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文学史研究与编纂述评_中国文学史论文

近年来中国文学史研究与编纂述评_中国文学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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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文学史研究方法的讨论,对文学史编纂体例和类型的讨论,对文学史编写创新性的讨论等出现了一个高潮。梳理和评述这些讨论和争鸣,对于发展和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史学、繁荣中国的文学史事业将不无助益。

一、对文学史研究方法的讨论

钱志熙撰文谈到:“文学史研究方法可分为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基本方法属于方法论意义的方法。”基本方法涵括具体方法,“并能派生具体方法”,“我们初步概括文学史研究的基本方法为审美、历史、罗辑这样三种。”文中讨论了这三种基本方法的基本涵义、作用及它们之间的矛盾和融合调节关系。“具体方法是指那些操作性较强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模式。它们具有某种工具的性质,可供人选择,并且经常更替。近年来人们所引进的文本批评、母题研究、接受美学乃至熵的理论、耗散结构、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一系列新方法。就目前的运用情况看,都还只具备具体研究方法的资格。”(注:钱志熙:《审美、历史、逻辑——论文学史研究的三种基本方法》,载《文学遗产》1994年第5期。)

李建中追述文学史研究方法的历史,概括出历史学、文章学、社会学的三种传统方法。至于新方法的种类,他认为有大文化视野、理论创作与整体性原则、新逻辑学思路、原生态式把握、形式主义细读、审美心理学分析等。他说:“传统文学史方法缺的是什么?是文心搏动,是理论建构,是文学精神。文学史新方法,正是在这些方面凸现出她们的‘新’,展示着她们的青春色彩和旺盛生命力!”(注:李建中:《文学史方法的历史与新方法的诞生》,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文学史研究新方法的诞生,是文学观念革新的成果。新方法的内在生命与精神支柱,本身就是一种新的理论。对于新时期文学史著的撰写而言,要想上档次、出精品,“杰出的理论建构将是关键,文学史家应从复述或叙述状况中上升到一种创造状态。”(注:王钟陵:《新时期以来文学史革新的逻辑进程及前景》,载《中州学刊》1994年第4期。)作为文学史新潮研究的代表人物王钟陵先生从两个方面实践他的这一主张。一是在《文学史新方法论》中提出了更新文学史研究的四项理论原则:史的研究就是理论的创造、整体性的三个层次、建立一个科学的逻辑结构、从民族文化——心理上把握文学史的进程,建构起他的文学史方法论理论体系;二是在他的《中国古诗歌史》中贯彻他提出的四项理论原则。陶尔夫先生认为王钟陵先生的《文学史新方法论》中“所体现的‘新’学,内容十分丰富,窃以为其中有四个方面特别值得注意,即:深入心灵、贴近愿意、讲求逻辑、自觉创新。”(注:陶尔夫:《文学——心理批评:文学史学新建构——评王钟陵〈文学史新方法论〉兼及两部文学史》,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

赵明、赵敏俐提出了重构文学史的“系统、综合、比较”的三维动态结构原则(注:赵明、赵敏俐:《关于文学史重构的理论思考》,载《吉林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他们的这一构想贯彻于赵明先生主编的《先秦大文学史》一书中。朱德发先生提出“把文学流派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来运用,实际上它是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的有机结合。”“因为文学流派作为一个审美结构,它小于文学的总体结构而大于作家的个体结构,正是它作为总体与个体的中介,下联着各种艺术风格的作家作品,上联着文学的整体风貌。”“文学流派具有中介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讲,它是天然的艺术桥梁。”(注:朱德发:《新文学流派研究的社会学方法》,载《文学评论》1996年第4期。)

大多数学者认为文学史研究方法应该提倡多元并存,在大范围内互相兼容,也可以叫做多元一体。“‘重写文学史’必须放弃一元论的解读模式的幻想,树立多元化的文学史观,撰写出具有个性的文学史著作。”(注:孙明君:《追寻遥望的理想——关于20世纪〈中国文学史〉的回顾与瞻望》,载《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

二、对文学史编纂体例与类型的讨论

文学史著的体例是指文学史著所采用的形式和框架,综观已出版的各种各样的中国文学史著,常见的体例有分类合编体、作家纪传体、作品评论体、史话体、编年体和表解体。“分类合编体”是将各种类型的文学样式分派到各个历史时代中去加以介绍,然后再按时代的先后纵向排列,合编成本。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作家纪传体”是以介绍作家的生平、创作道路和创作成果为主要构架的文学史著。如杨荫深的《中国文学家列传》。“作品评论体”以介绍和评论各个历史时代的重要文学作品为主要内容。如草川未雨(谢采江)的《中国新诗坛的昨日今日和明日》。“史话体”也称故事体,像讲故事一样将文学史的一些重要片段介绍给读者。如谭正璧的《中国女性文学史话》、钱念孙的《中国文学演义》。“编年体”将历史上所发生的与文学有关的事件按年代先后排列。如陆侃如编著的《中古文学系年》、吴文治的《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表解体”将一些最重要的文学史资料按表格的形式排列出来,使读者一目了然。如刘宇光的《中国文学史表解》、张雪蕾的《中国文学史表解》。此外,还有“典志体”,有些关于文学史论著的书目提要,可看作是典志体的文学史。如陈玉堂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书目提要》、吉平平和黄晓静编著的《中国文学史著版本概览》。

