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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0)03-0026-04
与因实行“激进式”、“休克疗法”或“创世纪式”、“一揽子”的制度变迁方式而摇摆不定的俄罗斯经济相比,中国自1978年进行的经济制度变迁一直伴随着总供给曲线的右移和右旋以及相应的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畸形产业结构的矫正。这种经济实绩的鲜明反差引起了国内外许多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的兴趣。经济学家对“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制度变迁方式进行过激烈的争论,其中许多人都将中国总供给曲线的右移归因于中国实行的“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并且认为中国的这一方式已经取得成功。然而笔者认为,国内外经济学家对中国制度变迁方式的理论诠释大都是一种事后分析,这明显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实际是不吻合的。基于此,笔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成熟的分析,并得出一些独特的结论,希望能有助于为观察中国实际经济制度变迁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或加深某一方面的认识。
一、问题背后的问题:“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质疑
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是在将中国的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当作一种既定事实的前提下展开理论分析的。当他们比较“激进式”“渐进式”两种不同制度变迁道路时,事实上他们的脑海里早已有了一个明确的市场化改革目标,剩下的问题只不过是成本——收益函数的不同考虑而已。显然,这是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所经历的实际进程不相符的。中国确实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对传统经济体制的某些环节进行改革。但在当时,这种改革只是对原有计划体制的一种修正,并没有明确的目标,更不是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的那样,中国开始了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在经济制度变迁初期,制度变迁的发动者的经济用意在于矫正偏斜的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率,这与在此之前所进行的多次调整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在当时,无论是谁,包括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对中国经济体制变迁的目标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人们只不过是认为旧的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需要改革。但改革目标是什么,由于信息不完全以及大多数人的有限的社会科学知识存量和单一的封闭经验,都使大家对所谓的市场经济体制认识甚少。所以,制度变迁主体在“摸着石头过河”,但河的对岸,那过河的目的是什么,没有人清楚。“摸着石头”本身意味着经济制度变迁道路带有极大的或然性和试错性或根本没有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倘若河太深,制度变迁主体还得转过头来回到岸上,以免被淹死。既没有明确的经济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又没有真正具体可行的道路,制度变迁主体只不过试图对原有体制进行某种程度的边际调整,我们怎么就可以认为中国在1978年就开始了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呢?我们怎么能够强人所难让制度变迁主体在本不存在的“激进式”和“渐进式”二个选项中取出一个正确答案呢?这就是不能不使那些把“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当作既定前提的理论分析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大大地打了折扣。
以现在的事实来看,中国1978年以后的经济制度变迁方式确实带有“渐进式”的特色。这种事后的分析使中国经济学家难以真正把握中国经济制度变迁内在的根本性的东西。而使中国初始经济制度变革真正走向一种事后确认的“渐进式”道路的原因是本文以下将要分析的重点。在此之前,我们还必须指出关于当前“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问题研究的另一个重大误区。中国目前的改革早已超过了经济制度领域,这样即使我们将1978年以后的改革道路定义“渐进式”并姑且承认它的合理性的话,我们的分析仍然是相当片面的,零星的。中国的制度变迁是一个集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意识形态、伦理道德、价值规范等非正式制度于一体即“三位一体”式的综合性制度变迁,只有将诸统一于一个框架内,才能对中国实际的制度变迁历程有一个轮廓性的认识。这就要求经济学家把政治、经济、意识形态都当作制度变迁的内在因素来考察中国的实际制度变迁。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为止,经济学家在这一领域所做的努力极其有限。许多学者利用新古典的成本——收益方式对中国制度变迁作了局部均衡分析,这种分析相当深入,且有一定说服力;但它是建立在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之上,西方制度经济学在既定的制度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前提下,主要对单个的制度安排创新和制度装置创新进行了深入分析。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虽然可以表现为连续的制度供给,但在本质上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市场经济体制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系统替代。因而,直接引用西方制度经济学的某些原理来对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进行新古典式的成本——收益分析是不甚科学的。