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回顾与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理论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是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发展的产物,它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在苏联和东欧国家曾出现过多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模式,它们对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不完善,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性问题上还存在着许多理论分歧和实际困难,其中,在肯定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去寻求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制度安排,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一、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五个阶段
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中,市场是自发分工条件下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相矛盾的产物,因此,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消除,社会生产的无组织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调节所代替,这一论断对于社会主义者来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然而,当社会主义从理论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它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就极其明显地表现出来。之后,发现或引入市场,探索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方式,就成了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市场社会主义就是这种探索和实践的产物。
尽管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内容庞杂,流派众多,但其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即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萌芽早在20世纪初就已出现了,其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场社会主义者认识到不能使用实物单位进行经济计算,而必须求助于价值符号。
第二阶段,市场社会主义者认识到为了确定商品准确的价格,应当使用计算机来求解复杂的方程。
第三阶段,市场社会主义者主张引入市场,用竞争的办法解决经济的平衡问题。这一阶段的成果集中体现为二三十年代形成的著名的兰格-勒纳-泰勒模式(以下简称兰格模式)。兰格模式假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消费品和劳动市场可以是自由的,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因而不存在生产资料市场,但可以由中央计划机构根据“试错法”,模拟市场决定产品的价格。经过一系列“错了再试”的程序,中央计划当局最终能制定出一套不仅使一种产品而且使所有产品供求都相等的“均衡价格”体系。由于中央计划机构对整个经济体制动态的了解要比私人企业广泛得多,所以,中央计划机构通过“试错法”实现的经济均衡,比真正的市场调节要快得多。
第四个阶段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市场化的理论与实践。虽然东欧的市场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由于经济和政治上的种种原因而失败了,但是,我们不应当因此而否定这一阶段在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这一阶段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奠定了当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基础。前南斯拉夫经济学家拜特把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化的历史轨迹概括为如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引入消费品市场,但价格在资源配置方面只起一种很有限的作用,通过这种途径来调整生产和供给,并带来补充性的分权化决策方式。
第二步,将市场和分权化决策扩大到生产资料行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被提高到与消费品价格相适应的水平。
第三步,企业在生产和销售(包括定价)上成为独立决策的主体,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权决定收入分配。
第四步,通过取消国家干预引入要素市场,即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其结果是由市场来形成利率、汇率和劳动工资率,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资源配置。
第五步,企业内部结构的市场化,即引入所谓“内部”市场作为企业的运行原则。
第六步,整个非生产领域的市场化,包括社会公务员的就业与工资决定的市场化。
显然,90年代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市场化从来没有超过第四步的水平,更不用说达到第六步了。现实的情况是,在市场化还没有完成第四个步骤的时候,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试验便很快被抛弃了,私人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成为改革的主流。市场社会主义实践在苏联和东欧的失败引起了一场新的争论。以科尔内为代表的东欧新自由主义者明确宣布,市场社会主义的试验已经失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水火不容的,资本主义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而以罗默、巴德汉、韦斯科普夫等为代表的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者则对新自由主义者的观点进行了批驳,并在争论中发展了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从而使该理论的发展进入到第五个阶段。
第五个阶段,市场社会主义者认为,从苏联和东欧改革失败的经验中得到的最重要的教训是,在市场社会主义中,市场机制应当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而使市场发挥更大作用的关键又在于产权制度。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者的核心观点是:产权制度是一种工具而不是目标,公有制(主要是指国家所有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在自我实现和福利、政治影响与社会地位方面获得更多平等的机会,或者说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主、平等和自由,为此,必须寻求一种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又不同于传统公有制的产权制度,使市场机制的效率与社会主义的平等结合起来,这是市场社会主义获得成功的基础。从这一认识出发,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者在企业所有制形式的设计上想了许多新的办法,目的是既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又能够摆脱私有制的影响,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和目标。按照罗默的说法,第五个阶段应当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最后阶段,因为,在市场化问题上社会主义已经做出了所有可能的“让步”,不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制是这种让步的最后界限。
