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如何批评两极分化_两极分化论文

邓小平如何批评两极分化_两极分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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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07)07—0059—05

研究邓小平批判两极分化理论的背景

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是国内外评论比较多、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

曾有一阵子国内就贫富差距大不大的问题展开过讨论。有人认为贫富差距大,有人认为“中国的贫富分化还不够大”。有两位学者提出:既然中国是城乡二元结构,那么中国的贫富差距就应当以城乡分别计算,这样中国的贫富差距就不大了。接着有人指出,如果有人问“中国的贫富差距”是多少,该如何回答?难道要讲“两个中国”吗?后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中国的贫富差距在拉大的数据:1988年全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341,1990年为0.343,1995年为0.389,1999年为0.397,2000年为0.417。按国际公认的说法,超过0.4就是超过了警戒线,够严重的了!倘若按学术界的统计,中国的基尼系数远不止0.417,如果再看外国学术界计算出的2002年的中国基尼系数,那就更加高了。从此,比较多的人都说中国的贫富差距大了。

大则大矣!不过在对“大”的程度的掂量上还能品得出是有差别的。有的文章大谈基尼系数的局限性,任何一个系数、指数都是撇开干扰因素得出来的,都有局限性。比方说,GDP就有很大的局限性嘛!只要把全能的大企业分成若干个独立核算的小企业,地方的GDP一夜之间就可以翻一番。何况衡量贫富差距的不止一个基尼系数!从欧希马指数,用五等法、十等法计算,中国的贫富差距都是很大的,不仅成倍地超过北欧,而且也大大高于美国与俄罗斯。

与贫富差距相联系的还有一个“弱势群体”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群体”大多是弱势群体。因此,在小报小刊上充斥着“弱势群体”的字眼,可是,我们的大报大刊上长期不出现“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些人对贫富差距的看法。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在2002年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采用了“弱势群体”这个概念,并且获得大会高票通过以后,有些大报大刊中依然不出现“弱势群体”这个概念。这也足以反映舆论界对贫富差距认识过程之漫长。

在大体上统一了对贫富差距过大的认识后,又有人对为什么会出现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进行探讨,也是说法不一。

有人说:“中国穷人为什么穷,因为他们都有仇富心理。”这叫做“仇富致贫论”。“仇富”的反面是“爱贫”。这一论调可以称为“爱贫致贫论”。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3000万老工人。”这种论调可以叫做“牺牲工人论”,或称“必须牺牲工人论”。

与此同时,也有另一种声音。有一位教授说:“贫富差距源于机会不公:如今过大的贫富差距主要地并不是社会成员能力的差异和努力程度的不同而形成的,而更多地是由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所造成的。”这种说法似乎可以称为“不公致贫论”。

第三种说法,以一位年过九旬的老人为代表。他认为中国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并且认为已经出现了“阶级斗争”。他虽然没有重申“以阶级斗争为纲”,但是联系他的另一些文章看,他是主张“以阶级斗争为纲”来缩小贫富差距的。持有“阶级斗争”观点的人还把他所认定的“两极分化”出现的原因归之于我们推行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既然有这么大的分歧,就不能不做出思考和选择。

邓小平既提倡“先富起来”。又主张“共同富裕”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多次的一句话,也是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的动员令。

这句话是有针对性的,主要是针对平均主义提出来的。平均主义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平均主义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人吃够了“大锅饭”。“大锅饭”吃到后来吃得锅里没有了饭。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无异于大家都富不起来。富裕总是有先有后,永远不可能指望在一个早上,喊一声“一、二、三”,人人都富了起来。退一万步讲,即使不针对平均主义,也不可能同时富起来、不可能一样地富起来。差别总是有的。

