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区域合作:东亚经济合作的新趋势_国际分工论文

“10+3”区域合作:东亚经济合作的新趋势_国际分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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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1)06-0048-05

一、"10+3"区域合作的产生及意义

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萌发与建立,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推行以及欧元的启动,标志着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在此背景下,曾以“东亚奇迹”著称于世的东亚地区也开始了区域化的历史进程。

90年代初,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提出了建立“东亚经济核心论坛”(EAEC)的倡议与设想,但由于遭到美国的强力反对,迟迟没有付诸实践。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亚太经合组织(APEC)在缓解危机方面的表现差强人意,这一诱因促使东亚地区试图通过本地区内的相互经济合作来共渡难关。故此,“东亚经济核心论坛”所涉及的13个经济体于1997年首次举行了领导人非正式会晤,2000年举办了第4次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从而初步建立了中、日、韩3国与东盟10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文莱、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之间进行合作的框架,这就是著名的"10+3"合作框架。

"10+3"区域合作的出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它首次实现了较为完整意义上的东亚区域合作。众所周知,自8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趋势的推动下,东亚地区曾出现了数个范围大小不等、类型多样、多层次的次区域小集团,如东北亚经济圈(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中国的东北与华北、朝鲜、韩国、日本和蒙古)、中国经济圈(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图们江地区国际合作开发(中国、俄罗斯、朝鲜)及东盟等。这些区域化合作组织涉及的范围都比较窄,很难代表东亚区域化的合作层次和水平。而"10+3"区域合作的出现,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缺陷,使东亚经济合作向组织化和程序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第二是作为亚太地区合作的主要组织APEC,目前这段时期正处于低潮,主要表现在:发达成员1997年提出的提前自由化方案基本失败;发展中成员希望开展有实际意义的经济技术合作一直没有能够实现;APEC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也与人们的愿望相去甚远,这一切都使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对APEC失去了信心。在此情况下,"10+3"区域合作作为亚太地区合作的一个次区域组织,具有更大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因此,"10+3"区域合作将有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对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的合作起到主导性的作用。

二、"10+3"区域合作的条件及前景

从整体来看,"10+3"地区不仅具有历史文化同源性和地理位置相邻性的特点,而且在经济利益和国际分工方面也存在着对开展经济合作非常有利的一些条件。

从经济利益来看,"10+3"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比如,作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日本既是东亚资本和技术的主要供给者,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粮食和初级产品及原料市场;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利用自己丰富而廉价的人力资源,成为亚太地区先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直接接受者和受益者,尔后则利用经济发展的比较优势,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化和发展,因而已成为"10+3"地区一个电子、电气及部分资本、货物的提供者;中国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是"10+3"地区的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同时通过建立和发展比较完整的工农业体系,还可向该地区发展中国家输出部分技术先进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而东盟各国在追赶型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则已成为东亚地区密集的外资聚集地,同时它们凭借资源丰富的优越条件,可向日本等国输出大量的廉价能源和原材料。

总之,由于自然条件、发展水平和经济类型的不同,东亚地区在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如资金、技术、贸易、能源、环境、渔业、旅游、交通等都具有较强的互补性,这就意味着在该区域内进行广泛而密切的经济合作,是有很大潜力和动力的。

从国际分工方面来看,东亚地区的国际分工正在从垂直型分工向水平型分工转化。一般地说,在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在同类国家制造业中的水平型国际分工更有利于有关国家之间的多边经济合作。相反,垂直型的国际分工由于通常发生在发展水平相差悬殊的国家之间,具有不平等关系的色彩,因此,要在有关国家相互之间开展真正的多边经济合作,实现商品与生产要素的对流就较为困难。

