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改革”——孙立平:改革到了哪一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思论文,孙立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时间:2005年9月20日下午
地点: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人物:孙立平(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采访人:殷练
评价改革 慎重把握
经济观察报:近段时间,在各种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有关改革评价的讨论越来趋多。您如何看待这些讨论甚至争论?
孙立平:实际上,这个讨论在去年郎咸平引起的国有企业改革讨论中,就已经开始了。国企改制、国有资产流失、大批国企职工失业下岗,使得对国企改革的讨论和反思已经不可避免。我们可以看到,讨论中提出的问题有些也相当尖锐,受到抨击最多的,无疑是医疗、住房、教育这三个与大多数人利益相关的改革。而从目前来看,有些讨论已经触及到改革中的一些更深层问题,比如,“20年的改革,谁分享其利?”如何看待改革的成本与阵痛?改革成败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对改革需不需要进行反思甚至批评?
但在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一种担心,即这会不会导致对改革方向的否定?甚至有人担心,现在是不是出现了一种否定改革的潮流?应当说,这种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去年国企改革的讨论中,郎咸平曾经提出国有企业的效率要高于民营企业效率的观点,而更多的人则是从国企改革中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而同时大批职工的失业下岗等现象中,产生了一种留恋和怀念过去旧体制的情绪。这些观点和现象引起很多人的担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医改报告,将医改的不成功归咎于其市场化的取向,特别是报告对改革前医疗体制给予了相当的肯定,这更引起了人们的敏感。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这场讨论,也许是一个契机,因为讨论和反思已经不仅限于医疗体制改革,甚至也涉及对其他一些领域的改革甚至整个改革的评价。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已经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27年改革最大的意义是使中国脱离了旧的体制,而逐步汇入世界主流文明,开始成为国际大家庭一个正常的成员
经济观察报:您怎样看待目前的改革以及近年来在思想理论界一直存在着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对立观点?
孙立平:中国的改革已经有了27年的时间。纯粹以时间的意义说,27年相当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一直到文革结束的时间。27年改革最大的意义是使中国脱离了旧的体制,而逐步汇入世界主流文明,开始成为国际大家庭一个正常的成员。正因为如此,由中国、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国家汇聚而成的这次转型过程,成为自西方现代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大转变。因此,对于改革的这个基本取向和目标,无论如何都是要坚持的。中国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而且这个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是,也必须看到,目前改革的处境也是严峻的。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改革中两个主题之间的张力不断凸现出来,这两个主题就是建立一个自由市场的经济社会体制与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这与1980年代的情形有很大不同。在1980年代,市场经济因素在再分配体制的空隙中出现,并为当时在再分配体制中处于边缘或劣势地位的人们带来了机会。这时市场与公平的关系大体是和谐的。但到1990年代特别是1990年代中期之后,此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朝向市场经济的一些努力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开始成为社会公平的对立物。特别是利益对于改革的扭曲变形,使得一些改革的走向已经不是朝着一种新体制的建立,而是不合理的利益瓜分。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改革的共识在破裂,动力在丧失,而且社会群体结构已经产生深深的裂痕,政府宏观政策也往往进退失据。
关于近年来在思想理论界的论争,我觉得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改革以及对改革态度的意识形态化问题。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对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意识形态化的反应。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工作之一,就是尽量去掉有关改革讨论中的意识形态化因素,将改革作为一个可以理性进行反思和讨论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务院研究中心的医改报告更重要的意义,是开始去除有关中国改革讨论的意识形态迷雾,而开始对中国改革进行理性和负责任的反思。