当然,差距不能过大。不平则鸣,不平不利于稳定。因此,邓小平在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要“共同富裕”。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编委会副主席弗兰克·吉布尼时说:“我们遵循两条最重要的原则,第一,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第二,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会导致两极分化。”[1] 1986年邓小平在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又说:“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我们不会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2] 1985年邓小平在会见原台湾大学教授陈鼓应时说:“我们大陆坚持社会主义,不走资本主义的邪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3]

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邓小平把“共同富裕”提升到四个“高度”:第一,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是指“全民共同致富”。“全民”,包含各个社会阶层。作为执政党,作为政府,应当为各个阶层谋利益,不能只为一部分阶层谋利益。利益多寡可以不同,但不可以没有利益,不可以削减利益。第二,邓小平把“共同富裕”提升到原则的高度。原则,换言之,是非同小可的,是要死守的,是不容忽视的。何况邓小平说的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根本原则”!第三,邓小平把“共同富裕”提升到“目的”的高度。“共同富裕”是目的。换言之,它不是手段,是高于手段的。第四,邓小平把“共同富裕”提升到“特点”的高度、道路的高度。“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特点。这四条很重要,尤其是第四条,是社会主义道路决定了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要“共同富裕”。

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要走“共同富裕”道路,二者是统一的。没有“先富起来”,哪里有“共同富裕”?没有“先富起来”,怎么可能有后来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中包含有“先富起来”的一份功劳;“先富起来”的人是“共同富裕”的带头人。“先富起来”是“共同富裕”大合唱的领唱,是序曲。只有“先富”与“后富”手拉手,才能走向“共同富裕”。

当然,二者又是互相矛盾的。如果“先富”不帮“后富”,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在竞争中,“先富”者无疑是有优势的。优胜劣汰,胜者十有八九是“先富”,被淘汰者就有可能长期富不起来。倘若“先富”嫌弃“不富”,那就更不可能出现“后富”。事情很明显,只要有穷富差别,就难免有“嫌贫仇富”的现象存在。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关于茅舍与宫殿的著名比喻就足以说明经济差别与社会心理之间的对应关系,足以说明是社会的尺度勾起了茅舍居住者的不满情绪。假如富者守道德,穷者讲伦理,矛盾冲突自然会少一些。但是,万不可对道德的力量估计过高,否则,就会陷入“道德决定论”,即历史唯心论的泥淖。唐代有位在仕途上几上几下的诗人叫姚合,不大出名,可他的曲折经历促使他对贫富关系观察入微。他写道:“邻富鸡长往,庄贫客渐稀。”一边是没人上门,一边是连鸡都往里钻,这时,被边缘化的人心里能快活吗?

“先富”与“共富”是对立的统一。处理得好,统一是主要的;处理得不好,对立也可能成为主要的。对“先富”者来讲,要牢记“共富”是原则,是目的,是社会主义,并付诸实践,就能找到二者的结合点,达到“先富”与“后富”和谐相处的境界。什么是强者?关心弱者的才是强者。什么是富人?能够“兼济天下”的才是精神富有的富人、达人。

邓小平讲了十多次防止两极分化

上面在引用邓小平对共同富裕的精辟分析时,也同时引用了邓小平有关反对两极分化的见解。其实邓小平谈“反对两极分化”的地方远不只是这几处。邓小平至少讲过十多次反对两极分化,下面引用其中的一部分,以飨读者。

早在1981年12月会见国际友人时,邓小平就说:“现在我们提倡精神文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始终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要逐步增加人民收入,不允许产生剥削阶级,也不赞成平均主义。”[4] 1985年3月出席全国科技工作会议时,邓小平又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5] 1990年4月在会见泰国正大集团董事长谢国民时,邓小平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决大家的困难,才能避免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中国只有一千万人富裕了,十多亿人还是贫困的,那怎么解决稳定问题?我们是允许有差别的。像过去那样搞平均主义,也发展不了经济。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搞共同富裕。我们要的是共同富裕,这样社会就稳定了……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能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6] 1992年在视察南方时,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7]

