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需要解决的新问题_法律制定论文

新时期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需要解决的新问题_法律制定论文

新时期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代表论文,新时期论文,新问题论文,根本利益论文,最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解决人民范畴扩大的问题

人民是一个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范围的历史范畴。自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革基本完成以后,从大的阶级、阶层结构来看,人民的范畴就只剩下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以“三个有利于”为出发点,以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为依据,大力发展以公有经济为主的多种经济成分,私营经济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而来的是私营主及个体工商户的出现和发展。据统计,1989年以来,我国私营企业平均每年注册户数增长34.3%,总产值递增58.8%(注:程秀生:《就业、投资与制度》,《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2001年第19期,第2页。);到2000年11月底,全国私营企业已有170万户,注册资本12480.1亿元,个体工商户2681.3万户,注册资本3319.1亿元(注:宋益多:《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融资渠道》,《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2001年第17期,第35页。)。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股份制等多种新的经济形式的实行以及各种投资领域的放开,涌现了各种各样采取不同投资形式的老板或半老板,包括农村土地转租者、城乡房屋出租者、职业股民、购买相当数量企业内部股票的企业管理者和以知识或技术入股的股东,等等。这些老板及半老板队伍的人数日益增加,种类越来越多元化。而且越来越多的工薪阶层尤其是白领阶层演变为老板或半老板。这些都说明,党面临着阶级、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形势,也就是在过去单一的同是劳动者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崛起了靠资本获利的老板队伍。这部分人属于什么阶级?它能否成为人民的范畴?党能否把它作为自己的代表对象?是新时期党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需要首先解决的新问题。

按照传统的观点,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以无产阶级作为阶级基础,实现的是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其最终目的是要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因而,任何形式靠资本获利的人都会最终成为党的革命对象而非代表对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私营经济逐步被认同以至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私营企业主也就得到一定程度的肯定,但这种肯定更多地体现在经济领域,在政治上却一直没有明确为党的依靠力量,也不允许他们入党,进入真正的权力核心,也就一直没有完全正式地把他们纳入人民的范畴。之所以这样,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按照传统观点,资产者代表落后的私有制经济,对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工人阶级进行剥削,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观点虽然也涉及到生产力,似乎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依据,但更主要的却是从有无剥削的公平与否的政治原则考虑问题。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也是以解释和解决无产阶级受剥削为出发点的。但如果真正以生产力为出发点的话就应该看到,生产力中人的因素应该包括投资者(这里指个人以营利为目的资金投入者)、管理者和劳动者。他们在生产力的发展中各自起着不同的不可代替的作用。劳动者是直接从事产品生产或提供服务的具体操作者,是生产力中的基础力量,没有他们任何投资和管理都无法实现。管理者负责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解决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各个环节中的有机结合问题,对产品的生产、价值的实现起决定作用,是生产力中的中坚力量。而投资者则提供资金,它通过投资把管理者和劳动者集合在一起,组成生产单位。没有投资者也就没有管理者、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也就没有生产,构不成现实的生产力。投资者是生产力的前提性启动力量。

要认定投资者是生产力要素,还必须确定其投资是什么样的行为,是付出还是只有索取的寄生行为,这是对投资褒贬的重要依据。如果是后者,那当然会限制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难以成为生产力的要素。应该说,投资是要付出艰苦的高智商脑力劳动的。在投资前,需要进行周密的市场调查,需要对投资领域、投资项目深入的了解和分析,需要对投资前景、投资回报进行准确的预测,需要考虑周密的投资计划和部署;投资后需要了解信息反馈,监控资金运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投资获利后还要考虑利润的分配,等等。显然,投资是一种高智商的决策性劳动,认为投资是只有索取的寄生行为显然是不妥的。同时,投资者投出的资金包含着价值,体现了人类一般劳动,投出资金就是投出了自己通过各种形式占有的劳动,实质上也是一种间接的劳动付出。最后,从投资与其回报是否合理的角度来说,投资者的资本包含了人类一般劳动,而且是经济活动的启动力量,需要较高回报;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高智商决策性劳动,需要较高回报;投资者一旦投出资本就有投资失败而亏损、破产甚至倾家荡产的可能,是需要承担市场风险的活动,当然也要获得较高回报。

以上分析说明,投资是一种付出较大的具有劳动性质的活动,投资者也是生产力中最为积极的人的因素,而且是促使管理者和劳动者集合在一起,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生产的启动力量。党以生产力的发展为依据,理所当然地应该把投资者纳入人民的范畴,作为自己的代表对象,这也是新时期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首先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与此相应,党也就需要吸收投资者的思想,集合他们的意愿,在制定政策时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政策也都逐步地越来越多地反映了投资者的利益,如对私营经济的认定,从开始的公有经济的补充到后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领域也越来越放宽,政策越来越灵活。这些都促进了投资事业的发展和投资队伍的扩大。随之而来,党在思想政治上较过去更多地体现投资者意志,也必将是大势所趋。

