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与编者:一个不能稍有模糊的哲学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编者论文,稍有论文,模糊论文,哲学论文,读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矛盾性质
在出版哲学中,读者与编者是两个最重要的矛盾体,由二者构成的矛盾关系是最重要的矛盾关系。这两个哲学观点是否能为出版界大多数人接受?可能不一定。或许有人提出质疑:作者这一矛盾体较上述两个矛盾体要次一些吗?由作者与读者构成的矛盾关系较上述矛盾关系也要次一些吗?有人就认为:“在由作者、出版者、读者构成的文化生产与传播系统中,作者的重要性无疑是应该被特别强调的。没有作者,其他的一切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可能性。”[1]这两句话的意思很清楚:作者、出版者(含编者)和读者三方,作者是最重要的,因而要“特别强调”;没有作者,其他一切都不可能存在。显然,该作者对笔者的第一个观点是否定的。否定笔者的第一个观点,也意味着否定笔者的第二个观点,因为笔者的这两个观点是有联系的,并且是一致的。
是的,作者是一切出版物的源头,其重要性不能有半点忽视。但出版物的源头不等于出版的源头,出版的源头乃是出版物的源头。出版的源头是什么?是广大读者。如果没有广大读者,绝大多数作者是不会写作的。至于说没有作者其他一切都不可能存在,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作者是出版活动中的一环,缺少这一环,其他一切当然不可能存在。但并非只是没有作者出版活动才不可能存在,没有“出版者”(含编者),其他一切也不可能存在,没有读者,其他一切就更不可能存在了。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在这里, “道”是万物之本原,“一”、“二”、“三”是某种混沌之“气”。“道”与“气”因对象的性质不同可有多种解释。如果把这句话引入出版活动,便可这样理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文化活动的开展这一“道”形成了人们对知识间接而系统了解,对文化成果间接欣赏的需求,即产生了阅读需要这一“一”,因阅读需要而产生了编书(包括写书)活动这一“二”,因编书(写书)活动又产生了传播与传承活动这一“三”,传播与传承活动则产生了编辑出版等一系列活动这一“万物”。由此可知,“读”派生了“编”,“编”从一开始起就具有为“读”服务的使命。因此,作者并不是出版哲学中最重要的矛盾体,最重要的矛盾体乃是读者。
那么为什么说最重要的矛盾关系是读者与编者所构成的矛盾关系,而不是读者与作者所构成的矛盾关系呢?第一,编者编书、编报、编杂志全都是为了读者,为了出版,而作者写作,有相当一部分并非想到要给读者看,有的就是一种抒发,一种宣泄,古今中外许多文学作品的诞生即属此;有的则是因为某种实际需要,如古代的一些干谒之作、古今书信、当今的“学位论文”、“职称论著”的问世即属此。对于读者的关照,对于出版的影响,编者明显甚于作者。第二,某一作品完成后,能否成为读物,从而影响读者,主动权在编者手里,而不在作者手里。在作品能否影响到读者这一点上,编者又权重于作者。
这似乎有点奇怪,平时我们都说编者是替作者作嫁衣裳的,为何在与读者的联系上,反而还甚于作者呢?原来,在与读者联系时,编者实际上就代表着作者,是一种“编著者”的身份,而作者却不能代表编者,身份永远只能是“作者”。所以,在出版领域,读者与编者这一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矛盾关系,它的存在与变化影响着出版活动的存在与变化。
二、认识模糊
长期以来,出版理论界对“什么是出版领域最基本的矛盾关系”没有展开专门讨论,对“读者”与“编者”这一矛盾关系作系统和专门研究的也不多,如果涉及到这一关系,则大多数把他们与“作者”联系起来构成一个编者、作者、读者的三角关系后再展开研究。这样的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至今。如:
编辑的导向是围绕作品在作者和读者间进行的……从而形成了编辑、作者、读者三方之间的互动关系。[3]
编辑工作绝不是编辑和作者的双边活动,而应是编者、读者、作者三边的共同活动,三方缺一不可。[4]
编辑另一方面的社会本质属性,是在思想文化的创造活动中,在作者和读者间发挥协调关系和节制矛盾的功能,以维系两者的同一性。[5]
在传播过程中编辑主体既是受者,也是传者。作为受者,他与作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心理互动。作为传者,他又与读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心理互动。[6]
作者、编者、读者是图书出版发行的三个环节,三者之间的影响及互动是图书出版的不尽的动力和源泉……[7]
然而,在出版物的生产过程中,编者、读者和作者互为存在的前提,互相影响,也互为创造。[8]
