在蓬勃发展,开始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然而,在图书馆事业迅速增长的同时,图书馆学教育却面临着困境。与高涨的图书馆事业相比,图书馆学教育明显地低落,甚至滑坡。于是,在世纪之交形成了图书馆学教育与图书馆事业蓬勃发展潮流相违背的独特“逆流现象”:高涨的事业与低落的教育[3]。

进入21世纪,根据“世界图书馆学教育进展”研究项目在2002-2003年间的调查结果,“综观1999年以来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进展情况,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回落与调整之后,近年来已开始进入更高一级的稳步发展时期,并显现出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出现又一个图书馆学教育发展高峰的趋势[4]。”最近几年,图书情报学教育又有了新的变化。2007年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图情档专业教育体系呈现出图书馆学专业教育层次不断提高、情报学专业教育迅速发展、档案学专业教育各层次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我国的图情档专业本科教育发展平稳,研究生教育迅速增长,图情档专业教育正在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5]。

自改革开放后,国内图书情报学教育经历了飞速发展,也有过低落时期甚至滑坡现象,到现在所呈现出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总体来说,在学界和业界的共同努力经营下,得以不断继续向前发展。对国内图书情报学教育的未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可以有更高的期望。

2 构建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意义

2.1 推动学科自我发展和完善

图书馆学情报教育与社会、科学、文化发展联系日益密切。教育认定标准是图书馆学情报教育发展的指南,是图书馆学情报教育规模化、职业化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判断教育发展成熟与否的标志之一[6]。图书资讯学教育指南作为专业教育的基础和评价的依据,已成为学科与教育的共识。构建图书资讯学教育指南,使得专业教育评价有更健全、更符合系所专业教育发展的基础架构,并为提升图书资讯学教育品质提供有效保障[1]。

制定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通过明确教育目标和宗旨、教学计划、核心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师资水平、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内容,逐步完善图书馆学情报学自身的理论体系构架和支撑学科建设相关方面的保障体系,以期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所涵盖的内容,是图书馆学情报学科能否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的核心要素,深刻影响着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历史进程。因此可以说,构建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过程,本身就是图书馆学情报学作为学科自我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2.2 提升学科地位

教育标准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证制度的核心内容。通过制定、修订标准,并由此评估教育质量,规范教育行为,是世界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际惯例[7]。

社会对图书馆的需要不会中断,作为研究图书馆系统的图书馆学也不会消亡。图书馆学从形成到现在近两个世纪的成长历程中,确实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图书馆学的发展确实遇到了问题,时至今日其学科地位仍显卑微。长期以来,在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中,图书馆学的社会公认度和学科地位都不高。因而,直面图书馆学的现状,把握图书馆学研究的特点,寻找图书馆学的出路,已成为今日图书馆学亟待解决的根本问题[8]。

2002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的Shaheen Majid等人在对东南亚图书馆学情报学学校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学校认为完善教育认定标准有助于行业内部交流,提高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质量,使其得到社会更广泛的接受和更高的认同,并能为LIS毕业生带来更光明的就业前景[9]。制定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统一图书馆学情报学界和业界的相关认识,加强和巩固图书馆学情报学学科基础,有助于改变和宣传图书馆学情报学的学科形象,增强图书馆学情报学学科的社会认同度,提高图书馆学情报学的学科地位。

3 国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构建的参与主体

3.1 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2年,教育部决定成立高等学校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文简称教指委),这对发展我国图书馆学教育意义非常重大。它是一个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受教育部领导,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估高等学校的图书馆学教育。这是我国图书馆学高等教育的一件大事,也是21世纪我国图书馆学高等教育新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高等学校的图书馆学教育开始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不仅有利于提高图书馆学的学科地位,也有利于提高图书馆学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10]。教育部作为主管中国教育的政府机构,制定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本身就是高校图书馆学教指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高校图书馆学教指委所具有的官方性质,也是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权威性的保障。

3.2 专业学会

综观国际上现行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标准,可以发现,各国和地区的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学会或协会以及国标图联,在制定和推广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标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巨大成果。因此,我国也应当充分发挥各专业学会的重要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标准的理念,从而引起各界重视,并推动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建。透过科学、健全的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教育指南,提升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教育质量,最终为图书馆学情报学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3 专业教育机构

包括机构本身,也包括专业教师和专业学生。专业教育机构,是承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主体,是图书情报学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包括:教育机构组建和规划之标准、师资力量和能力的考察、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都必须要通过机构、教师、学生来表征。同时,他们又是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最终执行者,教育指南之效果,也一样要在他们身上才能得到检验。所以,专业教育机构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到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建过程之中。也只有得到专业教育机构的参与和支持,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标准的制定,才能够真正反映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本质,才具备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3.4 图书馆界