这不是说意识形态层面的讨论是无意义的。无论是在对改革的评论上还是在有关中国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上,自由主义和新左派都提供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但也都造成了各自的问题。在去年国有企业改革讨论中,我们就可以发现,两者的僵硬对立,妨碍了对一些要害问题的准确判断。
利益集团扭曲改革
经济观察报:对于近些年来一些改革的评价,既有来自学者的,也有来自民间的。但无论是来自哪里,人们关注的焦点,似乎都与利益问题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孙立平:应当承认,近些年来,利益已经成为扭曲改革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利益扭曲机制的作用之下,每一次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改革最后往往都成为一场利益或财富掠夺的战争。住房制度改革几乎是最后一项利弊参半的改革。从一个方面说,农村分了地,城里分了房,这是近些年虽然社会矛盾突出但整个社会大体稳定的根本原因。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也出现了大量的不公平现象,而住房制度改革是将此前房改中存在和出现的这些不公平现象固定化和合法化了。而在此前后的其他改革,大多是以既得利益集团利益最大化为结局。其中最能体现这个特点的,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特别是改制。目前中国社会中愈来愈烈的贫富两极分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
在1980年代时,贫富差距主要还是从狭义的收入分配环节上产生的,当时人们不满的主要是个体经营者与工薪阶层的收入差距,不同行业和单位的收入差距,以及脑体倒挂等。但到1990年代,开始出现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最初时主要是通过价差、利差、汇差等形式来实现的,据有学者估算,每年的流失有几千亿的规模。而这三差的形成,就是所谓双轨制。在最近几年时间,除了上述两个因素之外,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因素,就是财富掠夺。掠夺与瓜分是不同的,瓜分针对的是公共财产,而掠夺则是不同的群体或个人之间掏腰包。而这种掠夺,有相当一些是通过扭曲改革的机制实现的。比如,人们所说的“新三座大山”,即住房、医疗和教育,就是如此。
一种流行的说法是所有这一切都不是改革带来的。这是一种不负责任也不敢正视现实的遁词。事情的复杂性在于,在最近几年间,必需进行的体制改革与财富掠夺往往是同时发生的,甚至成为同一个过程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这就是中国改革在今天所面对的严峻局面。
经济观察报:人们一般都讲,改革也是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1980年代的改革也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为什么1980年代改革引起的反响与现在是不一样的?1990年代之后,中国社会或中国改革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孙立平:改革是如何走到今天这地步的?从根本上说,是利益集团扭曲改革措施的机制已经形成。一般地说,大规模的社会变革总会涉及到两个相关的过程:一个是体制的变革,也就是一套有关社会生活规则的改变;二是社会力量构成的变化。但在社会变革的不同阶段上,这两个过程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而这种关系的变化又反过来会对变革的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概括地说,在1980年代的改革过程中,是体制的变革推动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即新的社会力量的形成以及构成新的组合关系,具体表现为这些力量对体制的适应。而在整个1990年代,两者的关系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体制的变革仍在继续进行的同时,新形成的社会力量及其组合关系已经开始逐步定型下来了,并且在强有力地影响着改革的方向和实际的进程。其结果就是,改革的过程越来越多地被一些社会力量集团所左右,甚至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
我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当一种改革措施或一项政策出台前后,社会上特别是学术界或政策研究者中往往出现很大的争论,其中的一些争论会带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比如改革与保守、左与右等。但在这项措施或政策实施之后,人们会发现,无论这些措施或政策的取向是什么,在利益结果上几乎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该对谁有利还是对谁有利,该对谁不利还是对谁不利。即使是那些在价值或意识形态上会有很大差别的措施和政策,其最后的利益结果也还是差不多。在这种现象背后的,实际上是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在开始形成。由于这样一种扭曲改革的机制的形成,甚至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的改革措施,往往在实践中收到的却是加剧社会不公平的效果。在极端的情况下,就是将改革的措施转化为一种利益掠夺的手段。
经济观察报:扭曲改革的机制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是在改革措施制定的环节上,还是在实施的环节上?
