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现实,反思差异——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问题的初步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城乡居民论文,差异论文,现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从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入手,调整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央一系列富民政策的支持下,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生活消费水平有了质的飞跃。21年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了3.7倍,年均递增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了2.6倍,年均递增6.3%。人们的吃、穿、用、住、行各种消费水平和档次都有了显著的擢升。这一时期,成为居民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改善最快的时期,绝大部分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步入了小康阶段,其中部分居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但也应该看到,在收入分配领域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方面是平均主义在国有经济领域、在传统体制内部还没有被完全打破;另一方面,收入分配中的不规范、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呈扩大趋势。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之间收入、消费差距过大,城乡居民内部之间收入贫富悬殊问题逐步明显,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总体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极端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体制逐步被“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收入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体制所代替,居民收入渠道日益多元化,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贫富逐步分化的趋势。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居民收入差异状况(即贫富差距)。199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86,接近0.4的国际警戒线,超过高收入国家90年代0.338的平均水平(表1),与经济发达程度相似(人均GDP 1000美元左右)的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也明显偏高(表2)。如果考虑现有调查样本中有些城镇特高收入户不在统计范围,则我国的基尼系数可能已超过0.4的水平。由此可见,收入分配不合理问题确实已到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阶段。
表1: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国际比较
国家或地区 80年代 90年代
中国 0.386[*]
东欧0.250 0.289
高收入国家 0.332 0.338
南亚0.350 0.318
东亚和太平洋0.387 0.381
中东和北非 0.405 0.380
拉美和加勒比地区0.498 0.493
注:中国数据为初步匡算的 98 年数据,其他资料来源于世界银行有关资料。
表2:中国与人均GDP1000美元左右的国家基尼系数比较
国家 1998年人均GDP(美元)基尼系数
中国 787
0.386
玻利维亚 1000 0.420
保加利亚 1230 0.308
埃及 1290 0.320
摩洛哥1250 0.390
菲律宾1050 0.420
注:(1)人均GDP按汇率法计算。(2)资料来源:世界银行报告。
二、城乡差异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之间始终保持着一定差距,90年代前期城乡差距明显反弹,中期略有缩小,但1998年以后,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表3),1999年城乡差距为2.65:1。由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一指标与农村居民纯收入指标并不完全可比,而且,前者往往容易被低估(比如,他们至今还享有一些不计作收入的住房、医疗、交通等方面的福利待遇等),而后者则往往容易被高估(比如,一些自产自用的农副产品和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产品也被作价计入了纯收入等),因此,如果将两者调整到可比状态(尤其重要的是将农民纯收入扣除生产经营性等支出后,调整为可支配收入),则差距更大。据粗略测算,若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差距约为3:1,若只考虑货币收入,差距扩大为4:1,若考虑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到5~6:1。
2.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差距扩大。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05元,相当于农村居民的(138元)2.93倍。20多年来,这种格局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差距还在波动中略有扩大。到了1999年,这一比例上升至3.37倍(表4)。其中,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895元,城镇居民为6182元。至1998年末,占人口总量30%的城镇居民的消费总额占到居民消费总额的52.9%。
3.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差距拉大。1998年底,占人口总量仅30%的城镇居民储蓄却占到总储蓄的80%,城镇居民人均储蓄达到11324元,是农村居民人均储蓄(1201元)的9.4倍,而1985年是6倍(表5)。
表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倍数
年份
1978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倍数
2.57
1.86
2.12 2.17
2.17 2.29 2.20 2.40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倍数
2.58
2.80
2.86 2.71
2.51 2.47
2.51 2.65
注:(1)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
(2)因1979、1981-1984没有可支配收入资料,故缺。若用“生活费收入”代替计算,趋势大致相同,只是差距最小年份为1983年(比1985年的差距小0.02)。
城乡差距的波动和扩大,具有明显的政策性特征和政策成因。1978-1985年间二者差距是缩小的,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掀起了改革的热潮,推行了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国家多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缩小了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同时大力推进以乡镇企业为支柱的整个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迅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而此时,城市改革尚未全面开始,城镇居民收入仍然处于常规增长状态,因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也就成为必然。1985年以后,改革在城市逐步推开,收入分配制度随之更新,加上城镇具有比农村优越的就业环境和受教育条件,更容易得到致富信息和机会,所以,城镇居民很快再次拉开了与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三、地区差异
