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契约理论、证券市场与会计准则:学术研究之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研究论文,证券市场论文,契约论文,会计准则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会计契约观
随着契约理论的发展,将企业视作一组契约的集合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观点。企业契约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每个人都有向企业投入资源的义务,从而也就获得了从企业获得资源的权利。一个设计良好的企业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所包含的契约对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有好处,从而使得每一个人执行契约比不执行契约要好。相应地,一些契约参与者因短视或不可预见的事件等不执行契约的风险是始终存在的,会计契约观认为会计则是企业用来对抗不履行契约风险的机制。
会计自身的功能决定了它是对抗契约各方不履行契约风险的最佳机制。
(一)会计计量、记录每一契约参与方所提供的资源。
(二)会计监控和记录企业向每一方所分派的资源。
(三)会计系统判定每一参与者是否完全履行了他的契约并将这一信息有选择地向企业中的有关人士进行传达。
(四)会计在告知和吸引潜在的参与者方面承担了广告的功能,它把以不同方式参与企业(比如股东、雇员、顾客等)可以获得利益的信息传递了出去。
(五)会计将关于企业最基本的信息以公开信息的方式向利益相关者传送。
在商业交易中,人们经常会认为自己拥有私有信息(而其实这一信息是公开的,其他人也有)而使交易陷入僵局。公共信息的传递降低了发生这种僵局的概率,减少了由于这种僵局而导致的非效率。
当公司成长到足够大时,经营权和所有权开始分离。上市公司的外部股东发现:他们的处境非常困难。他们将自己的储蓄投入到上市公司,而回报却是不确定的。他们的投资回报取决于一些他们根本不认识的人的行为,而这些人的短期利益可能和他们的利益相冲突。他们的投资回报同时还取决于他们不能控制的事件。另外,大多数外部股东对公司的运营知之甚少。经理人、雇员甚至顾客,都可能比外部股东有更多、更及时的信息。他们在遇到不利事件时,很难及时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与此同时,经理人却面临着相反的问题。经理人处于企业程序性运营的核心,作为一个个体,也是企业之间的契约的一方。经理人自身的利益可能引诱他对股东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由于不能将所有信息都公开,经理人面临着向多疑的股东传递汇总的信息并取得股东信任的难题。
会计是解决以上难题的方法,它使股东和经理人执行他们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成为可能。经理人可以陈述他所受托的资源状况和运作结果,股东则可以从经理人那里得到关于经管责任的说明。会计在契约各方的作用,特别是在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作用,使公司各方在不同利益的压力下合作起来,而这种合作使外部股东愿意将自己的储蓄投入到企业中。当然,会计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完美的,它是契约各参与方之间妥协的结果。
二、证券市场的特点
(一)个体行为和市场力量
会计师对经济管理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编报财务报告,从而使经济信息对使用者有用。但人类处理信息的能力要受到记忆力和认知能力的限制。如果没有这些限制,大部分的会计内容也就变得没有必要了。
市场在两个方面影响着信息处理。1.市场通过向个体提供反馈和报酬,影响个体的信息处理行为。2.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完成个体所不能从事的信息处理。也就是说,特定的信息处理能力是市场本身的特点,它不依赖于在市场上交易的个体的能力或限制。个体的信息处理能力限制和市场本身的特性都对会计监管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二)信息生产
如果股票市价对公开信息及时调整,就没有人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和处理这些信息以获得收益。有效市场假说所主张的市价对所有公开信息及时调整导致了一个悖论:即股价及时调整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没有人愿意去收集信息。
市场对信息的反映遵循竞争原则,这对于会计和其他形式的信息都适用。因此,很难发现投资者和分析师还没有注意到的具有盈利前景的公开信息。但是,这种公开信息肯定存在,因为任何信息都会有第一个发现者,他所必须具备的是明了证券市场和经济数据或事件之间的关系。在证券市场上,从公开信息中挖掘可以获得收益的信息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而且这种努力并不一定带来成功。但是,在公开披露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信息中存在足够的潜在盈利信息,从而使得一些少数的勤奋者在努力搜索着。
(三)内幕信息和信息揭示
从理论上说,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证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按照这一定义,内幕信息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的经理层、董事、其他关键管理人员、审计师、律师等对于企业的运营和计划拥有内幕信息。2.外部人如分析师、投资者等,如果能够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得知关于企业的一些事件,而且这些事件的信息具有足够的潜力影响市场的走向并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这些信息也应该被视作是内幕信息。3.如果一个交易者获得了另一个交易者重要的交易行为的信息,如收购兼并企图等,这样的信息也应该被视为内幕信息。
实证研究的结果显示,这些信息对于交易意图来说是十分宝贵的,拥有这些信息的人可以通过交易获得利润。对于经理层和董事所拥有的内幕信息,有足够的理论观点认为应该禁止利用此类信息的内幕交易。他们之所以拥有这些信息是因为他们的受托角色不当,利用这些信息为个人带来利益只是一种未经授权的财富转移行为,他将财富从其他股东的手中转移到自己手中。禁止这类内幕交易可以增强外部股东对于证券市场的信心。对于第二、三类内幕信息交易进行禁止,则会带来不利后果。外部人对于企业的股东没有受托责任,虽然这类投资者通过对信息搜寻和生产投资,从中获得私人收益,但他们在获得收益的同时,私有信息将很快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因此,对信息生产进行投资将引导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进行合理的买卖,使证券市场更为有效。如果禁止这类内幕交易,将使市场的信息传递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市场的效率。
