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哲学视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以人为本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历史的演进,需要对关于人的观念进行不断解蔽,对人与世界及其历史、人与自 身的关系进行不断的追问。以人为本则是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人、人与世界、人与 自身的关系以及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的深刻反思和理性自觉。以人为本既包含对人既有 面目的概念性陈述,又涵摄对人应有状态的价值性吁求。
一、人本:几个相关命题的识辨
“神”、“钱”、“权”都是人的某种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官”、“民”、“人民 ”都是人的一部分,“神本”、“物本”、“官本”、“民本”、“人民本”,归根到 底都是以人为本。神本位下的以人为本,或曰以神为本,突出和推崇神的地位和作用, 强调人对人神的皈依。神无限伟大、神圣崇高,人则显得卑微琐屑、渺小有限;人的价 值不在人自身而在于上帝,神成了最高和最后的价值。神道高于人道,神权高于人权、 神性高于人性。天国成了尘世的主宰,人成了神的仆人,成了神牧役的羔羊。“为了使 上帝富有,人就必须赤贫;为了使上帝成为一切,人就成了无”(注:《费尔巴哈哲学 著作选集》下卷,第52页。),人被人的片面性本质——神遮蔽起来,迷失了自我和本 性。
物本位下的以人为本,或曰以物为本,强调物的重要,推崇物的作用。在人与物的关 系上,认为物具有绝对的、至上的意义,人的价值是物所赋予的,人的价值的高低在于 他拥有什么样的物,拥有多少物,即在于人“物化”的程度。在人的活动方式上,要求 以物的标准来规划人、强制人、剪裁人,认为人的活动的唯一旨趣就在于获得和占有更 多的物,提倡物质至上,金钱万能。物本位下的以人为本,其错误并不在于它承认人对 物的占有和占有物的权利,而在于它把这种占有和占有权利推至极尊。其价值导向不是 在这种占有和占用权利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人的本质力量,促进人自由全面的发展,而是 将物性放大来遮蔽人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阻滞人的本质力量的增强,掣肘人的自由全面 发展。
官本位下的以人为本,或曰以官为本,它突出官的地位和作用,强调权力的崇高和神 圣,追求权力的稳固和长久。“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注:《 诗经·小雅·北山》。),天下成了侯王霸主的天下,八等九品大小官吏凭借权力占有 和享受着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以吏为师”,官是真理的代言人,裁判者,官是真 理的化身。衡量人的成就、人的价值,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均以是否当官、官之大小为 根据;能否入仕为官、入仕以后能否官居高位,成了人奋斗与成功的根本标志。官本位 下的以人为本,是官对民的一种单向度规约,官是至尊的、神圣的,官始终处于民之上 ,是民之主宰,民只不过是宁邦固本的工具和手段。质言之,“官本”是“以(一部分 有特权的)人为本”,是特殊人凌驾于普遍人之上。
民本位下的以人为本,或曰以民为本,其主体是“君”和“官”,是“君”和“官” 以“民”为本。封建统治者及其代言人提出了一系列以民为本的建议和措施。承认“民 ”对社稷、朝庭的重要:“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注:《尚书》。)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注:《孟子·尽心下》。)。“民本”思想看到了“ 民”对“官”的作用:“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注:《荀 子·王制》。)“民本”思想也强调对民的重视:“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要求问政于民,为民谋利,以实现安民则国安、惠民则富国的目的。“以民为本”对安 民富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毋庸置喙,较之专制杀戮暴君所推行的“屠毒天下 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残暴统治,其历史进步作用亦显而易见 。但是,民只不过是霸主侯王欲固基业、续霸业的工具和手段,目的是维护帝王家业的 安宁。“以民为本”其实也仅是一种儒家对君主专政的一种“训政”,要求君主摆正位 置,体恤民情,关心民意,提高民利,这种民本,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质言之,仍只 是一种教化君主用什么手段以更好地维护和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而已,绝没有主权在民 ,权为民所授的意蕴。
“以人民为本”,人民是相对于敌人或特定阶段的剥削阶级而言的,以人民为本虽然 强调了人的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阶级性,但人的阶级性并不与人共始终。人类社会的 历史不全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以人民为本”,不能成为理解人的世界、人的社 会和人自身的一个根本原则。
人本位下的以人为本,简言之以人为本,它突出的是人的地位和作用,人的全面、真 实的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得到推崇。“民”、“人民”只是人存在的一种社会形式 ,“以民为本”和“以人民为本”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全面性和普适性。如果说“ 神”、“物”、“权”都只是人的阶段性、部分性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那么“人”则完 整地占有自己的本质,人是人的全部,“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第1页,第48页, 第362页,第29页,第75页,第75页。)。“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第1页,第48页,第362页 ,第29页,第75页,第75页。)。以人为本,既强调大写的“人”或“类”对人的生存 范式的先在规范性,强调单一全球视野下,“人”或“类”的单一性和同质性,将以人 为本理解为作为类存在物的人自我反思、自我觉醒所达到的自我意识,即人作为人格主 体的“自觉”和“自明”;同时又强调现实的人、具体的人,对人的生存范式的能动超 越性,强调多元社会场景下,现实的人,具体的人的多样性和异质性,将以人为本理解 为以多样性和差异性为前提的对等意识和互动意识,是普遍人之间的平等自由和双向双 动,即:人人都是目的,人人又都是手段,“我”的社会价值就是“人”的自我价值, “人”的自我价值就是“我”的社会价值。人本位下的以人为本既彰显了人的主体性, 又展示了人的平等性,还体现了普遍与特殊、一与多的统一,体现了主体性与主体间性 (互主体性)的统一。