总起来看,东亚地区的国际分工虽然还残存着不平等关系的痕迹,但是与典型的垂直型国际分工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目前,东亚地区的国际分工格局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处于第一层次的是工业发达国家日本,位于中间层次的是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东盟国家居第三。中国在某些科技和生产领域接近第一层次,但从总体上看还处在第二和第三层次。在这个分工格局中,由于增加了中间层次,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垂直分工关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而在相近层次的国家与地区中,则多少包含了水平分工的成分。不仅如此,近些年来随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这种水平分工的分量还在不断地增大。比如,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加快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它们与日本之间的水平分工就表现出加速发展的明显态势。又比如,中国和东盟诸国虽然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同时也在加紧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尽管总体技术水平还比较低,但已有部分部门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参与较高层次水平分工的实力。

"10+3"地区的这种国际分工格局,有利于各国和地区发挥自身的优势,从分工合作中获得明显的比较经济利益,从而进一步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

"10+3"地区的这种经济互补性在现实交往中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印证。比如,亚洲各经济体的出口地位普遍显著地增强,其中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在内的十经济体,在世界出口中的份额由1980年的4.27%上升到1997年的24.8%,除了印尼以外,其他经济体的出口比重均有增长;亚洲经济体的出口市场结构比较相似,在它们的出口市场中,美国、西欧、日本成为它们出口的最主要的目的地。此外,东亚地区的区域内贸易也得到明显加强,如上述亚洲十经济体占香港地区出口市场的份额由1980年的27.1%上升到1997年的51.88%,占新加坡出口市场的份额由1980年的39.27%上升到1997年的51.7%。这些事实均表明,东亚地区的经济关系并不完全是替代性的恶性竞争关系,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互补性,从而在对外关系方面基本符合贸易上的“帕累托改进”效应。

当然,"10+3"区域合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障碍。一是该地区各经济体之间从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到经济体制和发展水平,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对区域合作产生不利的影响。二是美、日、欧出于自身战略的考虑,都想在东亚地区实现自己的利益,进而实现其全球战略,它们相互之间的明争暗斗也将会影响到"10+3"经济共同体的形成。三是历史遗留的领土问题,如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之争,马新之间的百礁岛之争,泰老之间关于边界及湄公河航运与水资源问题,柬越的领土纠纷,越、菲、马在中国的南沙群岛主权问题上的矛盾,等等,这些都会成为"10+3"地区进一步合作的敏感性障碍。四是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各国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艰巨性与长期性,也会给"10+3"区域合作增加难度。

从发展前景来看,由于存在上述有利条件,尤其是区域集团化趋势的加强,"10+3"区域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作为可能实现的实际步骤,要在较短的时期内成立一个经济共同体是不太现实的,"10+3"地区首先还是要从某些具体部门入手来进行合作。从理论上讲,目前进行合作的领域可以有很多选择,比如,在经济上的合作可以有贸易、投资、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在产业方面可以有农业、旅游、电信、纺织、能源等产业的合作,在开发区合作方面可以有增长三角、澜沧江—湄公河开发等,在企业方面可以有中小企业论坛,在人员方面可以有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合作等。但是从现实性和紧迫性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目前"10+3"区域合作应着重在下面两个领域来进行:

一是金融方面的合用。目前如何巩固东亚经济的复苏势头,避免金融危机再度爆发是摆在东亚各国面前的一个紧迫任务,因此应将合作的重点放在金融领域。而"10+3"的付诸实践,也恰恰是金融危机的催生物,这就更加证明了这项合作的重要性。东亚在这方面已迈出了一步,在中国的倡议下,东亚13个经济体先后召开了中央银行副行长、行长及副财长会议。1999年3月,还召开了"10+3"框架下的首届财长会议,2000年则召开了第二届财长会议。此外,东盟国家还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组织(AMF)的建议,希望建立地区金融支援机制,预防金融危机。当然,在较短的时期内建立地区金融支援机制,尤其是区域性货币一体化是不现实的,但是可以积极创造条件,从对话、论坛逐渐过渡到政策协调。此外,鉴于东亚各国的金融管理水平还比较落后、证券市场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今后还可以考虑在培训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有关管理人员方面进行合作。

