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春秋笔法与诗史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诗史论文,关系论文,春秋笔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史蕴诗心及其表现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这是最早有关诗史关系的文字,古今学者多有阐发。大致是说,春秋中叶(公元前6世纪)以来,因礼崩乐坏、天下大乱,相沿已久的“采诗”制度废止了,于是孔子作《春秋》,承担起补弊起废,惩恶劝善的政治教化职能。
笔者认为,“诗亡然后《春秋》作”固然道出了春秋中叶以后“采诗”制度消亡和由诗向史嬗变的现象,却遮蔽了一个潜在的不容忽视的事实:“《春秋》作而诗未亡”,即史蕴诗心。“诗未亡”,是指“诗三百”的比兴寄托、美刺褒贬的艺术生命并没有因“采诗”制度的消亡而消亡,相反,它正培养着自己的感情,积蓄着新的力量来完成一次新的转型。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按杨伯峻先生的解释,孔子“窃取”了《诗三百》褒善贬恶的大义用来作《春秋》①。其实,孔子在“窃取”了《诗》之“义”的同时,也“窃取”了《诗》之“法”。由诗向史的转型意味着诗的艺术生命的种子开始流播到史书的沃野上生根并绽放出缤纷的花朵。而尚简用晦的“春秋笔法”从根本上说是“诗三百”比兴寄托手法与美刺褒贬精神在史书领域的拓展和延伸,是史蕴诗心的集中表现。
《春秋》“五例”是“春秋笔法”的基本内涵②,它与《诗》的赋比兴呈现出明显的对应关系:《春秋》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对应于《诗》的比兴③;《春秋》之尽而不污对应于《诗》的赋;《春秋》之惩恶劝善对应于《诗》的美刺褒贬。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春秋笔法”本是源于《诗》的,而用“春秋笔法”写成的史书《春秋》,骨子里就不能不流淌着诗的血脉,不能不具备诗的品格,即史蕴诗心。钱锺书先生说:
史必征实,诗可凿空。古代史与诗混,良因先民史识犹浅,不知存疑传信,显真别幻。号曰实录,事多虚构;想当然耳,莫须有也。述古而强以就今,传人而借以寓己。史云乎哉,直诗(Poiiss)而已。故孔子曰:“文胜质则史”;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于武成取二三策”。……由此观之,古人有诗心而缺史德。与其曰:“古诗即史”,毋宁曰:“古史即诗”。此《春秋》所以作于《诗》亡之后也。④
这一创见殊为深刻,直到晚年补订《谈艺录》时他又加以申说,指出“流风结习,于诗则概信为征献之实录,于史则不识有梢空之巧词,只知诗具史笔,不解史蕴诗心。”⑤此外,在《管锥编》中有多处阐释诗史关系,著名的《宋诗选注·序》也较为集中地论述了诗史关系。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钱先生在肯定诗具史笔时,更倾向于探讨史蕴诗心的一面。这就为我们研讨“春秋笔法”与诗史关系开辟了新的途径。
一般说来,诗具史笔易于理解,而史蕴诗心则不然。在一般读者的“前理解”中,史是记实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就失真了,而诗(文学)是可以虚构想象夸张的,诗可以丢开生活的真而追求艺术的真,史一旦丢开事实的真便是彻底的失真,丧失了史的价值,甚至是“史德”。这样一来,史蕴诗心岂不是误导读者认史书为文学,由真转入不真吗?其实,原初的真一旦过去便永远地过去了,想要将其复原为全真几乎是不可能的。且不说语言本身存在着言不尽意、言不尽相的诸多阻障;且不说史家著史时微妙复杂的心态以及在取舍材料、解读材料上的差异,即使动用当今的高科技手段也很难将原初的本真彻底复原。就是说,历史是全真的,但用文字写出来的史书不是全真的,至多是逼真的。对此,冯友兰先生有过透辟的解析:
严格地说,过去了的东西是不能还原的。看着像是还原的,只是一个影子。历史家所写的历史,是本来历史的一个摹本。向来说好的历史书是“信史”。“信史”这个“史”就是指写的历史。本来历史无所谓信不信。写的历史则有信不信之分。信不信就看其所写的是不是与本来历史相符合。写的历史与本来的历史并不是一回事。其间关系是原本和摹本的关系,是原形和影子的关系。本来历史是客观存在,写的历史是主观的认识。一切的学问都是人类主观对于客观的认识。⑥
如此说来,史书便在全真与逼真、主观与客观、原本和摹本之间留下一片“真空”,这片“真空”哪怕是一道夹缝,也会使文学得以滋生、蔓延,甚至成为史家修史必不可少的修辞手段,比如“春秋笔法”。也可以说,“春秋笔法”是沟通史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史蕴诗心用之于《春秋》、《左传》,主要表现为微婉隐晦的“春秋笔法”。就《春秋》而言,清今文学家皮锡瑞云:
