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钰琳[1]2002年在《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及其借鉴》文中研究表明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为解决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促进经济复苏,东南亚各国纷纷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其中,以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最为成功。1999年,我国也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这种专门处理不良资产的机构在我国尚属首次。马来西亚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相近,文化传统相似,该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及其经验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以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理论为起点,剖析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运作,并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全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从资产管理公司的总体角度出发,阐述了资产管理公司的种类、收购不良资产的定价方法和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 第二章、第叁章和第四章是文章的主体部分,系统地介绍了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及其成效。具体包括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与国家资产基金(Danamodal)和债务重组委员会(CDRC)之间的关系、公司的组织结构、配套的法律环境、采用的不良资产定价方式、收购的资金来源、收购成效、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以及处理成效等。 第五章简要介绍了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现状,包括我国不良资产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分布、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必要性及其收购和处理不良资产的成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与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有所不同,我们只借鉴其适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使之为我所用。
胥蓓蕾[2]2008年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新生事物。在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风险日益加剧,在目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企业运营中,企业的经营风险最终都会以银行不良资产的形式表现为金融风险,国际实践经验证明,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此类金融风险中起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所以,股权退出对推进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特别是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不可逾越的关键环节。所以深入研究影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关键性环节——股权退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概述了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作用;然后结合具体的案例,运用产权理论和软预算约束理论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现状、股权退出方式和股权退出陷入困境的原因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描述、分析和论证;在此基础之上,分别对美国、马来西亚和波兰叁国股权退出的实践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对比分析获得经验启示;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了完善我国股权退出机制的对策:明晰产权和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引进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股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大政府财政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债权、股权必要的司法权;积极创新,探索股权退出的新渠道等。
唐钰琳[3]2002年在《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及其借鉴》文中研究指明马来西亚与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相近,文化传统相似,该国资产管理公司的有效运作较好地处理了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问题,其成功经验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完善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本文系统分析了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和成效,并就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提出了政策建议。
赵永军[4]2007年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需要各国以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应对一体化的挑战。而金融资产的质量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志。其焦点在于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它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也不同程度地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受到不良资产的困扰,中国也不例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政府强烈地认识到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意识到银行的稳健运行与国家经济安全之间紧密的联系。实践证明,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基于此,党中央和国务院于1999年4月到10月期间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于2000年完成了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批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开始进入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实质性运作阶段。随着中国AMC资产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不良资产规模逐渐减少,不良资产处置结束后,AMC是解散关闭,还是转型?中国AMC未来如何发展?这些问题成为理论界和业界一个热点话题。2004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上报的《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问题的请示》,明确了AMC建立不良资产处置目标考核责任制,确定了AMC向商业化转型的发展方向。2006年3月,中共十六届叁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为AMC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6年底,中国AMC虽然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任务,然而中国AMC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处置手段、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问题。未来AMC的发展运行与道路的选择对我国不良资产的市场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很重要的意义。笔者正是因为看到了AMC运行与发展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所以就结合自己在AMC多年的工作经验,试图通过对我国AMC在七年间的运行绩效评价,并在分析影响AMC发展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对中国AMC的运行与发展提出自己的见解。本文主要运用产业经济学的不完全信息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以及金融创新理论,首先从中国AMC成立的背景出发,对中国AMC发展的历程和运作实践进行分析,总结中国AMC运行发展的实践及成就,并运用DEA法对其运行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其次对中国AMC运行发展中所面临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进行了详尽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转轨型国家资产管理公司运行与发展的经验教训,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方向和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本论文研究的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析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提出论文研究的主要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主要创新点。第二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论本章首先运用金融中介理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的必然性,阐述并研究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及管理的原则和方式。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与欠款企业间的博弈关系,并从资产管理公司介入前后的演变模型进一步分析指出在转轨经济中资产管理公司的存在必要性。结合金融创新理论指出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开拓出适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发展道路。第叁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及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本章立足国外资产管理公司(AMC)发展实践,区分在不同经济环境下AMC的运行和发展模式,系统地介绍了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以及匈牙利、波兰等经济转轨型国家AMC成立的背景、运作的模式、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和成效,并对其进一步发展进行了概括。