邓敏文先生认为上述体例各有特色,也有不足之处。“分类合编体”的优点是从目录上即了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历史阶段文学发展的大体情况。其缺点是结构比较死板,对各种文体的历史演变不易阐述,对一些跨时代的作家不好安排,对一些“多能作家”的介绍也不太方便。“作家纪传体”突出文学创作的主体,使读者对各个历史时代重要作家的创作成就印象深刻,也有利于对“多能作家”的介绍。但对各种文学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难以阐述,不利于对各种文学体裁的共性及其演变规律的整体研究。“作品评论体”突出文学作品在文学发展中的地位。但单独的作品评论,很难将文学发展的历史实际真实地反映出来。“史话体”生动形象,耐人寻味,比“说教式”的文学史更受读者的欢迎。“编年体”能使读者产生强烈的时间观念,它们对文学史的研究和编写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表解体”能起到纲目性的作用。它对文学史研究领域中的定量分析和数据库设计也带来许多方便(注:参见邓敏文《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论》第三编《体例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

关于中国文学史类型的讨论,有的专家认为:“通常看到的文学史形态,大抵是通史、断代史、分体专史(除文体如诗、词、文、赋、小说、戏剧外,还包括各取不同视角的专史,如思潮、流派、民族、地域等)这三种不同方式的组合。”(注:参见跃进整理《关于文学史学若干问题的思考(座谈会纪要)》,载《文学遗产》1993年第4期。)邓敏文先生分为八种基本类型:综合性的文学通史、综合性的文学断代史、专体性的文学通史、专体性的文学断代史、专题性的文学通史、专题性的文学断代史、地方文学史、民族文学史等(注:参见邓敏文《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论》第三编《体例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罗漫先生把非通史体文学史分为十二类:分体文学史、断代文学史、分体断代文学史、流派文学史、区域文学史、民族文学史、妇女文学史、风格文学史、美文文学史、结构文学史、编年文学史、文学思想史或文学批评史。他预测可能出现九种文学史新类型:批评文学史、计量文学史、中外文学交流史、原型文学史或题材文学史、哲学文学史、美学文学史、社会学文学史、宗教文学史、文化文学史等(注:罗漫:《中国文学史的类型与功能》,载《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6期,1993年第4期。)。

樊骏先生谈到新时期编写出版的在体例和格局上有创新突破的文学史著作,大致可归纳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扩大型”,扩大研究对象的时间外延和历史范围,将长期以来分成近代、现代、当代三个阶段、相互独立的文学历史联结成一个整体。这主要指“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命题的提出和多种20世纪中国文学史著的出现。第二种是“重新组合型”,即对同样的历史内容,依据新的原则和线索,重新进行梳理和排列,在章节结构和编写体例等方面形成新的格局和面貌。第三种是“发解型”,即按照不同的主题和原则,把文学历史分解成不同部分,然后对其中的某个部分进行研究,编写专题文学史。第四种是“兼顾综合型”,即在写法和所涉及的内容上都具有一种兼顾综合的特点。这主要指文学思想史、思潮史(注:樊骏:《关于近一百多年中国文学历史的编写工作》,载《河南大学学报》1993年第5期。)。

三、对文学中编写创新性的讨论

80年代以来,各类中国文学史著作不断涌现。陈伯海先生认为:从文学史建设的角度来审视这批文学史著,有四个方面的突破。第一是“拓宽文化——心理研究”。一些作者有意识地寻求社会文化诸因子间的内在联系,并抓住文人心态(其实还应该包括接受者心态),尤其是审美心态这一中心环节,着重研究各种社会文化现象如何投影于人的审美感受,以促成文学的变革。第二是“开展历史——逻辑研究”,即追踪文学现象发展变化的历史趋势,理出一条合逻辑的线索来。第三是“尝试进行语言——意象研究”。此项研究工作大多仍停留在文学批评的层面,较少进入史的领域。如能结合西方的理论和我国传统的审美经验,总结出一套适用于中国古典文学的批评法则,再放到历史的大框架里加以观照,找出文学语言、意象、意境、结构及其组合形式随历史演化变迁的轨迹,则必将在文学史构成中开一生面。第四是进行“哲学的研究”,即文学史的总体研究。它的任务是将文学史研究的各个方面加以串连组合,把握其相互间的联系,藉以揭示文学史运动的一般规律性。因此,文学史观便是一种哲学(文学史哲学),文学史观的探讨便是哲学的研究(注:陈伯海:《中国近世文学史观之变迁》,载《文学遗产》1993年第3期。)。