夫以二百四十二年之事,止一万六千余字。计当时列国赴告,鲁史著录,必十倍于《春秋》所书,孔子笔削,不过十取其一。盖惟取其事之足以明义者,笔之于书,以为后立法。其余皆削去不录。或事见于前者,即不录于后,或事见于此者,即不录于彼。以故一年之中,寥寥数事,或大事而不载,或细事而详书,学者多以为疑。但知借事明义之旨,斯可以无疑矣。⑦
皮氏所言,抓住了《春秋》“借事明义”的特征。孔子《春秋》据鲁史而加笔削,记事极为简略,非一般的史笔。在书与不书之间,在详书与略书之间以见出“诛讨乱贼”之“大义”和“改立法制”之“微言”。大义微言合论即所谓惩恶劝善之意也。抛开今文家附会《春秋》为汉代立法等臆说不谈,《春秋》非一般意义上的史书,而是“借事明义”的经书,该是没有什么疑义的。“借事明义”正是史蕴诗心的佳妙处,也正是“春秋笔法”之所在。
“春秋笔法”作为《春秋》的修辞手法,主要是用以“明义”的,具有政治教化的目的。《礼记·经解》云:“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又云:“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但政治教化的帷幔并没有遮掩住“春秋笔法”的诗性灵光。“属辞”之要在于修辞,修辞之要在于“不乱”,“不乱”在于“笔法”之谨严。故《春秋》的诗性特色主要表现在讲求用字和讲求词序上。例如记载战争,《春秋》往往根据作战情况分别选用伐、侵、袭、克、灭、取、歼、追等不同的词语来表达作者对某一次战争的看法。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所云“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⑧,正是对《春秋》“一字定褒贬”的充分肯定。讲求词序也是《春秋》属辞的特点。如《春秋》僖公十六年: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这是一段极简约细密、生动形象的文字。《春秋公羊传》解云:“曷为先言陨而后言石?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证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公羊传》的解说不仅让人感到《春秋》用词简约精练到一字不苟,传神入化的程度,而且“石五”、“六鹢”的词序正反映出记录者观察之先后次序,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若写成“五石”、“鹢六”则谬而不真。再如《公羊传》庄公七年:“‘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如雨。’”未经孔子修订的《春秋》说流星雨下到离地面不到一尺又回到天上去了。这种违背常理的解说是说不通的。故孔子修订为“星如雨”,既简约形象又不违背常理。
如果说《春秋》记事过于简括,史蕴诗心主要表现在属辞上,那么《左传》作为以事解经之作,其诗心文心不仅表现在属辞上,也表现在比事上。钱锺书在《管锥编》中有深入的论析。他说:
老生常谈曰“六经皆史”,曰“诗史”,盖以诗当史,安知刘氏直视史如诗,求诗于史乎?惜其跬步即止,未能致远入深。刘氏举《左传》宋万裹犀革,楚军如挟纩二则,为叙事用晦之例。顾此仅字句含蓄之工,左氏于文学中策勋树绩,尚有大于是者,尤足为史有诗心、文心之证。则其记言是矣。⑨
钱先生以《左传》为例,指出《左传》有诗心、文心之证,实为大胆新颖的创见。“上古既无录音之工具,又乏速记之方,驷不及舌,而何其口角亲切,如聆謦欬欤?或为密勿之谈,或乃心口相语,属垣烛隐,何所据依?如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与母偕逃前之问答,宣公二年麑自杀前之慨叹,皆生无旁证、死无对证者。注家虽曲意弥缝,而读者终不餍心息喙。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一一曰:‘麑槐下之词,浑良夫梦中之噪,谁闻之欤?’李元度《天岳山房文钞》卷一《麑论》曰:‘又谁闻而谁述之耶?’李伯元《文明小史》第二五回王济川亦以此问塾师,且曰:‘把他写上,这分明是个漏洞!’”就《左传》中介之推与母偕逃前的对话及麑触槐而死前的独白,纪昀、李元度等人都提出过质疑,但都未能释疑。钱先生则以“史有诗心、文心之证”加以点拨,使这一疑问涣然冰释:
(《左传》)盖非记言也,乃代言也,如后世小说、剧本中之对话独白也。左氏设身处地,依傍性格身份,假之喉舌,想当然耳。⑩