孙立平: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的改革过程中,出发点良好且设计相对周密的改革措施在实践中被扭曲从而走样变形,几乎成为一种通例。甚至,由于扭曲改革机制的形成,正当的改革成果也会以畸形的形式呈现出来。这突出地表现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及其私有化进程上。无论是从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还是从塑造新的市场主体的角度看,国企改革都是完全必要的。但在事实上,国企改革成了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和对原有国企职工的野蛮剥夺过程。其他如人事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公务员工资改革等都有可能重蹈覆辙。
在最初的时候,对改革的扭曲还主要是发生在政策实施的环节上。在我国,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偏离通常都比较大。在改革前,经济社会生活程序化的程度低,社会动员成为运作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主要是提出一些原则性的目标和要求,实际工作效果主要看执行部门的落实情况。在改革中,打擦边球、变通、打左灯向右转等,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式,政策制定和偏离的程度进一步加大。这些方式沿袭下来,也就成为一种习惯。当社会中的利益群体开始形成的时候,特别是某些层级的政府或政府部门本身成为利益主体的时候,这些做法就开始成为扭曲改革的机制。在那个时候,社会中利益群体或个别政府部门直接影响政策制定的能力还很小。
而在最近几年间,随着利益群体的进一步发育,其对政策制定环节的影响明显增强。在一些重要政策的制定中,我们往往可以看到这些利益群体的影响和作用。在最近几年的房地产领域,这种现象就相当明显。同时,随着政府部门利益主体化,部门利益也开始成为影响决策甚至立法的重要因素。
由于这两个层面的因素,在最近这几年的改革中,我们可以注意到一种现象,我把它叫做“改革陷阱”。“改革陷阱”是指这样一种现象:为了克服某种弊端而出台一种措施,过一段时间后,弊端死灰复燃,结果是该种弊端和为了克服弊端所采取的措施一起强化原来的弊端。最近所进行的一些改革,很容易出现这种后果。比如在医疗改革中,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需要降低不合理的高药价,改变以药养医的现象,同时要相应提高医疗的价格。但弄不好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结果:短时间内,医疗价格上来了,药品价格下去了;过一段时间,下去的药品价格又上来了;结果是,由过去的药品价格高、医疗价格低变成医疗和药品的价格都高,患者的负担进一步加重。公务员工资改革也是如此。按一些地方的做法,在制止非规范化分配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公务员工资。应当说这是一个好的设想。在短时间内,确实可以做到这一点。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很难确保不出现这样的情况:正式的工资上去了,但过一段时间,非规范的奖金津贴又恢复了。这就是“改革陷阱”,我们现在的许多改革都很难逃脱这种宿命。而背后的原因无疑是利益关系和利益群体的作用。
改革的共识、动力与策略
经济观察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看待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条件?人们一个通常的说法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需要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式去解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孙立平: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式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这个说法在理论上当然是对的。因为要从根本上克服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端,需要通过改革来建立一套新的体制。但是,我们讨论任何问题的时侯,都不能离开现实的条件。我们现在在现实中能够进行哪些改革?即使是一种相对理想设计的改革在现实中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进行这些深入改革的条件是什么?这些条件具备不具备?都是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改革共识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破裂,改革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丧失。中国的改革在过去27年的时间里走过了一个复杂的过程。1980年代的改革,既导源于现实的危机,也为走向一个新让会的理想所激发。而做大蛋糕的改革方式也成就了这种多少带有浪漫色彩的理想。可以说,1980年代是一个对改革有着极大共识的年代。从1990年代初开始,在蛋糕继续做大的同时,对蛋糕的重新瓜分过程也开始了。一些群体为改革付代价的现象开始出现。但这时侯,人们把这种隐痛更多地看作是一种必需的代价,是一种过渡中的暂时现象。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公共财富的瓜分已经开始演变为群体间的财富掠夺。国企改革特别是国企改制,至少断送了一部分群体的梦幻,而另外一系列改革的结果,是人们的生活更为艰难。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改革的共识已经基本破裂。在1980年代曾经激起无数人的热情和企盼的改革话语已经在相当一部分民众心中失去正当性。在一部分人的心目中,改革意味着失业下岗,意味着强势群体对公财和私财的瓜分与掠夺,意味着他们生活成本的增加和生活负担的加重。在被称之为改革的社会过程中,社会不公的现象与日俱增,而这种不公平感,正在日益瓦解改革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的正面形象。从另一个方面来看,1980年代广泛的改革联盟日益沦为狭小的改革既得利益集团。改革动力已经基本丧失。改革动力的丧失来源于现实中改革代价承担者的出现,以及人们对于自己成为改革代价承担者的恐惧。在最近10年的改革中,全国大约有6000万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被替代,4000万农民失去土地或人均占有土地不足0.3亩;7000万股民在股市中的损失超过1.5万亿;城市中1.5亿人或失去或应得而未得到社会保障,整个让会的基尼系数达到0.53-0.54之间,城乡差别达6倍之巨。这都是我们在考虑改革条件时不得不正视的因素。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现在也许需要一个“与民休息”的时间。
经济观察报:造成这个问题还有没有其它原因?是否可以说改革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失控了?