并且,西方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行为主体进行制度变迁的目的在于发明一种装置,获取规模经济,克服外部性风险和减少不确定性,从而实现旧制度下的潜在利润。(诺斯,1994,中译本)中国制度变迁固然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但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国内有些学者在分析“渐进式”制度变迁时,大都将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作为外在因素,从而不能从动态角度为中国制度变迁提供一个全面的解释。在作了以上的粗略分析之后,我们将注意力转向使中国经济制度从开始的或然性、试错性到最终走上大家所定义的以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取向的渐进式改革道路的原因,并以简要文字对这一种制度变迁方式作一些评价。
二、是什么因素推动我们走向了事后认定的渐进式市场化改革道路
有一个谜需要我们进行破解。在1978年以前,面对经济制度的严重失衡,在坚持旧体制的前提下决策者对旧体制也进行过几次边际上的调整;且所有这些改革调整都使旧体制恢复修正,制度失衡情形得到部分缓解。但为时不久,新的严重的制度失衡又重新出现,问题更加严重,新的调整政策又出台,所有这些边际上改革都没有跨出计划体制的框架,结果也都是旧体制复归。但在1978年中国启动经济制度变迁的程序之后,一开始时也是对原有体制进行边际上的变动,但这种边际上变迁最终使我们走上了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而不是旧体制的复归,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结局,即对计划体制边际改革最终走向了否定计划体制和我们事后所认定的市场化取向的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呢?为了得到谜底,正如前所述,国内外许多经济学家对此现象进行了一种事后的分析。林毅夫先生引用了Mc millan和Naughton及樊纲先生的观点来分析中国为何走上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1)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根据一个预定的时间表进行一揽子改革的设计人和执行人面临着信息不足的难题。(2)市场是一种制度。市场是通过一系列规则和惯例发挥作用的。这些规则和惯例不仅要设计,更要通过生长和发育。(3)改革要支付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后者是改革激进程度的增函数,反应为剧烈的社会冲突和对改革的反对,对改革具有毁灭性的破坏作用(林毅夫,1993)。樊纲先生(1993)设定了一个模型,这个模型由三种人组成,既得利益集团、普通民众和一些希望通过制度变迁出人头地的特殊阶层,三种人面对三种改革方案即剧烈变革、不改革、渐进式改革。三种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改革方案具有不同的偏好。樊纲先生用公共选择理论从理论上分析中国走上渐进式道路的原因。苗壮先生(1992)认为,为了具有力量和信息优势,政府改革战略的最优选择是通过边际均衡破解难题,通过局部均衡各个击破,以及通过放松约束因势利导。胡汝银先生(1992)从减少不确定性,核心领导选择一种使大多数人受益并且变革成本最小的从而追求自己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来解释中国选择渐进式改革道路的原因。正如笔者所言,这些理论除了包含着过于严格的假定条件之外,其根本的缺陷在于他们都是在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自发走上渐进式道路之后的事后分析,因而这些理论的解释力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在这里,笔者对中国早期的一般性变革为何日后走上了自发的渐进式道路,作出了个人理解。首先,上层决策者及其代理人的务实思想。一般说来,经济制度之所以创新是因为
在社会中的个人或集团看来,承担这些变迁的成本是有利可图的,并且创新者能获得一些在旧的安排下不可得到的利润。一项制度的初始主要条件是贴现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只有在这一条件被满足时我们才希望能试图改变一个社会中既存的制度结构和产权结构(诺思,1970)。诺思的这种制度变迁模型主要是分析由个人和企业家发动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原因。个人和企业家是进行制度变迁的主体力量,然而,不论是在充分竞争的政治市场民主国家,还是在垄断政府市场中的集权政治国家,政治家或新古典式的政治企业家对创新制度的供给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卢现祥(1996)认为,上层决策者的净利益是影响制度供给的重要因素,并且受影响团体的市场力和非市场力是影响制度安排层次的二个因素之一。戴维·菲尼(1988)认为对于统治精英的政治经济和成本分析,是对变化的性质和范围作出解释的关键。拉坦和Hayam(1984)充分认识到了上层决策者净利益对制度供给的重要作用。他们认为,重要的制度创新的供给,包括政界、企业家和创新者的诸多政治手段的动用……我们假设,如果政界、企业家由制度创新得到了预期收益超过动用采用此创新所需的资源的成本,则制度创新的供给将有保障……由此可见,制度创新的供给主要决定于一个社会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结构力量对比。可以说,中国最高决策者的务实作风对中国的经济制度变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决策者将国家总供给的右移纳入到自己效用函数,并降低意识形态在自己效用中的权重。这样,最高决策者个人成本、个人收益与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大致一致,使得制度供给能在较优的水平上实现。同时,对于普通民众自发响应新的激励结构则进行的各种生产性活动以及自发性制度创新,决策者能以务实的思想加以对待。因此,最高决策者对民间逐利活动合理性的认同,是使中国早期的制度变革走向渐进式的改革道路的重要推动力量。其次,普通民众从政治人恢复为理性经济人及其与此相关的各种因素降低了意识形态的价格,这是中国最初的试探性改革走上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道路的基本因素。当统治者为矫正偏斜的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率,而在管理体制的某些环节进行改革时,农民的劳动付出同实际绩效有了直接联系,农民对这种激励结构的反馈过程导致了农业供给曲线的右移。