原来有良史之材的史家,秉承“书法不隐”之原则,据事实录的过程中也时常按捺不住后代小说家式的拟想、虚构的躁动。史家的想象力冲出了实录的边界,泛滥到史书的文本写作之中。《孔丛子·答问》记陈涉读《国语》骊姬夜泣一事,顾问博士曰:“人之夫妇,夜处幽室之中,莫能知其私也,虽黔首犹然,况国君乎?余是以知其不信,乃好事者为之词!”博士则死心眼地对答说:“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故凡若晋侯骊姬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可掩焉。”迂腐的儒生振振有词地回答了陈涉之问尚在情理之中,而唐代史学大师刘知几居然拾酸儒牙慧却令人颇感意外:《史通·史官建置》言古置内朝女史,“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笫之私,不可掩焉”。如此说来,女史当为克格勃之艳谍也。《左传》成公二年晋使巩朔献捷于周,周王私贿之而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勿籍”就是不让史官记在史册上。如此说来,国史尚可徇私曲笔,而女史能保证“不掩”无讳吗?所以方中通《陪集》卷二《博论》下云“《左》、《国》所载,文过其实者强半”,当不为虚言。最后,钱钟书先生总结说:
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古罗马修辞学大师昆体灵(Quintilian)称李威(Livy)史记中记言之妙,无不适如其人、适合其事;黑格尔称苏锡狄德士史记中记言即出作者增饰,亦复切当言者为人。(11)
钱先生这番古今中西的通观周览,不仅为“史蕴诗心”说提供了大量的言之凿凿的铁证,同时也启发了笔者对这一问题的理论价值和史学意义的进一步思考。
二 史蕴诗心的意义和价值
笔者认为,史蕴诗心的意义和价值首先在于对千年以来所形成的“实录”和“信史”的史学观念进行了解构。中国是一个重史的国度,史书浩如烟海,史家代不乏人。黑格尔说:“中国实在是最古老的国家”,“中国‘历史作家’的层出不穷,继续不断,实在是任何民族所比不上的。其它亚细亚人民虽然也有远古的传说,但是没有真正的‘历史’”(12)。其实,黑格尔这番话只是皮相之谈。中国史学不在于史家史书数量之多,而在于业已形成的完整的史学观念体系。追求“实录”和“信史”的史学观念在中国史学体系中处于突出的地位。据事实录,“书法无隐”最早当源于春秋中期董狐直笔的史事。《左传》宣公二年 (前607):
赵穿(赵盾子)杀灵公于桃园,宣子(赵盾)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无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这段史料自孔子以来历代史家无不称颂董狐的秉笔直书、书法无隐的实录精神,还有为直书“崔杼弑其君”而先后毙命的齐太史兄弟二人的史事,更为可歌可泣。这种不畏强权、以死殉史的良史精神着实令人感佩。然而,董狐、齐史所载肯定是“实录”“无隐”吗?且不说弑君者究竟是赵盾还是赵穿,就此事而言,只书弑君的结果,不书弑君的原因便有隐君恶的嫌疑。被弑者,晋灵公是也。“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腼熊蹯不熟,杀之,真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这样一位残忍横暴不行君道的昏君,不杀则民无生日,国无宁日。另一位被崔杼所弑的齐庄公也是一位不行君道的昏君。如果说晋灵公之恶在于“暴”,齐庄公之恶则在于“淫”。齐庄公之大臣崔杼新娶美人棠姜为妻,齐庄公见色起意,遂与通奸,并公然频频出入于崔府与棠姜私通。如此不行君道而被杀,亦属死有余辜。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13)反之,若君使臣以无礼,则臣何必事君以忠?纵然事君以忠亦愚忠也。由此可见,董狐、齐史之笔未必是实录,至多可说是局部之实录,等而下之,说是为君隐恶之曲笔也不无道理。
这里笔者无意于要推翻两千多年的铁案而刻意标新立异,而是要说明这样一个问题:所谓“实录”、“直书无隐”都是带有倾向性的。中国史学固然追求“实录”、“信史”,但更重视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评判,这种评判常常是通过微婉隐晦的“春秋笔法”来表现,以期达到疏通知远、鉴往知来的目的。经史家心灵过滤后的历史已不是纯客观的历史,至多是“逼真”的历史。此其一。其二,史书和历史是两回事。史书是史家借助语言对已发生的历史所做出的解读。史书凭语言得以存在,但语言是最不值得信赖又最不能不依赖的媒介。刘禹锡《视刀环歌》云:“常恐言语浅,不如人意深。”钱锺书也道出了“语文之于心志,为之役而亦为之累焉”(14)的事实。言不尽意、言不尽相也使得史家对史实描述的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其三,史家撰写史书不可避免地带着自己当下的意识和背景去解读前代历史,解读的过程便是将自己当下的思想、观念不自觉地流贯其中的过程。因此,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15),英国哲学家柯林武德甚至提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16)的著名论断,意思是说,史家撰写任何一部史书都是当下知识与史家思想的结晶,更进一步强化了史家将思想贯注于史书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当书写的历史以这样一种样态出现时,作为一种阅读文本,史书便成了文学。史蕴诗心观念便对传统的“实录”、“信史”观念及其霸权地位做了解构。