孙立平: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在改革深入的阶段,我们没有能力在全面转型阶段上采取不同于侵蚀阶段的改革策略,没有形成在转型阶段继续推进改革的基本条件。
依据苏东改革的情况,改革大体可以分为侵蚀与转型两大阶段。如果仔细区分一下,还可以加上重建阶段。侵蚀阶段的改革策略是个体性的自下而上对旧体制的瓦解,而转型阶段则是自上而下的大规模立法和制度建设。
在改革的初期,我们采取的是一种叫作“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策略。这个策略在破除旧体制的阶段上是适宜的。但问题是,我们在转型阶段仍然沿袭了改革前期的改革策略。比如,像国企改革这样涉及基本体制和重大利益关系的改革,既没有充分的社会讨论过程,也没有系统的立法。当去年关于国企改革的讨论进行时,一些省说,我们早就卖完了,怎么才讨论这个问题?对此有人形象比喻为,河上有船,岸上有桥,而我们却一意孤行地摸石头过河。有人将中国改革称之为渐进式改革。这是不确切的。事实上,我们在1990年代以来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比休克疗法更为激进,如国企的改革和工人失业下岗。所以区别不在于激进与渐进,而在于规范与非规范。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许多改革几乎都是以非规范化的方式进行的。我们现在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都是与此有关的。
改革策略的转换需要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条件。现在我们的问题,就是卡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缺位,转型期需要的推进改革的机制无法实行。无论是整个社会对于改革的讨论,民众对于改革的参与,还是大规模的公正立法,都需要这个条件。我们在面临一种选择:要么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条件,形成转型阶段所需要的改革策略,从而推进其他方面的深入改革,要么在政治体制改革缺位的情况下暂停其他改革。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缺位的其他改革很可能将这个社会引入歧途。
我们需要一个休养生息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不要轻易进行涉及重大利益的改革,同时对此前的改革进行治理整顿,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并重建改革的动力与机制
关于立法的问题,我还要单说几句。我们现在除了立法滞后的问题之外,更重要的问题是有法不依。也就是说,虽然一些法已经立了,但并没有真正将法律作为推进改革和形成新体制的手段,人们习惯用的还是“政策”、“文件”、“决议”、“精神”等非法律的手段。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这样的一些规定,在重要改革中引起的纠纷,法院不予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就下发了一份名为“桂高法[2003]180号”的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暂不受理几类案件的通知》规定:对于13类“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住”的案件暂不受理。其中涉及国企改制的就有:“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五、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划转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案件;政府参与或者依据政府的指令而发生的政策性‘债转股’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的走样变形甚至某种程度的失控,就很难避免。
经济观察报:这是否意味着,正是由于改革中无法转换转型阶段的策略,使得改革成本出现了不合理的转嫁,并由此导致改革动力和共识的丧失?
孙立平:在改革过程中,有一对关系是很难协调的,就是建立新体制与实现社会公平,换句话来说,是如何用一种相对公平的方式来建立新体制或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新体制。在苏东,这个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好,我们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改革动力和共识的维护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必须看到,破除旧体制所需要的条件相对简单,那时最主要的问题是解放思想和克服旧体制既得利益的阻力。而建立新体制所需要的条件则复杂得多,需要更多更复杂的条件。
为了改革,需要整顿
经济观察报:中国的改革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对中国的未来至关重要。那么在实践的层面应当如何选择?
