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宋人叶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宋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明代后期陈第(1541-1617)批评宋人叶音以来,近四百余年,学术界对“叶音”已经说了很多话,今天提它可谓老调重弹。但我以为还是有这个必要。因为考查发现,明清以来所有对叶音的批评,几乎都是举例性的,挑几个《诗集传》或再加上《韵补》改读韵字的例子来作驳论,似乎没有人对吴、朱的叶音做过穷尽的考察,更不用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学理。平心而论,这样的做法,在方法论上似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之嫌。
笔者为了考察宋代闽音,曾花了五六年时间,尽可能系统地阅读了朱熹这位原籍婺源生长于福建以闽语为母语的大儒的所有论著,并旁及《韵补》《毛诗补音》(轶文)及其他史料,在钩稽宋代闽音语料的同时,越来越感到后人对叶音的批评似有偏颇,因而逐步探讨,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当然,陈第等人对叶音说的批评催生了科学的古音学,功不可没,也是必需的。叶音语料能反映宋代通语实际语音的价值,也得到现代学者充分的认识与利用,产生了一批“朱熹叶音考”之类的论著。近几年间,陈鸿儒考察朱熹《诗集传》叶音,对朱子的古音学有不同的论说;张民权也对吴棫所作“补音”,从宋代古音学角度作了系统的考证与研究,从而对宋代古音学提出与以往不同的诠解(均见本文后附的参考文献)。这些研究用力甚勤,叫人感佩,但在认识叶音及其学理方面仍有未尽。在一切问题都需要求真求是的年代,我们是否考虑过,以往对叶音评价可能存在的偏差,影响了我们对叶音现象所蕴含的极有价值语料的开掘及其学理之合理内涵的认识?笔者以为现在是认真地思考这一问题的时候了。现综合此前我的一些研究,参考时贤新说,略陈对宋人叶音的看法,以就正于方家。
一 宋代两种叶音及后世对叶音说的批评
叶音之说起于隋唐,兴于宋,宋人讲叶音的文士并不限于注解古诗文的注释家,文学家在创作诗歌时也用到叶音。因而全面地看,宋人的叶音实有两种表现,一是创作诗歌取叶,二是注释古诗取叶。两种叶音应用不同,在后代的表现及后人对它的态度也不同。
1.1.诗歌创作用韵中的叶音。这种叶音以礼部韵为限,用了不合礼韵的韵字即为叶。如黄庶《伐檀集》卷上五律《酒》:
千载醇意,长随麴蘖新。解诗今日月,转入古乾。闷至胜良药,愁来敌故人。几杯聊酩酊,五斗趣还均。
该诗“坤”下注“协韵”二字,“坤”属礼韵十三元魂痕,与十二真谆臻韵的“新人均”押韵,故须目之为“协韵”。据我观察,宋代诗歌创作中的叶韵还是比较谨慎的,除了据方音、仿古叶韵之外,还有音近合韵。详细情况以后别文表之,此略。但这种叶韵发展到后代,演变为做诗的一条规则,至其末流,真可谓无音不可叶了。如1926年世界书局出版的诗法读物《诗学进阶》云:“叶者,音韵俱非,而切响通之,如一东所叶,心字乃思容切,音松也。叶音有绝不相类者,如一东所叶应字音雍,国字音公。如用——东韵作古诗,俱可同用。”(P138)“应”字可叶读“雍”,“国”字可叶读“公”,“绝不相类”也可同用。用明代焦竑的“凡字皆无正呼”(注:见《焦氏笔乘·卷三·古诗无叶音》。)来衡量,也就若合符节了。
1.2.古诗注释的叶音。可以说,宋人注古诗所用叶音并不比诗文创作用叶更为放得开。宋代叶音第一家当推吴棫(1100-1154),但吴棫甚至就不以为自己所作的古韵字读音为叶,他的著作以《毛诗补音》《韵补》为书名,重点在“补”其音。《毛诗补音》又作《毛诗叶韵补音》,原本已佚,不知确名,我斗胆作个推测,该书原名当为《毛诗补音》,“叶韵”两字乃后人所加。宋代儒士经注家中真正把“叶音”当术语用的,从目前已有材料来看,仅朱熹(1130-1200)一人。朱熹说他自己的“叶韵多用吴才老本,或自以意补入”(注:见《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第6册P2079。),称吴氏所作为叶韵,这是他以为自己的叶音与吴才老的补音性质相通,故有此说。然清儒钱大听说:“朱文公《诗集传》间取才老之《补音》而加以叶字,才老书初不云叶也。”(注:见《潜研堂文集》卷二十七《跋吴棫韵补》。)看来后人还是分得清的。
用不用术语毕竟只是个工作程式问题,吴棫和朱熹都给《诗经》等古诗的韵脚字换了一个不同于常用的读音,这是事实。我们注意到,这种换读方式却并没有像诗歌创作那样,被后代推衍发挥而变本加厉。相反,从12世纪的朱熹,到16世纪的陈第,短短四百余年就遭到质疑。
陈第《屈宋古音义·序》说:“自唐以来,皆以今音读古之辞赋。一有不谐,则一曰叶,百有不谐,则百曰叶。借叶之一字而尽该千百字之变,岂不至易而至简,然而古音亡矣。”
焦竑《焦氏笔乘·卷三·古诗无叶音》云:“如此则东亦可音西,南亦可音北、上亦可音下,前亦可音后,凡字皆无正呼,几诗皆无正字矣,岂理也哉?”
