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浙江农业发展试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元代论文,浙江论文,农业发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34(2006)03—0084—04
在中国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元朝处于比较特殊的时期,学术界对蒙古人统治的认识和评价也争议颇多,褒贬不一。客观而言,蒙古与南宋对峙40余年,兵燹所及必然给当时的农业文明带来破坏。但必须看到,对农业经济的这种损害,具体到南北各地,则呈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就当时江浙行省的浙江而论,至元十三年(1276年)蒙古骑兵直抵临安,在西子湖畔沉酣了一个半世纪的南宋朝廷根本无力对抗,于是,境内抵抗不久便告结束,并在元朝的大一统中保持了一段相对和平的时期。显然,蒙宋战争对浙江农业经济的破坏并不是非常严重。兼之骑马打天下的蒙古人在南征北战中日益认识到,为了维护其长远利益,不得不改变对征服地区“竭泽而渔”似的剽掠洗劫,转而扶持降附百姓安业力农。因此,原本农业基础较好的浙江地区,便有条件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
一、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
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是元代浙江农业发展的表现之一。元代王祯《农书·农器图谱》中曾分“天下农器”为20个门类,共载录260余种。 其中大多数是历代沿袭下来的,但也有一些是元人新制使用的。在新发明使用的农具中,诸如耕作工具铁搭,除草工具耘荡、耘爪等,又大多出现在全国农业最先进的江浙地区。
铁搭是一种翻垦田土的农具,四齿或六齿,王祯谓“始见于江浙”[1](卷一三)。他同时还称铁搭的出现是由于南方农家缺乏牛犁,“举此斸地,以代耕垦”。但学者研究指出,铁搭的发明还有一个动因是江浙一带稻田土壤粘重,排水不良,一般牛耕既浅又不均匀,人力垦田效率虽逊于畜力耕作,却可以翻得比后者更深。[2] 元代杭嘉湖地区的水田还处在“干田化”过程中,自宋以后,稻麦两熟制盛行,稻田的冬作要求深沟、起埨,使用铁搭深耕,可以保证稻田排水良好,既利于浙北平原的农田改良,也便于大小麦、豆、油菜等旱地作物的种植生长。而且,铁搭可以兼有耙与大锄的功用,除用作翻土外,又能用来碎土、平田,是一种高效率的农具。王祯曾亲眼目睹江南农户使用铁搭,“数家为朋,工力相传,日可斸地数亩”,无怪乎他要将此器具编入《农书》,希冀“普及于稼穑”了。可见,在牛耕已经非常普遍的元代,铁搭的发明、使用并不是农耕技术的蜕变,恰恰相反,它反映了江浙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耘荡,顾名思义是用来耘田的农具,也是元代时才在浙江等地开始使用的。王祯谓:“江浙之间新制之。”其制为:主体是长一尺多、宽约二寸、形如木屐的木块,底列短钉二十余枚,上面贯以竹柄,长五尺有余。“耘田之际,农人执之,推荡禾垄间草泥,使之溷溺,则田可精熟,既胜耙锄,又代手足。况所耘田数,日复兼倍”。[1](卷一三) 使用耘荡,可以让农民从手耘、足耘中摆脱出来,免于匍匐泥淖、佝偻折腰之苦,而且成倍地提高了耘田的效率。为了较好地防止手耘对农民手指甲的伤害,元代还有一种叫耘爪的农用工具,它是用竹管或铁做成管状套在手指上的保护性器具。耘爪的继续存在,似也说明了耘荡这一新制农具在元代还没有普及,江浙一带领先使用。此外,元人还发明了一种叫堈碓的舂米器具,人力与机械相结合,效率数倍于普通碓器。因为“始于浙人,故又名浙碓”[1](卷一六)。
二、农作物品种的丰富
农作物品种的丰富是元代浙江农业发展的重要表现。粮食作物方面,水稻种类增多。若以品质分,主要有粳稻、籼稻和糯稻,“早熟而紧细者曰籼,晚熟而香润者曰粳,早晚适中、米白而黏者曰糯”;[1](卷二) 若以种获早晚区别,则又可以分为早稻、中稻和晚稻。“春分节后种、大暑节后刈,为早稻;芒种节后及夏至节种、白露节后刈,为中稻;夏至节后十日内种、寒露节后刈,为晚稻”。[3] 这些材料揭示了元代江浙一带对水稻的不同种类已有进一步的认识。明代方志对水稻品种记载繁多,如《嘉靖定海县志》卷八《物产》记载各类水稻品种46个,《嘉靖象山县志》卷四《物产》中也录有“稻之属”31个,另外同处江南的镇江水稻品种达31个,其中籼、粳稻品种共22个,糯稻品种9个。[4]
