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斯拉夫早期经济改革:经验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斯拉夫论文,启示论文,经验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南斯拉夫〔1〕是东欧国家中改革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从1945年建国至1992年国家解体,南斯拉夫进行了四次重大经济改革:50年代的工人自治;60年代中期的经济改革;70年代以联合劳动为核心的改革;解体前的市场经济改革。本文重点介绍中间两次改革的有关情况。
一、两次经济改革的动因及效果
南斯拉夫建国后,面临一个走什么建设道路的抉择:是按照苏联现成的经验,走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道路,还是按西方的模式,走市场经济道路。以铁托为首的南共(后改称共盟)根据南斯拉夫的国情及其所处的战略地位坚决摒弃了上述抉择,而执着地探索一条独特的社会主义自治道路。
铁托和南斯拉夫之所以走独特的发展道路,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意识形态的分歧和国情的差异,而在某种程度上,国情中的复杂民族关系则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在探索独特的发展道路的过程中,铁托和南共始终面临两条战线斗争的任务:既反对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又反对西方的资本主义。与此同时,在处理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民族关系时,他们既反对大塞尔维亚主义,同时也反对克罗地亚及其它民族分裂主义。
1.60年代中期的经济改革
50年代初南斯拉夫开始实行工人自治,对改革僵化的传统经济体制进行了初步尝试。这一尝试虽然对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促进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但改革仅限于微观经济领域,主要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而对中央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未加触动。
初步的改革使生产关系得到调整,生产力得到发展,但旧的矛盾缓和,新的矛盾不断产生。60年代初,改革陷入停顿,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日益突出,新的重大改革呼之欲出。
60年代中期的改革是南斯拉夫实行工人自治以来最重要、最全面的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动机是:
(1)扩大自治范围,推动经济管理体制的非国家集权化。 根据南斯拉夫的自治理论,工人自治不能局限于简单再生产领域,而要扩展到扩大再生产领域。自治不仅在企业范围内进行,还要扩大到社会各个部门。社会主义的国家经济职能不应该强化,而应该逐步消亡,由直接生产者取而代之。
(2)加强市场的调节作用, 推动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化方向转变。国家放开部分产品的定价权,为企业创造平等的市场竞争条件。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后,市场成为衡量企业经营优劣的重要尺度,这样迫使企业向提高经济效益的集约化方向发展。
(3)限制消费,压缩货币信贷,改变投资结构, 以求制止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的平衡发展。
(4)加快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参与国际分工。
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取消了国家掌握的社会投资基金,全部资金转入银行实行贷款;以国际市场价格为标准,调整国内价格比例关系,减少各种价格补贴,价格形式有自由价格、协议价格和国家控制价格三种;规定个人收入增长不得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紧缩银根,压缩政府开支;统一汇率,降低关税,鼓励出口,实行外贸自由化,鼓励外国投资。
这一时期的改革,在集约化经营、革新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南斯拉夫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发展对外贸易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1966—1970年整个社会产值增长速度虽较前一时期有所下降,但造船、化工、石油、电力等工业部门实现了高速发展。全国劳动生产率年平均增长5.9%,人民生活也有较大改善。但是, 由于在削弱国家经济职能的同时,没有健全的自治体制来替代,致使市场自发势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限制,从而造成经济结构的进一步失衡和发展的更不稳定。同时,失业增加、社会差别扩大和经济停滞引起社会矛盾频发。
2.70年代的经济改革
鉴于60年代中期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不仅未达到预期目标,反而引起经济的紊乱和社会的动荡,南共联盟于70年代初着手新的一轮改革。改革以联合劳动为中心,开始了工人自治的新阶段。联合劳动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使劳动者直接管理和使用社会所有制的生产资料,自行决定其劳动成果的分配,并对整个社会负起责任。这意味着,南斯拉夫仍坚持改革的自治方向,既不愿回到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同时要克服市场的自发作用。南斯拉夫通过颁布新的宪法和联合劳动法采取了以下改革措施:
(1)实行联合劳动原则,将工人自治推向全社会。 新宪法和联合劳动法将联合劳动确立为新的社会经济体制,劳动者不仅通过工人委员会管理工厂企业,而且通过其代表团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业。