包括图书馆专业馆员和主管人员。图书馆是图书情报学教育的归宿,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学生最终要走上工作岗位,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最终需要得到实践之检验。虽说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之毕业生未必全部都从事图书馆学情报学事业。但是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必须以培养从事图书馆学情报学事业的专业人员为根本出发点,这是图书馆学情报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图书馆界通过对接受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教育之学生的评价以及自身对图书馆所需人员之能力的诉求,将直接影响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发展和规划。在某种程度上,这正是学界和业界实现互动的一个完美契合点,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回顾历史,也不难发现,图书馆教育发展初期,为何出现实用图书馆学盛行和强势之缘由。因此,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之构建,图书馆界是不容忽视的力量。我们也应该积极主动吸引图书馆界参与到教育指南构建的进程之中,这本身既是学界与实践部门的一种良性互动,同时也为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未来扩大了市场。

4 构建国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原则

4.1 宏观、前瞻

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作为一种指导性的专业标准规范,是全国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其所应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现有的各类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标准、指南来看,基本也都是着眼于宏观,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的相关内容进行指引和规范,大多是作说明性的阐述。此外,随着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承担培养图书馆学情报人才的专业系所也越来越多。而各专业系所在办学条件、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方面,必然存有诸多的差异。这也就要求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内容不能专注于细枝末节,不能限定的过死。只有这样,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才具有灵活性、可操作性,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才能朝多元化方向不断发展。

人类社会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行进中的历史。同样,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图书馆和以图书馆事业为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学都是充满生机和活力、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之中的有机系统。因此,作为引导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发展的指南,也必然要对各类型的发展变化做出反映,而且需要具有前瞻性,能够预先对这些发展变化的趋势做出判断。

4.2 全面、客观

作为一种行动指南,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必须全面考虑与图书情报学教育相关的各种因素,如教育宗旨、培养目标、办学师资、课程体系等。只有这样,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才能够起到一种指导专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同时,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本身就是一个关于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发展体系的综合指南,这也必然要求在构建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时必须坚持全面性原则。

回顾图书馆学研究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出,图书馆学正是从图书馆事业发展中、从解决重大图书馆现实问题中寻找自己的出路的。一些图书馆学的理论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为图书馆现实服务的理论。中国图书馆学要得到长足的发展,其根本就在于对以往各种图书馆学的继承与发展,在于直面中国的图书馆实践,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图书馆的实际问题[8]。这应该就是图书馆学研究过程中所必须坚持的一种客观精神。作为培养图书馆学情报专业人才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其宗旨应该与所处社会以及所属机构的大环境相吻合,强调学科与社会的互动。因此,我国在制定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时,应当掌握相应的社会需求及其变化。

4.3 科学、专业

图书馆学的科学化至今还是一项未完成的事业,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图书馆学的研究过程中理性精神的匮乏。我国图书馆学发展至今,尚处于经验科学、形而上学阶段,没有完成科学化的历程,忽略了图书馆学科学化关键的一环——研究方法的科学化[11]。近年来,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既要面向职业,又要面向学术,以此来消除教育与实践之间的隔阂,以提升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职业竞争力的呼声越来越高。环境的变化使图书馆学研究正经历着历史性的锤炼,我们不但要吸收国外图书馆学新思想,而且要注重本土化的研究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学理论体系。因此,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构建,必须坚持科学、专业之原则。只有秉承科学之精神,利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紧紧抓住自身专业的核心本质与特色,才能够制订出符合社会发展和专业需求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也只有把科学、专业的原则贯穿于构建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过程之中,制订的教育指南才能够正确地指导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5 结语

我国在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质量评估方面进行了长期有益的探索。2008年11月,高等学校图书馆学学科教指委(2007-2011)第二次工作会议暨系主任会议经过讨论确定了《高等学校图书馆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的主要内容,该《规范》于2009年9月之前提交教育部,作为今后教育部对图书馆学科实行专业认证、进行专业评估的重要依据与参考[12]。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内地在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标准方面所做的初步尝试。2009年11月,高等学校图书馆学学科教指委第三次工作会议暨系主任联席会议在西北大学召开,对《高等学校图书馆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修订稿进行了讨论[13]。借鉴已有的经验,在构建国内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的过程中,必须秉承科学、专业之精神,积极吸收图书馆学情报学界、业界以及专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各界有生力量的参与。在广泛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利用有效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才能够制订出既符合社会发展实情,又能够指导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事业继续发展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教育指南。

收稿日期:201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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