通过比较分析,本章对国外AMC发展经验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认为:AMC的设立与成功运行需要特别的政策与法律支持;AMC的发展需要明确的经营目标、合理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治理结构;AMC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符合本国国情的不良资产处置对策。此外,AMC退出或转型与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因素紧密相关。第四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及运行评价本章重点对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的背景、特点及功能定位进行了研究,并对中国AMC的产生及业务发展的演变历程进行了回顾,对中国AMC业务发展进行了比较,总结了中国AMC发展中已取得的成就。并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对中国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进行了度量。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不良资产总体处置效率不是很高;从不良资产处置速度来看,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速度最快;从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来看,信达的不良资产现金回收率最高。在综合分析各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和收回率后,认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最高,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年平均处置效率较低。这固然反映了各AMC处置资产的能力,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自所收购不良资产质量的巨大差别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一些变化。研究结论是中国AMC处置效率主要是受不良资产贷款但保方式、贷款本金、AMC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处置环境因素及债务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第五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中问题及制约因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把握不良资产管理处置中的困难和矛盾,对于进一步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以及确定中国AMC的适时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重点分析了中国AMC运行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其发展的内外部制约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在发展中面临资本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及法律环境不完善的外部因素制约;在其经营和发展的内部因素方面也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发展受限、专业人才缺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和障碍。第六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趋势本章在对国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方向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政府和中国AMC自身两个层面,对中国AMC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中国AMC应当存续并转型。并提出了中国AMC应当在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上进行深化,以适应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趋势。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路径分析中,针对理论界所提出的六种思路,结合我国实际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未来将现有AMC转型为现代投资银行在中国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第七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发展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前一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的研究,提出中国AMC商业化转型的发展目标应该是: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建立具有投资银行功能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股份制、综合性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中国AMC要继续坚持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依托长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在条件成熟时,有选择地开展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担保、财务顾问、基金等业务,在资产市场、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快中国AMC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论文指出现阶段,与母体银行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AMC转轨的最佳路径选择。第八章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发展的保障措施本章在前面章节分析的基础上,主要从AMC的内部机制及外部条件两个视角,研究探讨如何结合内外部的各种因素,促进和推动AMC在我国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并提出保障措施是:加快AMC内部机制改革,构建并完善AMC管理体制,确立AMC功能与目标,确定AMC合理的核心业务并扩大经营范围,促进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全面化,建立有效的人员聘用和激励机制;完善AMC外部环境建设,加强对公司转型、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立法,加快培育不良资产交易和处置的市场体系,积极利用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邹蓉[5]2003年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复杂进程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由于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和泡沫经济的此消彼长,以及经济体制转型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出现了巨额不良资产。资产质量低下已经成为困扰和束缚许多国家银行业发展的桎梏,极大地影响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使得一些国家经济发展遭受沉重打击,甚至诱发了个别国家的政治危机。 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数额巨大,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金融系统的稳定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已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障碍,也是国内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久拖不决将会使问题越来越严重,甚至有可能造成金融危机。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十分复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及”拨改贷”政策等历史遗留下来的贷款所形成的不良贷款;(2)1992~1993年经济过热,巨额资金流向房地产、股票市场等;(3)多年来重复建设,信贷资金效益甚差;(4)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干预;(5)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等。 为了尽快化解银行不良资产,借鉴国外处置不良资产的成功经验,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收购、管理、处置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之目的。到2000年6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接收了13000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占四大银行不良资产总数20000亿元的四分之叁。虽然银行不良资产已经剥离出来,但是,处置这些不良资产却困难重重,远不象当初方案设计的那样简单。债转股是目前最主要使用的一种资产处置方式,随着处置进程的深入,日渐暴露出很多弊端,其主要弊端就在于容易使银行陷入危险投资的循环。如果银行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以适当的价格将所持有的股权转换出去,就可能会在较大程度上加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不熟悉企业的经营,因而难以有效保证银行在取得企业的控制权后,能够及时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 事实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债转股并不是一种普遍使用的重组方式,即使偶尔用之,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在所谓的转轨经济国家中,债转股曾被给予了很高期望,但在实际中,债转股只被当作一种补充,规模十分有限。 而有关专家认为不良资产尤如‘冰棍’,握在手中的时间越长,融化得越多,现有价值越低。寻求一种新型而有效的金融创新工具这项艰巨任务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我们尽快去完成。鉴于我国已有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可能性,参照一些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成功范例,本人设计出一种理想的资产证券化模式。 研究资料表明资产证券化的传统模式,只有“过手证券模式”、“资产支持债券模式”及“转付债券模式”这叁种模式,其实质都是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运用的金融载体——资产证券的不同形式的角度来进行划分的,属于单项资产选择模式。鉴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货资产的实际状况,国外基于单项资产选择的传统资产证券化模式在我国的实用性将受到一定限制,从如何进行基础资产选择的角度来说,我国资产证券化应该采取基于多种资产组合的资产证券化模式,相信它的采用会给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揭开崭新的一页。 