(2)实行自治社会计划制度,通过自治方式加强计划协调。 该计划由自由计划和社会计划两部分组成,前者是在企业之间为实现共同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必须解决各种问题的自治协议基础上制定,而后者是在企业与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间就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共同目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等签订的社会契约基础上制定。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政策指导性文件,对企业没有约束力。
(3)改革银行体制, 加强联合劳动组织(企业)在管理和监督银行业务中的作用。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分离,前者负责制定和执行统一的货币、信贷和外汇政策,发行货币,保持商业银行的清偿能力,不得干预后者的经营活动,后者的独立性增强。企业可以集资兴办银行,或以资金同银行联合,并直接参与银行的管理和监督。
从总体上看,70年代的改革对南斯拉夫的社会经济发展没有产生明显的积极效果。虽然经济发展速度短期内有所上升,就业状况有所好转,但整个宏观经济失控现象并未改善,进入80年代后反而更加恶化。经济发展急剧滑坡,跌入低谷;通货膨胀明显加快,始终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失业状况日益严重,失业率由1965年的6.5%升至1985年的16 %;投资战线过长导致外债负担沉重,严重阻碍经济发展。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导致社会经济危机的爆发。
二、两次改革失败的原因
60年代和70年代的改革是性质不尽相同但又有相似之处的两次改革,它们同样归于失败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原因。
1.改革始终遭到民族主义势力的阻挠
两次改革在对待市场的态度上有所差别,而对削弱国家经济职能和非集权化的态度前后一致,坚定不移。但南斯拉夫国内对改革并非意见一致,改革先遭到来自塞尔维亚的中央集权派的强烈抵制,后遇到来自克罗地亚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干扰。这两股势力所起的作用不仅是对改革的极大阻挠和破坏,而且在群众中造成混乱和误导,改革始终受到两方面的强大政治压力。尽管上述两股势力不断受到以铁托为首的南共领导的清算,其企图均未得逞,但改革也受到严重损害,特别是前一次改革中途夭折,这是主要原因之一。
2.社会动荡危及改革
改革实际上是社会成员利益的重新分配,不同利益集团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改革中此消彼长。60年代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造就了所谓的“技术管理阶层”和“中产阶级”,国家被削弱的经济权力并未落到工人手中,而是相当一部分“转交”给企业的厂长经理们。他们不仅脱离劳动群众,践踏工人自治权利,而且以权谋私,非法致富,特别是一些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庞大的生产和贸易企业,支配大量的社会资本,垄断全国的市场,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据估计,60年代末南斯拉夫2 %的人达到了高度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约30%的人接近这一水平,而约20%的人仅达到维持生活的最低标准。〔2〕
在出现新的社会分化过程中,工人和青年知识分子的利益受到损害。改革的目标和现实形成反差,工人的自治权利被“经理阶层”截留,收入差距被拉大,特别是不同企业和部门的收入过分悬殊。更严重的是,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率,不但不增加就业反而大量裁员,使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几十万工人被迫出国谋生。上述现象引起工人的强烈不满,由此而引发的罢工、停工事件时有发生,且有频率加快、规模扩大(尚无全国性罢工)的趋势。
严峻的就业形势也使青年知识分子受到直接威胁。他们是战后出生的第一代人,学校毕业后却很难找到工作,使他们产生失望和不满情绪,而改革产生的社会两极分化等消极后果更令他们激愤。1968年6 月终于爆发全国规模的学潮,首都和其它主要城市的大学生相继举行罢课和示威游行。他们向政府提出反对特权、解决就业以及学生参加学校管理等要求,并提出消除“巨大的社会不平等”、“消灭失业”、“打倒红色资产阶级”等口号。当铁托发表电视讲话,以建设性对话姿态加以疏导后,持续一周的大规模学潮随即得以平息。
正是改革引发的各种民族矛盾和社会冲突,导致60年代的改革被迫中断。
3.过早提出“国家经济职能消亡论”,导致“既无计划又无市场”
南斯拉夫取消指令性计划后,片面强调国家经济职能的消亡。实际上,被削弱的国家经济职能大部分并未落到基层企业,而是由联邦转移到共和国手中,结果造成政出多门,统一的市场被地区分割。各共和国和自治省为了本地区利益,实行不同的税收和信贷政策,竞相发展有利可图的加工工业,而对原料基础工业却无人问津,致使投资战线过长、经济结构严重失调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尽管社会计划确定了全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以及部门和地区协调发展的目标,但由于联邦政府实际上被架空,缺乏实现上述战略和目标所需的财政、货币、金融等强有力的政策杠杆,计划成了一纸空文,宏观经济调节处于半无政府状态。
60年代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中断后,取而代之的是“契约经济”。在这种经济模式下,企业虽有相当的自主权(如分配权、用工权、部分定价权等)却未获得真正独立的地位,共和国依然通过各种方式控制企业,这样造成企业采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责任的实用主义态度。企业行为既不受计划义务也不受市场规律的约束,它们在生产和流通中不顾交易成本,分配中优先考虑消费,扩大再生产中盲目投资,这一切导致通货膨胀不断加剧,企业和国家负债(包括外债)累累。