在程朱理学统治学术的时代,其四书五经注本视为国家经典,焦陈的批评可谓石破天惊。语言中字音本来就是一定的,做诗就要押韵,这些都是浅显的道理。明白了古今音变之理,《诗经》的押韵不合于后代语音就豁然贯通,真可谓焦陈之论发而“叶音”之说息了。“叶音”本当扬弃,唯一的遗憾是焦陈并没有深究叶音的语音依据与学术原理,从而以常理简单否定了它。以后的发展,套用一句古话:“自兹厥后,批评蜂出”,清儒戴震将对叶音的批评概括为“漫从改读”(戴震《声类考》语)四字,言下之意,“叶音”就是乱改字音而已。
二 叶音的依据和定音问题
2.1.叶音有据。对“叶音”最严厉的批评当然是“乱改字音”。“乱”是说没有根据地胡来,“改”是说给韵字强换读一个本来没有的音。两者之中,关键还是在于这样叶音是否有根据。如果注重根据,就不是“胡来”;如果被叶音的韵字本有或可以有所叶之音,就不能说“强改”。
从朱子留给我们的文献中可以看到,恰恰在有无根据这个问题上,他非常审慎。比如说,当他的学生问“吴氏叶韵何据?”时,他非常肯定地说:“他皆有据。泉州有其书,每一字多者引十余证,少者亦存两三证。”他说元初更多,后删去,“姑存此耳。然犹有未尽。”正因为有据而又犹有未尽,他才“叶韵多用吴才老本,或自以意补入”。(注:两段引文分别见《朱子语类·卷八十》第6册P2080、P2079。)道他自己就不要根据乱改一通?只要穷尽《诗集传》叶音语料,就会直观地发现两条“乱改字音”的反证:
其一,在17处无法说明韵脚字古音的地方注上“无韵未详”,如果不要根据乱改,这些地方怎么不改? (陈鸿儒2001)
其二,“叶某”或“叶某反”既然是用来改音的术语,可是在《诗集传》中对韵脚作注使用叶字1442次,其中23首诗中30次“叶”字只用来说韵而未见改音(刘晓南2004a)。注叶而不改音,30例也不是小数。
为什么会有这些反例,其原因就在于“叶音”意在补说古音,不为乱改字音,故必须讲求证据。如果吴棫所补古音是否正确还可讨论的话,他的重视证据,却是不言自明的,有《韵补》一书可以核验。朱熹注解经传讲究简明,反对今文经学式的喧宾夺主,故作叶之时不像吴棫那样旁征博引,但他的注叶是有根据的。《朱子语类》记载他回答学生的问题时,多次提及过一些叶音的根据,讲论过如此叶音的理由。全面考察他的叶音和相关论著,可以推知,他对宋代实际语音有过研究,并且还广泛地了解前代语音史料和当代古音研究动态。为了能够合理地说明古音用韵,他利用了当时可以利用的语音文献史料以及实际语音材料,运用了当时古音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说明他心目中的古音。笔者认为,朱熹所注叶音在当时学术水平下大都有自己的语音根据。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根据宋代实际语音包括方音叶韵;2.根据文献记载的语音叶韵;3.根据宋代音韵学的古音研究成果叶韵。详情可参见刘晓南(2003)《朱熹诗骚叶音的语音依据及其价值》,此不赘。
2.2.多音定一。叶音有根据,可以确定“乱改字音”之“乱”字说得不当,但“改”字又该作何讲?有根据的“改音”,也还是改变了之读音,这又作何解释?我认为叶音的“改音”之“改”不同于一般的改换,更不是“强改”。为了与一般改音区别,可以把吴朱叶音叫作“定音”而不是“改音”。什么是定音?一字多音确定其中一读为古读以协韵就叫定音。什么叫改音?字音之外,改从另读以协韵称为改音。前者为本有其音而定音,后者为本无其读而强改,两者有本质区别。汉字一字多音非常普遍,《广韵》记录异读八千有余(据余迪永2000,P17)。韵字古今方俗杂糅,读音复杂,韵书大多兼收并蓄,故而一字多音并存。而韵书失收的古音异读,有的见诸其他文献著录,有的可以从古韵、谐声考求,有的可从音理推知。这些韵书之外的古音,就是吴棫要补的音,也是朱、吴二人认为可以用来说明《诗经》用韵的特殊的古音。叶音就是要从一字多音中确定一个能与古诗谐韵的古音而已。详情参见刘晓南(2004a)《朱熹叶音本意考》。