其次,史蕴诗心的理论价值和史学意义,还在于确立了史蕴诗心作为文学方法或文艺性修辞手法在历史文本中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史蕴诗心的客观存在突破了传统以史为中心、史主于文的价值观念体系,使文在史书文本中获得了本体的地位,这与西方后现代史学“把历史著作看作以叙事散文话语为形式的语言结构”(17)的观点不尽相同却可以相通。
中国古代论文史关系者代不乏人,最早当数孔子,而真正对古代文史作通盘考察的是章学诚的《文史通义》。他认为史与文之间存在着包容的关系,是史包容文而不是文包容史。即《文德》所说文由史出:“古文辞而不由史出,是饮食不本于稼穑也。”(18)但同时他又认为史赖于文,《史德》云:“史之赖于文也,犹衣之需乎采,食之需乎味也。”“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19)在章学诚看来,史与文是本与末的关系,史居首要,文居次要,史为道,文为器:“文辞有工拙,而族(众)史方且以是为竞焉,是舍本而逐末矣。以此为文,未有见其至者。以此为史,岂可与闻古人大体乎?”(《史德》)“夫言所以明理,而文辞则所以载之之器也。虚车徒饰,而主者无闻,故溺于文辞者,不足以言文也。”(《辨似》)这样说并不意味着章氏反对文辞,相反,为了维护史的独尊地位,他也主张工文:“夫史所载者事,事必借文而传,故良史莫不工文。”(《史德》)简言之,受“六经皆史”说的影响,章氏始终未能将文与史放到平等的位置来看待。至于谈到“《春秋》与《诗》相表里”并从历史本事、褒贬大义、微婉风格三方面论证二者之间的相互融通,也仍然是从“六经皆史”角度着眼的。章氏的观点基本上总结并代表了传统文史观的基本看法。
但史蕴诗心说则不同。康德认为:“在历史叙述的过程中,为了弥补文献的不足而插入各种臆测,这是完全可以允许的;因为作为远因的前奏与作为影响的后果,对我们之发掘中间的环节可以提供一条相当可靠的线索,使历史的过渡得以为人理解。”(20)这段话恰好说明了历史叙述具有文学特性。既然史书只是“书写的历史”,不是所谓“客观历史”的复原,且史家著史又未能恪守史家的本分,不时地在史书中表达自己的褒贬意志,展示自己的叙事才华甚至是新奇的想象力,那么从这一维度看,“历史”和“文学”是一回事。有趣的是,史蕴诗心说与西方后现代史学或称之为新历史主义(New historicism)文论的基本观点有相通之处。美国加州大学海登·怀特以其《元历史: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和《话语之诸比喻》两部书成为新历史主义批评理论的中坚。在前一部书中,海登·怀特认为历史文本作为一种话语样式它涉及三大因素:素材、理念和叙事结构。历史叙事总是以一定的理念去解释素材,并总是将这一切安排在一个语言叙述结构之中。历史叙事的深层动机是以话语叙事的“自然性”来对应性地表述历史事实,让历史事实在语言序列上看起来像是那么回事。但怀特指出在这种历史文本制造的表象之下有一个潜在的深层结构,这个结构从本质上看是“诗性的”和“语言性的”。所谓“诗性的”是说历史文本在根本上基于“想象”,所谓“语言性的”是说历史文本中的事物之秩序在根本上基于语词之秩序并依存于语词的解释。此外,怀特还指出,历史著作总是体现出一些文学性情节(喜剧的、悲剧的、传奇的、讽刺的),这些情节的秩序与其说基于一种认识论立场,不如说基于某种美学和伦理立场。在《话语之诸比喻》一书中,怀特还进一步分析了历史话语的比喻性。据此,怀特认为历史在本质上是一种话语虚构,因而与小说没有什么两样(21)。怀特的这番话在一定程度上可与钱锺书关于“史有诗心、文心之证”相对照:“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史蕴诗心说与西方后现代史学理论虽不同却相通。后现代史学视文学为历史本质的理论是基于他们对“历史叙述形式”的过度关注。假如“历史叙述形式”是一扇窗户的话,他们所关注的是这扇窗户的物质而非透过它所能够看到的景象(22)。这就片面夸大了叙述形式在历史写作中的功能,并将其推向极端,而无视历史与文学应有的基本的区别。这也正是后现代史学理论的偏颇之处。而史蕴诗心说既承认历史求真的本质特征,又指出历史中文学描写的客观事实,意在告诉人们:“盖修词机趣,是处皆有;说者见经、子古籍,便端肃庄敬,鞠躬屏息,浑不省其亦有文字游戏三昧耳。”(23)因此,以“不尽同而可相通”一语道破历史与文学的不同和相通,正是史蕴诗心说打通文史阻障的辩证圆通之解。所以,史蕴诗心说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史学向诗学渗透的文本写作特色,同时也确立了诗学(文学)在历史叙述文本中的本体地位,史与文由主人、仆人一变而为孪生姐妹,成为中国史传文学中并蒂盛开的奇葩。