二、市场机制与公有制的兼容性
市场社会主义者对社会主义国家中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兼容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改革实践中提出了多种理论模式。
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第三个发展阶段的主要成果是兰格模式。尽管兰格模式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但是它的历史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对于兰格模式的缺点,后来的学者们从许多方面进行了批评,最重要的一点是,兰格的计划模拟市场理论是一个缺乏微观动力基础的理论,他只是假定,社会主义企业家在纯竞争市场上的实际行为与私人企业完全相同,公有制的建立可以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并使外部成本内在化,因而公有制比私有制具有更大的优势,至于如何实现这些假定,他并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
市场社会主义的第四个发展阶段在计划与市场的结合和商品市场的发育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对于企业的激励和约束问题以及要素市场的形成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各国都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苏联东欧市场社会主义实践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经济上看,未能解决企业的激励和约束问题以及要素的市场化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都是与企业制度直接相关的。如何建立一种既满足公有制的要求,又能使市场机制特别是要素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企业制度,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面临的一个难题。
前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模式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中引入市场机制的最早尝试。从50年代开始的自治社会主义改革从一开始就把所有制或企业制度的改革当作了经济改革的中心问题。按照自治理论,国有制只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应向社会所有制过渡,而自治则是社会所有制的本质特征。在自治制度中,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他们直接管理企业,直接选举和监督企业的管理人员,直接支配产品的分配方式,从而实现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这种以企业自治为核心的改革大大促进了商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发展。但是,自治理论的出发点是人的解放、国家的消亡等抽象的伦理原则,它一方面忽视了社会理性作用,另一方面也没有真正体现市场经济的原则。
布鲁斯60年代提出的分权模式开始也没有涉及所有制和企业制度问题,为了弥补这个缺陷,他在1975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与政治体制》一书中,专门对社会主义的所有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对国有制提出尖锐的批评,并提出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的概念,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应是社会所有制,而社会所有制的实质是政治的民主化。进入80年代,布鲁斯的观点发生了很大变化,在1987年的一篇论文中,他指出,资本市场与公有制和谐共存的假设是不可能成立的,在国营部门之内利用资本市场的尝试基本上已被证明是失败的。1989年他提出用混合经济的模式代替传统的国有制,认为公有制不能接受市场的硬约束,因而,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不应寻求怎样使公有制适应市场,而应扩大私有制的比重,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实际上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结合。
锡克在他60年代提出的计划指导下的自由市场理论中也没有过多地涉及所有制问题,但在1985年出版的《一种未来的经济体制》一书中,他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看法。他既反对私有制,也反对国有制,提出了著名的资本中立化理论。“中立资本”又称“集体资本”,最初是指把企业资产以股份的方式分给企业每个职工,使之成为真正的所有者,但职工所持的股份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个人间不可买卖、转让,也不能继承,这样,一方面使所有权摆脱了国家的控制,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消灭了企业内部的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实现了劳动的平等。后来,锡克对于资本中立化理论又做了新的阐述和说明,他认识到:与个人相关联的资本会引起劳动力转移的困难,应当建立一种新的财产形式,使一个企业的资本不再同单个人发生联系,也不能在单个人之间进行分配,财产的承担者是叫做财产管理机构的生产集体;财产管理机构以委托的方式来管理财产,把它交给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来有效地使用,这样就克服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同时也不会阻碍劳动力的转移。
1985年,匈牙利经济学家里斯卡提出了社会个人所有制模式,这一模式在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个人所有制的主要内容是:首先,国家把社会的所有财富平均量化给每个公民,使社会公共的财产同时成为每个人的个人资产;其次,国家以信贷市场为中介,通过市场竞争,把社会资产按照均衡利率承包出去,由能向社会提供最大效益的人来支配和经营;再次,承包经营者通过银行系统向社会资本的所有者支付利息,交纳利息后的剩余部分记入其帐户,归承包者所有,这样便使个人所有与社会所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
从60年代开始,科尔内对于企业制度问题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但是,他的这种关注更多地是批判性的而不是建设性的。在《短缺经济学》一书中,他从实证的角度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过程及其内在矛盾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了软预算约束的概念,并用来说明传统体制下企业的反市场行为。在80年代中期的一系列论著中,科尔内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表示了极大的怀疑,并把那些相信计划与市场可以协调起来的改革者称为“天真的改革派”。在1990年出版的《通向自由经济之路》一书中,科尔内才系统地讨论了所有制的改革问题,公开提出了“私有化”的主张,并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的批评。
尽管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第四代市场社会主义者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和企业制度改革问题的探索仍然是非常有价值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第五代学者提出的企业制度的理论模式,实际上就是在第四代市场社会主义者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完善资本市场和委托代理关系,实现公有制、市场机制和经济效率的统一。这种发展集中体现为三种类型的企业模式:
1.利润最大化即经理治理模式,其典型形式是罗默和巴德汉提出的票证经济。在这种模式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控制,公共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并负责监督企业管理,企业利润在持有票证的各个股东之间进行分配。拥有一个企业的股票将使公民有权分享企业的利润,公民也可以将票证投资于互助基金,由它来购买企业的股票。这些票证不能转化为现金,但人们可以用一个企业的股票换取另一个企业的股票,股票价格的下降将促使银行监督企业的运营状况。这种票证经济既保证了利润的平均分配,又有利于发挥股票市场的作用。
2.工人自活模式。传统的工人自治模式存在的主要缺陷是它阻碍了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有效作用,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工人自治模式就是为了解决传统工人自治模式的缺陷而建立起来的。福勒伯尼提出的解决办法是:银行也应当实行工人自治,而工人自治企业所需资本则由实行工人自治的银行提供,这样,工人自治企业就可以成为经济制度的基础。韦斯科普夫提出的建议是:工人自治企业的资本应当从股票市场上筹集,公民可以购买共同基金的股份,而共同基金则持有企业的股份,但共同基金所拥有的股份没有投票权,这样,企业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企业内部的工人手中。
3.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试图通过所有权和治理结构的多元化来改变私有制的结构。布洛克提供的方案是:增加资本市场的竞争性并改变企业的治理结构,通过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使股东、工人和其他利益集团都能够参与企业的治理。科恩和罗杰斯认为,现代资本主义与其说是一种竞争制度,还不如说是一种讨价还价的制度,因而,他们倡导一种“联合民主”制度,即发挥现存的各种社会团体的作用,这样虽然没有改变私人所有制的性质,但是却改变了它的行为方式,使企业的行为受到社会各个利益集团的制约。
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者提出的许多观点是具有启发性的,然而,他们的理论还远远不能说是完善的。从整体上看,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理论毕竟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它还缺乏成熟的实践做为自己的经验基础。对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进行深入的思考,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种种矛盾:第一种模式中的证券经济只是对资本市场的一种不真实的虚构,它既缺乏真正资本市场的竞争效率,也缺乏传统国有制的直接计划的优点,同时更难以真正保证分配中的平等;第二种模式对于工人自治的种种修正可能并没有完全解决资本主权和劳动者主权的矛盾;第三种模式实质上不过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改良,难以超越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界限。
三、理论的进展和面临的问题
几十年来,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批评从来没有停止过,在苏联和东欧市场社会主义改革失败以后,这种批评又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要求多元化的政治体制,没有多元化的政治结构,市场经济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2.公有制经济中不可能有真正的劳动力市场,而没有失业的危险,工人就会缺乏工作的积极性。
3.公有制中企业的领导人只是政府官员,而不是真正的企业家,因而,市场社会主义企业缺乏能够胜任的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
4.市场机制的基础是生产要素的私有化,没有资本家和生产要素的私有化,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5.公有制企业不可能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不可能做到预算约束的硬化,因而也就不可能对市场信号做出灵活反映。
归根结底,没有私有制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这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半个多世纪以来,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在挑战与回应的较量中获得了发展,虽然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性问题上还存在着许多理论分歧和实际中的困难,但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获得的进展已经可以证明:
1.私有制并不是市场机制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也可以产生商品交换和市场机制。
2.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西方多元民主并不是民主的唯一形式,也不是市场经济的必要前提。
3.“铁饭碗”并不是公有制的本质,劳动力通过自由契约的形式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这是公有制的内在要求。
4.在公有制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相对分离的,由此产生的企业治理结构与西方大的股份公司中企业的治理结构至少具有形式上的相似性。
5.通过制度创新,公有制企业的预算约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硬化。
当然,应当看到,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困难不仅来自于经验的不足和理论的薄弱,更重要的在于,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就其本质来说具有超越市场的特殊性质。在市场社会主义者想出种种办法为市场化开辟道路的时候,他们是否意识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市场经济的逻辑之外,社会主义还有没有自己独立的价值,社会主义能不能和应不应该完全接受市场化的逻辑?兰格在1938年出版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书中已经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并认为竞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经济中资源配置的相似性只是纯粹形式上的,实际的分配可能很不同,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只有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才能使收入分配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二是社会主义可以把一切不同的选择纳入经济计算,解决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问题。对于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来说,兰格提出的这个问题绝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市场社会主义应当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关系的特殊规定,而对于这种特殊的规定性,不管人们做什么样的概括,是公有制、计划和按劳分配还是更大的平等,它都不可能建立在自由市场的基础上,自由的市场不可能自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概念本身就意味着,它是市场与社会主义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关系的矛盾统一体。因此,任何一种市场社会主义理论都必须在肯定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寻求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超越市场关系的制度安排,这就是问题的核心和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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