二、以人为本:类人和社会人的双重视域
在全球视野中,人作为同一性和同质性的类,以人为本,意指人是人的世界、社会、 历史及人自身的根源和根基。世界、社会、历史以及人自身,因为人而生存、而发展变 化、而有价值和意义。不断趋向自由的创造性活动使对象世界包括人本身不断进入人类 力量的场域,从而不断生成和成全人的对象世界和人自身。人作为类与人的世界及人自 身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下面稍作展开。
“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514页。),自然界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需要,人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生活资料, 必须通过人自己有意识的活动生产和创造出来。作为人生存和发展绝对必要的物质基础 和物质前提的自然界,自从有了人的活动,自从与人结缘,它就进入了人类力量的场域 ,它就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纯粹的自然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 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 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第9页,第1页,第48页,第362页,第29页,第75页,第75页。)人的活动使自 然人化并生产和创造出物质生活资料和物质财富的过程,以及在此基础上生产和创造社 会精神财富的过程,也就是人不断地使自己的存在人化的自我创造过程,是人不断锻造 自己的生理、形成自己的知识、情感和意志,不断生成着人的超生命的本质特征的过程 。不断趋向自由的人的活动,既是自然界不断人化的原因和根基,也是人之为人的原因 和根本,因而相对于人的生存条件和人自身而言人是为本的。
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人“如果不以一定 方式结合起来共同劳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 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 的关系,才会有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 页,第1页,第48页,第362页,第29页,第75页,第75页。)。社会生产中必然形成物 质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发生政治的、精神的关系,并由此构成复杂的社 会关系系统,正如马克思所说:“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个人,发生一定的 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第1页,第48页,第 362页,第29页,第75页,第75页。)普遍的个人是社会的最后实体,是全部社会关系的 主体。社会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第487页。),“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注:《马克思恩格 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6页。),社会关系系统是由人所生产、所 创造的,并且是属人的,社会的结构与人本身生活和活动的结构是同构的、一致的,社 会作为人的存在和活动形式,作为人的世界而言,它是以人为本的。
人的生产与生活的同时态形式,呈现为社会的关系结构形态,其历时态形式(同时态与 历时态的区分是相对的),则表现为社会历史的发展。个人的存在、个人的生产和生活 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和“人类历史的第一个活动”,有了人,有了人的生产和生活 ,才有人类社会历史,“历史是由人创造的”,因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 不拥有无穷无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 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 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 人活动而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8-119 页。)人的生产和生活不断地改变着人类社会的面貌,推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整 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 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页,第93~94页,第120页,第123页,第124~125页 ,第124页。)。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的生存条件、生存方式和人的生命特性 等等不断改变的历史,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是自己历史的根本、主体。
以全球视域将人视为无差别的、同质的、整体的类人,人是人的世界、社会历史和自 身的主体和根本是不争的事实,一旦进入人的生产和生活的结构,进入人的社会系统, 人的个体性、群体性以及在阶级社会的阶级性差别便凸现出来,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 在物,就其内在的价值关系而言,在不同的社会关系背景下,人的主体地位不是始终如 一的。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中”,尽管人与人之间、部族和部族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差别 ,但由于生产力的低下、社会交往的贫乏,单个人只能无条件的隶属于作为生产资料和 生活资料拥有者的集体,生产资料是共有的,人对人(人的劳动)的占有不可能发生。在 这种社会状态下,人本地位通过社会共同体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者说在原始社会实现了 共同体的人本地位。随着社会的分工和私有财产的出现,人及人的社会关系开始出现分 裂,社会中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人来分担”, 每个人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少数人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的同时也占有依附 着这些生产资料的大多数人(人的劳动),他们处于社会的中心和重要地位,而从事劳动 进行生产的人则被边缘化、工具化,成为剥削者、统治者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在“以 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这种状况获得了某种形式上的否定,自由、平 等在法律层面的肯定,使人对人的依附在政治、法律层面在形式上遭到了拒绝;资本自 由流动的品格,以及以市场为中介的财产所有权的流动,使得对财产固定不变的占有或 永远一无所有从形式上变得不可能。