二是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方面的合作。提出这点建议的主要依据是:(1)全面提升"10+3"地区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既是防止金融危机再度发生的根本对策,也是该地区应对全球信息化浪潮挑战的根本之途,而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东亚在这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2)"10+3"地区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已日益认识到高新技术的重要性,并在实际行动中有所表现,如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举国上下都在大力发展信息技术,该产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催化剂,香港地区则投资130亿港元建设“数码港”。这些都为东亚地区的高新技术及产业合作提供了条件。

三、中国的对策

1.对"10+3"区域合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并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加入其中。APEC是中国参加的惟一一个区域性合作组织,但是APEC由于种种原因,其前景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应将重点转向亚太地区中的次区域组织即"10+3"区域合作。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要放弃APEC,而是在继续推动APEC发展的同时,更应将注意力放在"10+3"区域合作方面。这既是出于现实性的考虑,同时也是战略性的需要。从现实性来看,中国目前所面临的周边环境客观而论并不十分乐观,尚有一些不安全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积极改善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推进"10+3"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战略性而言,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中国的开放战略可以概括为“点圈辐射和渗透战略”,即以东亚合作为立足点,进而通过推动亚太经济圈来辐射和渗透到欧洲经济区、美洲经济区和非洲经济区,从而实现中国的全球性战略。

2.进一步推动中、日、韩三国之间的经济联合与合作。任何一种区域性的经济合作,都需要一个或数个国家起主导性作用。对于东亚经济合作而言,世界舆论普遍认为,中、日、韩三国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是目前较好的一种选择,如同欧洲联盟中的“三驾马车”机制(即法国、德国和英国的联合主导作用)。近些年来,中、日、韩之间的经济联系有了很大发展,如日本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日本第二大贸易对象国,韩国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中国则是韩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而日韩相互间则都是各自最主要的贸易或投资对象国。但尽管如此,三国之间仍存在较多的障碍,这其中既有由于制度和体制不同而产生的问题,也有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这就需要三国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和理解,进而克服障碍,推进合作。对于中国来说,应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原则,遵循邓小平同志“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方针,不能因为三国之间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就放弃或消极对待合作。相反,我们应充分把握目前日本在经历长期经济低速发展、韩国在遭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危害之后,急切希望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良好时机,利用三国对贸易、金融、投资、资源、科技开发、信息、教育、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都有共同需要和巨大合作潜力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进三国政府间的协商和协调,努力使各个领域的合作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为三国乃至"10+3"地区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奠定基础。

3.提升产业结构,避免与东亚地区发展中国家发生恶性竞争,同时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国门,对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尽管东亚地区各国间具有很强的经济互补性,但是同时也不可否认,由于我国与东亚地区的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在产业结构方面有一定的趋同,因而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着同构性产品(主要表现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之间的竞争。为此,我们一方面要改进生产技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则要推进产业升级,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尽量避免与东盟国家的产业趋同和产品趋同。此外,为了有效避免与东盟国家可能发生的贸易恶性竞争,我们还应坚持“走出去”的方针,逐步扩大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目前,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已成为一个国家深程度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的最主要途径。我国已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贸易大国,但是相比之下,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却发展缓慢,对外直接投资量尚不到世界对外投资总额的1%,这既与我国经济的总体发展和引进外资的规模不相称,也使我国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较低层次和不利的地位。为此,我们应根据当今全球竞争的特点,同时依照区位优势原则,一方面发挥现有技术优势,重点扩大对东亚地区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另一方面,对一些发展成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可以考虑转移到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去生产。在投资形式上则应注重灵活性,采取现汇投资、技术投资和设备实物投资等多种方式。

4.利用“入世”契机,积极推进国内的经济和政治改革进程,缩小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众所周知,在整个东亚地区中,虽然普遍都强调国家干预的作用,但是各国或地区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目前正处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之中,市场体制的发育水平与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契机,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早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更深一步地融入"10+3"区域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收稿日期]200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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