三、会计管制之启示
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合理的管制,这一点已经达成共识。这里所要强调的是,管制必须结合会计和证券市场的特点,否则,政府失灵很可能在会计管制中发生。这可以从会计契约观和证券市场的特点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禁止内幕交易与私人生产信息
有效控制内幕交易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采用哪些法定的方式禁止内幕信息的利用;法定的内幕信息又包括哪些内容。
信息的流动并不像有形商品或劳务的流动那样有迹可寻,它不会留下审计轨迹。交换内幕信息的行为基本上都是由于家庭或商业上的联系而导致的,这使得相互交换内幕信息的人很难向执法部门提供证据。他们向执法部门提供他们的商业伙伴或家庭成员的内幕交易行为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所处的社会中的道德规范。那么,哪些内幕信息又应该是被法律和道德所规范的呢?根据前文的讨论,内幕信息应该只包括第一类的信息(即经理层、董事及其他相关人员由于受托责任而掌握的信息)。对于第二、三类的内幕信息生产投资就相当于企业对研发进行投资,从而在竞争的市场中生产出一个更好的产品的行为是没有区别的。虽然研究和发展出一个更好的产品可能会使竞争对手产生损失,但整个产业和整个经济体系却能够从中获益。大量的信息是需要私人生产信息的动力存在的,如果内幕交易的定义包括了那些对于股东没有受托责任的人所掌握的内幕信息,私人生产信息的动力将被减弱,甚至消失。如果没有私人生产信息的动力,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将会大大下降,从而达不到证券市场为社会有效配置资源的效果。
(二)股价不能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
会计记录告诉大家过去发生了什么经济事件,而股票市价则是基于对未来的预期。应该说关于过去的信息是对于未来预期的一个重要基础,但它不是惟一的基础。会计在很多方面尝试过记录对未来的预期,如用折现的现金流来计量资产的价值,但效果不是很显著。对于未来的预期在本质上是不确定的,而会计记录在本质上是确定的,二者很难吻合。但会计师总在持续地努力发现新的方法,从而使会计记录包括对于未来的预期。
随着有效市场理论的发展,会计师企图利用证券市场的预期能力帮助他们解决如何以一种可靠的方式将对于未来事件的预期纳入财务报告。而且,有些会计师还认为股票价格对于会计事件和数据的反应可以被用来选择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较为遗憾的是,股票市场的预期在本质上并不适用于指导选择财务报告的方法。
(三)制定会计准则必须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权衡
长期以来,会计向经理人员和投资者提供决策数据的能力饱受经济学家的批评。人们用来做决策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未来相联系的。未来的不确定性意味着决策过程在很多时候是不能够被验证的主观估计。因此,会计被引诱去放松可靠性(也即可验证性)标准。但是,如果会计放松可验证性标准,会计系统最基本的执行企业契约的功能就被降低了。在会计契约观中,要求企业对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采用市价标准的努力被证明有误导倾向。会计师只有在会计的基本功能(执行企业各个参与方之间的契约)完成后,才可以试图披露更多的和市价相关的信息。会计师不能因为投资者需要更相关的信息就牺牲会计的基本功能。必须谨记的是:会计是投资的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但不是惟一的。
(四)会计实务的改变需要共识
会计师希望让财务报告包括更多关于未来的预期方面的信息,但并不成功。会计从业者并不认为会计实务不需要改变,相反,如果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和被会计所影响的人都能够达成共识,对会计革命性的改变是需要的。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方面所产生的主要问题是准则变动较快。笔者认为,要真正制定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必须坚持四个标准:
1.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有一个激励相容的制度,这一制度不会因为仅仅为了制定规则而生产准则。由一个永久性的政府机构制定准则,就有生产出不必要或无效准则的倾向。
2.利用准立法而不是准执法的制度安排,使各个利益相关团体从他们自己的利益出发,对于可能采取的准则的利弊进行公开辩论,这将有利于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出台和实施。
3.使用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团体来制定会计准则,从而使被影响的各方都有合理的代表。不能单纯地由政府部门、职业会计师或审计师来制定会计准则。
4.当获得广泛的一致意见时,才正式发布会计准则,单纯的大多数同意的规则是不够的。如果不能取得广泛的一致意见,那么较好的方法应该是进行准则的普及教育,直到可以取得广泛的一致意见,而不是强行推动制度改革。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会计契约观认为会计将契约各参与方联系在一起,是企业用来对抗不履行契约风险的机制。随着证券市场而来的剩余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的分离、外部股东的出现,需要上市公司的会计系统具有新的特点。不幸的是,证券市场所需要的会计特点和企业运营的其他方面所需要的会计特点有时相互冲突。
因此,制定会计准则并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和其他的社会决策一样,制定会计准则需要对较好的社会解决方法的认同。制定会计准则之所以较难,是因为没有人知道其他人的偏好,更不用说如此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会计准则其实就是一种标准化,它使企业各参与方之间的契约得以执行,但同时对社会中的不同团体增加了不同的成本,那些没有积极地参与到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团体利益也不应该被忽视。没有任何一个会计准则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没有社会的支持,任何一个会计准则都不会是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通过会计准则提高会计实务水平需要商业领域和其他各个利益团体之间广泛的合作。最后必须牢记:证券市场是会计需求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只是一个方面,满足证券市场对会计需求的程度应该以不给组织的其他功能带来不必要的损害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