在“契约经济”中,不仅建立市场体系根本不可能,即使在孤立的商品市场上,作为市场机制的主要体现者——价格也从未充分发挥作用。南斯拉夫始终没有完全放开价格,自由价格一般只占三分之一左右,而其余价格受国家的直接和间接控制,1979—1988年间国家冻结物价的时间占近一半,但国家控制并未收到效果,通货膨胀反而恶性发展。
70年代南斯拉夫实行“契约经济”,造成“既无计划又无市场”的混乱局面,必然陷入80年代的社会经济危机。
三、南斯拉夫改革带来的启示
南斯拉夫具有探索性质的改革持续了40年,不论其兴衰成败,都给我们带来颇多深刻的启示。
1.社会所有制的“无主”性质必须改变
社会所有制是南斯拉夫同斯大林主义经济模式和国家所有制决裂的产物,是自治经济模式的基础。他们认为,国有制的主要弊端在于没有解决资本主义私有制遗留下的、使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矛盾,劳动者没有摆脱受剥削的地位(国家取代资本家而成为雇主)。这种看法至少是不全面的,因为他们忽略了国有制的要害——产权虚置问题。实践证明,社会所有制代替国有制仅仅是形式上的改变,而产权虚置依然如故。如果说国有制还有一个虚拟代表——国家,那末社会所有制连这个虚拟代表也不存在,它“既属于任何人又不属于某个人”,实际上是一种真正无主的所有制形式。这也就是南斯拉夫自己所称的非所有制。
实行这种“无主所有制”严重扭曲了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权利有人争享,责任无人承担。社会将生产资料赋予企业和工人,而他们并未以“主人翁”的态度担负起社会责任。当要求享受各种权利时,他们将生产资料视为己有(即人人有份);而当需要履行社会义务,特别是当经营失误或亏损需要承担责任时,他们又将生产资料视为社会所有(即不为任何人所有)。其次,只要消费不要积累,社会资产不能增值。社会所有制企业在收入分配时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既缺乏自我约束机制,也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结果,“无主的”社会财产被吞噬而无人过问,企业严重亏损而无人负责,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而浪费惊人,等等。这一切都是社会所有制的弊病带来的合乎逻辑的结果。
南斯拉夫的实践表明,所有制的改革是整个经济改革的关键,是不可回避的,否则,改革必然走入怪圈,进而出现全面的社会经济危机。
2.自治理论与商品经济存在深刻矛盾
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中最早承认商品经济的,但这种承认很不彻底,有很大局限性。这首先表现在承认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是商品,而不承认劳动力是商品。其次,只承认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是占有劳动成果的唯一基础,片面强调按劳(活劳动)分配,否定资本(死劳动)的作用,不允许按资分配的存在。
受上述理论的误导,长期以来南斯拉夫严格限制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按规定私营企业最多雇工3人), 更反对推行股份制(认为按股分红是资本剥削),资金短缺只能依靠银行贷款和国外借款。这种做法是形而上学的,必然产生心理上的扭曲。如果说按股分红是资本剥削,那么利用银行贷款和国外借款也需要支付利息,同样是剥削,因为股息和利息同属一个范畴,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这也是南斯拉夫在引进外资中偏爱外国贷款,而忽视甚至不愿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导致外债急剧膨胀的原因所在。
自治理论实际上成了新教条主义枷锁,为市场经济的建立设置了难以逾越的意识形态障碍,南斯拉夫始终未能摆脱其束缚,因而经济改革没有也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突破。
3.地区发展失衡不利于国泰民安
南斯拉夫的民族构成复杂,民族间的矛盾根深蒂固,两次大战中主要民族相互残杀更加深相互的不信任和仇视。解放后实行的民族和睦政策,并未解决而是掩盖了激烈的民族矛盾。铁托逝世后,民族矛盾和冲突日益激化,在东欧剧变的国际背景下,矛盾和冲突达到无法调和的程度,终于导致联邦的解体。
在南斯拉夫的民族矛盾中经济始终是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表现在协调地区发展中的利益分配上。由于历史的原因,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存在明显差距,联邦政府历来将加速不发达地区的发展置于突出地位。在国家掌握大部分积累支配权时,联邦都给予不发达地区特殊照顾和帮助。即使在国家的投资分配权被取消后,联邦预算仍保留了援助不发达地区基金。这一努力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不发达地区的投资率和经济发展速度普遍高于发达地区。但是,由于经济基础、产业结构、教育水平、人口增长等因素,地区发展差距不仅未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1947年最发达的斯洛文尼亚的人均社会产值是最不发达的科索沃的3.3 倍,1980年这一比例扩大至7.4倍。〔3〕这种状况加剧了民族矛盾。
我国也是多民族国家,尽管中央政府为协调地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近20年来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同样有扩大的趋势。虽然这一问题尚未发展到严重程度,但我们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战略高度清醒认识,做到未雨绸缪,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
注释:
〔1〕为便于叙述,本文中的南斯拉夫是指前南斯拉夫。
〔2〕杜·比兰吉奇:《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史纲》,665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3〕德·马尔塞尼奇:《南斯拉夫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447页,贝尔格莱德,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