三 叶音说的合理内涵及其不足
按照“定音”的看法,那就意味着宋人对“古音”是有认识的。的确,宋人认识到了《诗经》等先秦两汉文献押韵中有古音。吴棫概称之为“古韵”(见《韵补》卷首《韵补书目》所述)。另一位闽人莆田方崧卿 (1135-1194)作《韩集举正》,多以“古音”校正并解释韩愈诗文用韵等问题,如韩愈有一首《郓州豁堂诗》,该诗三韵一换,其中有“强令邦”、“水苇骇”相叶,不合于诗韵。方氏解释云:“以‘令’叶‘强’,以‘骇’叶‘水’,皆古音也。‘令’古音自有平声一读,公《独孤郁墓》亦见。《淮南子》‘勿惊勿骇,万物将自理;勿挠勿撄,万物将自清’。‘骇’古音自与‘理’叶也。”(注:见方崧卿《韩集举要》卷五。)方崧卿举《淮南子》“骇”与“理”押韵来证韩愈用古韵,与吴棫的方法相同。朱熹对方氏的解释非常赞赏,称许曰:“古音之说甚善。”(注:见朱熹《原本韩集考异》卷十四。)这些事实充分说明宋人已经注意到了古音,知道古诗用韵的字音中有古音的存在。应当说,“叶音”就是在这种认识指导下对古音的考求。
3.1.叶音学说中的合理内涵。
3.1.1 吴棫的古今音变思想。叶音既然认识到了古诗用韵中有古音,与之相应,必定就有“今音”的观念。杨简《慈湖诗传》引吴棫《毛诗补音》在《邶风·击鼓》篇“我独南行”的“行”字下引补音“户郎切”,说“行”字“诗二十有五,无叶何庚切者”。这句话方崧卿《韩集举正》卷一转述其意为:“吴才老云:诗人用行字,韵二十有五,无叶今读者。”朱熹解释说:“方云此诗视古用韵,不入今韵”,可见,在朱熹与方氏看来,“行”等字叶庚韵则为今韵,叶阳唐为古韵。古韵与今韵的看法是明确的。
更为可贵的是,吴棫已经初步接触到古今音变这一问题。在《豳风·狼跋》“德音不瑕”之下《补音》注曰:“瑕,洪孤切。……秦晋以前凡从叚者,在平则读如胡,魏晋之间读如何,齐梁之后读为胡加切。”这是一段天才的论说,这里面不但有古今音变的思想,而且还接触到了古音的分期。“秦晋”当指周秦时代,魏晋当指中古前期,为上古到中古的过渡阶段,齐梁为中古时代。吴棫在《韵补》上平声九鱼洪孤切小韵收“瑕豭”,这就是所谓“从叚”之字秦晋以前“读如胡”的例子,下平声七歌寒歌切小韵收“霞遐瑕蝦”,此为魏晋之间“读如何”的例子。至于齐梁之后读为胡加切,时音所习,不必补注。可惜《韵补》将“读如胡”、“读如何”的历史音变机械地归入相应的韵部,而使它们之间的前后传承关系隐而不显。不过若仔细琢磨,还是能看得出差别。《韵补》在“读如胡”的“……”等字下引证文献证据为《毛诗》《补记》《左传》和屈原赋,除个别汉代人的语料之外,全是先秦文献语料,没有一条魏晋语料。而在“读如何”的“霞……”等字下引用文献为曹植《洛神赋》、左思《魏都赋》、陆机《文赋》、傅玄《雨诗》,无一例外,全属于魏晋时代的作品。只要简单对比一下,两个读音的时代前后,虽不言而自明。论者常指责吴棫一字多叶,漫无定准,但我以为对这些多叶要作具体分析。这里所说“瑕霞(蝦)”既入洪孤切、又入寒歌切,看起来是一字两叶,实则是不同时代的读音。