综观邓小平就两极分化问题的十多次谈话,可以归纳出以下六点:(1)邓小平认为“两极分化”的内涵是:“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他又说:“所谓两极分化就是出现新资产阶级。”[8](2)邓小平把是否出现两极分化视为事业成败的试金石,视为正道还是邪路的分水岭。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防止两极分化,也能够防止两极分化。否则,就会“出问题”,“就不能不革命啊!”[9](3)邓小平认为防止两极分化的前提是发展,是经济发展。(4)邓小平认为能否防止两极分化的关键是政策,具体的办法是运用税收杠杆,他主张搞调节税,“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10]。再就是从分配上着手,他说:“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11](5)邓小平还为调整分配制定了时间表,他说:“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12](6)邓小平高瞻远瞩,提出我们“始终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13]。

“共同富裕”与“防止两极分化”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两极分化”是“共同富裕”的对立面,是势不两立的对立面。“防止两极分化”也就是为贫富差距定个极限。邓小平就两极分化问题的十多次谈话并不是平均分布的,愈到后来愈强调。仅1990、1991、1992三年当中就讲了五次,语气越来越重。原来多是讲“防止两极分化”、“避免两极分化”,有未雨绸缪之意,到1992年初和1993年9月两次用的都是“消除两极分化”,这显然是有针对性的。1993年9月邓小平说:“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14] 这里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

社会主义能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社会主义能够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也能够防止两极分化。这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之一。

邓小平主张用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来防止两极分化

邓小平1992年在南方谈话中,在说到社会主义本质,说到“消除两极分化”时指出:“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15] 这是很开明、很开放、很开通的。从吸收的范围上说,是“一切”;从吸收的态度上说,是“大胆”;当然,吸收的原则是“文明”,不文明的不要。

在西方,资产阶级政治家也懂得贫富分化会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道理。他们为了巩固统治,也不得不研究贫困问题,不得不采取缩小贫富差距的措施。众所周知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德国首相俾斯麦出于扑灭工人运动的烈火,于1883年用立法的形式首先提出来的。结果是歪打正着,起到了缩小贫富差距的效果。

一百多年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西方对贫困的研究成了热门,并且通过对贫困的研究提出了不少新概念、新范畴,形成了好几门新学科,比如贫困经济学、贫困文化学、贫困社会学,以及贫困心理学,等等。其中,舒尔茨因1979年提出了穷人经济学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孟加拉国的尤努斯因兴办穷人银行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不过,也应该看到西方对贫困的研究也是各执一端、良莠不齐的。

一是“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英国经济学家H.辛格于1949年提出“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随后,美国的罗格纳·纳克斯既从资本供给角度,描绘了“低收入——低储蓄能力——低资本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的恶性循环过程,又从资本需求角度,描绘了“低收入——低购买力——低投资引诱力——低资本形成——低生产率——低产出——低收入”的恶性循环过程。

二是“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这是美国经济学家纳尔逊在1956年提出的。他认为,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赶不上人口增长,抵消了收入增长,使生活返回到并稳定在收入增长前的水平。他认为这种稳态是陷阱,应靠外力来冲出这种低收入的稳态。

三是“贫困有利”理论。这是功能主义理论的后继者戴维斯和莫尔等人提出的社会分层职能理论的一部分。他们认为收入不平等是天然合理的,是有利于社会的。只有一部分人贫困,社会才能正常运转。

四是“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分首属和次属两类,在次属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一定是贫困的。

五是“福利制度贫困”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福利制度弱化家庭的经济职能,阻碍由穷变富。

六是“制度贫困”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劳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税收制度会制造贫困。

七是“三M”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贫困的原因是遗传的、天赋的,是因为家里有“有问题”的人。