伴随着这一现象的是剩余农产品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市场的初步发展,城市和企业改革的逐步展开。与此相随,制成品市场和各种要素市场的长足发展,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深度和范围日益增加。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进行,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断拓宽,获取的信息存量不断增加。信息低成本获得,以及普通民众根据直观的感性经验对传统意识形态不断进行修正,降低了意识形态的价格。思想意识形态和信息价格越低,它们的权重越大,对选择的影响也越大(诺斯,1994,中译本)。这些都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普通民众的偏好结构,而偏好结构的改变增加了他们对市场化的产权制度的选择权重。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二者相对价格的变化创造了一个更有效的制度激励,民众的自发性制度创新变得更有弹性。另外,随着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普通民众对制度创新产生了诱制性需求(布坎南,1968),不断深化的经济体制制度变迁,增加了农民的选择机会,而民众理性经济的恢复,使他们对机会集合变化有充分的认识,认识的变化导致了民众为新的机会集合作出了自发的反馈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民众根据变化的偏好结构会尝试通过剧变式或激变式改变选集的集合,当这一努力与导致决策者效用迅速递减而遭到抑制时,会发生制度变迁路径的逆转停滞,民众的内在愿望和决策者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要求,会使二者达到一致协议,决策者承认民众改变选择集合的合理性,并进行意识形态的更替,同时又使这种替代进入决策者的效用函数。这样,最终的结果便导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和制度变迁路径的最后确定。总之,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最高决策者创新有效激励结构,民众对新的激励结构的自我反馈二者相互联动,最终使中国早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所进行的边际式调整变成了以市场化取向为目标的渐进式改革道路,中国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得以最终确立。邓小平南巡讲话对市场与计划关系的科学分析和党的十四大报告对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中国的经济体制度终于从自发走向了自觉。“渐进式”制度变迁的真正意义的分析也只有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有可能。
三、我们的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成功吗?
前面我们对中国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的确立过程作了分析,沿着这一思路,本文再简单地对这一方式作一个粗略的评价,限于篇幅,在这里我们不去分析这种制度变迁的各种特性,也不对它的优缺点进行规范性分析。我们的问题是是否像大多数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中国的渐进式制度变迁已经取得了成功。为了方便起见,作者还是将这一过程的起点延至1978年,国内大多数学者用中国自1978年以来总供给曲线的持续、快速右移这一事实来论证他们的观点。笔者认为这里有两个问题需加以说明。首先,我们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到应给予一个什么样的评价;其次,我们能否用这一事实作为中国渐进式制度变迁取得成功这一论点的论据。
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总量不断扩张,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对这样一个经济实绩给予一个什么样的评估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绝大多数学者和政府官员,甚至平民百姓,都对过一经济实绩给予了力所能及的高度赞扬。笔者认为,对这一实绩的评价超过了适度值。解放以后,中国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体制在第一个五个计划期间取得了成功,而这一成功的持续时间则是相当短暂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的严重效率问题制约了经济增长,也许部分解释了当时中国决策者执意依靠发动政治运动来巩固个人地位的原因。事实上,在整个60年代中国经济增长实绩是极其有限的,在整个70年代中国经济并不象某些学者(林毅夫,1993)所说的那样,处于快速增长时期。事实上,在这一时期实际经济增长近似停滞。改革以后所实行的激励政策使传统体制下受压抑的能量得以释放,加以对外开放的实施,中国经济出现持续扩张势头。正如此前分析的那样,普通民众由政治人向理性经济人的回归和统治者对民众生产活动约束条件的放松共同导致了经济总量扩张。如果以1950年而不是1978年为基期,我们对中国经济增长实绩的评价就会中肯许多。可以说,目前中国经济实绩是中国走上正常发展轨道时取得的,完全是一种适度的正常的速度。关于第二个问题,即我们能否用经济实绩来作为中国渐进式制度变迁取得成功的论据。中国进行渐进式制度变迁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包括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障体制、市场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等内容在内的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一个有效的产权结构的基础性条件。经济实绩是产权结构、投资、消费、进出口、预期等各种自变量的函数,我们是不能用其中一因素对经济实绩作出全部的解释;在市场经济体制十分成熟的发达国家也有正常的景气循环商业周期,我们不能将经济扩张全部归功于市场经济体制,同样,也不能将经济紧缩旧咎于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尽管渐进式制度变迁方式促进了经济增长,但我们不能反过来说,经济增长归功于我们所实施的渐进式制度变迁道路。渐进式制度变迁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收稿日期:200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