随着南宋避地江南,麦类一度成为江南地区广为种植的农作物。入元以后,浙江地区种麦依然较为普遍。如浙东庆元境内的四明山上就有种麦,“君不见四明山下寒无粮,九月种麦五月尝”。[5] 元代诗人萨都剌在经过浙东衢州路常山时歌吟:“行人五月不知倦,喜听农家打麦声。”[6] 温州路楚门“半陇石田都种麦”[7],乐清等地也是“草舍炊茆留客饭,麦田焚棘断人蹊径”[8]。由于麦性忌涝耐旱,适宜在高田山地生长,所以它更多的集中在多山丘陵地带。不同于宋代的是,元代浙西等地经过较长时期的水田改造,加上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起埨技术的出现,许多高田地带,甚至是一些低田里,也较多地实行了稻麦复种轮作的种植制度。稻麦复种,轮作换茬,合理而有效地利用了土地资源,并充分将用地与养地相结合。
除水稻和大小麦之外,浙江粮食作物还有粟、黍、荞麦、椑、穄等。在一些地方志中,还将豆类直接归入谷属。[9](P4453) 豆类又有黑豆、绿豆、赤豆等多种,且这些杂粮作物在全省的种植面积还是不小的。
经济作物方面,棉花的引进种植最明显地反映出元朝时期浙江地区在农产品种类上的突破。元代之前种棉织布基本上还局限在一些边远地区,至于土沃民勤的江浙一带,棉花的种植似乎尚不多见。但至元代,浙江已成为重要的产棉区,浙东浙西各地有之。
浙西的嘉兴一带是江南地区较早引进棉花加以培植的地方,不论棉花的种植规模还是棉纺织技术在全国都较为领先。修于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的《至元嘉禾志》便将木棉与丝、绫、罗、纱、绸等丝织品并列,作为嘉兴地方土产。[9](P4453) 元代吴兴(今浙江湖州)人沈梦麟作《黄浦水》诗曰:“黄浦水,潮来载木棉,潮去催官米。自从丧乱苦征徭,海上人家今有几。黄浦之水不育蚕,什什伍伍种木棉。木棉花开海天白,晴云擘絮秋风颠。男丁采花如采茧,女媪织花如织绢。由来风土赖此物,祛寒庶免妻孥怨。府帖昨夜下县急,官科木棉四万匹。”[10](卷二) 该诗固为揭露官府盘剥百姓而作,但“什什伍伍种木棉”、“官科木棉四万匹”等诗句却也反映出当时浙西一带已成为江南重要的产棉区。另据《元典章》卷一四《吏部八·差委》记载,在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即将木棉列入江南夏税开征的前一年,杭州路便率先折收木棉,与其他物品一道运往大都。大德七年(1303年)负责驿传的机构通政院派人前往杭州、泉州等地催办胖袄,胖袄就是用棉花作内絮的棉袄。[11]
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四月,浙东木棉提举司设在绍兴路余姚,该地的棉花栽培领先全国,明代形成“浙花”、“江花”、“北花”三大棉区,余姚仍为“浙花”的主要产地之一。元时婺州路各州县亦有木棉种植,程钜夫《送人赴浙东木棉提举》云:“曾历金华三洞天,风流历历记山川。……访古但闻羊化石,因君又喜木生绵。”[12] 沈梦麟《浦江道中寄义门郑诸公》曾描绘金华浦江郑氏义门一天的日常生活:“晓舂秔稻星粒机,夜织木绵花先生。”[10](卷三) 大德十一年(1307年), 温州路瑞安州民户吴瑞状告本州王同知“下乡体覆折收木绵,取受钞锭”。[13] 地方官府既已在税收中折收木绵,可知14世纪初瑞安也有植棉织布活动了。元代后期诗人陈高是温州平阳人,他的《种橦花》诗曰:“炎南有橦树,衣被代桑蚕。舍西得闲园,种之漫成行。苗生初夏时,料理晨夕忙。挥锄向烈日,洒汗成流浆。培根浇灌频,高者三尺强。鲜鲜绿叶茂,灿灿金英黄。结实吐秋茧,皎洁如雪霜。及时以收敛,采采动盈筐。缉治入机杼,裁剪为衣裳。御寒类挟纩,老穉免凄凉。”[14] 橦树即棉株,垦辟闲园来种植棉花,代替桑蚕之功,表明了棉花种植及棉纺织业在浙江境内的进一步扩大。
三、土地的进一步开发利用
土地的进一步开发利用直接体现了元代浙江农业的发展。王祯《农书》将元代土地开发方式作了归纳,除井田、区田、圃田外,大概又可分为围田、架田、柜田、梯田、涂田和沙田等六大类。
围田在元代江南等地亦称圩田,“据水筑为堤岸,复叠外护,或高至数丈,或曲直不等,长至弥望。每遇霖潦,以圩水势,故名曰圩田”[1](卷三)。这是筑造长堤短坝,内以围田、外以围水的水利田,属湿地开发之一,广泛分布于水网密布、河湖交错之地。[15] 元代浙江境内圩田主要集中在杭、嘉、湖、明、越一带,如唐元《八月八日过嘉兴捕蝗行》谓:“圩田已破今无秋,旧泪未干新泪流。”[16]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浙人朱庆宗一次就向杭州西湖书院捐赠了圩田275亩。[17]