这些论述就其本身而言并不错,但它们论述的只是读者、编者、作者三个主体之间的行为互动和心理互动,而没有论及三者之间的存在关系,即哲学关系。这样,三者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几乎让人深信不疑的三角关系。而事实上,三者不在一个层面上,不应该构成一个三角关系。他们的关系有两层。第一层,读者为一方,编者和作者(或代表着作者的编者)为一方;第二层,编者为一方,作者为一方。这种关系在古代图书生产过程中是非常清楚的。古代图书生产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编著合一,如一些史书、类书的编写即是,这时只有读者与编著者两方。二是先著后编,即著者已经去世,由编者编辑完成著者的言论或书稿,如子、集类图书即是,这时也只有读者与编者两方。现代编者(职业编辑)与古代编者有两个重要的不同点:一是大多数情况下与作者同时代;二是主体性增强了,主观能动性的范围扩大了,所做的工作不仅有辅助性的,而且还有启发性的、指导性的,能对作者作品的内容取向施加影响。这样,客观上就同时存在主体性非常强的读者、编者、作者三方。但这三方的关系怎样呢?如果不作深入研究,就容易认为它们是处在一个层面的三角关系。其实现代“编者”所做的一切工作,说到底仍是在“替作者”“帮作者”做事,与作者同为一方的主体性质并没有因其主体色彩有所改变而有改变:在与读者发生联系时,如前所述,他们是代表着作者的。因而,三个主体仍然只有两个方面:读者和编者(或曰编著者)。
一方面对“什么是出版领域的基本矛盾”没作专门讨论,另一方面“三角关系”的论说又使人们对读者与编者这一基本矛盾关系产生模糊认识,这不能不说是当前出版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一个问题。
三、不良后果
承认读者与编者这一基本矛盾关系,重要的一点就是承认读者至上的地位,就是要认识到编者始终是为读者服务的。但“三角关系”的论说从一开始就降低了读者的地位。犹如本来只有一个主人两个仆人,现在却变成了三个主人,读者哪里还有至上的地位呢?而且在“三角关系”的论说中,编者与作者的地位、作用常常被夸大。如:
……既然是“环节”,就必须要探讨“作者、编者、读者”孰轻孰重的问题。作为职业编辑,我体会到,除“以读者为中心”外,还存在着“以编辑为中心”和“以作者为中心”的现象……[9]
三者的分量孰轻孰重还必须探讨,探讨的结果说不定最轻的就是读者。笔者上述所举的6个有关“三角关系”论说的例证中,有4个是把“读者”的位置摆到了最后,有两个摆到了第二,竟没有一个是摆到第一的。这可能不是“排名不分先后”的随意,大概也不至于体现着作者“孰轻孰重”的有意,或许就是一种笔随意到,孰重孰先上笔端的习惯。说明读者在“三者”中已被大部分作者自觉不自觉地摆到了最后。然后再来看中心地位:三者竟有三个中心。有三个中心就应轮流围绕三个中心转。现在,业内“大约的确”有围绕三个中心转的现象:内容围绕作者转,形式围绕编者转,发行围绕读者转。
“内容围绕作者转”主要表现在缺乏对读者阅读需求深入的、不断的调查了解,缺乏针对读者需求的有效策划,.坐等作者来稿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热衷于盯着名作者。“形式围绕编者转”主要表现在图书的设计、装帧和编排以自己的审美眼光为出发点,一味追求豪华、大气,结果一方面增加了成本,造成书价居高不下,一方面“书刊的开本越来越大”,“图书变得越来越硬、越来越厚、越来越重”,“图书的目录和工具书的查检页可谓‘深山藏古寺’,就像公园的导游图前设了数道障眼物一样,让人难以觅其踪影”,因而造成书刊“越来越‘难读’”。[10]“发行围绕读者转”是最后不得已的事,要把读物推销出去,不围绕读者转怎么行呢?
这样轮流转的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读者对于设计、装帧、编排所造成的书“难读”,倒是无可奈何,可以自己克服,但如果内容不合口味,价格超出了他们的承受限度,他们是不会接受的。即使你最后再围绕他们转,他们也不会理睬。现在每年图书出现“触目惊心的库存”,一些报刊的订数不断下滑,都是读者不理睬的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对内容与价格不能接受。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早就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变化决定于事物内部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而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又决定于主要矛盾之主要方面的发展变化。读者与编者就是出版领域的主要矛盾,读者则是这一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读者与编者的矛盾关系及读者这一主要矛盾体,应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并应展开专门讨论。其重要性,在整个出版界真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而不能稍有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