宁宗一先生说:“因为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根据自己时代的需要而在重写文学史,任何一个文学史家都可以重写文学史。”如何重写文学史?他提出“以当代意识重构中国文学史。”他认为:“历史意识就是尊重历史,而当代意识实质上是对研究者主体的一种科学性要求。当代意识应是当代人的科学精神、科学的悟性和思辨力,也包括了对真理的信仰和追求,以及作为一名学者所应有的独立品格和尊严。”(注:宁宗一:《关于文学史观与文学史编写的若干断想》,载《文学遗产》1992年第5期。)

“重写文学史”这一口号提出容易,完成这一任务相当困难。尤其是面对源远流长而又丰富多彩的中国文学史要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重写”,确实是一件艰巨而浩大的学术工程。复旦大学章培恒、骆玉明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上中下三卷)以一种新颖的面貌吸引了广大读者的关注。这部文学史在创新上有哪些突出的特点呢?章培恒先生说:第一,在材料的选择上,我们比较注重了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别。第二,在作品的评价上,我们不太注意其文学之外的社会功能,而是强调其本身的价值。第三,在现象的分析上,我们力求将某种文艺思潮、文艺现象在当时的作用,以及它对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影响同我们今天的理解结合起来,从而避免用今天的标准为古人打分的做法。第四,在规律的把握上,我们注重研究和探索诸如题材的选择、情感的表达、形式的变化等文学自身因素的更迭关系,因为只有这些关系的演变和发展才真正构成了一部文学史的丰富与完善。第五,我们十分重视中国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的联系(注:参见黄理彪《如何重写文学史——访章培恒教授》,载《文史哲》1996年第3期。)。宁宗一先生评价章、骆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总体特色是:“建立文学史的学术价值、科学态度、理论意识、革新精神和主体特征。这是一种既不谋求史论的话语专利,又力戒专横的学阀作风;是一种真诚、豁达的力求知识广博,且志在不断探索新知的新的文学史建构的风度;又是一种将历史的、审美的、哲学的、心理的、道德的诸多因素融合,并激活当代人新鲜智性、灵性和创造力的史的建构。因此,它尽管还存在诸多缺点,但却是对文学史的文化断裂的切实填补,又是打通文化壁垒和贯通古今的一种拓展。这一切,无疑是对中国文学史的重构所做的重大贡献。”(注:宁宗一:《评章、骆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兼谈文学史编写中的理论与方法诸问题》,载《复旦学报》1997年第1期。)

很多学者都谈到要编写完整的中国文学史。张炯先生说:“完整意义上的中华文学史应该是涵盖中华各兄弟民族的文学贡献的文学史,也应该是涵盖中国各地区的文学史,即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在内的文学史,而不仅仅是大陆地区的汉族文学史。”(注:张炯:《走向完整的中国文学史研究——〈中华文学通史〉导言》,载《文学评论》1996年第1期。)李家骧先生说:“我所憧憬的中国文学史著应该是充分注意文学本身的规律、民族化的、时代化的、文学理论与创作实践相结合的著作;在结构上应是纵横开合、立体交叉、系统套系统的理论体系;在篇幅上应是至少数百万字、有多册、作深广论述的鸿篇巨制。”(注:李家骧:《中国文学史著作亟待重写》,载《湘潭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和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主编的《中华文学通史》10卷本,华艺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了。董乃斌先生评价说:“《中华文学通史》是一部通述中华数千年文学、下限直抵九十年代,而又包含了汉、蒙、满、藏、回及南方诸少数民族文学的新编文学史著。它凝聚着文学研究所几代人和所外许多专家的心血,无论就规模(古代四卷、近现代三卷、当代三卷,全书超过五百万字),还是就构架而言,都具有不少特色。因为它首创并实践了纵贯中华文学、横赅全国各族的编写原则,这是多少文学史工作者向往而没能做到的。尽管它还有种种不足之处,但毕竟是百年来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通史。”(注:董乃斌:《'97,文学史研究的展望》,载《江海学刊》1997年第3期。)

上述文学史研究新方法、新体例、新类型著作的出现,说明中国文学史研究与编纂工作正在走向新的阶段。21世纪,将会出现更多的、多元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各类文学史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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