孙立平:目前的几种主张:一是继续深化改革;二是调整改革的模式,使多数人受益;三是纠偏。
究竟做什么样的选择,需要形成几个最基本的判断:第一,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不改革中国是没有出路的。因此,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必须坚持的,汇入世界主流文明是我们必须要走的路;第二,由于利益机制对改革的扭曲,一些改革最终成为一场财富掠夺的战争,在这种情况下,对改革的共识与动力不能过分乐观;第三,由于经济社会生活基础秩序已经崩解,在目前情况下,即使是一种新体制建立起来了,也无法正常运转,一些必需的改革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举个例子,司法独立的问题目前还是法学界不断呼吁的问题。从理论上说,这个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考虑到我们社会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我们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人们就不能不有一种担心,如果司法真的独立了,司法腐败不知会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从这样几个基本判断出发,我觉得我们需要一个休养生息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不要轻易进行涉及重大利益的改革,同时对此前的改革进行治理整顿,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并重建改革的动力与机制。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其他方面的改革无法进行,从而推进整个改革的条件尚不具备情况下的一种无奈选择。
经济观察报:这样的设想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孙立平:我觉得首先的一条,是暂停关涉社会中重大利益关系的改革。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在最近的几年中,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机良好的改革,但这些改革实施的结果,是成了一场利益掠夺的战争。而背后是利益扭曲机制在起作用。最近一些地方在尝试的公车改革和所为“廉政保证金”,就是很值得警惕的。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实质上会变成了领导干部大幅度提高工资。有的地方搞“廉政保证金”也成了变相提高公务员工资或增加一项社会福利。而且,这都是要由国家财政来支出的。
其次,是对已经进行的改革进行完善,对其中已经造成严重利益失衡的环节进行修复。比如,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下岗人员,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也发生严重的失衡。因此,需要在这些改革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对改革中造成的一些问题进行修复和完善。包括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对在改革中利益受损较为严重的群体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补偿。我们不应将这些措施看作是一种纠偏,而应当看作是为巩固改革成果所必需的。
第三,对于迫不得已的改革必须事先准备过程中的博弈机制。在1980年代时,改革所面对的阻力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要解决的主要是解放思想的问题。在那个时候,来自利益对改革的干扰和扭曲至少还不是主要问题。但在1990年代中期之后,在改革措施实施环节上扭曲改革的机制已经形成,现在可以说扭曲的技巧已经相当娴熟。如果不在一项改革措施制定之初就将反扭曲的机制考虑进去,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的走样变形甚至事与愿违,几乎就会是必然的。
第四,建立重启改革的机制。我们面临着一系列的改革困境:国企不改革效率低下,甚至悄悄流失,但一改革就变成瓜分国有资产,而且被瓜分的资产也不见得有比国有更高的效率;司法不独立,就会处在权力的支配之下,但司法一独立,可能比现在要腐败得多。原因是在于,作为社会生活和秩序基础的底线已经被破坏,基础秩序已经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改革中所要确立的新体制,还是原来的旧体制,都已经无法正常运转。只有重建社会生活的基础秩序,重建社会生活的底线,才能维护基本的社会生活秩序,重启改革也才具备基本条件。
经济观察报:这样会不会延误一些必要的改革?
