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火灾事故调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_郑顺荣1,肖天照2

浅析火灾事故调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_郑顺荣1,肖天照2

1.邵武市公安消防大队 福建南平 353100;2.建瓯市公安消防大队 福建南平 353100

火灾调查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调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到火灾现场保护、火灾现场询问、火灾现场勘验、火灾物证鉴定、火灾原因认定、火灾损失统计和火灾事故处理等诸多环节。由于火灾调查组织指挥、各项工作协调不当,火灾调查工作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影响了火灾调查的工作效率。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分析了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火灾调查开展不及时。火灾是典型的突发事件,具有时效性的特点,但火调工作存在人员装备调配、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物证提取等方面工作拖延时间过长,未掌握第一手的证据材料,导致调查工作阻滞,甚至贻误战机,导致案件无法查明。

(二)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不到位。火灾现场所遗留的痕迹物证对起火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有重要的证明作用,有的火灾未能及时保护好现场,现场的真实状态受到破坏,给火灾调查工作增大了难度。

(三)火灾调查勘验工作不彻底。火灾现场勘验工作是查明火灾原因的重要途径,个别火灾调查人员不能科学、系统、全面、细致的勘验现场,有的重询问、轻现场,导致重要的痕迹物证遗漏。

(四)火灾调查询问工作不规范。询问工作不及时,对询问的对象及内容不清楚,询问方式不恰当,没有取得有价值的线索,导致询问工作成效甚微。

(五)火灾调查程序不严谨。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各别火灾案卷经不起推敲,在法律程序上存在一定的瑕疵,比如物证提取不规范,收集的证据经不起推敲,一旦有关当事人提出异议,火灾调查工作将变得非常被动。

二、对解决当前火调工作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火调工作的重视

火调工作开展得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群众对消防部门的认识。火调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与关心,只有真正的重视了火调工作,拿出具体措施,提高火调人员待遇,调动火调工作积极性,保证火调工作向前发展。只有加强对火调工作的重视,促进大家对火调工作的兴趣爱好,有了兴趣爱好,就会主动地投入到火调研究工作之中,促成一个良性循环。要充分认识火灾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求。火灾调查工作具有极强的法律性、技术性和时效性,这项工作的好坏,事关到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力的火灾事故,必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别有用心人员炒作的热点,能否及时、准确、有效查明火灾原因,是能否澄清社会猜疑、分析灾害成因、及时汲取教训的关键。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一些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漠视消防安全,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火灾事故频频发生,还有些特殊群体报复社会,畸形心态转化为刑事案件也逐年上升;加之市场经济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复杂,一起火灾往往牵涉到多个当事人、多个利益群体,及时准确定性,查明火灾事故原因,保障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已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为此,专兼职火调干部要着力在坚持“四个必须”上下功夫:一是必须要有深厚的群众感情。要有的放矢地对广大火调人员进行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的教育,使其在灵魂深处真正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二是必须把火灾事故调查管理工作融于服务群众之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新形象。三是必须不断规范和完善火灾事故调查执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力争达到手续简便化、规则公开化、程序规范化、操作科学化,不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不搞协调,不搞平衡,努力打造一支公信力高、技术实力强的火灾调查执法队伍。

(二)确立专门的火调人员,以点带面,辐射发展。

消防工作不是靠哪一个人就能具体干好的,就像木桶的“短板效应”,取决于木桶水量的还是最短板。因为在消防工作中尤其要注意对火调人员的培养。要在基层广泛培养出一批专门的火调人员,并通过这一批火调人员以点带面,辐射开来,不断提升火调新鲜血液,避免出现断层。强化火灾事故调查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灾呈上升趋势,致灾因素不断增多,火灾原因趋于复杂,认定的技术难度加大,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火灾事故诱发的消防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火灾损失赔偿案件逐年增多。因此,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机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火调技术水平及执法能力,维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成为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当务之急。近年来,我省成功告破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的火灾案件。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应清醒的看到,目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火调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由于火灾调查工作相对艰苦,工作压力大,多数执法人员不愿从事火调工作,基层火调骨干力量难以保留。二是火调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存在基层调查人员缺乏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办案质量不高。三是火灾调查设备缺乏,技术手段落后。火灾调查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型阶段,原因认定缺少科学依据和技术鉴定手段,往往难以令人信服。另外,由于缺少必要的实验和技术手段,一些火灾痕迹物证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掘和应用,物证无法长期妥善保管。四是“两罪”刑事案件办理能力较弱。火调人员办案知识、办案经验不足,侦察手段、人员控制手段缺乏,是束缚消防机构办案的因素。

(三)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火调工作新渠道

受到体制、机制的影响,目前消防部队警力严重不足,警力不足严重制约火调工作的向前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探索火调工作新渠道。比如在地方院校、部门以及已转业的火调转业人员中,积极挖掘火调专家,他们长期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对火调工作由丰富的理论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应聘他们作为消防部门特约火调人员,专门负责重特大火灾调查研究,开辟火调工作新途径。

(四)建立火调人才库,避免火调专业人才的流失。“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消防部门的人员受到体制、机制的影响制约,升职、调动、转业等因素,会导致火调人才的流失。然而火调工作不是一个短时间内能够熟悉掌握的,它不仅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更需要长时间的实践来积淀经验。现实工作中,火调人员几年的摸爬滚打才稍微懂一点皮毛就被调到其他的岗位工作,新的火调人员又只能从头开始学习摸索。

(五)是注重专业,加强协调配合。在一个刑侦案件的勘验过程中,有多名警员参加,有专业照相人员、现场绘图人员、勘验人员、痕迹鉴定人员,分工明确,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而火调人员,基本就是一名参谋做完勘验、照相、询问、制作卷宗等全部的事情,杂而不精。笔者认为应当把全省火调专业的人员整合起来,按照片区或者按照地区,当发生大起火灾需要进行调查的时候,能够将这部分人集中起来,相互协商,相互配合,术业有专攻,学习火灾调查人员进行勘验,学习美术人员进行绘图,学习电脑专业人员进行电脑制图,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

(六)是加强交流,总结经验,创新方法。火灾调查和灭火救援一样,每个人都会遇到大量没有见过的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像开展战评一样,收集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组织火调人员进行学习,对好的方法吸收借鉴,对不足之处互相讨论,找出改正措施,推进火灾调查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

论文作者:郑顺荣1,肖天照2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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