最后,由史蕴诗心说引发的思考。既然史蕴诗心说从历史叙述文本的角度解构了传统史学赖以傲视群雄的“实录”和“信史”观念,并将“史”(“六经皆史”的“史”)从独尊的地位拉下来与“文”并驾齐驱。那么,还要不要“真实”?要不要史学所赖以独立存在的“真实”?回答自然是肯定的。不仅史学需要真实,一切科学之所以称之为科学都是以真实性、客观性作为不可动摇的首要原则。尽管历史的真实存在于过去的时空中,不能百分之百地靠史书来还原,但“真实”仍然是史家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尽管历史的真实也存在于人们对历史的解释之中(24),但历史的解释不能像小说一样随心所欲地虚构和叙述,更不能出于一时的功利目的而妄改史实。研究者至少在主观上应根据现存的史料努力去逼近“真实”。
历史作为叙述文本回到了文学身边也许是历史学的悲哀,但又何尝不是历史学的幸运?也许正是有了诗性生命的艺术之火,尘封千年的历史长卷才成为灵动鲜活、五彩缤纷的世界!
(收稿日期:2005年4月26日)
注释:
①杨伯峻《孟子译注》(上),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93页。
②见拙作《春秋笔法的内涵外延与本质特征》,《文学评论》2006年第1期。
③[台]张高评《春秋书法与左传学史》,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120页。
④钱锺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8-39页。
⑤钱锺书《谈艺录》,第363页。
⑥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上),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⑦皮锡瑞《经学通论四·春秋》,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2页。
⑧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84页。
⑨⑩钱锺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4页。
(11)钱锺书《管锥编》,第166页。
(12)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122-123页。
(13)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0页。
(14)钱锺书《管锥编》,第407页。
(15)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86页。
(16)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第303页。
(17)海登·怀特《后现代历史叙事学》,陈永国、张万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70页。
(18)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79页。
(19)叶瑛《文史通义校注》,第221、219页。
(20)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见《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59页。
(21)余虹《中国文论与西方诗学》,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53-154页。
(22)张首映《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46页。
(23)钱锺书《管锥编》,第461页。
(24)[法]马克·加博里约在《结构人类学和历史》中认为:“人们声称以‘实在的’历史为依据时,实际上是在运用某种‘解释’。”见《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97页。
标签:春秋论文; 文学历史论文; 文本分析论文; 管锥编论文; 文化论文; 读书论文; 孔子论文; 文学论文; 国学论文; 谈艺录论文; 儒家论文; 左传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