孙立平:雷曼兄弟公司2002年的一份报告也指出:中国最大的风险是拖延必要的改革。这个说法我很同意。确实,中国的许多改革因为错过了合适的时机而付出了更大的代价。但现在提出为了改革而治理整顿,并不是要拖延改革,更不是要否定改革,而是要退一步进两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改革大事记
一九七八年
12月18日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全会高度评价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邓小平在这次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单,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这是一个大政策。邓小平这个讲话实际上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签定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
一九七九年
1月1日,中国同美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1月28日-2月5日,邓小平访问美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暨中美建交后中国领导人第一次对美国的访问。
4月5日-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李先念作《关于国民经济调整问题》的讲话。会议针对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决定从1979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话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一九八零年
5月31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肯定了安徽农村改革。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所以,政策放宽以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9月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国已有6600多个企业实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批准从1981年起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
12月16日-25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确定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行进一步安定的方针。陈云在会上作《经济形势与经验教训》的讲话,指出,建国以来经济建设方面的主要错误是“左”的错误。
一九八二年
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一九八三年
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在1984年底以前大体上完成建立乡政府的工作。
一九八四年
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
一九八四年
1月24日-2月10日,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3个经济特区。5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同意将社队企业改称乡镇企业。
5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10月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强调要根据“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的精神,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大量一般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对饮食、服务业等实行市场调节。
10月20日,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举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阐明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任务、性质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一九八五年
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从1985年起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3月2日-7日,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召开。邓小平在会上作《改革科技体制是为了解放生产力》的讲话后又即席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5月15日-20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
9月18日-2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举行。邓小平在会上讲话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拨乱反正,二是全面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单。
一九八六年
3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
3月25日-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制定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七五”计划。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一九八七年
2月6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现在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
6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外宾谈话时指出,几年的实践证明,我们搞改单、开放的路子是走对了。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一点改单、开放的步子。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齐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开放是对世界所有国家的开放,对各种类型的国家开放。
10月25日-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赵紫阳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下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一九八八年
2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从1988年起,用三五年的时间,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把住房制度改革推开。
3月25日-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等规定载入宪法。
9月26日-30日,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确定,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
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
一九九零年
1月6日,首次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有计划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计划用三四年时间把家底摸清。
4月18日,李鹏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此后,浦东开发进入了实质性启动阶段。
12月25日-30日,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
一九九一年
1月28日-2月18日,邓小平在上海视察时指出,希望上海人民思想更解放一点,胆子更大一点,步子更快一点。
6月26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9月23日-27日,中共中央召开中央工作会议,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11月25日-2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举行。全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一九九二年
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提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等等。
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讲话,使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提法。
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提出争取用10年左右或更长一些时间,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城乡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6月30日,国务院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9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提出,企业改革的关键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点是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
一九九三年
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稳定金融形势等十六条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
7月7日,朱镕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讲话,提出要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推进金融改革、强化宏观调控。23日,朱镕基讲话提出,要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财税改革。
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1月11日-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向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2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一九九五年
9月25日-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举行。全会提出,要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一九九六年
3月5日-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11月21日-2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指出,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基本上达到预期目的,整个经济开始进入适度快速和相对平稳的发展轨道。
一九九七年
2月19日,邓小平逝世。
9月12日-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报告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11月17日-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基本实现全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能力。
一九九八年
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若干意见》。
4月27日-29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举行。朱镕基在会上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粮食收购企业自身改革。
6月15日-17日,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举行。从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11月26日-27日,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举行。李岚清在会上讲话,强调要建立新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2月14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一九九九年
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8月11日-12日,江泽民在大连主持召开东北和华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并发表《坚定信心,深化改革,开创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局面》的讲话。
一九九九年
9月19日-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使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
11月15日-1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提出,要继续扩大国内需求,调整经济结构,着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零零零年
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办法。
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10月9日-11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全会强调,制定“十五”计划并顺利实现其目标,必须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
二零零一年
4月2日-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
6月11日-12日,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举行。李岚清在会上提出,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加快素质教育步伐。
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单行。会议通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
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这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零零二年
10月16日,国家统计局指出:1990年至200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近两倍,年均增长9.3%,在世界中的位次上升到第六位。进出口贸易总额从1989年的1117亿美元上升到2001年的5098亿美元,位居世界第六,外汇储备从1989年的56亿美元上升到现在的2500多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
二零零三年
2月24日至26日,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确立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七项任务。
7月,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分别在8省市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
12月30日,中国政府分别为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225亿美元,拉开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序幕。
二零零四年
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
2月12日,在200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旗帜鲜明地提出“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4月,发改委提出了2004年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农村改革等几大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8月,国务院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9个省(区、市)。
二零零五年
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做出通知,明确任务和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闫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