八是“贫困文化论”。这种理论认为,贫困的原因在于文化障碍,主张改变文化,摆脱贫困。

九是“文化剥夺论”。这种理论比“贫困文化论”更为激进。他们认为,贫困的原因是穷人在文化上被剥夺。因此,要摆脱贫困,就要提高文化水平。

十是“权利贫困论”。这种理论认为,贫困的原因是权利的缺失。因此,要摆脱贫困,就要尊重贫困者的正当利益、正确主张,尊重贫困者的劳动、自由和力量。

各种理论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由此可以看出上述的国外理论有成熟的、有幼稚的,有正确的、有错误的,有基本正确、部分错误的,有基本错误、部分正确的,还有论据是有据的,但结论是荒谬的。上述理论彼此之间有一致的,有互补的,也有互相冲突的。可是,不论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在国内都有反映,有人接受,有人传播,也有人批判。本文开头所罗列的国内有关贫富的言论,有的也是或直接、或间接地从国外移植、吸收过来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都是可以理解的。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们要站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的高度,结合中国的实际,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则不从。能全盘吸收的,就全盘拿来;不能全盘吸收的,就部分吸收。人类为一类,想必有共性。不过,国家之所以是有自主权的国家,那就意味着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各国有各国的个性,这又决定了外国能用的,我国未必能用。而国情又是多因子的,从此一国情看,可以引进;从彼一国情衡量,又不可以引进。这就要权衡利弊、分别轻重,决定取舍。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走自己选定了的社会主义道路,让人家去说。我们坚守的原则是:为共同富裕开绿灯,为两极分化亮红灯。见着绿灯快快走,见了红灯不能走。只要在实践上坚持走自己的路,在理论上就有创新的土壤和气候,就有可能攀上理论高峰。

如何践行邓小平防止两极分化的思想

首先,要科学地估价中国的贫富差距。中国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超过了0.4,说明中国的贫富差距是很大的,已经超过了警戒线。对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决不可自我安慰。苏东坡的《晁错论》里有句话发人深省:“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自我安慰就是自我麻醉。明代的小说家冯梦龙在《醒世恒言》里有一句话:“富家一席酒,穷汉半年粮。”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应该算一笔账:现在的半年粮值多少钱?充其量是几百块钱。再看一看一桌酒席是多少钱,没有千儿八百能下得来吗?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冯梦龙的话改为“富家一席酒,穷汉一年粮”呢?那么,这一改又意味着什么?还不值得深思吗?在中国人均收入668元的尚有2610万人,他们的温饱还没解决!年收入处于668元至924元的低收入人群还有4977万人。二者相加,其数量之大,是值得深思的。

正因为贫富差距过大,所以也带来了一些地方的社会张力加大,社会冲突增多。有人把这种局面称作“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期和社会矛盾的凸发期”,应当讲这是一个沉重的概括。也有人把这种局面称作“拉美现象”。这种现象是不是可以避免,或者说,是不是可以减缓,都值得研究。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鸟之两翅,车之两轮。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出现一只翅膀大而健,另一只翅膀小且病,那就会出现邓小平在1993年9月所预言的:“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16]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曾归纳出五种“‘不带来好运’的经济增长”,这就是:(1)没有创造就业机会的经济增长;(2)成果不能为社会共享的经济增长;(3)没有发言权、没有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经济增长;(4)没有文化根基的、导致民族文化消失的经济增长;(5)以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为代价的、没有前途的经济增长。联合国的语境同我们不一样,但是转换到“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考虑,还是值得借鉴的。五点并成一点,那就是: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增长不是发展。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我国贫富差距的情况估计得过于严重。不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人断定中国的收入基尼系数达到了0.6,也就是说,中国尚未出现两极分化。

另外,要有节奏地改进分配政策。邓小平在讲防止两极分化时,多次提出:“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17] 分配包括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国民收入的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等方面。分配决定于生产,也能对生产起反作用。分配能加剧两极分化,也能遏制两极分化。