巨额不良资产产生后,采用一些处置方式对其存量进行及时迅速的处理固然重要,而建立有效的防范不良资产再生的机制尤其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摧毁其不断滋生的温床,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要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促进多元参与和企业经营透明,在银行中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银行内部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变权责不清、权责利脱节状况,由现在的支持型组织转变为企业家型组织与协作型组织相融合。 2.坚定不移地推进统一授信。通过实施归口授信管理、客户信用评级、风险限额核定、授信额度管理、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等多种果道和方式,建立客户信用风险评价、控制、预警机制,并作为客户选择、授信定价、对优质客户进行特别授权的重要参考因素,从而筛选优质客户、淘汰不良客户,促进客户结构的调整。 3.提高银行业市场的竞争强度。在履行入世承诺逐步对外资银行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同时,更要尽快放宽对国内资本进入银行业市场的限制,加快中刁、民营银行的建立。与提高银行业市场竞争水平密切相关的是,必须尽快建立银行业市场的退出机制,要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全部银行的存款进行存款保险,解除政府对银行破产承担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透明的银行破产清算制度,建立起银行业市场退出机制。
张华伟[6]2005年在《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文中提出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较好的控制住了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马来西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的状况,为马来西亚金融系统的稳定和经济的复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针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应借鉴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
徐嘉泽[7]2005年在《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中政府功能定位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通过拍卖、重组等处置方式为国家处理了七千多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这不仅直接减少了国有银行的负担,而且也大大缓解了财政压力。本文以六年来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为轨迹,辅以国外资产管理机构运作经验,分析了政府在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中所起的作用,并对政府功能定位进行探讨。 文章共分五章,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不良资产的含义,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论文的研究意义及其研究方法。第二章综合国内外理论界对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一般特征和国际上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情况等都作了详尽的叙述,并分析政府在金融资产管理机构中的功能。第叁章回顾了六年来我国政府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中成效和弊端,其中既有经验的总结,也有问题的分析。第四章介绍了优秀的国外资产管理公司,着重探讨了它们的成功之道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五章是在第叁和第四章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的经验,探讨我国政府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中功能的定位。
佟铁成[8]2005年在《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管理》文中认为20 世纪80 年代末期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国际金融领域的创新和深化以及一些国家的转制,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轨国家,都出现了银行巨额的不良资产,面临着金融危机的威胁。因此,化解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已成为各国和国际金融社会共同面临的新课题。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原因十分复杂,本文运用信息不对称、金融创新等经济学理论对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内、外部因素进行了综合论述。由于各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经济背景形成的不良资产情况不同,处置不良资产的方法也有差异。本文区分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和亚洲国家叁种类型,运用比较的方法,对各国银行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各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总结其经验与教训。本文在借鉴若干国家银行业不良资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详细地分析了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现状及特殊性,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机制情况进行分析,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对策,提出了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
徐苏江[9]2000年在《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 ,不良资产问题一直困扰我国银行业 ,巨额的不良资产己经影响到了国有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亚洲金融的教训之一 ,是一国银行的不良资产要尽早处理 ,否则 ,银行资产就会遭到重大损失 ,还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因而 ,处理我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已成当务之急
王辉[10]2010年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比较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许多国家的金融行业出现了损害金融稳定与安全的巨额不良资产,导致了整个银行业的危机,破坏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我国也不例外,四大国有银行由于自身经营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原因,也产生了巨额不良资产,不良资产大量积累的矛盾日益突出,已经影响到我国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和重组,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了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通过这种方式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缓解了金融企业经营风险。但在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处置方面,由于法律体系不完善,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单一、效率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效果。本文借鉴了有典型意义的美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波兰等国家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经验,如:美国的金融创新、日本的银行体系重组、韩国积极吸引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波兰的银企同步改革等。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现状及特殊性,指出目前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法律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了对策。全文分为五章:第1章介绍了不良资产的相关问题,包括各国不良资产的概念、成因、影响及处置情况。第2章对各国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进行比较研究。第3章对各国不良资产处置方式进行比较研究。第4章对各国不良资产处置监管进行比较研究。第5章对我国不良资产处置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主要包括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处置模式、处置监管的法律问题,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框架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及其借鉴[D]. 唐钰琳. 厦门大学. 2002
[2].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问题研究[D]. 胥蓓蕾. 南昌大学. 2008
[3].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及其借鉴[J]. 唐钰琳. 南洋问题研究. 2002
[4].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行与发展研究[D]. 赵永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7
[5].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研究[D]. 邹蓉. 吉林农业大学. 2003
[6].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张华伟.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7].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中政府功能定位的研究[D]. 徐嘉泽. 华东师范大学. 2005
[8]. 银行不良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管理[D]. 佟铁成. 吉林大学. 2005
[9]. 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和对我国的启示[J]. 徐苏江. 金融与经济. 2000
[10].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比较研究[D]. 王辉. 大连海事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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