从实行改革开放,到二十世纪末,我国实行的是东部沿海优先开放开发的战略,东部地区凭借其区位优势,相对较好的经济基础,依靠国家政策的扶持和中西部的支援,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一方面增强了东部地区自身的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为下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西部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毋庸讳言,也确确实实拉大了东部与中、西部之间、沿海省市与内陆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地区差距系数(收入最高的5个地区平均收入与最低的5个地区平均收入的比较,下同)由1978年的1.6扩大为1999年的2倍多,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地区差距系数由2.1扩大为2.6倍。
表4:城乡居民消费比较
年份1978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倍数2.93
2.31
2.45
2.61 2.82 2.84 2.95 3.10
年份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倍数3.28
3.54
3.48
3.40 3.07 3.09 3.26 3.37
注:以农村居民消费为1。
表5:城乡居民年末储蓄存款比较
年份 1978 1980 1985 1988 1989 1990 1991
倍数 12.74 10.04 6.03 6.69
7.45 7.86 8.18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倍数 7.93 7.99
8.65 9.26 9.67 9.53 9.42
注:以农村居民年末储蓄为1。
1.城镇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1999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人均10932元,是最低省份的(甘肃省人均4343元)2.5倍,比1978年略有提高。但目前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最高和最低之差(6589元)却相当于1978年高低之差(299元)的22倍。其中,最高的五省(市、区)平均收入与最低的五省(市、区)平均收入的比例也由1.6倍提高到1999年的2.03倍。
分三大地带来看,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及增速均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逐年扩大。从1978-1999年,按现价折算,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18.2倍,中部地区增长了13.4倍,西部地区增长了9.5倍。以中部地区收入为1,东、中、西三大地带的收入比例由1978年的1.1:1:1.01改变为1.48:1:1.06。中、西部与东部的收入绝对差额由35元、31元扩大到1999年的2309元和2022元,分别扩大了66倍和65倍,扩大速度是十分惊人的。
2.农村居民收入的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1999年,上海市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居全国之冠,达到5409元,是最低的西藏自治区人均纯收入1309元的4.1倍。而1978年,这一比例(最高的上海,人均290元;最低的甘肃,人均90.4元)只有3.2倍,最高与最低绝对差额由200元提高到4100元;收入最高的前五个地区平均收入与后五个地区平均收入绝对差额从117元提升到3439元,扩大了28.4倍。20年来,地区差距明显扩大了。
分三大地带来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也是明显扩大的。其中,东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978年仅分别相当于中部、西部地区的1.1倍和1.2倍,1999年提高到1.46倍和1.95倍。同期,三大地带的比例由1.1:1:0.9扩大为1.46:1:0.75;东部与中西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距分别由1978年的12元和23元提高到928元和1430元,分别扩大了77倍和62倍,扩大速度同样相当惊人(表6)。
表6:1978年以来三大地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较
年份 东部地区(元/人) 中部地区(元/人) 西部地区(元/人) 东部/中部 东部/西部 东中西比较
1978
139127
116 1.09 1.20
1.09:1:0.91
1980
218181
172 1.20 1.27
1.20:1:0.83
1981
268225
199 1.19 1.35
1.19:1:0.84
1982
306264
235 1.16 1.30
1.16:1:0.86
1983
366312
249 1.17 1.47
1.17:1:0.85
1984
397357
274 1.11 1.45
1.11:1:0.90
1985
439377
314 1.16 1.40
1.16:1:0.86
1986
482417
329 1.16 1.47
1.16:1:0.87
1987
550433
356 1.27 1.54
1.27:1:0.79
1988
685490
424 1.40 1.62 1.40:1:0.72
1989
766529
461 1.45 1.66 1.45:1:0.69
1990
848633
534 1.34 1.59 1.34:1:0.75
1991
906615
562 1.47 1.61 1.47:1:0.68
1992
1002
698
605 1.44 1.66 1.44:1:0.70
1993
1222
802
670 1.52 1.82 1.52:1:0.66
1994
1617
1087 850 1.49 1.90 1.49:1:0.67
1995
2127
1403 1061 1.52 2.00 1.52:1:0.66
1997
2549
1763 1281 1.45 1.99 1.45:1:0.69
1998
2746
1931 1405 1.42 1.95 1.42:1:0.70
1999
2933
2005 1503 1.46 1.95 1.46:1:0.75
99/78增长(%)2010.121479.08
1196.07 33.63 62.81……
从农村居民手存货币情况看,地区差距也十分明显。据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1999年农村居民年末手存货币(手存现金+银行存款,下同)人均达到2028元。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年末人均手存货币3005元,相当于中、西部地区人均手存货币的2和3倍;手存货币总量占全国的60.7%,相当于中西部地区的2.4和4.5倍(中部和西部地区农村居民年末手存货币总额仅分别占全国的25.7%和13.6%)。
四、阶层差异
这里所讲的“阶层”主要是指按收入水平或就职单位的性质(经济类型)划分的不同组别的家庭户,即所谓的高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国有单位职工、集体单位职工等等。
1.五等分组的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差距扩大。1999年,最高收入户的平均可支配收入为12084元,是最低收入户平均2617元的4.6倍,(1986年二者的差距倍数是2.8倍),绝对差额为9467元,比1986年的859元增加了8608元;最高收入户与困难户收入差距从1986年的900元扩大为1999年的9758元,二者收入差距倍数从3倍提升至5.2倍。再从各组收入所占份额可以发现:低收入户份额过低,高收入户份额过高,贫富差距在不断扩大。