当前争论比较多的是企业的分配问题。有人认为分配多了,提高成本,成本高了,影响效率。因此有些企业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殊不知,提高工资,就能提高积极性,也能提高效率。还有一个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关系问题:物化劳动与活劳动都是不可缺少的,可是,创造价值的是劳动。现在是否有个按劳分配比例过低,按资分配比例过高,导致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应当引起重视。有的企业收入高低之差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能出效率吗?人们对因知识、能力和个人努力而形成的收入差距是能够接受的。管理者同员工的报酬有一定差距是必要的,但是差距过大,就难以容忍了。只有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形成。

现在,国内外都有学者在研究财富的代际传承问题。说得简单一点,就是遗产问题。不要以为资本主义社会中没有封建主义,现在西方有不少人在宣扬“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封建血统论。当然,西方更推崇钢铁大王卡内基的名言:“一个人在死的时候还拥有一大笔财富是耻辱。”正因为他们相信这个理念,所以许多国家征收遗产税。课税的遗产包括不动产、金钱、股票、商誉、专利、契约利益、索偿权利,等等。一般实行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其税率高达50%。我们呢?讨论来,讨论去,“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尚未成熟”。有什么不成熟的?卡内基的名言才几十年,中国的名言“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已有二百几十年。至于中国的谚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就不知道有多少年了!至今我们连个“遗产税”税种也列不上。前几年,媒体报道过一位“未成年的亿万富翁”。这证实了“老子发财儿有钱”的说法。请问:“老子发财儿有钱”距离让人疯狂的“老子英雄儿好汉”有多远?遗产税只是一个例子,重要的是,要像邓小平所说的那样,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社会供求。有了税收,才有能力扶贫,改变低收入者的现状;有了税收,才有可能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有了税收,也才有可能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从而实现共同富裕。

再次,加大反腐防腐的力度。在中国的富人中,除了靠诚实的劳动和生产要素的扩张而致富的以外,毋庸讳言,还有一些人是靠腐败发家的。官商勾结的结果是商富,官也富。行贿者因富有而行贿,因行贿而更富有;受贿者本来未必有多富,可是他们有权力,权引来了贿,权转化为钱,进而转化为富。现在对阶层做研究的很多,结论不尽一致,但是,他们无不把参与官商勾结的官和商视为富有阶层。

腐败不只是经济腐败,还包括吏治腐败。官商勾结能暴富,官官勾结也能暴富。小官靠官商勾结,有些大官是既靠官商勾结,又靠买官卖官的官官勾结。一些大官们靠富人成了富人,就千方百计为富人说话。

腐败怕监督,只要上下左右的监督都到位,腐败就会减少。腐败怕阳光,只要增加透明度,腐败就会很快下降,大幅度下降。据新华社2007年5月11日消息:法国新总统萨科齐还未上任,就主动公布财产清单。我们从来没有讲过公务员不可以公布财产,怎么就没有人带头公布呢?透明有利于监督。监督与透明有个结合部,这就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既是监督的一个方面,又是透明的一个窗口。“人要脸,树要皮”。对有些人来讲,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媒体曝光对腐败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此,中央三令五申加强舆论监督。可是,有人担心媒体捕风捉影。媒体会不会捕风捉影?难说!不过,监督从来是双向的,社会也可以监督媒体。发现媒体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就重罚,严重的绳之以法,请问:谁还敢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真正可怕的不是媒体捕风捉影,真正可怕的是遮丑,是护短,是不敢让暴富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事实明摆着,遮丑,是越遮越丑,护短是越护越短。我们的新华社可以发萨科齐公布财产的专电,我们的大报可以让发萨科齐公布财产的报道上头版。我国媒体的这般眼力充分表明我国媒体能够担起监督的重任。

邓小平关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的思想是完整的、有机的统一体。抓住一点,尽量发挥,是片面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也是有害的。辩证法告诉我们: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可以转化的。当务之急是要侧重于按邓小平1992年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指分配不公)的要求,着力缩小贫富差距。上个世纪末没做好的,本世纪初要抓紧补上。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限制垄断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形成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收稿日期]200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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