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业为主体发展自主技术——对中国科学技术工作的评价与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主体论文,中国科学技术论文,自主论文,评价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客观地讲,与日本相比,中国目前的整体工业技术水平落后20至30年。
根据日本技术厅1994年度进行的关于国际上1200家民间企业的研究活动的调查,日本企业认为,中国居优势地位的技术仅占0.2%,目前已成为日本企业竞争对手的技术只有1.9%,三五年之后可望成为日本企业的竞争对手的技术有35%,七八年之后也无法赶上日本的技术占60.7%。1995年10月,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表了题为《亚洲的新的竞争者》的报告。这项报告认为,从国家的支持力度(培育企业家精神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等)、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人力、财力等资源)、技术基础(研究人员数量、研究活动同产业的结合、计算机购置数量等)及生产能力等方面来看,中国的技术竞争实力均低于亚洲新兴工业化群和东盟国家,和印度的水平相当,只有大量购置计算机一项高于亚洲其他国家。
中国有达到世界水平的尖端技术,如核导弹和宇宙开发等,但是缺乏支持这些尖端技术的制造工艺基础,即支持最终产品生产的要素技术。换句话说,就是尖端技术缺乏坚实的根基。例如录相机的走带机构中有一种滚珠,要非常圆。在理论上精确地设计出来并不困难,但是要制造出来,则需要高度精密的机械加工技术,需要高质量的模具,还必须有熟练的技术工人。如果不加速发展这些有关的技术,就无法在工业技术领域赶上世界先进水平。
近年来,中国在委托加工和组装方面的水平大大提高。但是,这是外国企业带来机器设备的结果。它们的目的,主要是寻求中国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并没有太多的技术转让。
在上述两个技术体系之外,中国的乡镇企业正在形成中国工业技术的广阔而深厚的基础,其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星火计划”等正在发挥巨大作用。此外,各地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虽然只是点而不是面,也正在发展,这是亚洲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应给予高度评价。不过,为了使高新技术开发区真正取得成效,还应该加强其“孵化器”的功能。
在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生产之间,尖端技术与普通技术之间,引进技术与自主开发技术之间,都存在着差距。如何消除这些不平衡现象,是个大问题。把发展科学技术的重心放在哪里,也是重要问题。为填补尖端技术与基础技术之间的差距,中国正在采取必要措施,如在全国设立30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但是发展工业技术的核心应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采取必要措施,是中国的当务之急。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被提到企业体制改革的日程上来。中国似乎过多地希望外资企业转让技术。但是依靠外资企业能否顺利实现技术转让,还是值得怀疑的。此外,生产中的现代化管理技术贫乏也在阻碍着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中国应该解决谁是发展工业技术的主角的问题、发展工业技术的主力只能是企业。但是,中国的现状却是企业只求维持眼前的产量和利润,而对引进和开发新技术不太积极,在工业发达国家,企业把技术研究开发和商品生产密切结合起来,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地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的生产技术。
中国现在强调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生产。但是,这里有一个正确处理Seeds(种子、科研成果)与Needs(市场需求)的关系的问题。由于种种条件限制,成果大多数难以转化为商品生产,据我个人的了解,即使在日本,专利转化为商品生产的比例也不超过10%。因此,不应强调科研成果的转换率,而应强调要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中国的科研成果转换商品的比例低,有两个问题,一是缺少将二者(研究开发活动与商品生产)结合起来的体制,二是许多科研成果原本就是没有市场需求的技术种子。与此同时,中国的研究所和大学里的企业活动又过分活跃,这令人担心会出现各自本职工作(研究开发活动和教育活动)的倾向。
在科学技术行政方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科学技术政策的理论水平很高,如能够准确地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制定各种科学技术战略,但是,不能很好地把它同行政措施、产业政策和文教政策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具体地贯彻落实到实际和生产第一线去。技术革新有两种,一种是工艺(Process)革新,另一种是产品(Prcouct)革新。前者是在现有产品的制造工世及生产成本等方面进行改良和提高,后者是研究开发新的产品。中国在90年代的研究开发目标,应该更多地放在彻底地改良生产工艺上。科研成果再好,但若没有辅助技术,也就是说,如果为此所需要的技术跟不上去,也难以发展到实用化阶段。总而言之,开展研究开发活动首先需要彻底地了解和掌握市场需求和生产第一线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作战略性的思考。
第二个问题是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能和权限应该扩大。冷战结束后,各国都进一步认识到了科学技术,特别是技术在增强综合国力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而大大加强了国家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这已形成一股潮流。参照美日德英等国家的作法,中国的国家科技委应由各有关部委的领导人参加,成为科学技术领域中最高决策机构的领导机构,各部委在科技委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和实施各自的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委要具有强大的综合推进和协调功能,如发展企业和地方的科学技术,培养人才,实行合理的分工,消除低水平的重复研究等。
中国应该制定支持和加强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政策,还应当拟定一项科技政策,以利独立自主地、综合地解决引进技术国产化,在国内普及先进技术等问题,实现技术上的自立。为此,需要对技术转让有正确的理解或者说认识。在中国似乎有一种观点,认为引进外国设备,能够生产新产品,就是实现了技术转让。其实,引进的生产线(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技术并没有因此而转让。只靠引进先进的生产线,与国外的技术差距反倒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为加强自主技术的发展,实现技术自立,应该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要大胆地发挥年轻科研人员的作用。一项对历史上1249名科学家的科研成果的调查表明,出研究成果的最佳年龄为37岁。因此,中国有必要打破技术业务职称晋升制在年龄上的限制,以利年轻科研人员的成长和发挥才能。为培养更多的科学技术人才,应该扩大高等理工科教育,此外,还应该加强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科普教育,如发展科学博物馆事业等。中国已经制定出计划,要把科技投资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扩大到1.5%。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使用科技经费和认真地对科研活动进行评估。
在基础研究方面,中国正在实施各种计划。在这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大胆地起用年轻科研人才,打破机构局限性进行交流与合作,促进人才流动,等等。20世纪的重大技术革新几乎都是通过有组织的大规模研究开发活动取得的,这与19世纪依靠个人的天才和发明家有很大不同。因此,中国应当积极地参加世界性的研究开发计划。
(编后语:伊藤宗太郎曾长期在日本科学技术厅工作,并先后两次在中国工作,对世界科学发展规律性和中国的科学技术状况比较熟悉。作为一个外国人,他对中国科技工作评价有其独特的角度,其建议直接了当。如他认为,“中国有达到世界水平的尖端技术,但缺乏支持最终产品生产的要素技术”;中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应给予高度评价”,“为了使高新技术开发区真正取得成效,还应该加强其‘孵化器’的功能”;中国“发展工业技术的核心应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应以企业为主体,发展自主技术”;中国应“扩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能和权限”等,这些都对我国的科技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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