杨简《慈湖诗传》在《小雅·巷伯》“捷捷幡幡”句下引述《毛诗补音》论证“幡”字古音“芬邅切”的一大段文字。在这段文章中,吴氏为了证明“幡”字古读先韵细音,进一步考察了从番得声的系列字的古读。这批从番得声的字,无一例外,全收于《韵补》先韵中,可以印证。他在《补音》中说:“字以番得声者,古皆与先为韵。”如“翻,芬邅切”、“蕃,分愆切”、“藩,分愆切”、“璠,芬邅反”、“燔,汾乾切”、“蹯,汾乾切”、“蟠,频眠切”等,每个字下均引证古诗等材料(文繁此略)。最后,吴棫特地加上一句“此音今皆不复见矣”。一个“皆”字指出所有这些字的古音现在都不存在了,揭示某些古音在现代消亡。可见,吴棫看出了古音有生即有灭,已涉及到“音有更革”的问题了。可惜吴棫只是发掘现象,对具体问题作语音变化的解说,却没有进一步从中归纳理论条例,否则“字有更革,音有转移”的首发时间或许要提早四百年了。
3.1.2 朱熹的方音存古思想。朱熹赞成用“古音”来解释古诗用韵,赞成吴棫根据古诗文用韵、古谐声来确定古音的做法。他比吴棫更进一步,利用方言来考古音。吴棫偶尔也据当时方音叶韵,如将止摄开口三等齿音字叶读鱼模,就是据闽方言而叶。但吴氏并没有广泛运用方音证古,更没有论证方音之中存在着古音。而朱熹则是明确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下面4条引文,均选自朱子的著述。
(1)《朱子语类》(中华书局标点本,第6册P2081)记与学生问答云:
“诗音韵间有不可晓处。”因说:“如今所在方言,亦自有音韵与古合处。”
(2)《原本韩集考异》(四库全书本,第1073分册P144)云:
《燕河南秀才》芳荼:诸本多作茶。方从潮馆本,云:《尔雅》曰:槚,苦荼,音徒。郭璞注,木小似栀子,早取者为茶,晚取者为茗。《唐韵》茶,宅加反,俗作茶。大抵茶与荼,古音相近。如今言搽,与茶亦通用也。
今按:荼与茶,今人语不相近,而方云“相近”者,莆田语音然也。虽出俚俗,亦由音本相近,故与古暗合耳。今建人谓“口”为“苦”、“走”为“祖”,亦此类。方言多如此云。
(3)《朱子大全》卷71《杂著·偶读漫记》(同治12年六安涂氏求我斋刻本)云:
大抵方言多有自来,亦有暗合古语者。如……闽人有谓口为苦,走为祖者,皆合古韵。此类尚多,不能尽举也。
(4)《楚辞辩证》(P190)曰:
“雄”与“凌”叶,今闽人有谓“雄”为“形”者,正古之遗声也。
第1条可谓大纲,“所在方言”似指当时各地方言而言,明确指出方言音韵中有一些与古音相合。第2、 3两条举出方音与古音相合的例子。这种“相合”或“暗合”是巧合吗?第4条告诉我们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古之遗声”,也就是说,方音中与古音相合的部分,是古音的遗留。可见朱熹对方音存古是一种自觉的认识。
3.1.3 考求古音的方法。就方法论而言,朱、吴叶音考求古音可以归结为文献考证与音理推证两个方面。具体操作上可以概括为四条:1.从谐声偏旁推古音;2.从古诗用韵中推古音;3.从现实方音推求古音;4.通过“四声互用、切响通用”的音理推定古音。第1、2两条,宋人已有系统的阐述,见于徐蒇的《韵补序》和项安世《项氏家说》等文献,此不赘。据方音考求古音的典型例子是见于《诗集传·商颂·殷武》的“严叶五刚反”。为什么咸摄“严”字古音读宕摄的“昂”,朱子的论说见于《朱子语类·卷第八十》,不妨节引原文:
“下民有严”,协“不敢怠遑”。才老欲音“严”为“庄”,云避汉讳,却无道理。某后来读《楚辞·天问》见一“严”字乃押从“庄”字,乃知是叶韵,“严”读作“昂”也。《天问》才老岂不读?往往无甚意义,只恁打过去也。……因言:“《商颂》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吴氏云‘严’字恐是‘庄’字,汉人避讳,改作严字。某后来因读《楚辞·天问》,见‘严’字都押如‘刚’字、‘方’字去。又此间乡音严作户刚反,乃知‘严’字自与‘皇’字叶。”(第6册P2080)
“严”古音读若“昂”,除古诗押韵外,“此间乡音”(按,当指闽北建阳乡音,参见刘晓南2001)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笔者由此类语料悟出朱熹叶音中含有宋代闽音,因而穷尽《诗集传》《楚辞集注》中的叶音,从中考见宋代闽语声母十九纽,韵的特征十一条,详见笔者《朱熹与闽方音》(2001)和《朱熹诗经楚辞叶音中的闽音声母》(2002a)两文。朱熹从当代方音(相当今人所谓近古或近代音)考古音(大致相当今人所谓上古音),类似于今人从现代方音考中古音。
至于据音理推求古音,有“四声互用”“切响通用”两条,这两条首发自宋代另一位音韵学家程迥。简单地说,四声互用是说同声韵不同声调的字之间可以互用,即所谓纽四声者,结果是以入声为枢纽,阴声、阳声韵之间可以通转,如《朱子大全·与程沙随可久书》说:“麒之为极,十之为谌,似亦是四声例也。”为什么“麒”可叶“极”,“十”可以叶“谌”?就是它们之间可以四声通转,其通转关系简示于下:
阴声——入声——阳声
麒—技—忌—极—兢—檠—擎
十—甚—甚—谌
这有点接近清人提出的阴阳对转理论。
切响通用是说,同声母的字之间可以通用,如“汝、戎”,都是日母,故“戎”可叶“汝”。“切响通用”没有多大道理,朱熹也不大相信。“四声互用”则有一定道理。(详参刘晓南2003)
3.2 基于叶韵的古音学说之不足
3.2.1 古音界定模糊。从叶音的角度考求古音,其意图完全是为了解释文献语音现象,并不是为了研究历史语音以揭示音变规律。所以,凡文献中表现出来的古音现象,宋人一概目之为古音。这就自然包括了唐宋文人仿古的作品。其负面影响很明显,使得宋人虽有了古、今音的概念,但对于古音的界定却非常含糊。先秦两汉的古诗用韵是古音,唐宋文人仿古之作的用韵也是古音。真古董与假古董羼杂,反使真古董为之失色。在这种古音观的指导下,不可能产生真正的语音发展史观。吴棫的那种“秦晋”“魏晋”“齐梁”历代语音不同的天才猜想,注定只可能是流星一闪而过,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成为整个宋代古音学中后继乏人的绝响。
3.2.2缺乏音系古今变化的认识。由于把文献中表现出的一个个与今音不同的具体字音,看作韵书失收的“古之遗音”,宋人对这些字音进行考证主要是为了“补”韵书失收的古音。立足于礼部韵看这些补出的音,琳琅满目而通押复杂,在上文所述含糊的古音观指导下,他们不可能认识到这是古音系与今音不同,反而产生一种今韵细密过于古韵的误解,于是就有了古音“通、转”的说法,要通过合并礼部韵来恢复古韵。所以宋人对古音系的研究,超不出合并韵部的樊篱,使得古音系归纳与音字考证分离脱节。这就造成两个极端,从考据的角度看,只考一个一个具体字的古韵读法,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音系的角度看,合并今韵达到古韵,就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究其实还是没有看到语音在系统方面也会有古今变化,他们做不到像顾炎武那样离析唐韵,故而所述之古音无论是九部还是六部,都不成古音的系统。