人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地位和关系此消彼长。但 是,由于资本主义的天然局限,人的独立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在社会中 的地位和重要性以及在社会观念中对人的评价,都取决于他拥有资本的多寡。由于自由 竞争以及资本的积聚和集中,使大部分资本总是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资本主义社 会对普遍个人人本地位的确认仍然只是形式上的。资本主义社会和以往一切阶级对抗社 会一样,人本地位通过人的分裂形式表现出来,或者说只实现了部分人的人本地位,而 且是通过异化了的形式。在“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社会,人的活动成为了完全的自由 、自觉的活动,人终于在观念和实践形态上把握了自然(包括个体人自身)的必然性,使 自然(包括个体人自身)从疏远化的异己力量变成真正属于人的东西,或者说使自然人化 ,人成了自然(包括个体人自身)的主人。同时,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的人的社会和 人的社会关系,已扬弃了那种“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的、异己的和 对抗的性质,人的社会关系和人的本质、社会的多样性和人的全面性在人的“自由”的 基础上实现了同一,社会的本质的必然联系,成为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社会发展的 必然性成为了人的自觉能动性。“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 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3页。)。未来社会实现所有人的人本地位,是人本地位得以 全面、真实实现的社会,这不是人类社会的结束,而是人类社会的真正开始。
三、以人为本,一种真理性的价值吁求
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不断地凸现出以人为本的丰富内涵。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产生 和不断解决,是以人为本障碍的不断跨越和人本地位的不断实现。以人为本的吁求,既 是对人类历史进程的自觉理性反思,又是基于对历史必然性的把握的一种能动的价值追 求。
以人为本,不只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不能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来肯定人的地位和作 用,来抽象地谈论人的需要、价值、尊严、解放等等;它理所当然地更是一个社会本体 论的问题,因为人就其现实意义而言,他不是孤立的、抽象的人,而是从事一定的生产 实践活动、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人的需要,人的利益和价值,人的尊严和 平等,人的自由和解放不可能孤立的实现,也不可能在观念层面抽象的完成,它要以一 定的社会关系模式的变化、发展为路径。因而,尽可能地催生和壮大以人为本的社会关 系模式,就成为逐步实现以人为本、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选择。
人的社会关系纷繁复杂,但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本质关系即是社会的经济关系,而“每 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 民出版社,1972年,第537页。),利益关系质言之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的社 会关系模式的调整或构建,必须始终注目于人及人之间的利益和利益关系,始终关注人 及人之间的财产及财产关系(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人人都合法拥有财产 ,人人都具有合法获得财产的权利,是生成真实生动、自由平等、色彩斑澜的社会关系 模式的现实基础,也是形成百舸争流、朝气蓬勃的社会局面的现实前提。倘若所有的财 产、所有的生产资料落到了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 属于某个独裁者的,社会关系模式必然虚假灰暗、专制独裁、贫乏单调,社会必将暮气 重重、停滞不前。普遍的个人必然屈从于位高权重的专制独裁者、必然丧失经济方面的 自由,进而也就丧失其它各方面的自由。英国哲学家洛克指出:人们要求实现的基本目 标是,“互相保全他们的生命、自由和不动产,我用一个总的名称来称呼它们,叫做财 产。”“没有财产权,就没有公正”。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哈耶克认为:“哪里没有 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普遍个人的财产权是一个文明、正义、自由与繁荣的社会 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获得经济自由,进而获得政治、人权等方面自由的根本 条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无产者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无产者的悲惨命运,他说: “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结果,人(工人)只有 在运行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性行为,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 自己是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的时候,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注:《马克 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页,第93~94页,第120页,第12 3页,第124~125页,第124页。)人的本质受到异化和扭曲,人的主体地位、人的尊严 和价值丧失殆尽。