二、解决人民根本利益变化的问题

扩大人民范畴,把投资者作为生产力要素吸收进来,必然使人民的根本利益发生相应的变化。当然这种变化不是根本性改变,而是在内容上相应地扩充,也就是人们拥有投资经营的权利和利益,从而作为生产力要素而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物质资料生产是人们生存发展的基础,只有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上,人们也才能建设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人民最重要的利益。而在生产力诸要素中,人对生产资料起支配作用,是最为积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因而人的解放和发展又最为重要。它不仅是发展生产力的关键,也是人的目的所在。正如马克思所说,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49页。)人类从猿人到人,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都无不是以人的解放、发展为前提的。人们有无充分自由的权利,有没有广泛的发展空间,从而使人得到全面发展,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是社会能否进步的关键,也是人们最根本的利益所在。

过去,我们认为只有劳动者才是生产力中人的积极因素,投资者则是剥削劳动者的,应被排除在生产力要素之外,而由政府或是在遥远的将来由全民联合体代表人民投资经营。这一观点的出发点是好的,它要人为地消灭所谓人剥削人的现象,使每个人都享受主人般的平等地位和待遇,只要人们好好地为“公”家干活,就都能无忧无虑地生活。但实际结果则相反,它使人民群众丧失了投资经营的机会,人们再也别想雄心勃勃地当老板赚大钱,只能安安分分地打一辈子工。这就人为地扼杀了人们投资经营的权利,压抑了人们这方面才能的发展,限制了人们生存发展的自由空间,人民群众独立自主的能力受到剥弱,完全靠政府投资办企业才能生存,使生产力中人的因素有所萎缩。另一方面,由政府代表人民投资经营实际上只能由它所派出的官员实施。这些官员以政府代表的身份出现,负责全民资产的投资经营,但实际上不是资产负责者,更不是资产所有者,对资产经营没有切身的利益关系,既不能从盈利中受益,又不用承担由亏损引起的损失。加之这些官员大部分不由群众选举产生,也不受群众监督和制约,是完全官僚化的投资经营者。因而他们缺乏那种因自身是生产力要素而一切从生产力发展自身利益出发,全心投入投资经营,关心爱护劳动者的动力,反而会脱离生产,滥用权力,甚至欺压群众,以权谋私,使投资经营者角色完全蜕变成脱离实际的、凌驾于群众之上的官商,不仅起不了生产力中投资者这一要素的积极作用,而且挫伤了劳动者积极性,压抑其发展,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真正的束缚作用。

实行改革开放,第一步就是赋予企业及职工自主权,破除僵化的用工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打破大锅饭。其落脚点就是解除对劳动者的束缚,还给他们自由就业、按酬付劳、按劳取酬等权利,把劳动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目前深入进行体制改革,解决国企产权问题,大力发展私营经济,调整所有制结构,应是着重于解除对投资的种种束缚,赋予人们投资经商办企业的权利,使他们在经济上得到更全面自由的发展,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利益。为此,我们一是要转变观念,改变过去那种投资是剥削行为,投资者与劳动者势不两立的观点,大力宣扬投资光荣,鼓励投资者进行更大投资,支持工薪阶层积累资金加入投资者行列。二是要开辟更多的投资渠道,除经商办企业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债券、保险、房地产等;开拓更多的投资领域,除工农业生产、商业、交通运输外,进一步放开对能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电信、金融等领域的投资;开创更多的投资形式,独资、合资、股份制、技术及知识入股等。三是制定一系列政策,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促进投资,并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投资。

当然,随着对投资的放开,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将日益尖锐起来,并成为人民利益之间较为突出的矛盾,这也是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肯定投资者,鼓励投资行为,并不是轻视劳动,看轻劳动者,而是由一部分人正当而有效地投资经营,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利益,由一部分投资者先富,带动广大劳动者共同富裕。因此,党要着力处理好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且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应付式解决,而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制定一系列长远的战略性方针、对策。一方面要引导投资者贯彻以人为本精神,对外讲信誉、讲质量、讲服务,对内讲职工利益、讲精诚合作、讲风格。另一方面要引导劳动者以企业为家,把自己的命运与企业发展联系在一起,关心企业,与投资经营者密切配合,讲奉献、讲实干;同时健全各种规章法制,维护劳动者利益。尤其要注意的是,当前投资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突出地表现在贫富差距的拉大,工人和农民在改革中的受益相对较少,而承受的利益损失相对较大。如国企工人待遇较低,且大量下岗;私企工人工资被克扣,各种权利得不到保障;农民负担过重,收入较微薄等。这与私营企业主在改革中受益很大却承受利益损失很小,成鲜明对比。这个问题不解决,会引起这部分人的不满,造成社会不稳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同时也会助长投资者不健康的发展,走劳资矛盾对抗的歧路,使党处于劳资矛盾的漩祸之中。我们要清楚地看到并积极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要通过政策调整,使工农群众在改革中得到更多利益;要做好思想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涉及利益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尽可能减少工农群众在改革中的利益损失,使改革成果为大家共享,改革代价由大家共担。