架田“以木缚为田丘,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丘,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浸”[1](卷一一)。因为架田种植所用泥土取自葑泥,故又名葑田。这类方式既少水旱之忧,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土地使用面积。元时在浙江湖泊水域偶有应用,如陈恬的《上虞县五乡水利本末·元佃湖田》记载,上虞县白马湖造有葑田85亩,但总的来说不具有普遍性。
涂田特指沿海地区待海涂干化、淡化改良而成的耕地。庆元路昌国州(今浙江定海)四面环海,耕地匮乏,南宋时垦辟涂田276顷,元大德二年(1298年)增至498顷,几近翻了一倍。同时期,慈溪县有赡学海涂田地近600余亩;[18](P6325) 余姚州“开元、孝义二乡有海涨涂田”240余亩,大都用来种植菽、麦、瓜、蔬等作物。[19](卷一0) 可见涂田垦辟在元代浙江沿海较为常见。南方还有沙淤之田谓“沙田”,“或濒大江,或峙中洲,四围芦苇骈密,以护堤岸”。[1](卷一一) 至顺二年(1331年)文宗因燕铁木儿有大勋劳于王室,赐嘉兴、平江等地芦场、沙涂、沙田等土地500余顷,[20](P3333) 可知江浙对沙涂之地亦多有垦辟。
浙东内陆山地、丘陵分布较广,故婺州等地往往垦辟梯田,土地得以进一步开发利用。浙西一些山地中也有梯田,但称谓各异,如湖州地区习惯称近山之田为“承天田”或“佛座田”,“谓层层增高,灌溉不及也”。[21](P882)
宋人常言“浙间无寸土不耕”[22],但迫于人口压力,兼之土地开发利用技术的提高,浙江境内耕地面积在元代不断扩大。如《嘉靖象山县志》卷五记载,象山县在南宋宝庆间(1225~1227年)有田、地、山1319顷20亩2角, 元延祐间(1314~1320年)增为4762顷21亩,近百年间新垦耕地竟增加了2.6倍。至正年间(1341~1368年)经政府丈量核查,实际开发耕地面积达5659顷7亩。再考《延祐四明志》卷一二,皇庆元年(1312年)庆元路官民田总数为2116930亩, 比元初增加230596亩。显然,元代各类土地垦殖方式对缓解浙江的人地矛盾,改良江南耕地土壤,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是衡量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又一重要指标。江浙以水稻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有全国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农民在土地上辛勤地精耕细作,土地单位面积产量总体比较高,许多地区亩产粮食可达2~3石,少数田亩产甚至高达5~6石。从租额看,元代地租多为对半分成,至正年间庆元路医学有赡学田6亩3角,收纳租米6石5斗,[23](P6550) 平均每亩缴纳租米1石有余, 可知亩出米量应在2石以上。以稻谷出米率70%折算,亩产稻谷数量已超过3石。余姚州普济寺寺田租额“每亩收二石五斗或三石二斗”[19](卷九),则亩产竟有高达6石以上者,几可谓是宋元时期的最高记录。处州龙泉多山之地亩产稻谷也能达到2石左右。据黄《文献集》卷七下《汤氏义田记》载,“汤氏在龙泉为巨族……乃置义田以赡同族,其为田二百亩,岁可得谷四百石。”可见,元代浙江的土地单位面积产量还是较高的。
江浙地区农业发达、经济富饶,遂成为元代国家税粮的主要承担者。为方便税粮北运,元初海运万户府下设11个千户所,浙江就有杭州、嘉兴、温台等3所。 至大四年(1311年)重新调整为7所,分别是平江香糯所、常熟江阴所、 昆山崇明所、松江嘉定所、杭州嘉兴所、温台所和庆绍所。[24](P6971) 另据《元史·食货一》记载,元代每岁入粮总计12114708石,仅江浙一省就交纳4494783石,超过全国总数的1/3。《至元嘉禾志》卷六记载,元初嘉兴路每岁实征粮食60余万石;湖州路每年所输秋税30余万石,夏税情况也是如此。天历元年(1328年)江南三省夏税钞数总计中统钞149273锭33贯,其中江浙行省占57830锭40贯,居三省之冠。 元朝末年,江南动乱频发,江浙海运受阻后,京师大都饥穷索然,竟至于“人相食,遂不能师矣”[25](P47),直接影响到元朝政府统治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蒙古人入主中原虽然带来了一些游牧民族落后的生产关系,但在其统治的大部分时期,就浙江而言,农业经济较宋时还是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在整个国家经济中仍保持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没有出现宋元时期的逆转或大倒退。
收稿日期:200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