普遍个人的财产权是如此重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伟大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和价值选择,逐步落实以人为本,必须尊重和依 法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一是全社会都要树立尊重和保护私有财产的意识,把保护 公有财产同保护私有财产放到平等的地位。二是要明确界定个人产权与国家产权及国家 公权边界,既要防止个人产权主体利用国家产权主体因代理层次复杂、责任主体不清来 侵蚀国有财产的问题,更要防止国家权力在个人产权问题上的滥用。尽管个人产权不能 对抗公权,但公权也不能无偿占有个人产权,征收或征用必须合法、并给予补偿。三是 要在宪法的指导下,根据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 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的原则,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法律程序制定更多具体的 、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将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具体加以落实。四是司法机关、执法机关 以及各权力执行机关,都必须严格依宪法、法律和法规行事,切实加强民主监督、舆论 监督,确保各司法、执法和各权力执行部门在尊重和保护私有财产权问题上不越法、不 违法。
尊重和依法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逐步落实以人为本的 必然选择。然而,随着普遍个人私有财产权权能的不断扩大,会不会形成新的阶级分野 而回到只有部分个人以扭曲的形式实现自己的人本地位的状态?会不会形成新的“以物 为本”而回到以人的某种片面性本质为本的状态?如何防患私有财产衍变成人及社会异 化的条件,使“私有财产”成为“真正人的财产”?如何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由个性社 会”?马克思在构思共产主义社会时,已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称共产主义社会要“重 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32页 ,第95页。),“生产工具和财产受所有的个人支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第1页,第48页,第362页,第29页,第75页,第75 页。),在这个思考过程中,资本主义股份制曾给他很大启发,以至于他认为“资本主 义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也应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 方式的过渡形式”(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98页。) 。关于共产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安排,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表述为“联合起 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第9页,第1页,第48页,第362页,第29页,第75页,第75页。),在《共产党 宣言》中则提出:“将全部财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在《资本论》中,马克 思又进一步提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并且 自觉地把他们的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注:马克思:《资本 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832页,第95页。)由于时代的局限,如何通过“ 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来建立“自由个性社会”,在具体的制度安排层面,马克思还只 是提出了建设性的思考;但是在哲学方法论和制度精神层面对未来“自由个性社会”的 设想,对彻底解放的人的设想,其内涵则十分深刻和丰富。
在未来的社会历史进程中,要防止私有财产衍生为人及社会异化的条件,使“私有财 产”成为“真正人的财产”,确保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和落实,必须积极扬弃私有财产 ,而“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 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 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 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 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现象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 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131页,第93~94页,第120页,第123页,第124~125页,第124页。)通过这种 扬弃,“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页,第93~94页, 第120页,第123页,第124~125页,第124页。)。人的“需要和享乐失去了自己的利己 主义性质,而自然界失出了自己的纯粹的有用性,因为效用成了人的效用。”(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页,第93~94页,第120页, 第123页,第124~125页,第124页。)对财产的“拥有”或“占有”,变成了全新的感 觉。“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变成了人的。眼睛变成了人的眼睛 ,正象眼睛的对象变成了社会的、人的、由人并为了人创造出来的对象一样。”(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1页,第93~94页,第120页 ,第123页,第124~125页,第124页。)财产成为了自己内在的财富,成为了“真正人 的财产”和人的本真的存在方式,人成为了一个完整的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这一目 标的实现,最终都依赖于普遍个人的自主创造和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 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49页。)。
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和落实,依赖一种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安排,依赖于一种真正以 人为本的客观社会生存模式。共产主义社会既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又是一种以 人为本的社会制度模式。在此,对以人为本的吁请、企望和追求就实质性地转换成对共 产主义社会的热望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