3.2.3一字多叶大道多歧。顾名思义,一字多叶就是指一个字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音。有两种表现,一是同一字在不同的场合叶不同的音,如“家”字,朱熹在《豳风·鸱鸮》三章“叶古胡反”、《召南·行露》二章“叶音谷”、《行露》三章“叶各空反”。二是在同一个韵脚下叶两个音。如《相鼠》一章韵脚字“皮仪仪为”,《补音》:皮,一读蒲麋切,一读蒲何切;仪,一读鱼奇切,一读牛何切;为,一读于妫切,一读吾禾切。一字多叶是吴、朱两人共同的体例,差别仅在两人运用的地方与数量各有不同而已。
一字叶两音或多叶,甚至同一诗中叶两音,这不符合古音学中字有定音的原则,有“乱改字音”之嫌。吴棫、朱熹这两位严谨的学者,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不严谨了?他们的一字多叶是不是可以作他们乱改字音的证据呢?我认为不能那样说,因为吴、朱二位的一字多叶是有原因的,在宋代,诗歌用韵可以一字多音通用,这是一条用韵条例,可表述为“一字多音通用例”。宋代礼韵系统的韵书明确指出此例。如《增修互注礼部韵略·卷一·十二齐》霓下注:“凡一字有两音或三音而义同者,皆可通用。”《古今韵会举要》收“杖”字上去二读,在去声直亮切下注曰:“合援毛氏有音无音二音三音皆当通押之例。”可见多音字的各音都是可以在实际诗歌中押用的,视不同的上下文而定。这在宋人的诗歌创作实践中经常可以见到。如“大”字,《广韵》载箇、泰二韵两读,就可以箇、泰二韵两押,在押箇韵的韵段里读箇韵音,押泰韵的韵段里读泰韵音,等等。既然是做诗的通例,通于今者亦可适于古,此自然之理。吴朱实为援其例以说古诗。一个字在不同的韵段里叶不同的音,类似于宋诗多音字在不同韵段里押不同的韵。至于偶然出现同一个韵段的韵字既叶甲韵又可叶乙韵,如前引吴棫《相鼠》的补音,这实则是一字多音通押的特例,因为他们认为该韵段所有韵字既有甲韵的又读,又都有乙韵的又读,确定其中任意一读为古音似均相宜。这种确定古音的犹疑导致了古音不定的后果。大道多歧,这当然是吴朱叶音中的最大败笔,但他们还是有根据的,不可看作乱改。比较而言,朱熹一字多叶例子较多,但没有做过说明。吴棫则有说明,如《桃夭》韵脚“华、家”字下《补音》已经将华叶芳无切,家叶古胡切,又加按语曰:“华有胡瓜切,家有居牙切,宜从两读例。而《诗》八用华韵,七用家韵,无叶此二音者,今从一读。”这个按语很明确,“华”和“家”可以据其两读,叶麻韵或鱼韵。尽管对《桃夭》个案的处理,吴氏定从一读,但他提到也可以援“两读例”叶两音,“两读例”应当就是“多音通用例”,说明他是赞成一字多叶的,前所引《相鼠》的补音即为证明。一字多叶不合音理,但对于解释文献中的纷繁却是很有作用的,这也许就是吴朱乐于信从的原因吧。
由此可见,对于宋人叶音及其学理,要作一分为二的分析。体现于其中的合理内涵是古、今音不同思想的萌芽,方音存古思想的发生,后人用以考定古音的基本方法大都㈩现,对古音语料也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这些都可以说是叶音说对于古音学的贡献。不过,这些最早的古音研究存在着诸多失误,这也是很明显的,其根本原因还是重在解读文献,而没有对语言作正面研究的自主意识。这应当是古代语文学家的历史局限,似不可求全责备。正确的态度是,要认识到其历史局限,吸收其合理的内容,充分发掘其历史文献语料来为现代历史音韵学和历史方言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