从城镇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组间分布情况来看,根据1999年6月抽样调查结果,无论是按家庭收入高低五等分组,还是按金融资产拥有多少五等分组,不同的排列分组方法表明了同一事实,即:金融资产在居民家庭间呈不均匀分布状态,五分之一的家庭拥有半数左右的金融资产(表7)。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五等分组差距进一步扩大。1999年,最高收人组人均纯收入达到4675元,是最低收入组的5.8倍,而1985年,最高收入水平是最低收入水平的3.7倍;高低绝对差距为3864元,比1985年的507元高3357元,提高了6.6倍(表8)。
从农村居民手存货币的组间分布情况看,结论与城镇居民阶层差距基本一致。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资料表明,1998年末,占全部调查人口比重19.5%的人均3000元以上的高收入户农民,拥有全部手存货币量的46.1%,人均手存货币3869元;而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14.6%的农民只拥有4.1%的手存货币量,人均手存货币465元,仅相当于高收入户人均手存货币的12%。其中:占人口比重20%的高收入农民拥有银行存款的55%,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农民所拥有的银行存款只占3%。
五、行业间差距扩大与行业内部的平均主义并存
1.行业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从职工工资水平看,行业间工资水平的差距呈逐年扩大的趋势。1978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达850元,是最低行业社会服务业的2.17倍。1999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保险业,最低行业是农林牧渔业,高低之比为2.49倍。最低行业与最高行业职工工资的绝对差距由1978年的458元扩大为1999年的7214元,扩大了14.8倍。
2.行业内部平均主义依然比较严重。首先,从行业内部不同文化程度的职工工资看,工资报酬与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相关程度不高,未能体现“高知高资”。1997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平均工资仅分别相当于中专、高中和小学毕业生平均工资的1.26、1.33和1.54倍,与1978年相比,21年来变化不大。
表7:五等分组城镇居民家庭拥有金融资产情况
按家庭收入五等分组户均金融资产
最高20%家庭 次高20%家庭 中等20%家庭 次低20%家庭 最低20%家庭 高低之比
户均金融资产(元) 128141
54390 37064
26009 18871
6.8
比重(%)
48.520.6
14 9.8 7.1
6.8
按资产拥有量五等分组户均金融资产情况
户均金融资产(元) 146615
62514 34683
163654298
34.1
比重(%)
55.4 23.6 13.2 6.2 1.5
36.9
表8:五等分组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比较
20%低收入户平均收入(元) 20%偏低收入户平均收入(元) 20%中等收入户平均收入(元) 20%偏高收入户平均收入(元) 20%
高收入户平均收入(元) 最高/最低(倍) 最高-最低(元)
1985
191252
347 421
698 3.7
507
1995
571
1031
1440 2033
2811 4.9
2240
1998
833
1365
1874 2471
4492 5.4 3659
1999
811
1378
1875 2543
4675
5.8 3864
其次,从行业内部不同级别的职工工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前行政22级,工资最高500多元,最低仅20元左右,行政一级工资相当于22级的20倍。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体制调整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的结构工资,行业内部工资差别大大压缩。1990年公务员制度改革后,行政22级调整为15级,经过几次调整后,1999年,行政最高级国家主席工资为1380-1755元,行政15级办事员工资为315-445元,二者差距为1965-1310元,二者之比为3.9-4.4倍,行业内部工资差别不大,平均主义倾向依然比较严重。
六、几点结论
1.总体上看,纵向比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都有不同程度提高;横向比较,确实存在分配不公问题,有些方面甚至还十分突出。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收入分配状况的变化及一些问题的产生,是由我国现实国情所决定的,是由不发达到发达、由一样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可以说,没有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中充分重视个体劳动的差异和素质差异、适当拉开差距和允许一部分人通过城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改革,就没有中国经济20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我们确实应当看到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少,尤其是收入分配贫富悬殊问题日趋突出,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2.贫富悬殊问题要具体分析。在现实经济生活右,有这样两部分人是率先富裕的:一是那些思想观念能跟上时代节拍、不因循守旧,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户、科技人员、学者、外国代理、文体特殊人才和高风险领域的执业者等群体(即所谓的“时代弄潮儿”),他们合理合法地获得了高收入;二是一些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钻政策的空子,通过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非法活动而暴富的人们。对前者,我们应当予以保护,对后者则必须尽快解决。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调整的加快,社会的贫困问题也在积累,一方面是那些生活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而无力自保的人、以种地为生却只能靠天吃饭的农村人口,收入水平相对低下,甚至连温饱问题也还未解决;另一方面是那些家庭负担沉重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以及相当一部分无第二职业、原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的退休人员。现阶段人们对收入分配问题的关注,更多的表现为对各种非法不合理致富现象有意见,对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缺位有意见。
3.居民收入差异的存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及实行城市优先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影响;二是劳动要素在行业间、地区间和城乡之间流动性不强,客观上无助于居民通过职业转换来缩小收入差距;三是地区之间业已存在的经济发达程度不同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东部沿海优先开放开发政策的影响;四是改革过程中,个人素质及职业、行为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收入结果;五是经济结构调整中,一部分劳动者出现了阶段性的收人递减;六是在新旧体制转轨中,法制尚不健全,政策不尽完善,使一些人寻得到了一些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收入;七是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不能有效发挥助贫济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