三、解决代表方式的转变问题

在解决了人民根本利益在内容上的变化之后,还必须解决党代表方式的转变问题。

过去要人为地消灭所谓剥削,由政府负责投资经营,必然要采取包揽一切的做法,也就是由政府安排人们的工作,发放工资,按统一价格供应生活用品,分配住房,报销医疗费用等。总之,人们只要有单位有工作不管出力多少者都被国家供养。这必然促使人们养成吃“大锅饭”的习惯,生活上日益依赖政府,独立谋生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差,人们创造财富的能力日益萎缩,生产效益日益下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国家的摊子越来越大,财力相对越来越小,负担越来越重,党代表人民也就变得负荷沉重,工作被动。承认投资者是人民范畴,赋予人们投资权利,必然使人民群众成为自己的主人,在经济上自立自强。这也促使党对人民利益的代表方式发生转变,也就是不再包揽人民生活的一切,而是要求人们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一部分人作为投资者自筹资金、自行经营及自负盈亏;一部分人作为劳动者自己寻找工作,按劳取酬;生活用品自行在市场购买,人们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利的有偿服务关系,靠自己的努力在与他人的交往中生活。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代表人民利益,仅在总体上向人民的生活负责,为人民的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和生活保障;指导人们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帮助人们解决自己无法解决的困难;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等等。总之,党应着眼于帮助人民自立自强,靠自己的努力建设新生活,独立地谋取利益,而不是包揽一切,直接地“供养”人民。只有这样,党代表人民才能建立在依靠人民自己力量的基础上,党才能着力于发挥宏观领导作用,更有效地领导人民谋利益;人民也才能在投资、管理、劳动方面享有充分的权利,自由地发展。

与过去供养式代表人民利益相应的是行政命令式的管理。党通过所领导的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层层下达指令直接指挥,各单位成了政府行政化的附属,而人们则隶属于单位,一切听命于单位领导,成了受制于单位的行政化的人。在以这种代表方式为内容的管理体制下,人们受到严重束缚,积极性创造性受到压抑,缺乏内在活力。赋予人们投资权利,促使人们自立自强,在代表人民进行管理的模式上就应鼓励人们在微观活动的充分自治,要求人们自行决断个人事务,人们之间的矛盾尽可能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才由政府裁决。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在管理方式上代表人民主要是通过政策和法律实行间接领导,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仲裁解决人们之间的纠纷,运用各种杠杆调控社会活动。只有这样,党和政府才能在人们微观活动自我管理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抓大事,把握各种社会活动的正确方向,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最有效的宏观管理服务。

党及其所领导的政府做出决策,通过政策和法律为人民提供宏观上的管理服务,实质上是帮助人民按自己的意志当家作主,这些政策和法律必须贯穿人民意志。过去实行行政命令式管理,人们缺乏自主自立,因而一切听命于领导而缺乏主见,使政策和法律难以在由群众自下而上地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来;加上人们对政府有较大的依附性,难以作为自主的力量制约国家。政策和法律也就难免由少数领导人凭主观意志制定出来而不能充分反映民意。人们在经济上自立自强,在管理上自治,必然要求政策和法律真正的民主性,也必然会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提出利益要求以影响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这就导致人们在提出要求以政策法律的制定时,必然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去寻求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共同利益,因为人们的利益要求只有最大限度地包含公众利益,才会被党和政府吸收。而广泛公平的市场交换也促进人们的各种利益要求在相互之间的碰撞、交融中达成共识。同时,人民自行投资、管理、劳动因而成为相对独立的力量也能强有力地制约党和政府。这些都为党和政府制定符合人民意志的政策、法律奠定了基础。党和政府代表人民制定的政策、法律就能改变过去那种从抽象原则和领导意志出发的状况,就能真正来自人们的实践。在经过对多数人利益要求的整合和经过由经济到政治、由下至上、由群众自治到国家宏观领导的多层次形成共识的结果,因而也就能在最大限度地反映各个阶级、阶层利益要求的基础上集合成人民整体的意志,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为做到这一点,党应因势利导,创造宽松的环境,开辟多种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当家作主,在人们相互的利益要求争执中寻求利益共同点,以作为制定政策的基点;另一方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善于把这些意见整合上升为反映多数人意志的政策、法律,再领导人民运用在谋取利益的活动中。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与劳动者的矛盾也必然表现出来。一些投资者会凭借自己在占有资源上的优势,运用金钱的力量左右官员,影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甚至用金钱操纵选举,寻找自己在政治上的代理人。而一些劳动者也因缺乏对资源的占有,受雇于投资者而自卑,从过去依附政府转而依附屈从于投资者,这无形也增强了投资者的势力,助长了其操纵基层民主政治的野心。目前,一些农村政权过于倚重大款大户,甚至为大款大户所操纵的现象还不少。这些问题发展下去就有可能演变为地方性的金钱政治、恶势力政治、宗族政治,背离党代表人民利益的立场。这些都应该引起党的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民主政治中的作用,更好地反映各个阶级、阶层的共同利益;要加强对民主政治的领导,在政治上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尤其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要坚决打击用金钱或其它手段操纵基层民主的行为,维护基层正常的民主生活。当然,也要注意不要因噎废食,不要因为出现一些问题就放弃群众自治,放缓民主政治的步子,阻止投资者在政治上的健康发展。

标签:;  ;  ;  ;  ;  

新时期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需要解决的新问题_法律制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